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為什麼要結婚?
1.對於戀人們來說,結婚這個社會形式有甚麽意義?
2.對於單身者來說,刻意追求婚姻有何必要?(社會環境不太容忍長久的單身)
我們似乎從很小的時候,就都曾主動或被動地了解到,人在長大了之後會遇見一個自己的「另一半」,並和Ta走入婚姻,組建自己的家庭。雖然那時候,我們尚不明白所謂的「婚姻」究竟是什麼,但我們或多或少地都相信,在人生中有著這樣一個階段等待著自己到達,或者說,需要自己去實現。
外界不斷告訴我們 「不以結婚為前提的戀愛都是耍流氓」、「先成家後立業」、「沒有什麼比找一個愛的人結婚更重要」等等的忠告。於是,我們不斷以「找到一個能共度一生的人」為目標去經歷感情,也不可避免地以「這個人適不適合結婚」為標準不斷考量對方,也會以「是否擁有美滿的婚姻」來衡量自己是否幸福。
但其實,社會文化對於婚姻的建構,可能虛構了人們對於婚姻的需求與渴望,而這種被建構了的「婚姻」正時時刻刻地影響著我們對於生活的選擇。
先來回答題主的第二個問題:
對於單身者來說,刻意追求婚姻有何必要?
在柏拉圖的《會飲篇》(The Symposium)里,阿里斯托芬講了這樣一個神話,人類在最初其實是圓球形的,並且擁有四隻手,四隻腳,頭上長有兩副面孔。他們十分強壯,企圖打開一條通天之路,去和諸神交戰。宙斯為了防止遭受人類的威脅,於是下令把每個人都劈成了兩半。
從此之後,每個人都成了一個殘缺的人,他們日夜思念著自己的另一半,不斷地試圖在茫茫人海中重新找尋到彼此,然後相守共度餘生。這個神話,被認為完美地解釋了為什麼很多人窮其一生都在尋找自己的另一半,它也因此在西方文化中廣為流傳、經久不衰。
不過,神話雖然美好,但它卻虛構了「每一個人都有尋覓另一半,並與之共度一生」的需求,甚至把這種需求塑造成了人類一生最核心的追求。哲學家Elizabeth Brake認為,這可能會給帶來諸多後果,比如追求獨身的人就會大眾被看做是「異類」,而諷刺的是,主流文化對於婚姻的建構卻與虛構的神話如出一轍(as cited in Baer, 2017)。
步入婚姻,在主流文化中被建構成了一種如同牙牙學語、蹣跚學步一樣的里程碑式的成長階段(Baer, 2017),就好像大多數人都認為每個人的人生都會經歷求學、工作、結婚、生子這幾個階段。
不僅如此,追求自我實現似乎已成為了這個時代婚姻的特徵,人們越來越多地需要婚姻來給予自己一種肯定(validation)——「我在親密關係上也是成功的」。換句話說,婚姻還被建構成了人們實現自我的一部分。
於是,社會上的每個人都被認為應該走在「尋找另一半並通往婚姻」的道路上。「單身」不再被看作是人們自主選擇的結果,而是更多地被看作「找不到另一半」或是「等待著要結婚」的狀態(DePaulo,as cited in Singal, 2016)。換言之,大多數時候人們對於單身的討論,都被狹隘地限定在了「婚姻」、「伴侶」的話語體系里。
更糟糕的是,它構建出了一種莫須有的缺失感和恐懼感,彷彿不想結婚或者到了一定年齡還沒有結婚的人就會被認為是沒有完成既定任務的、「發育不善」的——「這個人怎麼會不想結婚呢?是不夠成熟?還是有別的什麼問題?」,「再拖下去,ta這輩子就找不到人結婚了吧」。
另外,不同性別的人在這種建構中所遭受到的影響也有所差異。不論是在東方還是西方社會,人們步入婚姻之前,女性往往更多地被講述成是不斷失去資源的(比如青春樣貌),而男性則被塑造成不斷積累資源的(比如人脈、財富),因而,遲遲沒有結婚的女性會被戲稱為「剩女」/Spinster(老姑娘),而男性則被稱作「單身漢」/Bachelor。
事實上,婚姻並不是每個人都必經的人生階段,也不是每個人必須完成的人生任務。是社會的這種建構,剝奪了人們選擇甚至是等待的權利。這樣一來,反覆地催促一個人走進婚姻,倒很諷刺地變成了無比正義的主張。
回到題主第一個問題:
對於戀人們來說,結婚這個社會形式有什麼意義?
當相愛的兩個人對彼此的關係都十分滿意,他們對這段關係也已經投入了許多情感、時間和精力,雙方也不再考慮與關係之外的其他人發展或保持親密關係時,身邊的很多人就會開始提醒他們,包括他們自己也會開始思考:我們是不是該結婚了?在大多數人看來,足夠相愛的兩人,最終、最好的結局就是「婚姻」。
正如Amy Gahran(2017)在《Stepping Off the Relationship Escalator: Uncommon Love and Life》書中提到的那樣,被主流社會所認同的親密關係發展的方式,是一種手扶梯式的上升:兩個人從相互接觸——親密告白——確立關係——穩定磨合——做出承諾——最後,到達扶梯的頂端,即「婚姻」。
可是,強調這種所謂的「親密關係的範式」(amatonormativity),在Elizabeth Brake看來,無疑是把其他任何非婚姻的承諾關係都排斥到了主流話語的邊緣(as cited in Baer, 2017),比如,在一些社會中「非婚同居」既不受到法律保護,也不被道德所准許;同時,還營造出了一種假象,即人們對一段感情作出承諾的方式就只能是婚姻。
這也是為什麼兩個長期交往的人,常常會被問到這樣的問題,「你們的關係是認真的么?怎麼交往這麼久還不結婚呢?」,似乎如果兩人不以結婚為前提交往,就是彼此對這段感情不夠認真,也不夠相愛。
可事實上,當雙方都足夠相愛——非常滿意彼此的關係、願意為彼此付出、不在這段關係之外有更多的選擇,這指向的應當是一段擁有了穩固承諾的關係(Rusbult,Martz, Agnew, 1998),而這種關係並不必然等同於「婚姻」。可以說,真愛的最終歸宿是承諾,但承諾並不一定非得是婚姻。
最後來聊聊,被制度化的「婚姻」,如何影響著我們的人生選擇?
