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子《屠呦呦為何篡改<本草綱目>》一文是否有道理?

方舟子認為屠呦呦為了將黃花蒿論證為古人所說的青蒿,歪曲事實,對引用的文獻、數據進行篡改,做了很多學術不端的行為,文章在此:方舟子博客

希望看過或看完此文的知友回答。其他領域的學術狗也可根據基本邏輯判斷一下。


更新:謝 @唐瀅松指正,又去學習了一個。主要是參考果殼的這篇帖子【2015諾貝爾獎】青蒿素、青蒿、黃花蒿,究竟什麼關係?整理一下其主要脈絡,供大家參考。

但是,答主對這篇考證的可靠性,尤其是考證《肘後備急方》中所載植物是黃花蒿的部分,仍持懷疑態度,原因見原答案。
====================原答案====================
本人搞微生物的,看到這個問題,excited。
但看到題主希望學術狗根據基本邏輯來判斷一下的時候,我是猶豫的,原因是知乎有一大批以下方貼圖中的答主們為代表的能人。但是想來想去,我還是決定得罪你們一下。

一、屠老獲得諾貝爾成果的研究,是沒有問題的。她在提純青蒿素的過程中實現了實質性的突破,拯救了無數的瘧疾患者,獲獎實至名歸。
二、方舟子的文章,從邏輯上是沒有什麼問題的。就算他有種種劣跡或人品問題,這篇文章只體現了他清晰的思維。
三、屠老發表在《中藥通報》上的文章是有問題的。這篇文章的目的是在從黃花蒿中成功提取青蒿素後,論證《肘後備急方》中提到的青蒿,實際上是含有青蒿素成分的黃花蒿,而不是不含青蒿素成分的青蒿。請務必把這句看清楚,以免影響後續閱讀。
屠老使用的三個核心論據:1,《肘後備急方》中記載青蒿能截瘧,而我們發現實際上是黃花蒿能截瘧,所以青蒿是黃花蒿;2,陶弘景記載青蒿處處可見,而黃花蒿比青蒿分布廣泛,所以青蒿是黃花蒿;3,《本草綱目》所繪的黃花蒿圖不像蒿屬植物,所以青蒿可能是黃花蒿。可以發現,這三個論據都是必要不充分條件,而且第三個論據甚至為了避免矛盾,把青蒿「七八月開細黃花頗香」改成了「七八月開細黃花頗多」,藉以論證有辛臭氣的黃花蒿就是青蒿。
有人說必要不充分條件怎麼了,不代表結論是錯的啊。對不起,嚴謹的科研論文就是不認可從必要不充分條件得出的結論的。至於使用了被篡改過的引文,那更是不可原諒的行為。
四、所以,屠老的這篇文章,是強行論證《肘後備急方》的正確性,從科學角度並沒有什麼意義,其行文所體現的科學素養與屠老的水平完全不相配,更像是從政治角度為中醫進行宣傳的勉強之作。青蒿素的科研成果做出來後,有人說這證明了中醫的無限潛力,證明了老祖宗的偉大智慧,應該大規模開發。屠老的這篇文章顯然順應了這個調子,但是科學的東西一沾染了這些政治性、功利性的東西,問題很容易就出來了。
五、談談中醫在這個事件中的角色。屠老的科研成果,確實從兩個角度受到了中醫的啟發,一是原材料「蒿」的選擇,其二是低溫的萃取條件。但是同樣是那本《肘後備急方》,還記載著在豆子上寫兩個字然後吃掉,比青蒿的截瘧效果更好呢。所以,不能說你在山下撿到一塊狗頭金,就讓我把整座山挖開淘金。我想這種大問題面前還是要學習一個,研究一個,論證一個。
Ps. 至於 @野合菌 的答案中出現的錯誤,可能是對學術論文的東西有一些不了解。論文的接收時間、發表時間和刊號不一定是統一的。


1. 即使方舟子真的是在屠呦呦獲獎後,抱著一定能從她的論文中找出錯誤的決心和勇氣,挑燈夜讀,一篇篇一個字一個字找過去,才終於找到漏洞,發表博文;即使他就是先有立場,再有觀點;即使他就是想搞個大新聞,也並不影響這篇博文的科學意義。
這篇博文,從科學的角度來看沒有問題
科學本來就需要質疑;科學本來就允許先假設,再尋找證據;科學很多領域就是分為多個派別,每一派都選擇對自己有利的證據來支持自己的觀點立場,挑出對方的漏洞來否定對方。方舟子即使事先帶著否定中醫的立場去尋找證據,只要證據確鑿、邏輯清晰,就沒有問題。
屠呦呦那篇論文確實存在邏輯漏洞和錯誤,篡改原著個別字以證明自己觀點的做法也確實屬於學術不端,方舟子有權利指出。方的觀點大多都有依據,也沒有過度解讀、過度推測(他有的文章有,特別是關於韓寒的,但至少這篇文章沒有)。這種做法符合科學精神,應該被鼓勵,比網上那些撕逼爭吵不知道高到哪裡去了。

