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ke既然是氣墊的專利持有者。那為什麼中國國產的鞋裡很多都有氣墊。難道在中國耐克沒有專利?

如果有專利。為什麼不去上訴?


怎麼好多人亂答一通呢?

專利是有,可是只有20年專利,截止日是15/01/1997.

過後日本品牌Bape 很快就在 BapeSta 用這一技術了,所以其他品牌使用也不奇怪了。

有英文資料,可是不懂怎麼用手機放鏈接,不好意思,就放個專利載圖。


以下重要的點有待證實才好回答。
一,nike有沒有給國內廠商授權。競爭對手之間互相授權專利,廠家不願意透露,我們不能隨意揣測。
二,專利做下來了,企業為什麼不去行使專利權?nike可能有自己的考量。舉個特斯拉的例子,他的電動車專利很多,技術很成熟,但是這個世界的市場不成熟,造的車牛逼了,但是賣不出去。於是,他們就做出了開放專利的決定,任何一個廠商可以使用他們的技術,大家共同成長取代汽油車的市場地位。
三,市場的行政管理部門沒有執法權。工商局突然跑到企業去查一查,看看企業有沒有侵犯別人的專利。(這是很多人一廂情願的事情)。這並不合法。


耐克是Air Zoom等氣墊的專利擁有者,然而技術是多種多樣的,耐克並不是氣墊的專用者,以前很多美國牌子,And1、DADA、Converse等等都出過氣墊鞋,有往裡面充氦氣充各種氣的。但是堅持並發展了氣墊技術的也就耐克了,其他幾個牌子因為種種原因都放棄了。所以國內那幾家不算是侵權。當然小學生都能看得出某踏某中國喬X等就是在山寨,有什麼辦法呢,這是在天朝~


在中國市場,就不要講專利這個東西了吧。。。


首先,專利關鍵在於必要技術特徵,只要有別於某專利的必要技術特徵,那就不造成專利侵權;其次,氣墊這個概念是很寬泛的,不同材料、不同結構都能組成相同或近似「氣墊」的技術,耐克的氣墊技術的專利名肯定不會是叫做「氣墊技術「,而會是」一種XX氣墊XX技術「,類似的專利技術太多了;最後,專利糾紛耗時耗力,國產品牌又難以對耐克造成巨大威脅,耐克何必大費周章呢?


我註冊個圓形汽車輪子,全世界找汽車廠商收專利費可好?


專利的保護範圍在於權利要求或者外觀圖片,不是氣墊這麼簡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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