當我們覺得每個人這一生都必須擁有婚姻時,我們會在親密關係中把焦點放在如何走進或維持一段婚姻,而不是如何經營這段關係。
單身的時候,我們總是擔心自己是不是無法擁有婚姻。隨著年紀漸長,我們還會開始擔心可選擇的結婚對象是不是越來越少,又或者擔心自己是不是這輩子都無法擁有婚姻(無法擁有一個本就不必須的事物,反倒成了一種缺憾)。
在婚姻中的人,也可能會因為「婚姻是必需品」這個虛假的設定,而寧願留在一段並不快樂的關係里,又或者在離婚之後又迫切地希望進入下一段婚姻,這也或多或少反映在了近年來美國居高不下的再婚率上——2013年,所有結婚的人中,有40%的夫妻雙方至少有一方曾經有過一段婚姻(Livingston Caumont, 2017)。對於他們而言,彷彿離開一段不幸的婚姻、重回單身,是一種喪失,且只會讓自己更加不快樂(DePaulo, 2012)。
當婚姻被構建成了真愛的唯一歸宿,又或是幸福的充分必要條件時,我們便會不自覺地試圖用婚姻來證明承諾,證明成功,證明幸福。
當覺得世上存在著一種所謂的完美婚姻的客觀標準時,我們又會忍不住甚至是盲目地追求標準的匹配。
可希望你明白,是否要結婚、在什麼時候結婚,以及和誰結婚等等這些,都應該是你自己的選擇;同時,你也需要清楚地認識到,無論你選擇了什麼,這些選擇和人生中那些你曾經以為會影響自己一生的選擇一樣,都並不決定你的幸福。
當然婚姻也可以是很美好的,有人能從好的婚姻中獲得許多重要的支持。我們只是想讓你知道,婚姻和許多其他東西一樣,它們應該是你人生的選項。是你去選擇婚姻,而不是讓婚姻來選擇你。幸福不是流水線上批量生產的罐頭。你的幸福是什麼樣子,只有你自己可以定義。
以上。
原文發表於 愛情需要承諾,但承諾不一定是婚姻 | KY討論:這個叫做婚姻的神話,如何影響著你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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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不是故事,這是實事兒:
前幾年在北京和哥們兒合租一個半地下的兩居室。
春節前不久。
我平時上班有點弔兒郎當,這天睡到了將近十點才起來,起來洗澡刷牙吹頭髮折騰到了將近十一點,哥們兒卻回家了。
怎麼了?今天怎麼這麼早就回來了?
有點兒肚子疼,吃了點葯不怎麼管用,回家躺一會。
嚴重么?
沒事兒,估計就是著涼了。
哦,那我先走了啊,有事兒給我打電話。
走吧走吧,還能有啥事兒啊。
……
晚上下班,一進屋屋裡烏漆麻黑的。
怎麼不開燈?
……
出去了?
推門一看,這貨在床上卷得跟只大蝦似的。
怎麼了?
不行,我肚子疼。
還疼呢?上廁所沒?
沒有。
我給你做碗湯啥的,喝點熱的?
沒用……
去醫院看看?
我再忍忍吧,沒事兒,你去忙吧。
反正也得做飯,你吃點啥?
吃不進去,甭管我了。
哦。
……
英雄本打穿了倆了,那邊還沒動靜。
不行我得再去看看。
我靠,你這臉Shai怎麼跟屎似的?
別硬扛著了,反正咱離醫院也不是很遠。
我靠,你倒是站住啊!
腿怎麼都軟了?
半攙半扛把他鼓搗進計程車,直奔醫院。
掛急診?
人家根本不搭理俺們。
老老實實去內科等著。
這貨根本就坐不住了,順著椅子背往下出溜。
等了不到一個小時。
醫生問了兩句,這貨嘴唇都白了,說話都不利索了,一頭冷汗,臉色白慘慘的,看著都嚇人。
急性闌尾炎。
肚子都硬了。
做手術吧。
醫生通知手術室。
來了個醫生讓他簽字。
這貨從椅子上一出溜就暈地上了……
你是他什麼人?
同學?同事……我們以前是同學,現在就是一起租房子。
他家屬呢?
他不是北京的,家屬肯定在老家啊。
沒結婚?
沒有。
這位倆手一灘,沒人簽字怎麼做手術啊?
我不能簽么?
你負得了這個責任么?
可是……這會先得考慮救人啊!
沒人簽字就是救好了俺們也得負責任啊。
救好了還負什麼責任啊?
規定就是這麼規定的啊。
那我幫他簽不行么?
你也負不了這個責任啊。
那你說怎麼辦?
他沒家屬嗎?
家屬不在本地啊!
要不叫他們單位的領導來簽字?
就算他們單位領導同意簽字,坐車趕到這也得倆小時以後啊,他還能堅持倆小時么?
……
我們一邊「聊」著,我一邊辛苦地把這貨往椅子上拽,這貨一邊從椅子上往地下出溜……
聊了沒幾句,我汗把秋衣都浸透了……
……
「先救人。」那個歲數大點的醫生說,「就讓他簽字吧,醒了讓他跟病患解釋一下就行了,闌尾炎又不是啥大手術……」
可是……這位還想說,這位醫生一瞪眼:
責任我負!
……
這貨運氣好,據說再拖延一會,沒準闌尾就爆了……
……
春節放假前,這貨說:
謝了哥們兒。
不是啥大事兒。我擺擺手。
唉,趕緊結婚吧,否則去醫院急救都沒有個給你簽字的。我說。
唉,說得輕巧!哪是那麼容易找到合適的!這貨沉默了一下看看我。
他看了看我……
看了看我……
我冒了一頭冷汗,汗毛都豎起來了……
……
春節假期過後,我回了北京。
往往比我早到一天的這哥們兒竟然沒回來。
第二天……
第三天……
第四天來了一個電話:
」哥們兒不好意思,我不回北京了。
「下個月咱們房租該交了,我給你打五千塊錢你先交一下,趁這個時間再找合租的也好,換一個地方也好,反正我是不去北京了!」
為啥啊?
