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代可可脂不被禁用?
既然代可可脂百害無利,世界上為什麼不禁止代可可脂的生產銷售呢?
首先,中文的代可可脂是個非常模糊的定義,很不準確。英文里有substitute,replacer,equivalent,具體什麼成分是要具體看的,因為代替可可脂可以用其他相對便宜的天然成分。
再者,任何添加劑都講究個量的問題。正常情況下,對健康的危害的風險相對很低,而卻能大幅改善生產成本,保質期,為什麼禁止?
要不,您先想辦法禁個煙?
反對 @莫名地燃燒 的回答。他的回答邏輯上並不算錯,但是不適於回答這個問題。因為有權禁止代可可脂使用的是官方授權的監管機構,而非消費者,因此題主的意思其實是「為何官方不禁用所有代可可脂類物質。」
我對食品安全沒有太多了解,只是本科的時候上過幾門食院開的通選課。因此我只能進行一定程度的猜測。(當時的筆記也找不到了,只能憑印象,有錯誤的部分歡迎指出)
首先,任何種類的食品添加劑都存在危害性,但是絕大多數情況下,你的通常攝入量不足以對身體產生危害。對於絕大多數現存的合法添加劑,都有相應的標準來規定用量來確保其在一般條件下不會對人體產生危害。
其次,我稍微查了一下代可可脂的成分和危害性,其危害性主要集中於植物蛋白、蛋氨酸和反式脂肪酸方面,都是日常飲食中會接觸到的物質,而非三聚氰胺、蘇丹紅一類原本就不存在與飲食結構中的化工產品。因此從外行角度給代可可脂的危害性下個定義,應該是「易導致某種類型營養物質攝入過多引起危害」,而非帶有毒性。它的危害性遠未達到正常劑量即會對人體造成影響,需要禁止添加的地步。如果食品監管機構今天開始禁止人們食用炸雞,因為其含有反式脂肪酸,你會不會覺得荒唐呢?
再次,關於百害無一利,我不認同這種說法。正確說法是「在健康方面百害無一利」,而健康並不是食品行業唯一考慮的因素。歸根結底,食品行業是一種服務業,服務業一向是以消費者需求為導向的。而對於消費者來說,往往比起健康要素更多地考慮口味和外觀。典型案例1.炸雞和薯條的風靡,並且在人人都知道垃圾食品這個詞的今天仍舊熱度不減。典型案例2.以非油炸為特色的五穀道場速食麵,在速食麵市場中並未展現出一枝獨秀的強勁勢頭。拋開健康因素,代可可脂有什麼優點呢?
由代可可脂製成的巧克力產品表面光澤良好,保持性長。入口無油膩感。不會因溫度差異產生表面霜化。
這些優點毫無疑問是食品銷售方面的利。也就是使用代可可脂的好處了。
綜合來說,代可可脂作為添加劑有可取之處,且負面作用達不到需要禁止的地步,是其至今未被禁用的原因。好多文化流氓,呵呵。一個人吃了三斤牛肉,撐死了,一個人吃進一個氰化鉀分子,啥事沒有,所以要看劑量,只要適量,氰化鉀無害?你放一個0.0000000001升的屁,那仍然改變不了這0.0000000001升的氣體是散發著噁心的臭味的屁的事實,這是性質問題
有位大師說得好,離開用量談毒性都是耍流氓。所以無論產品本身是否有害,都離不開一個合理的劑量的問題。就算是純正巧克力,如果一個人每天大量攝入,那也是對人體有害的,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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