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倫·艾弗森是名怎樣的球員?


謝邀。


去年出過一本寫他的書,後來閑聊過一個長段子。直接摘了。


艾佛森早年的事兒眾所周知了。親爹是個慫人不管養,娘是個十幾歲姑娘自己拼。家是新港,出名的斗狗之鄉,出橄欖球四分衛。他自己從小打橄欖球,四分衛、線衛、角衛都挑。籃球是媽和後爹教的。從小和後爹打一對一,一直打到後爹不是他對手。實際上,進中學前,基本上他都在和比自己大一圈的人打。
關於志向,貧民區出身的青年都差不多。寶劍贈英雄,貨賣與識家。所以到高中,他還是橄欖球四分衛皆領。漢普頓當地有群哥們一直跟他。比爾·西蒙斯有個說法好,曰這群人就是艾佛森的地方武裝部隊。基本上招搖過市那種。


艾佛森最初的做人是跟媽媽學來的。勤奮工作,掙錢養家,多勞多得。小時候就親眼見過兄弟死在街上,所以知道弱肉強食是怎麼回事。他理想比較單純,靠橄欖球或籃球,讓家裡過好日子。
進高中前,他基本上打野球多。進過幾個籃球夏令營,也沒有太成規範。進了高中,他遇到倆教練。籃球教練伯利沒什麼大才情,但是個好人,幫他照管點家裡,以至於艾佛森有時情願蹲教練這兒不想回去了;橄欖球教練科茲洛維斯基是個好玩的人,這人比較信麥斯維爾·馬爾茨(一整容醫生,寫過本關於心理控制的書),所以他教導艾佛森,打球要盡量追求「自動化」,要他腦子裡先有幅圖畫然後自己不假思索的操作完成,少想,靠身體的自然反應之類。


1993年他鬧過著名的保齡球館事件,雖然被定罪,但其實沒什麼確鑿的證據。兩群人在保齡球館打起來,一女孩兒受傷,完後二十幾個白人一起指認是艾佛森打的(因為這夥人在那堆黑人小孩里只認識艾佛森),之後真討論細節,證人說出來就五花八門趕上《羅生門》了。艾佛森被判刑,後來漢普頓專門有志願者鬧這事,有色人種協進會也跟最高法院呼籲。兩年之後指控全撤消了。艾佛森一共關了四個月。
此時說到最後,艾佛森倒霉在三點:他那幫兄弟目標太大;他自己作為黑人體育明星目標太大;種族對立。不過他監禁那段,家裡是兄弟們照顧著。這事的後續影響就是,此後幾年他都一直背著個疑似街頭小罪犯的惡名。
之後他能進喬治城這種清規戒律的大學,一半是約翰·湯普森惟才是舉而且天不怕地不怕,一半是他媽媽去跟湯普森老師進的言。但大體上,進大學時的艾佛森脾氣定了:
直性子,想讓家裡過好日子,已經被種族主義給坑害了一道,最信賴的人是媽媽和兄弟們。


約翰·湯普森培養過尤因、穆托姆博和莫寧就不說了。他的特點:當初在凱爾特人給拉塞爾當過替補,跟過紅衣主教;打球和教球都風格酷烈兇悍;作為黑人有點反歧視白人,最喜歡跟更衣室的人嚷「我們出去把那些他媽的白人幹掉」之類;憤世嫉俗。
所以艾佛森那副「我們來和世界他媽的干一架吧」,就從這教練身上來的。
他一直沒太約束艾佛森。雖然大學兩年,全美國都在念叨,艾佛森和哈林頓怎麼配合不起來,艾佛森怎麼太快,湯普森都嗤之以鼻,只管教導艾佛森按自己想的做。大概艾佛森精神上的父親,以這位先生為最。艾佛森整個大學生涯受的非議,一點不比他在NBA少。直到1996年1月,他和雷·阿倫哪個是大學第一後衛都還處於爭執中,直到喬治城贏了場康大一切才塵埃落定。艾佛森大二結束打算參加選秀。在此之前,喬治城籃球隊全是大四畢業了才敢動身。但湯普森這次網開了一面。雖然他在新聞發布會上百般不舍,知道艾佛森早進聯盟會吃些苦頭,但他知道艾佛森家境,所以還是積極想法子,幫艾佛森找了大衛·法爾克做經紀人。

