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歧視/反對同性戀,但如果我的家人是同性戀我不能接受」的人屬於恐同者嗎?為什麼?

此處說的,不包括「擔心如果家人是同性戀會承受很多社會壓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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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主突然回來看了眼這道題,沒想到這麼多人回答了,於是就把答案都看完了。
有如下感受:
1-如何定義恐同者
2-如何定義歧視
3-支持同性戀與支持同性戀平權存在差異
4-偏見本身就難以消除,不必爭論
5-偏見與歧視行為需要鑒別
6-至少要把兩個團體擺在同等高度的位置再談偏見與歧視,然而目前來看很難
7-支持平權運動即是支持人權運動,這涉及全人類的利益,在要求權利時是不是要先問問自己為爭取人權付出過什麼
8-喜歡與不喜歡是不是至少要建立在尊重的基礎上
9-我應該開始讀讀邏輯學了,把自己的感受用邏輯正確的話語表達出來
10-政治正確到底是啥
11-題干中說的不接受就是不接受呀,不是說是家人就一定得接受的,說必須接受的是把家人當成了整體嗎,人是獨立為人啊
12-因為家人是同性戀,將其軟禁限制人身自由的、打斷腿的等等都是真實發生過的事並且依舊存在著,不敢想像如果自己因為做一件想做的事就被這樣對待,這個世界好可怕
Σ( ° △ °|||)︴
13-為啥好多答案都是覺得自己被「迫害」了,於是憤怒地喊道:我有選擇的自由?感覺沒啥好強調的,大家都有啊。當然,我不是針對某個人,我是說在座的…某些人╮(╯_╰)╭
14- ——為啥人類要這麼激烈地互相傷 害…Orz
——人就是非理性的′_&>`
——好吧(? .?.? ?)我承認…我提的問題 也不是很好,不過大家的回 答拓展了我的思路
——這就是提問的魅力′_&>`


「拋開劑量談毒性都是耍流氓」
「支持」和「反對」只是態度的兩個端點,其實很多人對自己態度的認識並不明確。衡量這些偏見行為可以使用「社會距離量表」

套用經典案例驗證一下自己是否對某些群體存在歧視。每個題目下面都是有五個備選項:(非常願意、願意、無所謂、不願意、非常不願意)
Q1.你願意讓同性戀者生活在你的國家嗎?
Q2.你願意讓同性戀者生活在你的城市嗎?
Q3.你願意和同性戀者住在同一條街道嗎
Q4.你願意和同性戀者做朋友嗎?
Q5.你是否願意自己的子女或親戚是同性戀者?

所以,你的答案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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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科普來自度娘:社會距離量表:也稱為鮑格達斯量表(Bogardus Social Distance Scale),是由美國社會心理學家鮑格達斯於1925年創建,用以衡量人們對某個事物態度的重要工具,亦是一種研究偏見行為成分的重要工具。
測量的方法是由研究者設計出一套能反映不同社會距離的意見,讓被試根據自己的實際看法,根據自己感情的第一反應,從七種關係中選出自己願意與某個群體的一般成員產生一種或一種以上的關係。這七種關係是:
(1)親密的親戚關係或與之通婚;
(2)鄰居關係;
(3)在同一俱樂部中與這成為密友;
(4)讓他在我國從事我所從事的職業;
(5)讓他來我國定居;
(6)僅讓他在我國訪問遊覽;
(7)將他驅逐出境。

使用方法:
根據自己的選擇在相應的意見項內打上記號,再把一個群體的所有成員的態度距離加以統計,製成曲線圖。曲線圖反映了一個群體對某個對象所持的態度的距離分布。不同的群體對同一事物的態度的距離分布可作比較,同一群體對幾個事物的態度距離分布也可以作比較。


首先對於這個問題里這句話來說。就犯了很愚蠢的邏輯錯誤。
歧視/反對,和接受不接受完全是兩碼事。

先說反對,這種態度應當是基於主動行為而言的,對於被動且不可逆的身份來說,表示反對根本沒有任何意義。譬如我反對你是個地球人這個身份,你覺得有沒有任何意義,或者同樣反對你是黃種人、白人、黑人,有意義嗎?就算你把地球給炸了,你也不能改變70多億個地球人仍然是地球人的事實。