這貨沉默一下:
「我在家最起碼不至於做手術沒人簽字死醫院裡……」
……
當年九月底,我收到了一張大紅燙金的結婚喜帖。
據他說,這是唯一一張他寄出的紙質喜帖。
裡面夾了一張他和老婆的照片。
他老婆小小的個子,圓圓的臉,望著他的眼神——
溫柔如水。
……
那一瞬間,
我羨慕得撕心裂肺……我不知道人為什麼要結婚,但我非常清楚地知道我為什麼要結婚。
熟悉我的同學都比較清楚,我是一個拙劣的利己主義者,在戀愛領域推崇理性至上的人。
沒有人願意坦誠自己是一個利己主義者,也沒有人願意把愛情、婚姻這樣美好神聖的詞冠之以「理性」二字。但如果不了解在我身上曾經發生過什麼,請不要輕易批評上述兩條我的特質。
很長的時間,我一直是一個利他主義者,一個在感情中講究感性的人。可是現實永遠在抽我的耳光,我越是利他,我在他人的心中的地位越是無足輕重;我越是講究感性,越是被對方帶著節奏,
開始可以平等相待,越到後來,投入的越多,地位就越加不平等,對方生活中的任何不開心,不滿意,都可以隨時發泄在我的身上,我成為一個負能量的垃圾桶。
那時候我一無所有,唯一有的,恐怕只有赤誠而已,所以我願意毫無保留地拿出來。我滿以為這個世界上的人都是通情達理的,是睿智善良的,以心換心,人人互愛,在你要求別人做到某點之前,自己先做到吧,如果滿意的結果沒有出現,可能是自己努力和投入的還不夠罷?
就像孟子提出的「性善論」和荀子提出的「性惡論」一樣。這兩種對人性的底層預設,將導致截然不同的兩種人生觀以及隨之而來的行為模式。
站在「性善論」的基礎之上,你總是願意你去相信人性的美好,永遠滿懷著希望,所有的惡,只不過是後天教育和環境所影響造成的,每個人終究骨子裡還是好人,只要你堅持不懈,以身作則,總能達到引人向善的目的,達到人與人之間彼此舒服的狀態;而站在「性惡論」的基礎之上,你永遠對人性懷揣著最惡劣的評價,抱著最低的預期,永遠要想方設法在外在和環境和制度上做努力,扼殺人之本惡於搖籃之中,不讓它深根發芽。
前者的辦法,主要是靠道德、靠教育,道德、教育沒有什麼強制性;而後者,靠制度、靠法律,靠的是鐵血的管制。
很長時間,我都是「性善論」的支持者。荀子的理論,過於陰暗和醜陋,一點都沒有正能量的吸引力。然而等我漸漸成長,閱歷稍稍豐富起來,我才發現,孟子其實既不懂人性,也不懂現實。
When the world turns its back on you,you turn your back on the world.《獅子王》中丁滿和彭彭的台詞,曾一直作為我的人生箴言:當世界遺棄了你,你要學會遺棄整個世界!
這種不依靠任何人,赤身一人獨自面對所有黑暗,敢於世界決裂的感覺,一度讓我上癮。
我開始用醜惡打量人性,開始學會用利益制衡平衡人際關係,開始用理性的刀刃去切割情感,做事之前務必力求精密的計算,考慮到每個因素的影響。語言越來越成為我的工具。結果我發現,做事也好,感情也好,思路都從未如此清晰,事情從來沒有如此簡單順利過。
當然,套路多了,赤誠少了,沒有了。
這是我思想轉變的第二個階段。
這個階段,我遇到了我現在的妻子。
現在想起來,妻子對我的好,也許用盡世界上用盡世界上最多的形容詞來讚美也不為過。
我曾經公開對她說:只要你我任何一方不滿意,就馬上分手;只要讓我發現你有一點點「作」,不管我多麼喜歡你,馬上給我滾蛋,絕不挽回。
因為我確實因為過去的經歷弄怕了,我害怕再失去自己的人格的獨立。
但是妻子真的就做到了,相處的時間,不作不鬧,也絕不提分手,受了委屈就自己一個人躲進房間哭一會。第二天,又好了。
這讓我非常惶恐。就像過去三餐不繼,每天被人嫌棄毒打的人,突然過上了正常的生活,偶爾還能下下館子——簡直讓人難以適應和習慣,這背後,其實是深深的安全感的缺失。
於是,有時候我甚至會故意去刺激她,說一些過分的話,做一些過分的事,看看她的反應。
結果,每次都以妻子流著淚道歉作為結束。
恍惚間,我在妻子的身上看到了過去的自己,一個人真愛你,才會去忍受所有的委屈和不甘,過去的我不就是這樣嗎?而現在,我竟然惡意去試探和踐踏這樣的感情,我終究還是變成了之前我最為討厭的人。
戀愛的一年,從未有過的愉悅和輕鬆。當我們兩發現她意外懷孕的時候,我們兩都木訥震驚的很久,因為當時我們都是在校的研究生,未來擁有太多的變數,相處也在順其自然的狀態下。
妻子反應過來後,第一時間說想要打掉。
那一秒鐘,也許是我人生中最長的一秒了。我頭腦中無數風暴閃過,腦漿迸裂,閃回了我們在一起的每一幀畫面,每一次感動。那一秒的回憶中,竟然沒有一幕是不愉快的。
「我們結婚吧,我會照顧你和寶寶。」
這是我思想的第三個階段。
現在,我們已在一起已經兩年半,擁有了一個一歲半非常可愛的小寶寶,兩方的家庭,我和妻子把所有的愛和祝福都傾注在她的身上。兩年半的時間,無論是妻子,還是妻子家庭,給了我無微不至的關心和寬容,讓我有了從未有過的幸福。
我覺得我又找回了自己,心態也不像第二階段那麼激進,剛烈,恨不得立馬衝鋒至死,變得平和了許多。但也不再像第一階段那樣,青澀、幼稚,永遠的不通世事。第二階段,我學會了獨立,但也變得暴虐;第三階段,我彷彿又找回了第一階段所信奉的很多東西,是妻子一如既往的溫柔逐漸化解了我的戾氣,打磨了我的稜角。
我愛看古龍。特別喜歡陸小鳳。一生浪蕩無拘無束的武林俠探,也會說出:天涼了,家裡人還等著我呢。——那是沙曼。我相信在某一個瞬間,孑然一身因而無所畏懼的陸小鳳也被沙曼的柔情所打動了。浪子並非不需要「家」,而只是求「家」而不得。沙曼,就是小鳳殘缺的那一半,因為沙曼,陸小鳳才成為完整的人。
其實,荀子沒錯,孟子也沒錯——只是不同的維度和階段不同罷了。真正的愛,確實是讓你既擁有了鎧甲,也擁有了軟肋。
所以時至今日,我仍然是一個粗糙的利己主義者,我的眼中,還存留著無數我在乎的人;雖然我無數次強調感情之中的理性至上主義,但是陪伴在你身邊,連你自己都無法容忍的缺點,對方卻能始終忍受,不離不棄時,我覺得理性已經沒有了任何反對的理由:對感性的尊重,本就是理性的應有之義。
我覺得結婚是必要的:如果你能從中發現並且成為一個更好的自己。
當我仔細、認真、反覆思考了這個問題之後,我就不想結婚了。
《生活大爆炸》里謝耳朵說過這麼一段話:「人窮盡一生追尋另一個人類共度一生的事,我一直無法理解,或許我自己太有意思,無須他人陪伴,所以我祝你們在對方身上得到的快樂,與我給自己的一樣多。」
------更新在15年年終------
我們大部分人和謝耳朵不一樣,漫長的人生里需要另一個人的陪伴,分享喜悅,承擔痛苦,其實最終謝耳朵也需要這麼一個人....