1996年費城得到艾佛森前,連續六年成績下跌。選秀大會攬了威瑟斯彭、斯塔克豪斯、布拉德利(換來了科曼),無濟於事。唯一培養成功的全明星達納·巴羅斯也送了人。76人想要控衛。當時的輿論風向是,艾佛森是全國第一後衛,但馬布里比他更適合團隊。但面試了幾次後,奇克斯認為馬布里性格比艾佛森自我得多。這事於是定了。但費城對艾佛森其實心裡有疙瘩:因為他那支走到哪跟到哪的武裝部隊。
艾佛森頭一年的主教練是約翰尼·戴維斯,這位仁兄現在灰熊做主教練。才華一般,沒怎麼為球隊組織像樣戰術。媒體是眾口一辭的認為艾佛森太獨,不適合做控衛,類似的話,大一時他聽過很多。但真正把他樹成靶子的,是他自己關於在場上是否需要尊敬老球員的言論之類。
比較扯淡的事:艾佛森自己公寓門上有幅喬丹的大手繪海報,但1997年1月全世界在說他如何不尊敬喬丹。紐約有報紙把他的言論扭完了之後給巴克利、米勒們聽,然後再從他們嘴裡找點嘲弄艾佛森的話,再扭曲一遍發出去,一副國人皆曰可殺的意思。
然後比較有意思的事:紅衣主教在1997年全明星新秀賽帶過他後,說很喜歡他。到2002年問起,還是這句話:喜歡這小子。
關於艾佛森新秀季的罪狀,最著名的大概是「連續拿40分而球隊不贏球」這事。聊聊這事的前因後果:
1997年全明星賽往後,艾佛森想轉型組織球隊,連著送二位數助攻。但是賽季末尾,科曼受傷,本來進攻就亂七八糟,現在內線強攻點也沒了(威瑟斯彭當時開始轉型往外)4月初,艾佛森組織,斯塔克豪斯主攻,球隊還是三連敗,比較倒霉的例子:4月2日,斯塔克豪斯36分而76人被猛龍劈了22分。然後艾佛森接管比賽,連續五場40分,包括一場50分。八天里四個球場,一共在板凳上休息了十分鐘。
完後是1997年夏天的飆車帶大麻事件,連著前面半年被媒體落井下石,又讓他形象負面了一點。艾佛森具體吸不吸大麻我不太敢說,但車裡有另二廝是大麻慣犯倒是真的。按艾佛森說法,三個人聊歌詞聊高興了一起走,得了。


到這極端,是他大學-NBA的三年。從弗吉尼亞一個小體育明星到狀元,飛躍式的變化。媒體形象在最後的半年裡飛流直下,但現在回頭看,更像是媒體塑出來的反面典型:髮型、文身、打法都是罪過,加上點扭曲的言論、隊伍的成見,諸如此類。
大學裡,他從湯普森那裡學來了「別管別人怎麼講,做你自己的事,對抗那些批評你的人」這脾氣。而1997年前半年的種種破事,只讓他更堅定這一點。自那之後,他一直沒對媒體太友好過。
噢此外,1996-97季,費城戰績打90年代以來第一次不跌反升了。