2. 方舟子並沒有因為個別漏洞而否定屠呦呦的偉大貢獻,也沒有進行人身攻擊(至少這篇沒有)。他想表達的是,即使是諾貝爾獎獲得者,只要有理有據,都有權力質疑:

批評屠呦呦的學術不端行為,並不是要否定其獲得諾貝爾獎的資格,更不是要否定青蒿素的作用。青蒿素的研發是中國藥物研發史上最偉大的成就,它的發現獲得諾貝爾獎實至名歸,雖然是否應該由屠呦呦一個人作為代表、她在發現過程中究竟起了多大的作用充滿了爭議。但是不管是誰,不管是諾貝爾獎獲得者還是普通科研人員,其學術不端行為都應該受到批評、譴責。

——方舟子文末最後一段

3. 質疑者本身有其存在的價值。類似於文學和電影評論家,他不需要在文學電影領域有多大的成就,他可以選擇只是批評,對此請不要搬出「you can you up」的理論。而且因為他們,多少學術不端行為被發現,這有利於凈化這個缺乏充分監管的、污濁的學術環境。另外,世界上有方舟子這樣一個人物存在不也是挺有趣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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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4. 關於青蒿和黃花蒿的確切關係,本身是一個學術問題。我缺乏相關的背景知識,也沒時間查閱本草原文,僅憑屠和方的兩篇文章,難以做出判斷。我只是從邏輯層面,覺得方的文章邏輯清晰,論點有依據,符合學術規範,屠篡改引文的做法也確實存在。至於青蒿和黃花蒿的真相如何,我持保留意見。我只是捍衛方舟子提出批評的權利

5. 如果有人認為方的批評站不住腳,大可像唐瀅松那樣提出反駁,繼續學術討論,用證據證明對方是錯的。通過抹黑對方來打敗對方,是暴民的做法。我跟你講道理,請你也跟我講道理。如果你講不出道理,而是選擇喊口號,你的做法難免會讓我想到另一個時代。


1,屠呦呦文中論證中藥青蒿實為植物學黃花蒿時,個人認為非常重要的證據「據市售青蒿的原植物調查,國內市場所見絕大多數為A. annua」,實際上當時高郵等地民間用以抗瘧的青蒿,也是黃花蒿。這些在方文中均沒有體現。

2,中藥同名異物遠非一例,在青蒿素髮現之前,藥典就標明中藥青蒿包含了青蒿和黃花蒿,在發現青蒿素後,刪去無用的植物學青蒿並無不妥。方用《本草綱目》來說明中醫能準確區分兩者,但本草綱目中混亂的分類還少嗎?最為知名的反中醫者,將《本草綱目》的分類奉為圭臬實在有些錯亂。

3,在植物志中,雖然黃花蒿有臭蒿的俗名,但學名臭蒿的其實是另外一種Artemisia hedinii,黃花蒿的味道「很多人覺得臭」,但也有很多人覺得香。因此用「頗多」還是「頗香」,其實談不上鑒定青蒿和黃花蒿關鍵,屠呦呦筆誤或者版本錯誤的可能性更大。

4,方舟子的博文總體邏輯還是清楚的,儘管我認為有挑選有利證據的嫌疑,但在微博/推特上的短文就槽點眾多了,例如:

  • 中國植物學界認為中國古人說的青蒿就是現在說的青蒿,也就是不含青蒿素的香蒿,《中國植物志》「青蒿」條對此有辨析。中醫界則認為中國古人說的青蒿是現在說的黃花蒿,也就是含青蒿素的臭蒿。對植物的鑒定,你是相信植物學家還是中醫?