而歧視這個字眼,本身就是個貶義詞,是對於不同群體,無作為的排斥和阻撓並缺少應有的尊重。例子我就不舉了。如果你認同歧視這種行為,在這一點上就無話可說。

而接受不接受,才有挑選的餘地。譬如說,我不接受一個同性戀做我的朋友。作為一個同性戀來說,我覺得這是很合理的選擇。挑選朋友本身是一種權利,是一種很個人的行為。就和你不接受吃香菜,不接受肉餡的粽子一樣,個人喜好而已。但是因為自己不吃不喜歡,就阻撓別人,這就是有病。

再說對於家人,說接受不接受也是沒意義的。因為你阻止不了事態的發展或者逆轉事態的結果。
如果哪一天有人發現自己是形婚的結晶,難道你媽就不是你媽,你爸就不是你爸了嗎?你無論相信不相信這個事實,也改變不了這個事實。因為家人本身也是一種被動不可逆的身份,你沒有選擇權。也就是說,你可以不接受同性戀朋友,但是你無法不接受同性戀家人。說接受不了事實的時候,其實你已經接受了這個事實,只是這個事實讓你痛苦而已。

所以這話應當這麼說。我不接受同性戀做我的朋友,但是如果我的家人是同性戀,我只能接受,但是我還是會尊重一些我不接受的人。

接受和尊重是兩碼事,你可以不接受別人,但是依然要學會尊重你不接受的人。

關於同性戀的問題,最好的態度既不是認同也不是支持,而是談起一對同性戀相愛時,你能認為這是一件和人要吃飯喝水拉屎撒尿一樣的,再平常不過的事。

為什麼我要說這些邏輯問題?因為有的人搞不清邏輯而犯錯,而有的人清楚邏輯依然要犯錯,這是不一樣的概念。

最後我還要說一點,說是我的權利,同意不同意是你的權利。包括你認為是錯也偏要去做,這也是你的權利,權利它本身不一定就非得是對的,但是一定會對應後果或者義務。同時別忘記了,別人也同樣可以行使權利。在網路上天天打這些嘴炮,我承認,你贏了。


這潛台詞其實是「別人是不是同性戀和我關係不大,所以我不歧視他們,但是我的親人和我的關係更直接,所以我接受不了」
這一方面,讓他們彷彿站在了政治正確的一方「我是支持你們的吼」,另一方面,又能避免和他直接相關的利益不受損害。多麼聰明的選擇。

可是,即使社會上有一萬個人表示了他們的支持,也彌補不了至親的一句「好噁心啊」「這是病」「我不能接受」帶來的痛苦。

你們怎麼就不明白。


搞不懂好些回答在說啥。
不反對同性戀,先不說性取向這玩意反對了能咋的又不能因為你反對了就改變,後面那句不能接受家裡人是同性戀…
說不能接受父母是同性戀的,在我看來這不是性取向的問題是欺騙的問題吧,父/母是同性戀那不是騙婚嗎!父母都是同性戀的話雖然是形婚但那是對孩子的欺騙吧(雖然想像不到怎麼在孩子面前裝這麼久恩愛)。
接受不了未婚的兄弟姐妹兒女是同性戀的話,那麼是打算趕出去還是打算進行「同性戀矯正」?
都不是的話,激動啥呢?最後還不是不反對了。
- -大概是我語文沒學好。