1997年拉里·布朗到了。然後是這倆人的漫長爭執。一般的流程是,布朗對艾佛森不滿,艾佛森不理,布朗生氣了,艾佛森覺得老頭叨叨。最後倆人像孩子似的揪到克羅斯那裡去對簿公堂,克羅斯和稀泥。
布朗試圖改造艾佛森打控衛,未遂,然後就是1997-2001的偉大改革。基本的格式:費城把天才們(斯塔克豪斯、威瑟斯彭、休斯)們一個連一個賣出去,搞來各種藍領球員。到1998年2月,斯諾和艾佛森搭檔了一次後場,逆轉了小牛,於是布朗覺得找到了。
且記:1998年2月開始,艾佛森開始打布朗體系里的得分後衛。
媒體對他的印象好轉,是1998-99季的事。理由特簡單:76人戰績變好了。本來,你戰績差,媒體落井下石;你戰績好,大家歌功頌德。當時費城挖出件事,證明艾佛森不是腦殘非主流。他對克羅斯13歲得了重病的教女特動情的說:我會把勝利獻給你。
2001年之前,艾佛森的季後賽都只到第二輪為止。兩次都是輸給步行者。至於那兩年的步行者強成什麼樣子,就不贅述了。
2000年,他和布朗最後把梁子解決了一下。當時鬧得大,克羅斯親自從費城飛來解決問題。事情最後說透就是,布朗覺得艾佛森老看不起自己,疑心艾佛森不聲不響心裡在嘀咕他;艾佛森覺得自己就這脾氣,其實心裡都有譜但不願意宣之於表面。這事有點像梁左一相聲:
A:哎,我說你是聽著呢還是睡著呢?
B:聽著呢。
A:聽著你吱個聲啊,你看不起我不是?
B:我剛不是吱了你知道了嗎?

這倆人脾氣一個古板嚴肅連西服口袋裡手絹樣式都每天一個樣,一個天馬行空嘻哈引領一時之風潮。偏偏倆都是那種自己其實很有主意的人。一來二去,於是就這樣了。2000年夏天又鬧一回,克羅斯當時說話:看我面上,再打一年。
2001年神話不提。
2001年夏天,一個很關鍵的事:克羅斯調了職。之後艾佛森和布朗倆怨偶吵架,克羅斯沒法第一時間趕來勸了。
2001-02季76人戰績下跌其實很正常:2001年那撥人本來就是為了「再打一年」設的,2001年一過,球隊集體老化;艾佛森賽季前受傷,麥基賽季中受傷。到賽季末,穆大山和科曼倆合計70歲的人每場要頂三節。76人季後賽決戰凱爾特人,打到第五場分勝負。那支凱爾特人後來在東部決賽里也給基德的網隊好生吃了點苦頭。不提。
2002-03季,艾佛森那幾年首次沒成得分王:他開始更多組織。球隊48勝。KG認為他應該去競選常規賽MVP,布朗認為他成熟了。至於有人覺得他得分能力下滑了——他那年季後賽第一場就得了55分。
當然,那年季後賽最後,費城輸給了活塞。順便說句,當時的活塞,除了拉希德外,四大金剛都齊了。那也是活塞連續六年東部決賽之旅的開始。
2003年夏天,拉里·布朗走人。



一般會把艾佛森和老布朗的恩怨糾結說成他的大罪狀。但這事有兩說。如前所述,他們倆的關係,在1997-2000年之間基本處於性格不合;2000-01季算蜜月期;2001-03屬於諸事不順。他們二位有點能同享福不能共患難的意思,貧賤夫妻百事哀。但說到底:
在2004年帶活塞奪冠之前,拉里·布朗做主教練的最高成就(總決賽、年度教練),全是在2001年跟艾佛森一起取得的。
說是恩怨糾結你死我活,布朗老師在費城從1997待到2003,他老人家在ABA連NBA當教練,就數在費城呆得最久——布朗老師自己,也不是善於跟別人搞得一團和氣的教練。