------17.05.19------
沒想到居然更新了。
謝耳朵在劇里、現實雙雙結婚了!所以,你看,想要和一個人結婚時你根本不會想結婚的意義,你想到的只有這個人。
最近在和一個人『遊戲比賽』,也是很感慨,現在的我不過是在向情愛的挑逗不自量力地還手。種種技巧心機套路,但只要是你先喜歡,你就輸了,完全沒有任何機會翻身,只希望對方接受你的求和。
所以,不想放棄又不想認輸的我現在也不知道要做什麼了。
關於這個問題,電影Shall we dance裡面有一段話,我覺得說的很好:
We need a witness to our lives.
There"s a billion people on the planet, what does any one life really mean?
But in a marriage, you"re promising to care about everything.
The good things, the bad things, the terrible things, the mundane things, all of it, all of the time, every day.
You"re saying "Your life will not go unnoticed because I will notice it.
Your life will not go unwitnessed because I will be your witness.
與君共勉
Shall we dance 的主題曲,book of love
The book of love is long and boring
No one can lift the damn thing
It"s full of charts and facts and figures and instructions for dancing
But I
I love it when you read to me
And you
You can read me anything
The book of love has music in it
In fact that"s where music comes from
Some of it is just transcendental
Some of it is just really dumb
But I
I love it when you sing to me
And you
You can sing me anything
The book of love is long and boring
And written very long ago
It"s full of flowers and heart-shaped boxes
And things we"re all too young to know
But I
I love it when you give me things
And you
You ought to give me wedding rings
And I
有朋友說看不懂呢,摘錄下翻譯。
we need a witness to our lives,
我們需要有人見證我們的生命。There"s a billion people on the planet, I mean, what does any one life really mean?
地球上有好幾億人口,而誰的生命又有真正的意義呢?
But in a marriage, you"re promising to care about everything -
但是透過婚姻,你許下承諾,要去照顧一切,
the good things, the bad things, the terrible things, the mundane things,
無論是好的事,還是壞的事,可怕的事,世俗的事。
All of it. All the time, everyday.
全部都是,每一分每一秒都是。
You"re saying "Your life will not go unnoticed because I will notice it.
你告訴他,你的生命不會不被關注,因為我關注。
Your life will not go unwitnessed because I will be your witness.
你的生命不會不被見證,因為我將見證。
時而歷歷、人世蒼蒼、紅塵渺渺、塵事茫茫。
結婚的意義如下:急症簽字,坐牢探監,遺產繼承。
可能是因為我們生來孤獨卻又嚮往長久的陪伴。
愛情的目的就是幫你在這個世界上找到那個最親的人。
婚姻的目的就是為了讓你們在一起去共同經營好一個組織。
這個組織就是。
家庭。
你們需要風險共擔,同富貴,共患難,相互交心,相敬如賓,相互感恩尊重,共同創造一個好的生命,一起娛樂玩耍,一起欣賞美好事物,一起克服困難,一起抱頭取暖。
夫妻共事,應是情義當先。
很多人只是重了情,卻忘了夫妻之間還應該有恩義,有道義,有人性的溫存,同時,你們又是夥伴,是能夠一起面對人生各種困難的好夥伴,你扶持我一把,我拉著你走一段。
這不是愛情,這是婚姻,這是家庭,這是夫妻,這是高於愛情的生存合作關係,也是高於友情的精神伴侶。
因為你答應了我,愛我、忠誠於我,不論貧窮、疾病、困苦,都不離不棄,都一生相隨,直至死亡。
