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軍的 PM12 條是在什麼時候,在哪裡,什麼背景下提出的?你贊同多少呢?

附俞軍的PM12條:
1、PM首先是用戶
2、站在用戶角度看待問題
3、用戶體驗是一個完整的過程
4、追求效果,不做沒用的東西
5、發現需求,而不是創造需求
6、決定不做什麼,往往比決定做什麼更重要
7、用戶是很難被教育的,要迎合用戶,而不是改變用戶
8、關注最大多數用戶,在關鍵點上超越競爭對手,快速上線,在實踐中不斷改進
9、給用戶穩定的體驗預期
10、如果不確定該怎麼做,就先學別人是怎麼做的
11、把用戶當作傻瓜,不要讓用戶思考和選擇,替用戶預先想好
12、不要給用戶不想要的東西,任何沒用的東西對用戶都是一種傷害


1,這些都不是事先由誰提出來的,是經過很多年後總結出來的。就像其中說的,我們不創造什麼規則,我們發現規則。
2,贊同不贊同,每個人的背景角度都不一樣,這12條也不一定都對你有價值,參考就好了。產品經理需要獨立的思考。
3,產品經理不是研究這些規則就能成的,去研究用戶,根據用戶的需求來做決策,也許在未來的某一天你會發現你的12條。


這些其實都是common sense。但往往common sense is not common。

提出這些原則或者價值觀並不難,難的是能否真正按照這些原則去實踐。

現實中,可能導致偏離這些原則的因素太多了,如上級壓力、部門合作壓力等等。


1.做一件事情,首先要有世界觀,這12條是俞軍總結的,未必適合你,適合你的產品模式、你的用戶情景

2.參考別人的世界觀,多數情況下對自己沒有任何益處,知道越多,成見越深,所以,保持好奇心,不要世故

3.有了想法,就去做,去驗證,總結自己的方法論,最後發展出自己對於產品的世界觀,並且,不要分享,至少不要這樣赤裸裸地扔出12條。

真的特別想分享,憋不住,要有實戰、數據、例證,這樣對別人才有益。


這12條是剛入門產品的時候很好的學習文案;也是再以後設計產品的過程中需要不斷反省的條款。 都是經驗之談,沒有什麼是不贊同或者一定正確的之分。產品都是摸索和調研出來的


我覺得俞軍提出的12條應該有一個前提——你不是超人OR天才。如果你是一個優秀的PM,那必須遵守這12條。

可惜,我相信有些人認為自己是天才,以為自己堪比JOBS,那就很難做到這12條。

如果你不是天才OR發明家,你就不要想著教育用戶。能真的以用戶的同理心思考其實就是極大的挑戰了。


我對俞軍的PM12條的理解
1、PM首先是用戶
2、站在用戶角度看待問題(日常做決策的依據)
3、用戶體驗是一個完整的過程(服務設計,考慮所有與用戶接觸的觸點)
4、追求效果,不做沒用的東西(目標導向,谷歌的OKR)
5、發現需求,而不是創造需求(需求永遠都存在於現實世界的過去)
6、決定不做什麼,往往比決定做什麼更重要(對需求做減法,這點微信做的就很棒)
7、用戶是很難被教育的,要迎合用戶,而不是改變用戶(真理)
8、關注最大多數用戶,在關鍵點上超越競爭對手,快速上線,在實踐中不斷改進(同時需要關注那些,佔比很小的深度核心用戶,從他們身上挖掘需求,與他們深度溝通。)
9、給用戶穩定的體驗預期
10、如果不確定該怎麼做,就先學別人是怎麼做的
11、把用戶當作傻瓜,不要讓用戶思考和選擇,替用戶預先想好(各種邊界情況下的體驗考慮,現在的百度系產品都缺少了這個----PM精力都集中在做新功能,年終評職稱好有亮點。現在的微信做的就很棒)
12、不要給用戶不想要的東西,任何沒用的東西對用戶都是一種傷害(做加法是初級PM經常犯的錯誤)


不同意第7條


教條式的東西都只能是說說而已,有些在過程中都會藉助經驗摸索出道理,但大部分時間根本做不到以上那些點。因為產品經理不是個體,產品經理不是PD、不是UE,產品經理更多的是需要確定好方向,然後交給更適合的人去執行細節,對內激發團隊的鬥志,對上抗住領導的壓力,對外摸索用戶的需求,其他的都是廢話,想到又如何,做的了么?
俞軍是誰?是CD、是VP,不是PM。他能做的,不是誰都能做的。


經驗只是參考,不一定適合你,或者不是為你量身訂造的,對於你來說,真正的經驗,是在實戰中摸索出來的。不要無視別人的經驗分享,但是也別把別人的經驗當為聖經,適合你的才是最好的。


首先,我建議參照俞軍的產品和團隊來看這12條,如果說背景的話,可能不能準確的描述,那麼請參看他的結果來思考這12點如何發揮作用的。
第二點很重要,你要明白自己的定位和目標,主席也需要總理,這12點很多是作為互聯網產品的產品經理的方法,並不適合所有的行業或者崗位,這是一句廢話,但是行業差別也是精彩所在。
第三點,我不是產品經理,我並不關心別人說了什麼,我只會用我的血汗錢和時間精力去投票。


說點答非所問,但是和跟題主所問問題有點相關的東西。

最近看到了三節課Luke老師關於俞軍訪談的文章:俞軍跟我聊了三個小時產品(1):用戶不是人,是需求的集合!