拉里·布朗時期的艾佛森,在球場上來說,他幾乎都在打得分後衛,而他轉型回組織後衛的2002-03季成果並不丟人。當然,他打控衛毛病很多。和絕大多數小個子控衛一樣,視野偏窄,需要球權,投籃選擇有問題。在球場下來說,自從克羅斯離開了總裁位置,費城高層和他的關係淡了,而他自己,1997-2003期間,一直被媒體翻手為雲覆手為雨的折騰。1997年的不羈非主流,1999年的浪子回頭,2000年的吵鬧,2001年的神話,2002年的下跌,2003年的成功轉型,一年一個變化。而他自己的脾氣,大致還是老路數:寫歌詞,灌唱片,「我要當貧民窟里的NBC」。
雖然成了超級巨星,他還是跟自己的媽媽、舅舅、混混兄弟們黏在一起。仗義每多屠狗輩,負心多是讀書人,他一直比較認這個理。


2003-04季大傷一場,不提。2004-05季,在奧布萊恩的快節奏下獲得成功,迄今最後一個得分王,全明星MVP,第三次年度第一陣容,單場60分。常規賽43勝。季後賽首輪對上活塞,先折兩陣,取下第三場,第四場拼到加時輸掉,第五場腳踝受傷敗北。
也就在這年,艾佛森公開說了,「拉里·布朗是聯盟最好的主教練。」
從這年起,比利·金開始到處兜售艾佛森。如此一直鬧到2006年夏天。「球隊需要做些改變。他們可能動我的位置。」最後折騰完了,去了掘金。


基本上他在丹佛時,性格很淡了。不想代替甜瓜的地位,只想做他的朋友和隊友。在丹佛每天陪孩子看電視,和哥們一起玩。妻子會負責在丹佛買房子。2007年12月,他說打算跳出最後一年合同,打算在丹佛結束職業生涯。2007年,掘金輸給總冠軍;2008年,掘金輸給西部冠軍。
之後是去活塞。話說活塞正在轉型,庫里第一年當教練,哪怕他不去,活塞也在經歷陣痛。他恰好掉進去了。又因為他要佔一個首發席位,於是儼然成了眾矢之的。所以去活塞是為他人生最倒霉的時刻:本來一支新舊更替的球隊,註定要變革不斷;他又掉了進去,枉為惡人。

2009年他到處找工作時壯心不已。「要證明那些過去一年來詆毀我的人都是錯的。」其實也正常:在活塞的一季集體亂七八糟,做不得數;在此之前的2007-08季,他還是聯盟得分第三、50勝球隊的首發控衛。他的速度、技巧和一對一依然在。他當然覺得自己還有戰鬥力。
但是,NBA是個大生意場。他職業生涯以來是是非非,尤其是活塞這事,讓重建的年輕球隊不敢要他。大球隊不肯為了他改變體系。本來,得分王晚年大多老景頹唐:法爾克斯32歲時在勇士混替補,內爾·約翰斯頓29歲就開始看老搭檔阿里津出風頭,38歲的埃爾文·海耶斯在火箭被噓,35歲的阿奇巴爾德在雄鹿場均只得7分,麥卡杜28歲之後沒怎麼首發過。得分王大多有或有過「獨」的名聲,這名聲很容易把人嚇退。何況艾佛森本來就不是一個萬金油型配了就能打球的人。



比較壞事的,是他做事情只隨自己的喜好。本來,其他老將被灰熊這麼簽了,都會明白自己的地位:賣票的,替補,陪襯年輕人成長。他整個季前賽都沒打,沒來得及融入灰熊,何況還是個僱傭兵。
他打了第一場,開始不高興;打了三場,就不快樂了。其實說來,又是所求不一。灰熊的想法:你沒打季前賽,你34歲了,先替補著吧;艾佛森的想法:他是來重新證明一切的,在活塞風塵潦倒他還是首發,而如今不僅當替補,球隊都沒把他當正經第六人用,而且沒有任何出頭之日的允諾。