ps:昨天有人和我說,我尊重理解同性戀,但我覺得他們不正常、不健康。
我覺得我越來越搞不懂這個世界的邏輯了orz。


是的。
同性戀恐懼症本身的定義就是對同性戀或其行為的「非理性」憎恨和恐懼(理性的則是指因為政治目的或者個人利益去對同性戀進行仇恨)。如果不能接受家人成為同性戀,那就等於是恐懼家人成為同性戀(不想讓這種情況發生),並且對同性戀的家人排斥,這無疑就是恐同症。
但是,恐同症和同性戀歧視是沒有必然聯繫的,有恐同症不一定要歧視同性戀。歧視的意思是指因為某種特性對某人不平等對待(不是特殊,是不平等),並致使其受到損失。而不能接受並不一定要認為他比自己「低一等」「不是同一級的」,可能只是單純的厭惡和排斥。厭惡是不算不平等對待的(就像你不能說你歧視你的仇人,你討厭某個公眾人物不能說你歧視他)。
反對和厭惡也是有差別的。你可以一邊贊成同性戀的存在,一邊厭惡同性戀。也可以認可同性戀,但不接受同性戀。


先分析一下

我不支持也不反對——翻譯過來就是干我屁事
然而出於被迫政治正確,follow their hearts(慫),抹不開面子等等原因,最後「管我屁事」就不知怎麼變成了上面這樣一句亂七八糟的話。

想想看什麼時候我們能用到這個「不支持不反對」的情景?
比如某A淘寶中:「你覺得我買這衣服咋樣?」——我不支持也不反對——翻譯過來:你買啥干我屁事
比如出去吃飯:「我點這道醬雞蛋,你吃不?」——我不支持也不反對——隨便咯……又不會少塊肉
比如:「我追那妞你看行不?」——我不支持也不反對——你追你的,我管你作甚

完全的利益不相關者是無法對一件事作出站隊的。
我們害怕成為少數群體,所以我們支持少數群體的權益;我們害怕收到不公正對待,所以我們追求公正;我們傾向於成為規則被破壞後的受害者,所以我們擁護規則。

而當家人成為了同性戀(或者其他亂七八糟的什麼),該主體便由利益不相關者成為了利益相關者,從而形勢迫使其進行站隊。

松來未佑得了急性肺炎掛了,對於ACG愛好者來說是個噩耗,對於菜市場里拼搏的大媽來說,還沒6號樓老王頭摔了一跤斷了腿來的有價值。而要是大媽的兒子得了急性肺炎,那哪怕是包子跟觀海同時出櫃又能怎樣


人的機能及其有限,優先順序這個功能還遠沒過期呢


我真是受夠了某些自以為理客中的人了,在同性戀平權話題下我是從來不想撕逼也不想站隊的,結果今天在別人答案下隨便評論了一句居然就被人咬著不放,不得不自己開個答案詳細說說自己的看法了。

既然是答題,那就先回答題主的問題:我認為這不是恐同。

理由如下:
你能接受和艾滋病患者相處生活,那你能接受自己的孩子是艾滋病患者嗎?
你覺得性工作者是正常的職業,那你能接受自己的孩子變成性工作者嗎?
所以那些說能接受同性戀,但不接受自己孩子是同性戀的人,我表示能理解,雖然我也是gay。我當然也希望聽到大多數人都說,我接受同性戀,並且即便我的孩子是同性戀我也接受,但這可能嗎?可能嗎?這樣要求接受同性戀的真的是太理想化了。

(有人評論說我把同性戀和艾滋,以及性工作者類比不對,我承認這三者性質的確不同,因為同性戀不是一種自願的選擇,好吧,其實某些情況下,艾滋和性工作也不是自願選擇的。但是,它們都有個共同點,就是在絕大多數異性戀看來,都是不好的事物。我想說明的是,如果一個異性戀認為同性戀是不好的事物,但是他想的不是如何去消滅,而是去接受,我覺得這已經算是好的。相比起那些覺得同性戀不好,想的不是去接納,而是去歧視甚至消滅的人,難道不是一種進步嗎。其實想到這裡我覺得有點可悲,在一大群詆毀你的人面前,你真正想感激的是那個讚美你的人,可是現在你只能感激那些不罵你的人。)

但這並不是我想說的,以上文字只是回答題主的問題,下面才是我想說的。

我是被 @肥肥貓 帶進來這個問題的,他給 @墨夏 那個答案點了贊,然後我去看墨夏的答案,價值觀真的是噁心到我了,說實話我真不明白為什麼肥肥貓會給這個答案點贊。

哪裡噁心到我了呢?