    植物志「黃花蒿」條:黃花蒿(俗名)草蒿,青蒿,臭蒿……古本草書記述的「草蒿」(神農本草經)及「青蒿」(除花色淡青、淡黃色者外)與「黃花蒿」(本草綱目)無異,中藥習稱「青蒿」。
    「青蒿」條:《本草綱目》等古本草書記述的「青蒿花色淡青,淡黃色」者可能是本種;《救荒本草》與《野菜博錄》所載「邪蒿」亦為本種。
    可見植物志所代表的植物界壓根認為中藥青蒿大部分就是黃花蒿。本條的撰寫者林有潤也特意撰文辨析過這個問題。而方本人的主要證據倒是《本草綱目》。

  • 中藥市場上青蒿和黃花蒿是混用的。屠呦呦小組的實驗結果時好時壞,提取單體做人體試驗失敗,應是有時用了青蒿有時用了黃花蒿。最終確定二者不同只有黃花蒿才管用的是雲南小組。黃花蒿四川、雲南叫苦蒿,用來熏蚊子的。雲南小組從苦蒿提取出抗瘧單體,後來知道其中名叫黃花蒿,就命名為黃蒿素。

    我看了屠呦呦和523小組其他人的回憶錄,從來沒有說過屠呦呦組混用過青蒿和黃花蒿,屠呦呦好歹北醫畢業,在篩葯時會混用物種?其實黃花蒿中青蒿素的含量隨產地和季節相差極大,我所採訪的參與523工作的專家,認為這個原因的可能較大。另外屠呦呦組提取物人體試驗也只是效果不好,間日瘧3例,2例治癒,1例有效;惡性瘧5例,1例有效,2例因心臟出現期前收縮而停葯,2例無效。至少對間日瘧的效果還是不錯的,不能籠統說失敗。而採訪的專家認為可能的因素是混入雜質過多。

關於青蒿和黃花蒿更詳細的辨析,可參考【2015諾貝爾獎】青蒿素、青蒿、黃花蒿,究竟什麼關係?


先說結論吧,方舟子的這篇文章存在嚴重的邏輯錯誤和認知錯誤

方舟子批屠呦呦不是屠呦呦獲得諾貝爾獎之後的事情,也不是最近一兩年的事情,而是很早以前在青蒿素一事在國際社會有所關注的時候,方舟子就已經開始對屠呦呦人品、屠呦呦研究成果、屠呦呦研究能力、屠呦呦研究過程進行全方位的批駁工作。
所以方舟子不是看到屠呦呦獲獎後才想寫這篇文章的,而是老早就想、就在搞大新聞了。
可惜的是方舟子努力這麼多年沒有什麼成效啊,反倒是國際上、業內對屠呦呦的功績認可越來越高,先後授予了她拉斯克臨床醫學獎和諾貝爾生理學或醫學獎。
與此同時屠呦呦和其他持同樣觀點的學者論述的中藥「青蒿」和中國古籍記載的【青蒿】才是植物學定名Artemisia annua Linn一物的觀點被廣泛認同。
但是看了方舟子這篇文章你會發現,為什麼方舟子搞了這麼久的大新聞卻絲毫影響不到屠呦呦得到認可。這樣一篇連基本前提認知和邏輯推理都出現非常低級錯誤的文章,連你我知識水平的人看了都覺得可笑的文章,在專業的植物學和醫學工作者眼中又會是怎樣的一則笑話?
簡單的說,方舟子寫的東西上不了檯面,只可供他和他的教眾自HIGH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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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1:
我覺得還是先來點科普,為大家看這個答案看得更明白,也免得有人說我直鉤釣魚。

為什麼現在的植物學把中藥的青蒿叫黃花蒿呢?

為顯示區別,這裡引述《本草綱目》的【青蒿】和【黃花蒿】都加上【】。

我們知道制青蒿素的黃花蒿英文名叫Artemisia annua Linn,而這種植物同時在北美和其他地方也有生長,不是中國特有,這個名字最早是Linnaeus在18世紀確定的,就是發明林奈雙名法則的那個Linnaeus。我們看Artemisia annua Linn有他的姓氏後綴Linn,前面的Artemisia是屬名,annua是種加名,兩個合在一起才能表示這種植物。Artemisia annua Linn翻譯成中文,既不能單純根據名字直譯,也不能簡單根據Artemisia annua Linn這種植物的描述隨便取個名字,應該先看中文的語言環境里本身有沒有這種植物。

中國本身是有這種植物的,而且中國一貫把這種開黃花的蒿叫做青蒿,也就是《本草綱目》里的那個【青蒿】,這個【青蒿】的名從最早的《神農本草經》記錄草蒿,到《圖經本草》定名青蒿,到李時珍《本草綱目》收錄【青蒿】,再到現在的中藥青蒿,【青蒿】就是指的這種植物,從來都沒有變過。

但是《本草綱目》裡面多了一個叫【黃花蒿】的東西,現在也沒搞清楚這到底是什麼,反正它在《本草綱目》里只是隨意地提到了,跟【青蒿】是什麼關係,也不清楚。
本來【黃花蒿】的存在並不影響我們認識和使用【青蒿】。