其實他會跑去跟灰熊老闆說要離開,符合他做事風格。長期以來他的故事,都有點性格造就命運:
他不太願意改變,紮根在自己老媽、兄弟和故鄉的那個圈子裡,不相信媒體與主流的眼光,於是媒體從來不給他太好的臉色(除了他那幾季輝煌歲月)。
他街上出身,而且被自己的橄欖球教練灌輸過那套心理控制理論,所以他做什麼都是憑本能喜歡和腦海里的第一圖景。(這事另有倆段子。一,他畫畫相當不俗,喜歡畫各種自己意識里紛至沓來的玩意;二,他保鏢特里·羅伊斯特說過,他喜歡在賽前就想像比賽中的所有情景,上了場就不假思索的進行)
他一直沒太融入NBA的商業規則。大衛·法爾克要把他包裝成高大全,他就跟人鬧不愉快了;拉里·布朗跟他鬧不和,很大程度是因為這倆人溝通有障礙,雞對鴨講;他跟《HOOP》雜誌鬧不和,和媒體爭彆扭,弄了張讓斯特恩頭疼的唱片。在活塞和灰熊,他都沒太和管理層、教練組在自己的角色上有共識。

理一下。
艾佛森的脾氣從大學時就基本成型,此後幾乎未變。他不喜歡主流,說話直率,為人乾脆,相信直覺,永遠和老媽及死黨們混在一起。湯普森一直擔心他進入職業體育會吃媒體的苦頭,而事實果然如此:從1997到2003,他的形象被歪來扭去不成樣子。在掘金和活塞,他算是盡量轉型,想找個落腳地打球終老。2009年,他有機會去歐洲,但他還是覺得自己能力猶在,想最終證明一下自己。但是,在活塞與灰熊,他和管理層的溝通都不對勁,他的個人意願和球隊方向截然不同。


他最得心應手的位置,是拉里·布朗在1998-2001期間為他定做的半場進攻得分後衛,以及2004-05季奧布萊恩快攻開放套路里的組織後衛。在做人方面,他最合襯的教練,是喬治城的約翰·湯普森:一個對職業體育灰了心的(1988年奧運會時被擺過一道)、對白人主流觀點厭恨的、喜歡和外界對抗的人。2009年窮途末路時,他還在說:
「這一年對我來說很私人。這是我的又一個新秀賽季。我看電視、讀報紙、聽人們說我如何失敗,諸如此類。很痛苦,但我看到了一切。他們想為我蓋棺定論。」
「我會證明,他們是錯的。」


骨子裡,他始終忠實於自己。忠實於街區與母親,忠實於那些直白的精神。
「我是個巨人,你們都是侏儒。」
「我們去和他媽的世界干一架吧。」
他這種不肯屈就更改自己原則的脾氣,其實適合更簡單、更清晰的關係。命中注定是邊陲遊俠。孤高絕藝、信手拈來,鐵蹄狂飆,不知悔改。性格即命運。他和NBA合不來,與其說是球技,不如說是性格和處事的最終不可調和。這個人從性子到做派,從來是一個人逆天而行的。


記得初中有個好朋友超喜歡艾弗森的,小艾是悲情英雄,是無雙斗魂。76人時期一人獨戰群雄,雖被批獨,但仍然我行我素,而得mvp那年,有了大叔、麥基的人輔助,頂著13處傷,滅雄鹿,斬猛龍,問鼎東部,總決賽破湖人金身,無耐遇到全盛時期的OK,還是未能最終取勝;後來去了丹佛,與安東尼組掘金雙槍,此時的小艾也開始走下坡了,後又輾轉活塞,灰熊,甚至遠赴土耳其,英雄落寞。
艾弗森是一名鬥士,他的影響可能已經到了精神層面了,艾弗森式的突破是後衛的模板,他是76人的圖騰,無雙斗魂。繼續戰鬥吧艾弗森!