裡面談到俞軍老師的產品軍規從12條變為了3條,我的回答基於這3條Luke老師對於俞軍老師訪談中產品軍規的總結。(所以跟題主的所問問題是相關的)

裡面提到的「3條軍規」是:

  1. 產品價值分析法:產品價值=(新體驗-舊體驗)-換用成本
  2. 用戶樣本量:用戶即需求,用戶是自然人的某一類需求,用戶不是自然人,隨著內外部場景變化會發生變化。
  3. 懷疑精神:自我迭代。

但是我根據訪談的具體內容,加以了整理和引申
比如裡面有提到:

俞軍老師認為:產品的商業價值=願付價格屬性-成本屬性
他還認為需求三個屬性:用戶價值、願付價格和企業成本。

基於以上,我們可以大膽推導出需求應該擁有兩個屬性:產品的用戶價值和產品的商業價值,並且我認為應當是:產品的用戶價值&>0,產品的商業價值&>0;
文中又提到很多產品經理認為需求=痛點,但顯然不是,需求應當是產品的用戶價值&>0,產品的商業價值&>0的用戶痛點,需求不是痛點,需求是痛點的一個子集
進一步優化,考慮到互聯網的特性,產品的商業價值並不要求立即實現或者已經實現,而是允許透支的(比如京東),但是產品的用戶價值則不是這樣,而必須是已經實現,所以可以優化為:需求則是用戶價值(用戶已經實現的價值)&>0、商業價值(商業可實現的價值)&>0的用戶痛點,需求不是痛點,需求是痛點的一個子集

以上

所以,我認為新的3條軍規可以是:

  1. 產品用戶價值=(新體驗-舊體驗)-換用成本 應當大於0;產品的商業價值=願付價格屬性-成本屬性 應當大於0
  2. 用戶即需求,需求則是用戶價值(是用戶已經實現價值)&>0、商業價值(商業可實現價值)&>0的用戶痛點。
  3. 懷疑精神,快速迭代:請不要相信以上結論,請迭代出自己的產品理念(軍規)

而且有趣的是,俞軍老師之前的12條軍規其實是可以化進上面三條新軍規的,請看:

  1. PM(產品經理)首先是用戶;(親身體驗,同理心,理解用戶的舊體驗,新體驗和遷移成本)
  2. 站在用戶角度看待問題;(擁有同理心,減少遷移成本,提高願意付價格)
  3. 用戶體驗是一個完整的過程;(關注細節,更要關注整體,提高新體驗值)
  4. 追求效果,不做沒用的東西;(結果導向,效率為先,減少企業成本)
  5. 發現需求,而不是創造需求;(用戶導向)
  6. 決定不做什麼,往往比決定做什麼更重要;(減法比加法更重要,簡潔是美,既是在減少用戶遷移成本,又是在減少企業成本)
  7. 用戶是很難被教育的,要迎合用戶,而不是改變用戶;(實現用戶價值&>0,提高用戶願付價格)
  8. 關注最大多數用戶,在關鍵點上超越競爭對手,快速上線,在實踐中不斷改進;(行動力最重要,快速迭代,沒有完美的設想,也為了減少企業成本)
  9. 給用戶穩定的體驗預期;(產生並保持用戶有用很高的體驗值,為了實現用戶價值)
  10. 如果不確定該怎麼做,就先學別人是怎麼做的;(學習能力,減少成本,懷疑精神,看別人做成了什麼,也看別人做錯了什麼)
  11. 把用戶當作傻瓜,不要讓用戶思考和選擇,替用戶預先想好;(同理心,減少遷移成本)
  12. 不要給用戶不想要的東西,任何沒用的東西對用戶都是一種傷害。(同理心,增加新體驗值和減少遷移成本,同時減少企業成本)

所以軍規並不是一塵不變,而是不斷改進的,就如產品的不斷迭代一樣。更何況擁有懷疑精神的你,不能也不應天然的相信甚至信奉哪一套理論或者軍規,應當舉一反三,避免循規蹈矩。


一個靠譜的產品基本是在這個思路下出來的。產品做得時間長了,基本都可以認同這些經驗。我想對第十一條 11、把用戶當作傻瓜,不要讓用戶思考和選擇,替用戶預先想好 做些補充。
對於用戶,在使用產品的方面把用戶當成傻瓜,而且是一個很懶的傻瓜,讓用戶最簡單的操作軟體。在對軟體缺陷方面把用戶當成頂級專家,不放過任何一個可能的漏洞。