1.他文章的中心句:感覺同性戀的要求越來越高了。
2.他腦補的情節:今天同性戀能要求別人支持他們,那明天同性戀豈不是會要求異性戀親他們一口來表示支持他們。

先來看1:

同性戀有沒有要求越來越高?

當然有。從一開始地底下的愛情,發展到可以見一點光,再到整個社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再到要求可以和異性戀一樣手牽手走在大街上,再到要求可以和異性戀一樣結婚撫養孩子,要求當然在變高。
可是這裡面,哪一個是特權?哪一個是異性戀享有不到的?
結果就有人跑出來說了:你們怎麼臉皮那麼厚?!已經對你們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你他么還想要什麼?
你他么本來是跪著吃飯的,現在讓你蹲著吃,你居然跟我說你想坐著吃?!

為什麼要求越來越高,因為還沒有平等啊!既然還沒有平等,為什麼不能要求越來越高?!為什麼?為什麼?

再來看2:

我只能說作者你真會腦補啊,你的邏輯就跟這個一樣:

今天敢撕逼,那明天豈不是會打人?後天豈不是就要殺人了啊?!!快快快!先把他抓起來再說!!

呵呵呵,你這個毫無邏輯的腦補情節一出,真不知道激起了多少人的高潮。

而關於不支持其實就是干涉的關係,我貼一個 @理想的蘑菇 的答案,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2150424/answer/54832412
我覺得這已經分析得很好了,但有些人非不承認我也沒辦法,我叫不醒一個裝睡的人。

最後,關於同性戀平權我覺得有必要表明一下我的態度:

我不會強制任何人支持同性戀,假如有人說他就是歧視同性戀,我根本都不屑於去和他爭論。
而對於那些為了政治正確而說不支持也不反對的人,我也不會像過激分子一樣去批判,我明白強扭的瓜不甜,如果不是發自內心的支持,道德綁架只會讓他們反感。

以前想的是對那些人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後來發現,假如對方已經預設了立場,那我再怎麼友善,說得再多也無濟於事。



裝睡的人,我可以直接不去叫他;真正睡著的人,叫醒他卻要傾盡全力,而且還面臨著被裝睡的人藉機攻擊的風險。那些不支持也不反對的人,就是真正睡著的那群人,來自他們的傷害是無意的,也是巨大的。

他們不支持不反對的態度恰恰是整個社會對同性戀的各種態度中佔比最大的,同時也是最容易被反同分子煽風點火推向同性戀對立面的。


我最後再細說一下。
裝睡:指的是那些明知他的不支持會阻礙同性戀爭取平權,卻還口口聲聲說自己的不作為不會阻礙的人,自詡為理客中實則到處詆毀同性戀的人。

真正睡著的人:指的是那些以為自己不支持不反對就能幫助同性戀的人,但是,同性戀的平權道路不可能不需要異性戀的相助,比如同性婚姻,如果絕大部分異性戀表示不聞不問,又怎麼可能通過?只有大部分異性戀都表示支持,才有可能通過。但是如果大部分異性戀都是不支持不反對的態度,這是不可能完成的,可是偏偏有些異性戀沒有意識到這一點,他們雖沒有助紂為虐,但他們的不支持不反對其實同樣是一種阻礙,只不過是無意的而已。

而那些公開反對同性戀的,或者公開支持同性戀的人,就是醒著的人。


沒想到居然都到了今天了還在吵這個問題……………………
說實話,我個人的觀點是:我不歧視,但是我不希望我的孩子是同性戀。
原因很簡單,同性戀無論如何是社會中的少數群體,即便大家都不歧視了,生活中總還是會有很多不便,比如想生孩子,不能直接和伴侶OOXX就搞定,你可能要去做代孕等各種麻煩事情。想看A片,為同性戀特製的A片,在市場需求小的情況下,數量肯定也不足。諸如此類的一大堆問題,我不希望我的孩子去承擔。
如果真的有了一個孩子,我相信所有父母都希望他少受一些磨難,日子過得輕鬆一些。
在這個前提下,希望自己的孩子不是同性戀是非常自然的事情。我不覺得這有什麼好指責的。

