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囑與說明書衝突,吃藥時到底是遵照醫囑還是按說明書?
12-26
比如說,我拿了克拉黴素緩釋片,醫生說一天吃兩次每次一片,可是說明書上說每日劑量不能超過一片,我該怎麼辦
好吧,如果說醫生不知道自己開的葯病人應該怎麼吃的話那我真的對醫生有點失去信心了……
在加拿大,一個葯醫生怎麼開的病人就該怎麼吃。說明書僅供參考。這是法律規定。如果醫生開錯了劑量,這是醫生的不對。當然做為藥劑師我們如果看到劑量太離譜,比如超過最大劑量之類,我們是會去找醫生討論的。但是我不能因為說明書寫的跟醫生開的不一樣就擅自決定病人應該根據說明書來吃。如果我們膽敢這麼做了萬一出了事情,藥劑師是吃不了兜著走的。那麼類似的,如果病人擅自更改處方,吃出了事情,也只有自己承擔了。
而大部分醫生對於大部分常用藥就能夠熟記於心的。小部分不常用的葯,他們可以很容易的查到正確用法。
為什麼不能按說明書來吃。因為說明書很局限,只是一個推薦,並不能適應所有人的情況。比如抗生素。(話說我查了一下克拉黴素緩釋500mg(應該是BiaxinXL)是可以一天吃兩次的。)抗生素的劑量根據感染的不同可以有很大不同。有的感染劑量大,有的小。決定到底是什麼感染該吃多少是由醫生決定的。還有,比如有的病人腎功能不全,需要調整劑量。這個也應該由醫生決定需要減多少。根據病人的情況和病情,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按說明書來的。再比如嗎啡這樣很危險又沒有固定劑量的葯,病人是不可能按說明書來吃的。
(話說我們給葯都不給說明書的,只給一個小冊子,裡面沒有劑量。該吃多少,處方在標籤上,都是根據每個病人的處方單獨列印的。)
不過,可能中國的情況不同。只是如果醫生開藥都不管劑量正確與否的話,我只能說太不負責了。
不知道您所說的克拉黴素緩釋片的規格含量是多少,即便是500mg的克拉黴素緩釋片,特定的情況下(如重症感染)也是允許用到一日兩次,一次500mg的。在幽門螺桿菌的根治治療方案里,如果是二聯治療,用法是一日三次,每次500mg。雖然服藥劑量增加,通常會引起更多的不良反應,但您目前的服藥量,總體來說還是在許可的安全範圍內。至於您目前的服藥量,是病情需要還是醫生開藥的錯誤,抑或者是調配藥師書寫錯誤?還是建議您主動詢問醫生。
關於醫囑和說明書到底聽誰的,我傾向於聽醫生的。因為我國的說明書更新非常滯後,有體制的原因,也有廠方利益的原因,更基本的原因還是因為說明書的內容落後於臨床研究太多。許多藥物新用法或者新功能不會及時的體現在說明書中,即便是專科治療指南已經確認了,仍未必能看到說明書上的更新。而臨床醫生在不斷學習的過程中,總是第一手的就掌握了最新的用藥知識和指南更新,所以超說明書用藥就越來越多的出現在目前的醫療過程中。
需要指出的是,在我國,超說明書用藥是不受法律保護的。目前,說明書是具有法律效應的藥品使用文書,而治療指南或專家共識等均沒有。如果醫生想要超出說明書的範疇使用藥品,最好先和患者充分溝通,徵求病人本人同意。但即便這樣,出了問題時醫生仍然需要為此擔負醫療責任。
扯遠了,總結一句就是,超出說明書的用藥有它的合理性,但目前該做法並未取得法律上的認同。患者在面對這種難題時,應該主動多與醫務人員交流,了解該用藥方式的目的及可能出現的風險,再做判斷是否接受。
以我現在負責的產品為例,講個story,涉及的劑量是誇張過的,但劑量、用法之間的比例正確,免得有推廣嫌疑。
這個葯在某適應症的用法是急性期150mg BID,長期治療200mg QD。這個用法是廠商根據自己的二三期實驗最後制定的,國外的指南也推薦這麼用。
但是國內很多臨床醫師,往往就自行減成了急性期200mg QD,長期治療100mg QD。問他為什麼,他有很多理由:減少藥物副作用風險啦,這個劑量我用起來感覺也能起到作用啦,藥物本身比較貴減輕患者負擔啦等等。最後一點考慮到國情可以理解,前兩點就有點說不過去。本身藥物的用法設計成這樣就是經過了幾千例臨床試驗後,證明能在藥效和副作用間達到最佳平衡的劑量;而一個或許只有十來例使用該藥物患者經驗的醫師,就可以憑「我覺得」,「感覺」這樣的理由隨便減劑量,這對患者來說,似乎是不太負責的。
當然這種情況不適用於所有藥物,如果醫生對藥物如何使用沒有決定權,那又何必要醫生來開處方呢,自己照著說明書吃不就完了?但我想說明的是,國內很多醫師對部分藥物一是不了解常規的使用方法,而是喜歡憑自己的感覺加減劑量,這和 @Jing先生那邊的情況,是不太一樣的。作為一名臨床醫師,有義務告訴你,不是所有的醫師能夠完全背誦藥物處方規則,尤其在忙碌的門診更多憑藉的是快速回憶,而回憶有可能是出錯的。
而說明書上所標註的劑量是根據藥理實驗和多期臨床試驗得到的結果,具有更多的客觀依據和可重複性。
所以應該根據藥物說明書操作。
如果兩者衝突,問下醫生就好了啊,為什麼要自己想個辦法決定了呢??
醫囑吧。說明書是針對廣範圍的多數人,而醫囑則是醫師對於你身體特性及需要給出的判斷。但後者出錯的幾率較大,建議多於醫師溝通和了解自己需要什麼,然後把決定權交給自己。畢竟身體是自己的不是么?
突然想起碘伏說明書說孕婦禁用,
最好的方式就是找開方子的醫生進行溝通 但是一定要注意措辭
片面的說聽醫生的或者按照說明書來都是不夠嚴謹的,醫生可能會犯錯誤,說明書也可能不適合病人的實際情況。直接找醫生解決是對自己最負責的做法。
醫生沒有特彆強調的肯定是遵說明書,醫生如果特別說明了這葯有說明書上不具備的其他作用或是最好按什麼什麼劑量服用,那就遵醫囑.
劑量問題,往往是因為廠家不同,藥物的包裝規格也不同.醫生一般都會在寫一次幾片,一天幾次的同時,在前面寫好使用劑量,(多以mg為單位,細心觀察則不難發現).遇到規格不同的,按每日用量換算成藥片數量即可.
一般按照醫生說的比較好。醫生聽取的是你的病狀病因,藥品的生產是根據最廣泛的病狀來制定服用明細的。飯前飯後的用藥的控制最好能夠詳細問明白,這樣能更快更有效。
折中,兩天三片。有強烈副作用立即停葯。
應該回去問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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