還有第12條是只能做,不能說的真理。


1、PM首先是用戶(而且是核心用戶,產品就是做給自己的,產品首先要做到自己願意花錢花精力來使用,問自己這個問題,基本可以作為產品的初評,做到自己喜歡的產品未必受大眾認可,但是連自己都不喜歡的產品,大眾認可的概率更低)
2、站在用戶角度看待問題(與第一條雷同了,自己如果是用戶,自然需要以用戶的角度看產品)
3、用戶體驗是一個完整的過程(產品體驗是個連續的過程,有時候不僅僅需要考慮產品的使用場景,還要考慮產品使用前和使用後的場景,打造一個連貫自然的體驗很重要)
4、追求效果,不做沒用的東西(一句正確的廢話,沒有PM是沖著做沒用的東西來做產品的,有沒有用其實往往需要PM的洞察力,最笨的辦法就是快速試錯)
5、發現需求,而不是創造需求(取決於PM的水平,需求是客觀的,事實存在的,並不會被憑空創造,唯一的區別在於這個需求到底是真實的還是偽需求)
6、決定不做什麼,往往比決定做什麼更重要(給產品做減法的難度往往比做加法的難度高)
7、用戶是很難被教育的,要迎合用戶,而不是改變用戶(任何有學習成本的產品,都要仔細考慮)
8、關注最大多數用戶,在關鍵點上超越競爭對手,快速上線,在實踐中不斷改進(真正能形成傳播的往往最早來自於極客用戶,抓住核心用戶為主,照顧次要用戶,吸引邊緣用戶)
9、給用戶穩定的體驗預期(基本要求)
10、如果不確定該怎麼做,就先學別人是怎麼做的(論如何入門)
11、把用戶當作傻瓜,不要讓用戶思考和選擇,替用戶預先想好(懶惰是人的天性,能脫離使用手冊就能輕易上手的產品才是好產品)
12、不要給用戶不想要的東西,任何沒用的東西對用戶都是一種傷害(藝術類產品除外,還是那句話,沒人想花時間去做沒用的東西,如何發現和給到用戶自己想要的是PM的能力體現)
總體來說,我認為總結的非常一般,每個產品經理都應該有自己的方法論,都應該學習一些真正做出偉大產品的產品經理的一些產品理念(jobs,張小龍,周鴻禕等)。
俞軍?我真不知道他有經典產品,貼吧只是一個潮流中的產品,產品本身做得怎麼樣,我只能說,呵呵。


以學習和批判的眼光去看這12條吧


不僅是PM,所有產品人員的首要目標都是用戶。
對於這12條軍規,每一條都有他的道理,畢竟是前輩摸爬滾打總結出的經驗。學會前輩的經驗,然後融會貫通,這是一個產品經理應該具有的品質。但也要獨立的看待問題,如第5所說的」發現需求,而不是創造需求「,其實這一點我不太贊同.關於這一點JOBS有句話可以很好的回答我為什麼不贊同,大致的意思是:"在汽車出來之前,你問人們需要什麼?他們會說,給我一批更快的馬,而不是一輛汽車".這個世界沒有絕對的事情,而產品設計更是如此。


俞軍就是百度版的Marissa Mayer

參見
如何評價 Marissa Mayer 對 De Castro 的錯誤人事任命?
謝謝邀請。
mayer 是個工作狂。
她只是一個一般般的產品經理。happens to google,最不需要一個產品經理的地方。 她不是 steve jobs。 產品比不過其他好的公司,只會人云亦云。看看yahoo現在的所謂新產品,都是抄別人。
她不是一個真正的技術天才,其實也不懂真正技術。雖然有個cs degree。 她不是 larry page。真正牛的都走了,或被逼走了。留下一些。
她也不是一個天才經營,銷售人員。看廣告關係就知道了。
沒有買到,合作到 那些video 站點,沒能真正和apple,msft,google 做的互利的東西
她就剩下個勤奮。 可是這個遠遠不夠。
收購的,呵呵,tumblr 本來是要在5個星期里要倒的公司。這個其實無所謂。關鍵你能做多好。
其他絕大部分就是hire-aquire。花了挺大大價錢買些二流的人。
至於其他買的,也無關大局。反正一個白手套把阿里巴巴的錢給自己的狐朋狗友vc 罷了。

作者:匿名用戶
鏈接:如何評價 Marissa Mayer 對 De Castro 的錯誤人事任命?
來源:知乎
著作權歸作者所有,轉載請聯繫作者獲得授權。


剛剛俞軍說,這個不是他寫的,他寫的是最新的三條。


每個人產品經理都有自己的產品軍規(或是說哲學)產品的終極是為了做出好產品,如何做那也只是個人方法差別而已,我並不喜歡方法論,但有時方法論真的能很快的提高個人能力。每個產品經理所處的環境不同,所以不管多麼高深的軍規都有不適用的一面。建議題主多用不同的角度去思考產品,思考的過程就是成長的過程,也是自己產品軍規行程的過程,思考的多了自然會有看法了。真正的牛逼的產品經理都會根據所遇到的需求隨機應變,而不會局限於自己曾經總結出得軍規吧,我想這可能是老子所說的「道可道非常道」吧。


幾乎全贊同。
因為幾乎沒有一句不是廢話。
看完了跟沒看一樣。
請摺疊。


覺得說的對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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