主動答。
(怎樣評價一個人,這是多麼巨大的命題啊。而且艾弗森其實是被搬爛了的話題,張公子都出書了,估計除了我也沒誰有興緻長篇大論了吧。)

艾弗森的輝煌時代,是我的中學時代,本人還在住校,還沒開始看NBA。等到開始看NBA,麥迪都已經快傷殘了。所以對這個「史上最矮MVP」,並沒有英雄情結。
艾弗森一生榮譽甚多,最佳新秀、常規賽最有價值球員、常規賽得分王、全明星MVP球員都有斬獲。唯一遺憾是沒有得到過總冠軍。他有許多牛逼事迹,比如新秀賽季連續40+超過張伯倫新秀記錄,比如歷史第二的季後賽得分紀錄,再比如靠變向過人就讓對手骨折等等。在這些賽場的榮譽背後,艾弗森還在美國本土和中國擁有大量人氣,是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籃球英雄。

我分析,美國之所以有這麼多人愛艾弗森,主要是因為他的精神屬性,很符合美國英雄主義的思維。以一己之力對抗全宇宙的強大球隊,不拋棄,不放棄的日本漫畫般的鬥志在哪裡都很催淚。尤其是身高在那裡一擺,就顯得特別的以弱勝強。這個橋段又是催淚大法的重要橋段。悲劇英雄受歡迎的程度,常常比正統英雄還要大。在正面角色被宣揚得讓人審美疲勞的今天,「亦正亦邪」的角色開始有了人氣。為什麼這麼多人喜歡綠巨人浩克?因為超人那點老套劇情已經看膩了唄。
那麼,中國之所以有這麼多熱愛艾弗森的人,根源上也是這兩點原因。以弱勝強的英雄主義和亦正亦邪的人氣角色。而在中國,由於身體條件普遍不行,打不出暴力和飛行的籃球,又嫌跳投和低位背身不夠好看也不夠實用(因為業餘球員能力不足),打籃球的人尤其喜歡花哨的控球、快速的過人和變幻莫測的上籃。艾弗森正是這一派的代表,再加上前面說的熱血和悲劇性,以及甚至都比不上黃教主的身高,終於導致眾多打籃球的孩子把艾弗森視作偶像。

總之,艾弗森以其獨特的角色定位和人格魅力,風靡在一代籃球少年的心中,雖然這幫籃球少年現在長大了變成公務員、胖子和宅男,但是艾弗森這個兒時偶像的形象永遠長存在他們胸懷中。

下面來分析艾弗森的技術特點。
這廝是一個純粹的擁有得分後衛靈魂的控球後衛,而且比羅斯威少沃爾做得更加過分,他這輩子壓根場均助攻沒超過8個過。同時只會單打,三分球很普通,防守差。
但是這傢伙的進攻天賦無與倫比,就靠大量的單打就可以拿到得分王,從這個角度來說絕不比科比差。然而在76人的輝煌絕不僅是他一個人的能力造就的。如果沒有最佳防守球員穆托姆博在中鋒位置的坐鎮,只靠一個超會得分的後衛,不可能和OK組合爭奪總冠軍,充其量是2005年的科比,說不定還要差些,因為艾弗森的防守比科比差多了。

艾弗森的技術特點,說到底就是一個字,快。
突破快(前兩步),起跳快(而且高),上籃快(而且遠)。他的起步和跳躍就像有什麼助力器一樣,不需要正常的準備,說突破就突破,說起跳就起跳,說上籃就上籃,沒有任何準備動作。配合這個特點所做的動作,既富想像力又有殺傷性。再加上水準以上的控球技術、拋球手感和投籃准心,加上對勝利的渴望,這些基本就可以涵蓋艾弗森的籃球技巧。

具有和艾弗森類似風格的運動天賦的球員,在歷史上有沒有我不知道,因為我對NBA歷史知之甚少。但近十年來,再沒有一個有此天賦的球員出現。這就是艾弗森技術上獨步天下的地方。