但是,日本人幹了件很艹蛋的事。

1856年,一個研究蘭學的的日本學者飯沼欲齋寫了20卷的《草木圖說》,引入西方植物學研究描繪了1215種植物,其中給很多中藥材進行了畫圖註解,重要的一點就是給這些中藥材冠上了西方的植物學名,也就是安上了洋名。
然而這個馬鹿,根本就沒有拿實際的東西來對比,看到了《本草綱目》里【黃花蒿】這個詞,就給翻譯成了Artemisia annua Linn。
西方植物學對Artemisia annua Linn的描述是一種開黃花的蒿屬植物,而《本草綱目》並沒有對【黃花蒿】具體的描述,反而是【青蒿】一項下面多次具體提到這種植物開細淡黃花。飯沼欲齋把【黃花蒿】對應Artemisia annua Linn很明顯是因名尋義。
而正主Artemisia annua Linn的【青蒿】,依然是因名尋義,給對應成了Artemisia apiacea hance。
當然,這還不只是飯沼欲齋,在他同時期和之後不少日本人的有關中藥和植物學的著作都沒有清楚地考證,只是單純的根據名字想像性狀或者繼承前人成果,把【青蒿】翻譯為Artemisia apiacea hance,而把【黃花蒿】翻譯成Artemisia annua Linn。
到了20世紀,日本著作《頭注國譯本草綱目》將李時珍《本草綱目》的中藥逐一加註植物學名,定【青蒿】植物學名為Artemisia apiacea hance,而將【黃花蒿】植物學名定為A.annua L.。
到了這一地步,在翻譯回中文,我們就只能管Artemisia annua這種實際應該是中醫裡面【青蒿】的東西叫黃花蒿了。
所以植物學裡中藥青蒿就變成了黃花蒿,英文名叫Artemisia annua。

值得注意的是,國內從民國時期開始,植物學和醫藥方面的學術和著作很大程度都受到了日本的學術影響,到20世紀前中期,大量中文學術著作都把中藥里的【青蒿】當做植物學青蒿(Artemisia carvifolia),而把《本草綱目》里的【黃花蒿】當做是Artemisia annua Linn。
包括早期的《中國藥典》在內的大批權威著作,都對中藥青蒿到底來源Artemisia carvifolia還是來源Artemisia annua Linn存在認識錯誤。
實際上關於【青蒿】和【黃花蒿】的定名錯誤,早在民國時期就有國內學者提出。
但是這一問題直到黃花蒿里具有抗瘧作用的青蒿素被發現後,才由以屠呦呦為代表的一批國內醫學工作者和植物學家最終論證確認。
而之後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才明確指出中藥青蒿的來源為黃花蒿(Artemisia annua)。

當然,這些爭議都發生在近代對於【青蒿】的植物學命名上,而在各種中醫古文獻中,【青蒿】一名所指的植物都是繼承一致的,就是現在拿來提取青蒿素的中藥青蒿,《肘後備急方》里記錄的只可能是這種青蒿。

總結:
中藥青蒿 = 《本草綱目》里的【青蒿】 = 提取青蒿素的青蒿 = 植物學黃花蒿 = Artemisia annua Linn。
植物學青蒿 = Artemisia carvifolia = Who cares?
《本草綱目》里的【黃花蒿】 = Who kno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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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2:
這個問題下面,怎麼凈是一些不相關的撕?
先講 @野合菌說的引文錯誤的問題,方先生並沒有編造文獻。
但是,很明顯,該刊並不是5月刊,也就是說1987-05-01的發表日期跟文章是沒有關係的,很可能是收錄錯誤或者僅僅是一個收錄日期,畢竟,知網嘛,在上面待久了什麼奇怪的事都能見到。
反過來講,1987-05-01其實是個有問題的數字,這不是一個在科學論證時應該列在引文後面的數字,怎麼講這裡都是方先生自己用錯了引文格式。正確的引用格式應該列出——作者,文章名,刊物名,年,刊號,頁碼。這個1987-05-01是個什麼鬼。

你們撕的姿勢都錯了,我來告訴你們該怎麼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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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先生通篇說了那麼多,乾貨只有一個,那就是

