男童被挖雙眼案的案犯會被判死刑嗎?

8月24日傍晚,山西省臨汾市汾西縣發生一起傷害兒童惡性案件,一名6歲男童被騙至野外,犯罪嫌疑人採取殘忍手段致其雙眼嚴重受傷。目前,男童沒有生命危險,但已確定永久失明。受害人家屬介紹,25日早晨,警方已經在案發現場附近找到了斌斌的眼球。山西警方確定嫌疑人為女性,懸賞10萬元徵集此案線索。


按法律條文,雙眼致盲這樣的重傷害最高可以到死刑,但是實際結果我估計是無期或者死緩吧。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理論上可以判死刑,但實踐中應當不會。


兇手不是已經投井自殺身亡了么。

這敗家娘們兒,毀了兩個家庭不說,還毀了一口井。


一般情況是不會的。


理論上會,有法律支持。現實上,一個懦弱而功利的民族與時代,不會。

立法的只怕已經後悔嚴重傷害可死刑的條款了,執法的每殺一個都像自弒父母一樣萬般無奈,吃法律專業飯的職業使命基本可以理解為「在法制的軌道上盡最大努力保護犯罪者的人權」。


不會判死刑 應該是重罰 這種對社會影響太大的案件 肯定會嚴懲 兼顧平民憤


案犯已死


這孩子的伯母今早跳井自殺了,案情撲朔迷離的!不知道是不是畏罪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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