但我沒有給任何一個持這種觀點的答案點贊,也沒有給如排名第一的答案那樣觀點的答案點反對。
原因超簡單
題目問的是「不能接受」而非「不希望」
即便我不希望我的孩子是同性戀,但如果他真的是,我依然會接受這一點,並且認真的和他娘商量,怎麼幫他追他喜歡的人,在一起了要帶回來讓你老爸老媽見一見。
當然,要是我兒子給我帶一男的回來,我坦白說我心裡真的會很不舒服……這是實話。
可是,我覺得我更不想讓我的孩子因為我的態度而難過,我覺得我會調整好自己的心態,漸漸能夠淡然的看待這件事情。
雖然我依然希望我的孩子是個異性戀。

最後,那啥,為免誤解強調一下,雖然我上面舉例用的是兒子和「他」,但其實我想生個女孩!!!


看了大部分答案,發現一個很奇怪的邏輯,「反對(不支持)同性戀是不對的」。理由就是自由、平等。那麼問題來了,我不喜歡同性戀,覺得同性戀噁心算不算我的自由?
我就是覺得同性戀噁心,就算是這樣不對,我也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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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支持亦不反對那就更沒錯,我覺得同性戀噁心,但同性戀是你的自由,平著自由、平等的原則,我不反對已經很友好了,難道你還打算叫我忍著噁心高喊一句支持同性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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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罵我的儘管罵,你放心,我會舉報的。


其實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兒子要攪基這種鳥事你接不接受有個鬼用。
所以這種人不叫恐同,這叫想不開。
可惜這世上總有一些人是想不開的,他們總是想以自己的標準來規範身邊所有人,把自己的地獄擴大為身邊所有人的地獄。


這個疑似『恐同』的言論,是有病,但還恰恰不是直接跟同性戀這種社會議題扯上關係。

這個病叫『全能自戀』。

即嬰兒時代,只以自己的認識為標準,來規定全世界。媽媽必須給我想要,爸爸必須滿足我的需求。要不然。。。要不然也不能怎樣,因為ta畢竟沒那個能力毀滅世界,充其量就是坐地大哭,哭得驚天地泣鬼神。

哪怕現在表面上長大成人,還是這麼一副世界要圍著我轉的德行,否則就大哭『不接受XXX』。

好像這個世界都是需要ta來接受似的。

一旦ta發現做不到,就退而求強行支配和同化家人,好像ta的家人生活都需要ta來接受似的。

這種人將自我無限放大,直到吞噬親近的人。家人都需要活在ta龐大的精神世界裡,否則就是不接受。毫無個體概念,毫無尊重,毫無個人界限。和這種人成為家人,就是時時刻刻被ta的喜好左右。你的生活彷彿不是你的生活,而是ta的分支。

如果不說同性戀,說別的——

『我不歧視/反對女博士,但如果我的家人是女博士我不能接受。』

『我不歧視/反對丁克,但如果我的家人是丁克我不能接受。』

『我不歧視/反對跨國婚姻,但如果我的家人跟外國人結婚我不能接受。』


不過是世界沒有按照ta的喜好運轉而已。


這就是恐同。
「我不歧視/反對同性戀,但如果我的家人是同性戀我不能接受」
[我不歧視女性,但是如果我的家裡人生了個女孩我不能接受。]

似乎所有人的人都把同性戀被歧視歸因為同性戀自己,因為他是同性戀所以他被歧視,是這樣嗎?同性戀被歧視的原因是這個社會不夠包容,不夠包容是同性戀造成的嗎?不是,是所有社會大眾造成的。
以前女性、黑人等等都被歧視,當然現在也有,是因為女性和黑人自己造成的嗎?不是,是整個社會一起造成的。我很敬仰馬丁路德金,是他勇敢的站出來為黑人發聲、爭取權益。我也敬仰lady gaga,直指點名奧巴馬,為同志發聲、爭取權益。我相信這兩位在背地裡應該都不會說「我不接受自己的孩子是黑人或者同性戀」吧。