屠呦呦在引用本草綱目時,改動了一個字,把「七八月開細黃花頗香」改成了「七八月開細黃花頗多」

依方先生的說法,屠呦呦女士是故意篡改原文,藉此來證明古文和古方里的青蒿就是黃花蒿,既證明了其工作的正確性又宣揚了中醫。

很多人其實根本不懂背景知識,就開始亂撕。
最起碼你要先知道《本草綱目》裡面寫了什麼東西吧。

《本草綱目》里既講了【青蒿】這種草藥,又單列了一種叫【黃花蒿】(臭蒿)的草藥。
各位不妨先去看看《本草綱目》里【青蒿】和【黃花蒿】兩個詞條下面到底是怎麼說的。

方先生文章里說

也就是說,按《本草綱目》的說法,黃花蒿與青蒿的形態除了顏色略有差異,形態相似(由此可見黃花蒿附圖畫錯了),主要區別在於黃花蒿「氣辛臭不可食」,所以又叫臭蒿,而青蒿又叫香蒿,「自然香」、「其氣芬芳」、「人亦取雜香菜食之」、「人剔以為蔬,根赤葉香」。而植物青蒿與植物黃花蒿的一個主要區別也是氣味和可食性,青蒿氣味較淡,有清香,可當食物,而黃花蒿氣味濃烈,很多人會覺得是臭的,民間用來熏蚊子。

以及

屠呦呦為了證明中藥青蒿的正品是臭的黃花蒿,就必須把《本草綱目》關於青蒿「頗香」的說法給改掉。


方先生憑什麼得出《本草綱目》里「青蒿」講的是現代植物學裡的青蒿?

還有憑什麼說《本草綱目》里那個「臭蒿」就是現代植物學裡的黃花蒿?黃花蒿哪裡是臭的啊?

黃花蒿是香的呀!是香的呀!

不管是古代諸多文獻對草藥青蒿的記載,還是現在中藥使用的青蒿的特徵都顯示,青蒿,也就是黃花蒿的特徵是「香氣濃者為佳」。

《本草綱目》里對於「青蒿」的記載也多承前人之述,如果看「青蒿」一目的描述:

頌曰︰青蒿春生苗,葉極細,可食。至夏高四、五尺。秋後開細淡黃花,花下便結子,如粟米大,八、九月采子,陰乾。根、莖、子、葉併入藥用,干者炙作飲香尤佳。

再看

宗奭曰︰青蒿得春最早,人剔以為蔬,根赤葉香。沈括《夢溪筆談》雲︰青蒿一類,自有二種︰一種黃色,一種青色。本草謂之青蒿,亦有所別也。陝西銀綏之間,蒿叢中時有一兩窠,迥然青色者,土人謂之香蒿。莖葉與常蒿一同,但常蒿色淡青,此蒿深青,如松檜之色。至深秋余蒿並黃,此蒿猶青,其氣芬芳。恐古人所用,以深青者為勝。不然,諸蒿何嘗不青?


與前人講的「青蒿」比較,可以發現《本草綱目》在【青蒿】一項的記載上,與前任的描述是繼承一致的,《本草綱目》對【青蒿】的描述與現代植物學定義的黃花蒿性狀相符。


包括《本草綱目》在內的古籍里說的青蒿其實就是現在中藥里的青蒿,即植物學定義的黃花蒿,這一觀點被證實和廣泛認同的時間很晚,這也正是包括屠呦呦在內的一批學者的研究成果。

容易引起誤解的是《本草綱目》單獨有一頁講【黃花蒿】,也就是說它還把【黃花蒿】單獨當做了一個品種。
裡面講【黃花蒿】釋名臭蒿,又名草蒿。而我們知道中藥青蒿也叫草蒿。
而《本草綱目》里對這種【黃花蒿】特徵的描述只有寥寥一句:

香蒿臭蒿通可名草蒿。此蒿與青蒿相似,但此蒿色綠帶淡黃,氣辛臭不可人家采以罨醬黃酒麴者是也。

說【黃花蒿】是一種和中藥青蒿同名、而且相似的東西,顏色綠中帶淡黃,還被人拿來發酵黃酒麴,關鍵是氣辛丑不可。

單從氣辛丑不可這一點,可以看出這裡的【黃花蒿】和現代植物學定義的黃花蒿有很大區別

而我們今天植物學裡說的臭蒿卻是另一種東西,英文名叫Artemisia hedinii。那個才是真的臭,而且特徵也與此「色綠帶淡黃」不同。
李時珍這裡對於「黃花蒿」一項的記載是存在爭議的。
我也不賣什麼關子了,現在植物學和醫學研究壓根還沒有搞清楚這個【黃花蒿】到底是個什麼東西。
有一派比較主流的觀點就是李時珍把同一種東西誤作兩類來記載,《本草綱目》里講的【青蒿】和【黃花蒿】都是中藥里的青蒿,也就是植物學裡的黃花蒿,只不過把特殊情況下的黃花蒿當作了一種新品種。
當然也有人認為本草里的【黃花蒿】是另一種和今天植物學定義的黃花蒿不同的東西。
但不論怎麼說,本草》裡面說的「青蒿」和「黃花蒿」並不能直接對應今天植物學定義的青蒿和黃花蒿。


