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在任何情況下,咨客對心理諮詢師產生的愛慕都要歸為移情?

在心理諮詢過程中,咨客有沒有可能「正常地」愛上諮詢師、而不是出於移情或其它病理上的原因?為什麼?


謝邀!
從精神分析/心理動力角度,在任何情況下,咨客對心理諮詢師產生的愛慕都要歸為移情。

移情(愛屋及烏,只不過這個屋屬於早期情感基模或者說內心中的那人的樣子)是個正常的現象而不是病理性原因,

但是來訪者愛上諮詢師,如果諮詢師忘記了自己的職業身份而發展出私人感情…… 那是他們的事情,或者職業道德委員會的事情。

首先諮詢師的身份Identity就破壞了,我個人會認為是諮詢師過於寂寞,甚至可能(無意識)勾引了來訪者。

@王怡蕊 看看,裡面都破壞了,甚至沒有尊重這個行業和職業…… 用TA的話,那個時候是兩個渴望愛的情感扭曲的小孩子在叫喚,而不是兩個成人。


是的,因為來訪者不是來相親的,是來面對自己的情感的。


由於心理諮詢的設置,諮詢師自身大多是不暴露的。因此我們可以問「愛上」諮詢師的咨客一個問題:「你真的了解你的諮詢師嗎?」其實往往咨客對諮詢師一無所知。咨客愛上的只是自己的幻想。而這個部分正是諮詢中需要討論的。從自體心理學的視角看:情慾移情屬於融合轉移,是需要出現立刻給與詮釋的。
假如因為諮詢師未能堅守設置而出現諮詢師對咨客情慾性移情的認同,那是有違諮詢倫理的。


在堅持了設置的情況下,是的。因為設置保護了這個第三空間,使得來訪者對重要他人的感受在諮詢師身上展開。
在邊界不清,設置模糊的時候,就沒法說清楚了。
就好像手術室消毒出錯,誰知道病灶里的是病人本來的病菌還是外面帶來的啊!

注,設置,籠統說來,約定的時間,特定的地點,沒有雙重關係,不接受禮物等等


諮詢師有規定的,不可以給熟人做諮詢,這是行業的限制,所以諮詢師和來訪者在建立咨訪關係之前是相互不認識的,在諮詢的過程中諮詢師也是不會過多暴露自己的,所以來訪者不會對諮詢師有過多的了解來達到喜歡的地步,所以如果在這種情況下來訪者產生了對諮詢師的喜歡,一般情況下都可以歸結為移情的作用,如果諮詢師不能很好地處理來訪者的這種移情的情況,那麼必須儘快結束咨訪關係或是轉介


不可能。
在心理諮詢過程中,心理諮詢師做完評估診斷之後,最重要的一件事情是構建諮詢的情境。也就是說,兩個人是在一個非社交的環境下在一起工作的。在這種環境當中,是不可能產生「正常的」感情的。
具體分析如下:
心理諮詢可以理解為付費租賃諮詢師的時間,因此二人是在費用基礎上溝通的。
心理諮詢師會嚴格控制工作時間,因此在時間結束後,諮詢師會成為另外一個人。
感情往往是雙方相互作用的結果,諮詢師會節制自己的行為。
其實廣義上講,在精神分析理論背景下,任意兩個人之間的感情都是一種移情的體現,但是如果一方是諮詢師,這歌關係就有來無回。
一般,諮詢師若想和來訪者發展除了咨訪關係以外的關係,需要結束工作至少一年。某些說法更極端,他們認為一輩子都不能發展其他關係


除非兩人是之前就有情感關係,來訪者找上門的時候是帶著這份情感的(即使雙方只是模模糊糊的好感)。但倫理規定,不可以給有過戀愛關係(包括性關係)的人做諮詢,連朋友都不行。所以這樣的情況不存在。即使存在也不是在諮詢過程中產生的,而是早就有的。


這是心理諮詢師專業程度的問題了。諮詢師扮演的本身就是一個傾聽者以及引導者的角色,那麼客戶自然而然的就會對諮詢師產生依賴感。所以專業的諮詢師需要控制好深入程度以及引導方向。個人看法。


一旦建立了咨訪關係,就不可能允許愛情的存在了。這是有違職業道德的。出現了無法處理的移情或者反移情,最好終止咨訪關係,轉介。避免對來訪者造成更大的傷害。

平常的生活中,人與人的愛慕讓生活多點色彩。咨訪關係下,「愛慕」的產生也要被當成治療的過程,妥善利用促進問題的解決。


如果心理諮詢師也喜歡諮詢者,兩個人剛好都是單身,可以發展的。只是一般諮詢者當時能走出來多虧了心理諮詢師,很依賴心理諮詢師,具體的發展還是要看雙方是否能互相適應、理解彼此,互相相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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