我說了i do。
我們本應該是生死之交。
沒有高於動物的人性光輝,沒有兩個靈魂之間的生死契約,就沒有真正的婚姻。
不然這隻能叫兩個慾望集合體之間的一紙合同。
「有風險的事情都需要領證,比如開車,比如行醫……比如談戀愛!」
今天我們來說一說常識。強調一下,本文中所說的婚姻,與常規定義下的婚姻不盡相同。
首先,婚姻是人的一生中,除了幼年階段對父母的依賴以外,最必要的人際關係。注意,「必要」並不意味著沒有它會致命。未必有到那麼糟糕的地步。
其次,婚姻可以作為和事業(其中包括主業和愛好)、育兒相提並論的,評判一個人的一生成功與否的三大重要標準。養老,慈善等行為本身與「成功」這個維度無關。
再者,在 @米修司 童鞋的提醒下,我認為自己確實有義務補充一句:並不是每個人都適合婚姻生活(無論是法定婚姻,還是我所說到的事實婚姻),人格特質不適合婚姻確實是人生的一個減分項,但我認為這並不是個人完全有能力可以掌控的事情,所以真的,不適合結婚也並不必強求。
======================婚姻是個好東西================================
第一點分為兩部分進行論述。事實婚姻和契約婚姻(法律意義上的婚姻)。
本文中,事實婚姻的定義是二人或多人互相之間無上限負責的長期同居行為。不限性別、人數、是否發生性關係。先進一步定義同居:同居指的是共同生活在一個功能性建築範圍內。無上限負責指的是沒有明確上限地共同分擔各方面的成果與損失——包括精神,經濟,勞務等一切方面。任何放棄甚至拒絕分擔直接意味著事實性婚姻受到破壞——但並不等同於毀滅。
成功的事實婚姻可以徹底使人規避社交危機(在急需傾訴,溝通,交流卻無人可以傾訴的情況),基本完全規避緊急健康危機(如在家中心臟病突發,急需醫療救治但患者本人無力求援的狀況),極大地提升了人的生活效率,產生的效果,另外,事實婚姻還可以極大提升婚姻參與者的經濟、人身安全等方面的魯棒性,從而全方位地大幅提升個人的幸福感。
Myers指出,就「非常幸福的概率」而言,已婚者(約40%)未婚者(約20%)離異者(約18%)分居者(約16%)。無論是男性還是女性,已婚者非常幸福的概率接近未婚者的兩倍(The funds, friends, and faith of happy people.Myers, 2000)。如果僅僅從這一數據來進行解讀,那麼,一場成功的婚姻能夠給你帶來兩倍的幸福,而一場失敗的婚姻會讓你比保持單身不幸福一點點。
許多人在承認事實婚姻的必要性的同時,質疑契約婚姻的必要性。其實這個話題的論證可以非常簡單粗暴。在承認事實婚姻的優點與好處的同時,契約婚姻僅僅是建立在事實婚姻基礎上,可以提供更多得多的法律上的優點,為什麼要迴避呢?
契約婚姻能夠給人帶來的非情感方面的,明確的好處包括但不限於:婚姻配偶意外死亡時名正言順的財產繼承權;在婚姻配偶需要做重大決定但他/她喪失決定能力時,有代做決定的權利。有很多事情,法律規定了只有配偶和父母才能夠做,這也是為了保障個人的權利和人身安全。而相比於配偶而言,父母能夠陪伴你的時間實在是太短了。
而在於情感方面,我想任何一個成熟的人都應該了解的一個事情就是,在你完全可以不挑戰自己和他人的人性的時候,選擇不挑戰才是明智的。而相比於契約婚姻,無契約婚姻是一種更挑戰人性的婚姻模式。尤其是在遇到比較極端的狀況時。
=========================以下是私貨===========================
以我自己的經歷為例子說明一下以上的各點。
規避社交危機:這裡的「社交」是指深度社交,即許多人所說的垃圾桶,負面情緒和人性醜惡面的去處。鑒於我不相信這個世界上有完人,我認為所有人都需要有一個這樣的出口。而在我與妻子自同居起至她回國的三年里,我和她完全不需要彼此以外的任何深度社交,這種感受的美好程度實在是難以形容。不過請別誤會,我們與他人的日常社交、互助性社交並沒有減少(雖然圈子有所轉換,從單身圈逐步轉向了育兒圈)。
完全規避緊急健康危機:我們家算是經歷過兩次這樣的情況。我和她各一次。不過不是那種病到不能自助的地步,而是因為有孩子。一次我和孩子都病倒了,她一個人扛了一兩天;還有一次她病倒了,我也是一邊照顧她一邊帶孩子。其實「緊急健康危機」完全不需要患者本人喪失自助能力,包含的範圍很廣。
:同居期間我們家的社會事務(和政府打交道、組織搬家、尋找母嬰社區等社會資源)、勞力事務和烹飪基本上完全由我一手操辦;而賬務、規劃(記錄近期事務清單、物品採購清單、旅遊規劃、行李清單等等)、收整等事務則由她來承擔大頭。前者她生性極不擅長,做得也不太好(烹飪除外),後者我非常不擅長,做得相當糟糕(雖然之後我也跟她學了記賬)。同居生活使我們的生活水平有了飛躍式的提高。
經濟魯棒性:目前我們的婚姻中,我在經濟上處於依附狀態;我們的計劃是等我工作以後,孩子送託兒所,給她一到三年的時間來進行深造和職業規劃。簡單來說:婚姻給了你一個一段時間不工作的可能性。
人身安全:作為一個壯漢,我的存在對於她人身安全的改善不言而喻;而即使是對我而言,沒有她,我把椅子架起來換個燈泡都要膽戰心驚不是?
契約婚姻的情感保障:我和妻子非常相愛。但要讓我們法律上不結婚就生育、不領證就面對現在這種異國分居一兩年的狀況,我仍然沒有信心。不說我們自己怎麼想的,社會壓力也是一個必然要面對的問題。更何況社會上覺得「不在身邊的非法定配偶算不上配偶」的人到處都是,面臨的誘惑也要嚴峻得多。所謂不作死就不會死,何必給來之不易的婚姻和愛情開地獄模式呢?