上班,有空再寫點····


先給個彩蛋:oxford reference上A Dictionary of Social Work and Social Care對homophobia這個詞條的第一句是「A term that originated in the 1970s, originally within psychology, to indicate extreme hatred and/or deep-seated fear of gay men, considered by some to stem from repressed or latent homosexuality.」
恐同即深櫃:)(這真是個很弗洛伊德式的statement啊。。。)
剩下完整的詞條如下:

It has come to be used more generally to refer to individual dislike of or prejudice towards gay men or lesbian women, characterized by a range of intensity of feeling, as well as societal determinants and manifestations of the denigration of same-sex relationships. At the extreme, it may lead to intimidation and violence, and has resulted in death (see Hate Crime). Social work has played a role in combating homophobia through such developments as the approval of gay and lesbian couples as foster and adoptive parents, and recognition that the sexuality of older people should not be assumed to be heterosexual, with consideration of the possible added isolation gay and lesbian older people may experience. See also Heterosexism; Heterosexist.

Oxford reference上另外一個詞典,a dictionary of public health 對homophobia的定義是「Pathological antipathy and hostility toward homosexuals, manifested by hate, violence, discrimination, and denial of human rights.」

按照這些定義,我認為是的。這是一種恐同的表現。
不接受的深層動機來源於 恐懼/偏見/歧視 就像沒有人會說 我不歧視高個子,可我沒辦法接受我的孩子長得高一樣。
這確實是個非黑即白的事情,沒有中間地帶。
但其實恐同,也不一定意味著你一定要是個很糟糕的,阻止社會進步的人。
恐不恐同是,且只是個心理狀態。連行為都不能表示出一個人是否是個恐同者。從很多訪談中,我甚至覺得有些為非異性戀群體權益作了很多工作的人也是恐同者。他們情感上並沒有辦法做到完全一視同仁,但是理智上他們也認識到這是不對的,並為此做出了行動。
我覺得他們十分偉大。

至於為什麼能說出不反對/不歧視。那是因為沒有人給你歧視。你從來就沒做出過歧視/不歧視的選擇。真正的不歧視,是在所有層面都不歧視的,也就是說,只有在最深的層次,即對你身邊的親人都不歧視,才是真.不歧視。

在我住的地方,有不少人認為種族歧視已經不在北方存在了,只是南方的一些「不開化」的州才存在種族歧視。但是明尼蘇達其實是美國種族歧視最嚴重的州之一。這個視差之見形成的最重要的原因是,明州並沒有那麼多黑人。人們沒有做出歧視黑人的行為因為他們從來不與黑人打交道。於是人們就自我感覺良好了。但種族歧視就真的不存在了嗎?

1994到2011年間,美國軍隊對同性戀實行的「不問,不說」政策。從表面上來看,這就是個「不支持,不反對」的例子。但你要仔細看,這就是個為歧視打的幌子而已。這就扯開了,按下不表。


這個問題觀望一陣了,但是實在忍不下去。
我們先把題干讀清楚好嗎!

我們先把題干讀清楚好嗎!

我們先把題干讀清楚好嗎!
題干是「我不歧視/反對同性戀,但如果我的家人是同性戀我不能接受」的人屬於恐同者嗎?
你們一群人討論「我不歧視/反對同性戀,但我不願意自己的家人是同性戀。」和「我不歧視/反對同性戀,但如果我的家人是同性戀我不能接受」這句話對不對 到底是在幹什麼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先說結論:不是
首先,恐同是種病啊,少年!是指對同性戀行為以及同性戀者的非理智性的恐懼和憎恨
比如「同性戀真TM噁心,該下地獄!」
"同性戀的人都不是人,是變態,看得我噁心"還比如強姦矯正之類的。
我們可以看出恐同是非理智的恐懼,而這句話對同性戀這個族群的理解與否,支持與否雙方都是有各自的道理的。

說句題外話,作為一個lesbian,我並不希望LGBTQ變成一個需要特殊對待的群體,我們只是這個社會普普通通的一份子,你可以喜歡也可以不喜歡,但是你不能說我們沒有人權。比如你覺得同性戀性交行為噁心是可以的(其實我也不是很喜歡異性戀性交),但是你不能因為覺得自己不喜歡就拒絕讓我們這麼做啊!人權呢!!!