方先生認為屠呦呦將「七八月開細黃花頗香」改為「七八月開細黃花頗多」是為了掩蓋「頗香」,以達到證明中藥青蒿的正品是臭的黃花蒿」這種意圖。
但是,如果說屠呦呦有證明中藥青蒿的正品是臭的黃花蒿」這種意圖,那必須有一個前提成立,也就是「臭的黃花蒿」。
臭的黃花蒿」這一說法出自哪裡呢?就是《本草綱目》里記載的那種【黃花蒿】「氣辛丑不可」。如果這一說法成立,就意味著《本草綱目》里的【黃花蒿】就是今天植物學黃花蒿。

可屠呦呦的原文想說明的恰好是,《本草》里的【青蒿】才是今天植物學裡講的黃花蒿,而《本草》里的【黃花蒿】不是今天植物學裡的黃花蒿。

也就是說方先生認為屠呦呦篡改文獻的動機恰好是以屠呦呦論點的對立面為前提的。
也即是屠呦呦篡改文獻是為了達到批駁她自己論點的目的????

這是一種什麼樣的奇葩邏輯?


拋開這一邏輯上的悖論,單純的講,這種前提成立嗎?

方先生根據《本草綱目》里的【黃花蒿】「氣辛丑不可」就說今天植物學黃花蒿是臭的。
根據古代描述某個東西什麼樣,就說今天的同名物也是這樣。

這是一種什麼水平的認知能力?


屠呦呦想說的就是《本草綱目》裡面記載的那個「七八月開細黃花頗香」的香蒿才是黃花蒿。
屠呦呦論述的立足點是《本草綱目》里【青蒿】的描述與現代植物學定義黃花蒿相符,而《本草綱目》里【黃花蒿】的描述與現代植物學定義黃花蒿不符。
既然《本草綱目》里描述【青蒿】開花很香,【黃花蒿】「辛丑不可」,而今天植物學裡的黃花蒿更符合開花很香這一點,那麼保持「七八月開細黃花頗香」原話對屠呦呦的論述更有利,她是腦袋抽風了要去篡改「頗香」這一點嗎?


方先生你真是會玩,先強制設定《本草綱目》里的【青蒿】就是植物學青蒿,在強制設定《本草綱目》里的【黃花蒿】就是植物學黃花蒿,然後說屠呦呦像白痴一樣篡改【青蒿】「頗香」去證明【青蒿】是臭的黃花蒿。

但是我還要再說一遍,黃花蒿是香的呀!是香的呀!


方先生,你不覺得你講的是個笑話嗎?


我們都知道,方先生一向是瞧不上中醫的,可你為何這回要拿著一本中醫著作進行錯誤解讀,來當做真理依據呢?

哪怕稍微查詢一下現代植物學對於青蒿和黃花蒿的描述也不會犯下這種錯誤——把古書記載的「青蒿」當成現代植物學定義的青蒿,而把現代植物學定義的黃花蒿當做是《本草綱目》記錄的那種「臭蒿」。


喔,方先生著手黑屠呦呦女士已經有好幾年了,這幾年功夫怎麼不見方先生功夫有什麼長進呢?
還是說方先生本身姿勢水平只能到這種程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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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先生這篇文章當然沒有存在 @野合菌說的那種編造文獻的行為,只是存在引用格式的錯誤。
但是方先生此文從頭到尾所帶有的滿滿的惡意揣度和人身攻擊是掩蓋不了的。
從不認真去考證問題,而是只要找到絲毫對自己有利的信息就放出來攻擊別人,這種事情相信方先生不是第一次幹了。
為什麼你就不能吸取下教訓呢?
你這麼搞被打了多少次臉,你難道沒數過嗎?
拜託你走點心好不好!

屠呦呦女士確實引文內容出現了錯誤,但是按我上面的分析,並不存在所謂篡改文獻的動機。
很可能這個錯字只是單純的記錯或者寫錯了,甚至都不排除 @野合菌 的說法,排版列印的時候印錯了。

抓住屠呦呦的一個錯字,就進行各種惡意的揣度,進行人格上的污衊,這種人真的是臟到了靈魂里了。

況且屠呦呦女士本身的功績不是靠引借古文來證明的,而是她千百次不懈實驗甚至冒著生命危險實踐出來的。

屠呦呦女士是一個現代醫學工作者,不是什麼中醫的守護者。包括方先生在內的各位中醫黑們,你們黑這位女士來達到黑中醫的目的,有意思嗎?