合法代做決定的重要性:妻子生育的時候,我全程陪伴。與醫生的溝通、交流(她德語不好,在那種狀態下更不可能做到認真聽懂,故我同時負責翻譯),決定,大部分都由我來做。她相信我能夠做她想要我做的決定,實際上我也做到了。而若有一天我處於類似的狀況,我也會非常樂意地把決定權交給她。這種決定權,只有法定配偶才有,所以許多同性戀都在爭取。有些人也是略搞笑,覺得同性戀是真愛,他們爭取合法婚姻的權利很重要,另一方面又覺得需要法律婚姻不是真愛。
=========================優秀的人才有優秀的婚姻===========================
以下內容中,婚姻指的是事實婚姻,不限性別,不限性交與否或性交對象(即,性交對象可以不僅限於配偶甚至不是配偶),不限人數,除了無上限負責與同居兩個要素以外,其它方面一概不限。婚姻質量是我眼中的成功人生的三大指標之一。強調兩點,不是說婚姻質量差或者沒有婚姻的人生就不成功了,畢竟還有其它兩個量度;也不是說婚姻質量不好或者沒有婚姻的人某方面能力甚至各方面能力就一定比婚姻質量好的人要來得差,畢竟成功與否,運氣和固有資源也是非常重要的。
先說成功的事實婚姻所需要的個人能力:
1 對自己以及對他人的良好的認知,否則不可能知道誰適合做配偶,而自己適合給什麼人做配偶。在婚姻自由或基本自由的前提下,配偶是一個人在這個世界上唯一可以自主選擇的親人,絕大部分情況下也是這個世界上與你相處時間最長的親人。能否選擇合適的配偶,可以很好地看出你在自我認知以及識人方面的功力。
2 優秀的自我管理能力。對於closed relationship來說(配偶內部分享性交權,排外),如何遠離誘惑、拒絕誘惑,是需要良好的自我管理的。即使是對open relationship(性交權甚至於戀愛權都處於開放狀態,甚至於允許在配偶群體內接納新成員),必然存在的情況是配偶對於你所佔有的資源相比於他人有優先使用權(比如說你不應該對外人比對自己的配偶好),同樣是需要自我管理的。
3 優秀的風險控制以及風險承擔能力。其實這點上來說,與單身生活沒有太大區別。只不過是要N人共同調控N人的各方面風險,以及共同承擔N人的各方面風險而已,如果有養育子女,甚至於N人要共同分擔和承擔N+n人的風險。
4 良好的黑暗面以及對他人黑暗面的良好接納能力。親近簡直是互相暴露出黑暗面的同義詞。深度社交會把人們試圖隱藏的一切缺點統統暴露出來。一個沒有能力維持婚姻關係的人,他/她的深度社交對象往往也會周期性更換。順帶一提,廣泛而適度地暴露自己的黑暗面有利於改善自己的社交狀況。
然而,成功的婚姻不是你有能力就一定能有的。外部條件和運氣也很重要。我能夠想到的對婚姻成就的影響因素有:
性取向。比如說你是一個無性主義的,喜歡開放式關係的雙性戀,那麼你一輩子都碰不到一個和你性取向相同且情投意合的人實在不是你的錯。不過也不必太沮喪。比如作為有嚴重性癮、傾向於開放型婚姻的雙性戀,我最終選擇作為接受封閉式婚姻的異性戀和我老婆在一起。
社會環境。比如雙親以死(你的死或者他們的死)逼婚,社會環境嚴禁自由戀愛等等,那你被活活摁死也實在是怪不得你。
時運不濟。你很清楚自己的需求,但確實遇不到合適的人。我認為,這種情況比人們聲稱的要罕見得多。絕大部分情況下,覺得自己時運不濟的人根本不知道自己適合什麼樣的配偶。
不測風雲。命運給你和你的配偶帶來了遠超過你們風險控制能力範圍的小概率事件。比如車禍,犯罪,戰亂等等。
總結:
1 婚姻是一件好事,能夠極大地改善人生質量;
2 婚姻、育兒、事業被我視為人生三大成就,美好的婚姻需要優秀的個人能力;
3 無婚姻或婚姻不美好並不等價於不成功,也不等價於個人能力不足。你的問題假設了人要結婚, 我覺得這個假設是錯誤的
把我剛剛打完的答案,放在這裡。
我是昨天看到的這個題目,當時嗤之以鼻。
首先我才剛20出頭,還沒到思考除了性和生育的年齡,這在目前對我還有這不可抑制的誘惑力。其次,我本人從小就不打算結婚。
但是昨天晚上發生了一件事情,改變了我對結婚的看法,我在想,這是不是就是結婚的一項意義。
昨天,我進行車間第一次實習,為了體驗產品的製作流程。
焊工。
同學們都是焊了一兩根焊條之後就避開了,因為強光和刺鼻的煙。
答者秉著做事要要求自己完美的病症,一根一根焊條的樂此不疲的研究著。
然後重點就來了,回來的時候,只是覺得眼睛不是很舒服。也沒多想,就睡覺了。
半夜的時候,突然被痛醒,想看看幾點了,發現怎麼努力都睜不開眼。
感受了一下,發現眼睛腫了,內部磨狀沙痛。
過了大概五六分總,終於嘗試性的睜開了一點,看了眼手機屏幕上的時間,被背光晃到了,眼淚不停的流,控制不住。並且內部的傷痛感隨著眼淚的流出而越發疼痛。
我就自己坐了起來,蜷在牆角,眼淚流了快一個小時。
這算是我體驗過的最接近盲的感覺了。
當時心裡確實很恐慌,因為是頭一次有這種經歷,什麼都看不到。
因為眼淚不停,並且沙痛,所以根本睡不著。
自己坐在牆角,因為看不到,所以更加渴望能找個人說話。
當時是三點多,父母睡著了,也根本不想打擾他們,怕他們擔心。室友也在睡覺。
好朋友們也都在做著自己的夢。
本來想給一個特別好的朋友打個電話,但是想了一下,還是放棄了。就算關係再好,你在半夜的時候給她睡覺的時候給她打電話,她是無論如何都不會理解你現在心裡有多麼希望能有個人說話來抵消看不見的恐懼的心情的吧。
順理成章的我就想,如果這個時候,在你的身側就有個人該有多好。
無論什麼時候,什麼事情,甚至是莫須有的事情,只要你需要,她就在你的身邊。
