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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出版行業,所有的外國人名都必須譯為中文嗎?

感覺有些有些外國人的名字音譯過來實在沒有多大的意義。


非常有意義。比如你看這兩個人名:

是不是翻到第二頁你就搞不清誰是誰了?
如果寫成奧巴馬、薩達姆是不是好認很多了?

對於外語人名,讀者不僅可能看不懂,甚至可能無法分清。個人覺得正文用中文,在文末添加譯名表是比較負責任的辦法。

有人可能會說,其他看不懂語言統統音譯成英文就好啦。一點都不好!除了給中文讀者添麻煩,和都音譯成中文有毛線區別。


謝謝邀請。說到出版業就不大清楚了。以普通讀者的認識,感覺這是常規做法。因為新華社出過一本《英語姓名譯名手冊》,後來也出了其它語種的譯名手冊(種類數量不詳),商務印書館有各種譯名手冊,《辭海》後面也附有外國人名譯名對照表,中國對外翻譯公司還出版有《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這對譯者來說基本夠用了,沒有理由不譯出來。


個人的感覺是,如果原名詞長較長的話,尤其是人物較多的小說中,翻個頁就忘了這譯名誰是誰了。所以我覺得,對於拉丁字母的名字,不如用原詞。


最近一直在上翻譯課。
總結一下自己的看法,主要是以下三種情況:

  • 有名的已有規範譯文的人名,如各國領導人或重要官員名字,這類名字必須譯成譯文要求的語言,切勿擅自更改。
  • 在不知情對方是否已有中文名字的情況下,可以利用Google事先搜索一下其名字,可獲取一些相應的個人信息,如果還是沒有找到,可聯繫對方獲取其具體情況再予以定奪。在中文名後可括弧備註其原文名字加以註解以方便讀者更好理解。舉個栗子,最近翻譯的一篇稿件里涉及到翻譯葡萄牙澳督的名字,其葡語名字是「Carlos Melancia」,如果直譯成中文是「卡洛斯·西瓜『或者」卡洛斯·莫勒西亞「,但是呢,這個澳督是有自己的中文名字的,叫」文禮治「,是他本人請人幫忙給取的,所以還是聯繫到本人或者其助手確認對方是否有獨立中文名或者規範譯法再進行翻譯。Ps:因為
    Melancia在葡語里確實是西瓜的意思(╯▽╰) ~
  • 在翻譯普通常見人名時可採用音譯的辦法,在有些情況下可在中文後用括弧注以原文以方便讀者更好理解。

同理插話一句,在翻譯國家名和地名時候也是一個道理。
每個不同的語種辭典背後應該都有現今已規範的對應翻譯,這個也是個很好的參考。

作為一名語言專業的學生,信達雅是我們翻譯文章時候追求的最好標準。
」信「是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所以最好不要盲目揣測任何一個單詞或者字的意思,必須做到有理有據。


作為一個普通讀者,我想說的是:考慮下讀者的感受好么!

隨著全球化和國內讀者英語水平的普遍提高,很多英文其實不翻譯還好。比如Alfred,翻譯成
阿爾弗萊德這麼長的名字,在瀏覽的時候很感覺很奇怪,而且如果是文學作品,比如是英倫背景的小說,忽然來這麼一個生澀的中文翻譯名,看著很容易「齣戲」。


我想說,有些書里還小紅小明呢


門修斯,常凱申,桑卒,毛崑崙……


應該是目前翻譯行業的主流做法。大多數人還是傾向於中文名而不是外文名即使很拗口。
不過我有看過一本周作人著外國文學史,裡面所有的外國人名都保留外文形式,當然也和當時的翻譯習慣有關。
所以說不是規定一定要中文名才能出版的。


為什麼不能翻譯成中文,而要翻譯成英文?

因為現在大部分文字體系都有多對一的英文翻譯。翻成中文則不然,比如Peter可以翻譯成彼得,皮特,之類之類之流,很容易對讀者造成混亂。翻譯成英文則絕對是多一對應的,比如拼音,比如羅馬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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