總的來評價艾弗森,可以用兩句話:
進攻技巧獨步武林。
精神光芒鼓舞世人。

完。


他是古龍筆下的浪子
他是海明威筆下的鬥士
他是挑戰巨人的大衛
他是街頭傳奇
他是一個時代的標誌


寫在前面的話:這篇是我兩年前寫的文章,那時的AI已經不在NBA打球了,2年了,他的新聞逐漸減少,他的傳奇也逐漸被人遺忘,今年的NBA2k13里有2001年的偉大的76人,裡頭有那年的AI,前幾天和朋友打2k,我用AI砍下了71分,是的,71分,是我玩籃球遊戲以來的,單人砍下的最高分,而上一個71分,也是用AI砍下的,那是8年前,nab
live2004,如今,AI真的要退役了,但你看他,會發現,他的目光,一如往昔,
謹以此文獻給我所愛的AI,我所愛的答案,我所愛的阿倫.艾弗森。

如果你的身高只有1.83m,你覺得你能在長人如林的NBA里做到什麼?
場均27.7分,6.2助攻,2.2搶斷,11屆全明星,2屆全明星mvp,4屆得分王,1屆常規賽MVP,歷史上最矮的得分王,搶斷王,狀元秀,MVP。
這不是玩笑,這就是「答案」

一個人如果按自己的想法去活著,他要不成為瘋子,要不成為傳奇。
艾弗森是瘋子,也是傳奇,
96年,當76人選擇了艾弗森時,質疑鋪天蓋地而來,人們紛紛說,一個如此矮的球員配得上狀元的的名號嗎?
AI用處子秀的30分,賽季末的連續4場40+,最佳新秀,新秀賽MVP給出了自己的答案。
98年,AI因為一句:「我不尊重和害怕任何人。」而受到50大巨星的攻擊,人們質疑他只是一個愛說大話的壞小子
AI用場均28.4分,4.7籃板,2.5搶斷的數據成為歷史上最矮的得分王,並在一場比賽里,晃到了喬丹,給了那些老傢伙一個不錯的答案。
01年,他缺席訓練,與主帥不合,球隊除了他沒有一個能拿得出手的球星,人們認為他只是一顆既逝的流星。

AI用場均30.1分,5.8籃板,2.7搶斷的數據,拿下全明星賽mvp,常規賽mvp,得分王,搶斷王,同樣,這些名詞前都可以加上一個定語,史上最矮的。一路殺進總決賽,以一人之力戰勝了擁有ok組合無比強大的湖人,一場。這是,AI職業生涯最好的答案


紋身,大麻,地壟溝頭,叛逆,個性,桀驁不馴,AI從不是一個「好好先生」,出生於平民窟,從小父母離異,由母親帶大,家裡一貧如洗,沒有上學的機會,AI從不是「神的孩子」。他從不在意自己當年的經歷,他依然與布魯克林區曾經的兄弟們稱兄道弟,他不懼怕權威,他敢於晃到喬丹,敢於戲弄巴克利,他對勝利有著無比的渴望,他可以渾身戴滿護具,全身都在疼痛中依然上陣衝鋒,他為了家裡的經濟狀況,可以放棄唾手可得的NCAA冠軍,提前進入NBA,補貼家用。
他只是我們的孩子。


10年流逝,那個速度快到能讓防守他的人腳踝骨折的「腳踝收集者」,那個在內線一群人高馬大的肌肉棒子里視得分如探囊取物的「跳躍的靈魂」,那個在瘋狂得分後喜歡側耳傾聽人們的歡呼聲的AI,那個轉到掘金後,第一場與76人的比賽後,跪下來親吻76人球場地板的「費城的孩子」,如今,已即將退役,NBA不會忘記,布朗不會忘記,科比不會忘記,費城更不會忘記,伊戈達拉再成長,也永遠只能是小AI!費城,永遠是艾弗森的主場!