希望大家看完可以好好補補看題水平,過了高考就可以放棄自己了嗎?233333,(沒有嘲笑,請不要舉報!我還是很珍惜自己的友善度的!)


這是一個很愚蠢的邏輯,是否歧視和是否能接受原本就不同。
打個比方,假設題主不歧視艾滋病患者,那麼題主是否可以接受其親人是艾滋病患者呢?


我不歧視/反對同性戀,但如果我的家人是同性戀我不能接受?

不能接受,在家人這種關係上,隱含的意思不就是反對嗎!!!這還有個幾把毛可討論的!
就算是不直接反對,也會是大路朝天各走一邊這種間接形式的反對啊。
搞不懂你們到底在爭論什麼...

比如我們來看下面那個【胡不歸】(完全學不會怎麼AT)舉的例子:

我不歧視窮人,但我不希望我的家人朋友成為窮人;我不歧視吸煙者,但我不希望我的家人朋友成為吸煙者;我不歧視農民工,但我不希望我的家人朋友成為農民工。

既然這位想用這種例子來證明題目中說法的合理性,那麼我們就反過來用題目里的邏輯試一下啊。
題目里說的可是:「不能接受」

如果說,你的家人朋友都是窮人,你的家人朋友都是吸煙者,你的家人朋友都是農民工。
然後按你的這種說法,如果他們窮了,抽煙了,當農民工了,你就不接受他們是你的朋友,甚至不接受他們是你的家人了?
我覺得你家人和你朋友聽了都會來打死你。


不希望,和不接受,是兩個概念好嗎?
竟然還有那麼多人贊同,我真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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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來沒聽說過,比如什麼:
我不能接受你出去創業,但是我不反對你。
我不能接受你不上學,但是我不反對你。
我不能接受

你聽過這種話嗎?!
【我們無法接受美國詆毀中國的言論,但我們不反對相應言論

...

在【家庭】這種程度的利益關聯的情況下,就不要搞那些彎彎繞了。
過日子就過日子,跟家裡人說話就好好說話,別總整的自己好像是搞學術的。


在家裡,不能接受這四個字,在利益衝突到這個份上的情況下,除了【要麼忍要麼滾】以外難道還有其他含義?

起碼我是想不出來,還望各位指教。


個人認為這句話的意思是,懶得理你,別出現在我面前。


我不歧視反對你,指的是我不會對你做違反法律的行為,也不會做中世紀那種野蠻不道德的行徑,我不會殺你打你砸你家或者給你家門口貼宣傳報什麼的,不會干擾你任何生活。


不允許家人同性戀,因為我討厭你這種生活方式。我不歧視反對你,因為我是現代文明人,但文明人照樣有好惡。請不要干擾我合法的好惡。


古人說得好,君子和而不同。大家在社會上有交集了,和和氣氣合理合法合道德的辦事;私底下生活方式不同了,回過頭去不來往彼此當空氣井水不犯河水。這樣難道不好嗎?非得蹬鼻子上臉說你就得喜歡我,不喜歡我就是歧視我。有必要嗎?


就好比現代社會大家生活習慣多樣,有人愛吃屎不犯法,我也不會到人家裡批判你不能吃屎,但是拜託你自己吃就是了,不要嚷嚷著你們為啥都不吃屎?是不是歧視我?


按照我的理解,這句話換個說法不就是
我其實是歧視同性戀的但是只要不出現在我的家庭里我都可以無所謂


我不反對同性戀,但是我反對同性戀者對我或者我的伴侶進行性騷擾,我不同樣不反對異性戀並且我是異性戀,但是我絕對反對強姦。其實很簡單,我要表達的意思就是,我支持任何人之間的戀情,但我反對任何人之間的姦情。再說清楚點,不管你是基拉直獨丁,只要不耍流氓,我都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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