這個問題下面的一些答主什麼時候能學會就事論事?
本題討論的是這篇文章有沒有道理,而不是方舟子的個人品行,不是方舟子能不能得諾貝爾獎,不是方舟子是不是sb,噴子請出門右轉貼吧微博,這是理性回答問題的知乎。

首先討論方舟子的引用問題,中國知網的搜索結果來看,中藥通報1987年第4期第一篇文章就是。有一位答主試圖混淆這個問題來抹黑方舟子,別的答主已有討論。

下面我就來討論一下,方舟子最重要的證據,第三條,屠呦呦為了掩蓋黃花蒿是臭的,而篡改了本草綱目的原文。方舟子的原文是這麼說的,

青蒿氣味較淡,有清香,可當食物,而黃花蒿氣味濃烈,很多人會覺得是臭的,民間用來熏蚊子

那麼黃花蒿的氣味到底如何?

青蒿和黃花蒿十分相似,維基百科沒有青蒿的詞條,而黃花蒿的英文詞條下標註的中文居然也是青蒿,看來兩種十分容易混淆

Artemisia annua, also known as sweet wormwood, sweet annie, sweet sagewort, annual mugwort or annual wormwood (Chinese: 青蒿; pinyin: qīnghāo)

進一步查看之後,Artemisia annua 這種植物有藥用應該是毫無疑問的,谷歌Artemisia annua 的結果大多都是它的藥用作用。搜索 Artemisia annua malaria(瘧疾) 也有很多結果。
維基百科對於形態的描述是,

It has fern-like leaves, bright yellow flowers

黃花蒿,顧名思義是有黃色的花朵,那麼有證據表明 Artemisia annua 就是黃花蒿。

然後谷歌 Artemisia annua smell 第三條結果是,Sweet Annie Smells Like the Old General Store
連接在這裡,http://wildeherb.com/2008/10/03/sweet-annie-smells-like-the-old-general-store/
Sweet Annie 是 Artemisia annua 的別稱

請注意文章中加粗的部分,

I』m sure it doesn』t surprise anyone that some herbs are appreciated for their scent alone. Who wouldn』t like to lay their head on a lavender pillow?

Another example of an herb that is appreciated for its scent is called Sweet Annie, Artemisia annua.

有的植物僅僅是因為花香就讓人喜愛。有一種叫做 Sweet Annie,或者叫 Artemisia annua 的植物就因為花香而很受欣賞。

Sweet Annie has been used for a long time as a natural room air freshener. Folks in the old general store would hang a bunch of Sweet Annie from the corner of a room to cover up musty odors. In the olden days, and most likely in many Amish and Mennonite homes yet today, Sweet Annie would be hung in the pantry to give a pleasing scent, but also to act as a pest deterrent. We have a small bunch hanging from a towel rack in the bathroom.

作者說,黃花蒿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都被用作室內的自然空氣清新劑。以前在超市工作的人們會用它掩蓋塵土的氣味,也有人在放在食品儲藏室里來得到清香,它也能擔當起熏蟲子的作用,我們在衛生間里也放了一些。

作者還放上了種植黃花蒿的圖片,並特意提到了黃色的花朵

方舟子說民間用黃花蒿來熏蚊子在這篇文章中得到了證明,可惜文章中明確表示黃花蒿是香的,而且很多人用黃花蒿來清新空氣,並且這種清香能夠驅蟲。

方舟子抓住黃花蒿是臭的這一點不放,從而得出了屠呦呦為了掩蓋臭而篡改本草綱目原文的結論。根據以上我的查證和分析,這篇文章中方舟子的證據是錯誤的,所以我反對方舟子的觀點。

