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青在西方是如何為時尚的?
其實紋身一開始不是作為時尚考慮的,而是作為一種標誌,比如遠古時期的圖騰,包括現在一些隱秘的部落,他們把紋身作為自己的代號,身份的象徵。而西方開始流行是在軍隊中擴散的,因為打仗引起的屍體,傷殘太多,甚至親人都認不出屍首,就以紋身為自己的代表,區分自己的身體,所以當時的紋身大多以船,錨,女人,戰爭等為題材,現在稱為old school,西方傳統。慢慢演變成反叛的搖滾青年,以及社會青年的鐘愛,他們用紋身去標榜一種反叛和鬥爭精神,再來就被大家所熱愛。因為紋身是一種信仰,他會一輩子跟隨你,屬於你精神的一部分!
一起來聊聊刺青吧!來來聊聊紋身是怎樣從叛逆成為時尚,成為信仰!在移動互聯網的影響下它是怎樣解放思想,成為追求個性,獨特,以至於謀求時尚標籤加身!!!
先聊聊刺青的歷史由來!
在古時候以及現代一些較為原始的民族,紋身就是用沾有顏色或墨汁的針刺入皮膚而在皮膚上留下印記的一種儀式。它是一種信仰,這種夾雜著忍耐、痛苦的儀式,其重要性有如宗教的圖騰。在古代,紋身的裝飾有著重要的宗教意義和魔力,人們將能經受這種苦痛的人奉為英雄,有些民族用紋身的方式慶祝一個人的成年,還有一些民族認為紋身可以防病祛災,甚至是驅魔或永生。
然而刺青最開始是基於原始的求生目的,人們仿照異種在皮毛上艷麗的色彩和紋飾,用骨針和不溶性植物汁液刺入皮膚,留下和動物類似的紋路,以隱匿叢林。這就是最早的紋身,後來伴隨文明程度的提高,紋身也被賦予了裝飾,圖騰崇拜,紀念等的含義。此乃後話。另一種說法是紋身起源於人的動物性崇拜,遠古的人們羨慕異種在皮毛上有艷麗的色彩和紋飾,用五彩顏料模擬自然中各種美麗的事物用花
繼石器時代後,紋身首度出現在埃及和中國。那時紋身被視為財富和社會地位的象徵。後來成為部落的身份標誌,原始的裝飾,宗教的吉祥物。
紋身在埃及可以追溯到公元前2000年前,埃及金字塔內存放超過4000年的木乃伊,男女貴族身上刻有明顯的紋身傑作,埃及人用紋身劃分階級,用來表示特定的行業;另外,埃及是世界上最早把紋身用於美容的民族,從古埃及法老墓中出土的白玉雕像上可以看出,古代埃及人已經有文眉和紋眼線的習俗。作為圖騰,埃及人稱自己為「鷹的子孫」。
在中國可以上溯到3500年前,當時被用於刑罰,即「黥面,墨刑」。如《水滸傳》中的豹子頭林沖被發配滄州時,臉頰上所刺之字,即可算為刺青。更不消說我們所熟知的岳母刺字——精忠報國。再說圖騰,我們總自稱為「龍的子孫」,龍是中華民族的獨有圖騰,它那無可比擬的形態和被賦予的神奇魔力,一直廣為崇拜。龍作為許多兇猛動物的集合體,也表達了我們希望獲得自然界的神奇力量,以強壯自身。
後來,紋身隨著航海史的發展傳播到了世界各地:
紐西蘭的毛利人地位越高,紋身圖案越多。
2500年前由中國帶到日本,日本在浮世繪基礎上發展起來的紋身藝術,是東方紋身藝術的代表。
中國自周朝開始有黥面之刑。
1619年航海者把紋身帶回歐洲,從此,紋身在歐洲落地生根了......
由最開始的原始的求生目的,紋身漸漸演變成作為美化自身的方式,用於美容,迷信,紀念。
在古代,紋身被作為標示犯罪的符號,,在近代,紋身往往與宗教的信仰,權位的象徵和犯罪幫派有關。這些都含有紀念區別的含義。
二戰後,歐洲的紋身得到了極大發展,在戰爭中痛失親人的倖存者,往往要求刻上至愛之人的名字,或是其生前最喜歡的事物,以這切膚之痛,來永恆的思念愛人。女士們往往會在潔白的肌膚上紋上花,玫瑰等,紀念和美化之效兼得。
紋身也可以用來激勵提醒自己,如表達自我英雄意識,發奮激勵,追求美感,辨認宗族。
近現代以來,大部分的教會都反對紋身,可能從肉眼看來,針刺紋身的過程被理解為一種非文明的形式,因此教會認為紋身是從異教和巫術等演變而來的。聖經反對紋身,在西藏,身上有紋身的人死後也不能被火葬。
然而在今天這個追求個性,服飾裝扮講究標新立異的時代,作為印刻在身體上的某種標識,紋身成為一種新的時尚裝飾品。最大的功勞還是要歸功於 19 世紀美國人發明的紋身機器。這一項革命,使得紋身的誕生不再是一個痛苦的過程,每個人都可以通過快速、衛生、無痛的方法獲得一個屬於自己的圖騰。
當然,現在也有一些地方仍保留有原始的針刺式紋身法,如泰國,如果你想感受那種刻骨銘心的宗教儀式,值得一試,畢竟這種原始的方法更能持久保留刺入皮膚中的顏色。
在今天,紋身就是通過機器,用有墨的針刺入皮膚表皮層而在皮膚上留下墨跡。它並不觸及皮膚真皮層,因此除非紋身師下手過重或失誤,一般不會見血。
很多人一開始害怕它,後來又愛上它,患上了所謂的紋身上癮症。有人因為愛上不想遺忘的人而想要一個紋身,有人因為經歷人生中某個重要里程碑而想要一個紋身,有人純粹只是想夏天穿短袖露出手臂時更酷一些而想要一個紋身。
無可否認,今時今日,紋身已經不只是一種叛逆個性的表述,更重要的,是一種時尚的升華。不只是要體現你的個性,體現你的信仰,更重要的,要跟你的服裝風格搭起來。
註:圖片來自本人拍攝於世界刺青大會上海站,和百度圖片刺青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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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英國為例,在十七世紀有很多英國水手出海至南太平洋、加勒比等有文身傳統的地區,在水手當中去異域探險並獲得一個文身成為男子漢的標誌。其中最有名的便是發現了澳大利亞的庫克船長( Captain Cook )。在十八、十九世紀時,基本上每個英格蘭港口都有一兩個文身店,很多水手甚至是皇家海軍軍官都以有個文身為時尚。而在英國陸軍,陸軍元帥羅伯茨伯爵( Earl Roberts ,被認為是維多利亞時代最偉大的陸軍將領之一,年輕時在印度大起義時表現勇猛而獲得維多利亞十字勳章)特意要求所有將士都應該文個軍團徽章以章示他們對軍團的榮譽感,並幫助以後撿屍體方便。
文身在英國上層社會的流行得益於威爾斯親王愛德華(後來成為國王愛德華七世)在 1862 年訪問耶路撒冷時在那裡文了一個十字架。而後他的兒子們克拉倫斯公爵和約克公爵(後來成為國王喬治五世)在 1882 年訪問日本時,特意找到一名日本文身師文身。在隨後二三十年裡,許多英國貴族(尤其是皇家海軍將佐們)會特意弄幾個日本文身。
至少在英國文身成為時尚的過程差不多就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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