不需要瞻前仰後,也不需要查找通訊錄,一轉身,就可以抱住她。
就算給不了你力量,也能給你安慰。
除了性和生育之外。
我是一個不會和人相處的人
不算難相處,不算好相處。
算是討好型人格,但其實不會主動去討好任何人。
不管是在學校還是上班,總能輕鬆的扮演一個缺乏存在感的老好人。
我是丁克,不存在必須結婚的理由。但如果不結婚,也許我一輩子不會有一個關係親密的人。
我不是一個難相處的人,與人相處的話,不管男女,大都會認為我是一個和善的人,又或是一個好人,也許會有一點孤僻。
也並不是完全交不到朋友,但我很難和人維持交情。
前面幾周,我會有想維持聯繫的想法,但通常是不知道該如何刻意保持聯繫。
我是一個特糾結彆扭的人,僅僅是打個招呼,寒暄一下,我很多時候都會想得太多。
白天的時候想發一個消息,會考慮是否合適,對方也許在工作。
等到晚上這時候不工作,就可以發消息了嗎?並不是,也許對方在休息。
周一到周五對方會上班,周六周日,對方是私人時間。
很多時候我自己也不清楚,我是真的考慮太多,想太多。還是僅僅只是害怕,所以在給自己找借口,不去和人聯繫。
這樣糾結一段時間,已經就超過一個月不聯繫了,這時候我又開始糾結,開始不好意思和人打招呼了,因為太久沒聯繫。
於是最後,認識的所有人,最後都忘了。
時常都是這樣,時常都是一個月不會接到一個電話,時常都是幾個月不會撥出一個電話。
愛情也許是我唯一可以想像,唯一可以接觸到的一種親密關係。
唯有在那裡我可以肆意的去想念一個人,可以不用誠惶誠恐。
我仍舊會考慮她是否正在上班,糾結她是否適合看消息。但我可以隨時的去想念她,可以隨時的給她留言,告訴我有多想她。結婚的本質是對個人權利義務的一種調整。
男人和女人在一起同居是因為愛和性,愛和性是人類的本能,就像吃飯一樣,沒必要問人為什麼要吃飯。就像很多歐洲人那樣,現在不結婚同居很流行。這個問題下很多答案,其實是在回答「我們為什麼要同居」,而不是「我們為什麼要結婚」。
而結婚這件事其實是一個法律行為。婚姻關係是夫妻之間締結的「人身契約」。夫妻之間並不會簽署一份協議來締結這個契約(雖然離婚時候需要協議),因此才需要通過結婚登記的方式來確定並締結。
一旦完成契約的簽署,你的權利義務就會發生重大調整:
1. 夫妻收入共同所有制度
這個制度其實降低了單個個體所面對的財產風險。比如一方失業,另一方還有收入的情況下,失業那方就不至於流落街頭,並且能享有另一方收入的一半。即使對方因為你長期失業而提出離婚,你也能主張這一半的財產。
而如果是在未婚同居的情況,一方失業,另一方隨時可以拍拍屁股走人,一點責任都不用承擔。
2. 「以家庭為單位」的種種制度設計
比如現在買房申請貸款,就需要以家庭為單位;換言之如果是兩個未婚同居的人一起買房,就只能以一方名義申請貸款。
又比如排名第一答案中講到的醫院動手術前要家屬簽字的情況。
3.夫妻互相照顧、互相扶養的義務
婚姻法第二十條規定夫妻之間有互相扶養的義務。這個條款雖然並沒有規定違反義務的罰則,但實際上它指導了離婚判決的具體原則。比如在離婚時,如果一方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都可能因此少分財產;一方在照顧老人孩子、協助另一方較多的,還可以得到相應補償。法律就是這樣通過調整金錢關係來糾正人身關係。
而在未婚同居的情況,無論你怎樣冷漠、折騰、虐待對方,只要不涉及到人身侵權或犯罪,你什麼責任都不用承擔,到時候拿了自己的錢同樣拍拍屁股走人。
4.夫妻之間互相忠實的義務
婚姻法第四條規定夫妻之間有互相忠實的義務。同樣,保障這一規定的實現也是通過離婚時候的懲罰措施——如果一方不忠實,就會面臨分到較少財產的不利後果。
而在未婚同居的關係里,同樣不存在這一層約束。
事實上,一個人在結婚後仍然會可能面臨很多誘惑,當初的海誓山盟在時間面前也會變得蒼白無力。但正是因為婚姻的人身關係以及相應的財產關係所存在的束縛,才讓婚姻相對趨於穩定。當然這也導致了很多痛苦維持的婚姻。
但我要強調的是,這種義務是雙向的。一旦人們走入婚姻關係,就既承擔權利也承擔義務——這方面兩個人是完全平等的,你承擔的權利就是對方承擔的義務。你通過讓渡自己的一部分權利,同時也獲得了自身的保障(也就是人們通常說的「婚姻意味著責任」)。
所以在目前的社會裡,人要結婚,和人要戀愛同居是有一定區別的。戀愛同居可以絲毫不考慮財產因素、社會因素,但結婚是一種社會行為、一種與財產緊密相關的行為。談婚論嫁時討論房產證名字,討論嫁妝,都是這種行為的體現。非婚同居養育子女,在理論上也是完全可行的,但因為與東方社會傳統觀念衝突,所以在東方這種現象比較少,但在西方已經變得越來越普遍。
因此,人要結婚,本質上是對於這種人身契約和權利義務調整的認同,乃至於對於整個社會遊戲規則的認同。儘管結婚以後也仍然有離婚的風險,儘管結婚也未必意味著一輩子,但通過走進婚姻,能通過讓渡權利、承擔責任的方式,來得到保障。
顯而易見,相比於更加重視家庭的東方社會而言,在「以家庭為單位」的制度設計相對較弱、傳統觀念也相對薄弱的西方社會,對結婚的認同感也就相對較弱。
而那些不婚主義者(也就是有條件結婚而不結婚者),無論在東方還是西方,他們不願走進婚姻的主要原因就是不肯讓渡自己那部分權利,或者是自己並不需要通過讓渡權利得到婚姻的保障。大家看看王思聰就知道了,他甚至有可能一輩子不會結婚,但從原理上也是完全說的通的。
這,才是人們考慮結婚的本質所在。因為人總是被安全感所挾持,這種被挾持甚至是不自知的。