08年是艾弗森的最後一場全明星,人們驚奇的發現,艾弗森剪去了自己招牌似的地壟溝頭,歲月像一把無情的刻刀,改變了我們的摸樣。
但當你與球場上的艾弗森對視的時候,你會發現,他的目光,一如往昔。


雙子座歷史最佳陣容 科爾曼 諾維斯基 安東尼 麥迪 艾弗森
他們的共同點就是攻擊力超強,防守差。這個最佳陣容加起來的冠軍為一個,就諾維斯基那一個。

哈哈,大家不要和雙子座做隊友。


艾弗森就是誅仙里林驚羽手中的斬龍劍
不留後手,不問敵人,認準目標,勇往直前,並威力無窮


這題我一定要主動答。高中時我們班一半人喜歡KB,一半人喜歡AI,毫無疑問我喜歡的是AI。在2001年那個神奇賽季,當AI總決賽第一場搞定湖人,我激動地在馬路上大吼一聲。喜歡他理由如下:
1、1997年我是才開始接觸籃球,當時買的「灌籃」差不多每期封面都有AI,每場三四十分的格外炫目;2、AI1米83的身高讓我有極大認同感,正常人也可以進NBA,AI的crossover對我的球路影響很深,每次過人必定胯下運個幾次。
3、個人私生活不是我關注點。


三分線外接球後就會被雙人包夾的球員我只見過兩種,一種是像我這樣一被包夾就慌了很容易丟球的,還有一個就是艾佛森。


記得76人VS湖人總決賽第一場那天,我們班幾乎全體男生在一個小餐館裡看直播,KB和大鯊魚無疑是大家的最愛,唯獨我一個人例外的一直在為一個小個子加油,那次我成了本全班男生公敵,我的心臟隨著每次他的跳投、運球、傳球、過人而快速跳動。最後,76人笑到了最後,我當時激動的差點哭了。
現在我已經30歲了,我也老了,小艾今天也退役了。
最愛的是那張圖,身上十幾處傷,仍然拚命在籃球場上奔跑,我覺得他才是真正有資格說那句「i love this game!」的人。
場上他是我的英雄,場下他是個十分夠義氣的兄弟。
1屆常規賽MVP、4屆得分王、11次入選全明星、2次全明星賽MVP、3次聯盟搶斷王、3次入選最佳陣容一隊以及最佳新秀無需再證明什麼。

「我以為我是球場上跑得最快的人,但是我卻跑不過時間。」——即使如此,也改變不了大家對你的愛!

不想說太多,同樣30歲的人的心情今天一定是一樣的。
我小時候自己卧室里的第一張NBA球星的畫報不是喬丹,是艾佛森。


答案的英文是什麼?
「answer」,不對,是「Iverson」,
把球給他,他給你答案。
跟艾一個年代的球員,都知道巔峰的艾到底有多強,你知道他要做什麼,但就是防不住。現在很多人拿歐文來跟艾比較,甚至說已經超越了,別鬧了,當年的艾可是單核帶隊打進總決賽,並在近乎bug的奧尼爾手上拿下了一場勝利,歐文單核帶隊連季後賽都打不進。

答案只有一個,可能再也出不了一個和艾一樣這麼有魅力的球員了吧。


就是喜歡AI 不需要太多理由!


AI. 他,影響了我在球場上和生活中的態度.


是非本無絕對,答案何須完美


我喜歡籃球和足球,巴蒂斯圖塔是我喜歡的球星之一;卡洛斯是我喜歡的球星之一;加內特是我喜歡的球星之一;科比是我喜歡的球星之一;但是AI在我心中就是最愛,沒有之一。


他可是艾弗森啊!


桌子上的海報。


曾有過一張照片,ai身上十幾傷示意圖,他就是個鬥士,6尺身高拿聯盟得分王已經說明了一切


提到小艾,更多人的感覺是四個字「悲情英雄」


上面的回答簡直太完美了!
艾弗森是我初中的偶像,在我心中,他就三個字,不服輸。
到了職業生涯末期,身體不行了,不允許他再不服輸,以他的性格,是不能再在NBA混了,所以慢慢離開了人們的視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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