直接問「人為什麼需要結婚」,有點讓人摸不著頭腦,或者容易受慣性思維的支配,說一通自己二人世界中的小幸福,這都不夠本質。愛一個人就要結婚,這只是世界給你的源源不斷的暗示和洗腦,你會不由自主被這個邏輯驅使。
所以,我們不妨問一句:「人為什麼不能一輩子單身?」其實當然可以,只是你一輩子單身,會被這個世界另眼相看,會讓父母難堪,等周圍的朋友都結婚了會讓自己陷入孤立,等自己老了可能無人養老送終,而且你也很可能陷入兩性關係的恐慌,因為你不結婚在很多人眼裡是不夠有性別魅力的體現,而且即使你獨處能力再強,當整個世界的同齡人都結婚的時候,你也不免因為自己的特立獨行而陷入一種被拋棄的孤獨和恐慌。
一輩子不結婚,並不是一種純粹的個人選擇,而是在和整個世界奉行數千年的規則對抗,這種心裡壓力不是誰隨便就可以承受。
但選擇結婚就可以畢其功於一役,所有這些難題都迎刃而解。選擇順服於規則比選擇抗拒規則總是更能給人安全感。人們在戀愛或者婚姻中時常會獲得一種安定舒適的感覺,不要誤會,這種安全感並不是愛情給你的,而是你順服了世界的規則給你的,但大部分人往往並不能洞察其中幽微。這也正常,古往今來,太多的聖人先哲都說了,人最難的就是認識自己。
再比如,很多人覺得愛情就應該是一心一意的,而不應該是三心二意的。我們不排除,會有人一生痴迷於一個人,但請相信,這不是大部分人的本性。我們之所以傾向於願意相信一心一意是人對待愛情的本性,一是因為一生固定不變的異性伴侶會給人最大的安全感,二是因為當一夫一妻制度統治世界的時候,你只有表現出自己的忠貞不渝,才會被世界歡迎,被異性喜歡。所以,你不斷隱秘地對自己進行著愛情就要忠貞不渝的心理暗示,主要還是因為你需要安全感。
每個人身邊都有這種人,好多年都沒有談過戀愛,突然有一天談戀愛了,就會特別沉迷特別幸福對對方特別依賴。這是因為,當一個人終於得到一個異性的認可,懸掛多年的心終於安定下來,不再擔驚受怕。我們所表現出來的對一個人的愛,總是能看到不安全感的幽靈在飄蕩。
如果你跳出世界的各種規則,站在圍牆外看自己,你會發現,人類的內心無時無刻不充滿著對不安全感的恐懼,只是從小到大你對各種恐懼已經輕車熟路,所以像條件反射一樣可以做到應付自如。
人越弱小的時候往往越希望得到別人的認可。所以我們小時候,當有人摸著我們的頭說「真乖」「真懂事」的時候,我們就特別幸福。得到老師的小紅花,也會特別幸福。長大了戀愛,對方發個乖的表情,也會春心一盪。這是人骨子裡帶來的東西。
背靠大樹好乘涼,人也是群體動物,大部分人需要依附在一種規則上才能做到安然幸福。但其實本質上,人類很多對恐懼有意無意的掩蓋,都是因為害怕自由,很多的美好,都不過是一場美麗的誤會。結婚是人類社會得以穩定和發展的需要。
- 固定的性伴,保障社會秩序性,減少疾病;
- 穩定的家庭,互助式生存,節省資源,減少社會負擔;
- 養育孩子,人類社會得以延續。
結婚是一個契約,結婚證就是有法律保障的合同。
- 舉案齊眉互敬互愛;
- 相互依靠不離不棄;
- 彼此取悅滿足生理需求。
結婚是愛情的見證和延續,兩個相愛的人孕育了新的生命,新的生命身體里流淌著兩個相愛的人的血,這是多麼神聖啊!
結婚是反人性的,人天生喜歡無拘無束,結婚限制了範圍,固定了性伴,規定了責任。限制、固定、規定這些詞聽起來就讓人打不起精神來,和伴侶朝夕相處喜歡或者討厭都不能逃跑。愛情一旦扯上責任義務柴米油鹽就會變味道。若想避免「愛情變成墳墓」,只能不斷地尋找新出路,賦予「愛」新的內容,而兩個「懶惰」不善於發現的人婚姻質量只會越來越差。
結婚使我們獲得了庇護場所,也就是家。家裡有飯香,有守候的燈光,家給我們溫暖,讓我們休息和復原。家是我們奮鬥的動力,是活著的意義之一。
結婚是划算的生活經營方式,但對於不懂「責任」無法履行契約的人,不結婚是更好的選擇。在中國,你很難不結婚。
過年回老家不能總是一個人回去,不能自己要孩子(上不了戶口),大家對你的非議也會不少(到處勾搭的老騷女人)。所以,結婚是一個能夠解決很多社會性問題的事情。
我覺得應該把這個問題換成,人為什麼要有一個伴侶。
不是蜻蜓點水般的感情,也不是遊戲人間的感情,而是願意去犧牲一些自我、去努力成長的更好、去包容一些過去完全想不到的東西的那樣一種感情。
這種感情的存在,讓你知道生而為人的局限,知道自己的弱點,讓你知道自己有所牽掛、 有所軟肋的感覺。
那麼,當你克服了種種困難,你得到的會很多很多。
比如,你會在冷夜歸家的時候,看到自己家那盞溫暖的燈光,回到家,有關懷、有熱茶、有人等待
比如,你會在身體不舒服的時候,放心的睡去,哪怕暈倒了,也知道自己會有人照顧,會被送到醫院。你會活的更安心。
比如,你會有一個可以分享的人。不一定要分享所有的秘密,但是只要你想和他說,他就在那聽著。你不會有孤獨。除非你們是一對怨侶,在一起比不在一起還痛苦。
比如,你會有資格去擁有一個自己的孩子,長得想你,也像他。你看到這個小小的人兒,就像看到了自己的前半生是怎樣讀過。那些懵懂無知、卻無比快樂輕鬆的人生之初的時光,這個小小的人兒,讓你又體會了一次。
我一直覺得我不需要婚姻,甚至覺得不需要女朋友,該有的我都有了(代碼,遊戲,電影電視,書籍,還有技術),而女人甚至婚姻都會成為我這些愛好的絆腳石,我不會為了女人放棄我的愛好。
和長得好看的並且對眼兒的人做愛生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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