最後希望大家能夠就事論事而不是人身攻擊,能根據事實而不是個人好惡來分析,判斷。


原文來自丁香園,鏈接找不到了
簡潔的說,就是在1963中國第一部有中藥的藥典中,青蒿的定義是植物學上的青蒿和黃花蒿,這時候青蒿素都還沒立項
………………………………………………………
=關於青蒿和黃花蒿直接引用丁香園網友的考證了。物分類學家在《中國植物志》上,是這樣記錄的【10】(我查詢的是2009年獲得國家自然科學一等獎之後的電子版):39.青蒿 Artemisia carvifolia, A. apiacea Hance。作者比較了這個兩個拉丁名植物的模式標本,「發現二者體態、葉、頭狀花序等特徵無異,故後者為晚出異名,應予以歸併」。「《本草綱目》等古本草記述的「青蒿花色淡青,淡黃色」者可能是本種。」「本種不含「青蒿素」,無抗瘧作用。」40. 黃花蒿 Artemisia annua L. 「古本草書記述的「草蒿」(神農本草經)及「青蒿」(除花色淡青、淡黃色者外)與「黃花蒿」(本草綱目)無異,中藥習稱「青蒿」,而植物新通稱為「黃花蒿」A. annua。《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一部)》對於中藥青蒿幾經調整【11】。1953年版及其增補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都僅有一冊,沒有專門收入中藥。1963年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分為兩部,一部為中藥,二部為西藥。其一部對中藥青蒿的規定為:「本品為菊科(Compositae)植物青蒿(Artemisia apiacea Hance)或黃花蒿(Artemisia annual L.)的乾燥莖葉。」,這是前Artemisinin時代。197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第一部)》對中藥青蒿的描述為「本品為菊科植物黃花蒿Artemisia annua L. 或青蒿Artemisia apiacea Hance的乾燥地上部分。」這已經是後Artemisinin時代。中藥青蒿的來源中黃花蒿和青蒿與前一版藥典中的順序調了一下位置。到2005年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第一部)》,中藥青蒿的描述就成了「本品為菊科植物黃花蒿Artemisia annua L.的乾燥地上部分」。植物青蒿被從中藥青蒿中除名了!屠呦呦在其敘述中,一開始就是叫青蒿,提取的結晶叫青蒿素I和青蒿素II中醫藥中很明確:中醫藥中的青蒿,一直包含黃花蒿,在屠呦呦之前一直就有。


實名反對「野合菌」,大V就是好,只要回答,90個粉絲站隊起步。
說話這麼囂張,來,臉湊過來。

首先他質疑方舟子下面這篇文章的真實性:

按野合菌的說法,根本搜索不到1987-05-01這篇文章。
以下是野合菌實名辱罵方舟子的話語:

好了,我現在要吊打「野合菌」了。

請問這是什麼:

什麼?看不清楚?
再來:

不信的全部自己去搜。

張口閉口就開始罵人,方舟子要打假打的就是你這樣的人。


ps:很多人現在開始給「野合菌」洗地了,大V粉絲就是不一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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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3日更新:
關於果殼網劉冰博士的:【2015諾貝爾獎】青蒿素、青蒿、黃花蒿,究竟什麼關係?
劉冰博士的文章對於植物學名和藥用名等關於青蒿、黃花蒿的文章遠比 @唐瀅松 的更具體、邏輯更清晰,雖然我對劉冰博士的文章有些許看法(推薦閱讀這篇文章:本草綱目里的青蒿是不是植物學上的青蒿 ,有對劉冰博士的反駁),但是建議閱讀。

對於劉冰博士的文章:我的看法是:那篇文章從3點古籍記載論證黃花蒿為正品青蒿:1、花期。2、分布。3、氣味,再看看方舟子的論證第二點關於「分布」的理由(方舟子博客):「屠呦呦的第二個理由是,青蒿資源少,黃花蒿資源豐富,與陶弘景年代所提青蒿「處處有之」相吻合。」 方舟子反駁了,具體可以去方舟子微博的文章去看嗎,我不再贅述。以及第三點:有人人認為黃花蒿臭,有人認為黃花蒿香。所以擺出論點:黃花蒿是香的,這種不清不白的說法也能作為論據嗎?你說香就香了?那有人認為韭菜香有人認為榴槤香有人認為香菜香,但是這些氣味對某些人來說就是惡臭!然後又擺出混淆視聽的:臭蒿Artemisia hedinii (因外形與香、臭蒿差太遠,所以其實沒有任何關係,純粹來攪渾水的)。所以唯有第一點「花期」值得討論,本草書記載「青蒿」在秋後開花(李時珍明確指出是農曆七八月份)農曆七八月也就是公曆8月到10月之間。而青蒿Artemisia carvifolia是公曆7~8月的花季,之間重疊了一個8月,如此誤差也能拿出來作為論據嗎? 屠老引用的兩篇古籍:成書於西漢末年至東漢初年的《神農本草經》是後世一切本草書的源頭和基礎,其中已經記載了「青蒿」之名,作為「草蒿」的別名。書中對草蒿的介紹是:「味苦寒,主疥搔、痂癢、惡創、殺虱、留熱在骨節間,明目。一名青蒿,一名方潰,生川澤。」此後,東晉葛洪在《肘後備急方》中記載「青蒿一握,水二升漬,絞取汁盡服之」可治寒熱諸瘧。 這兩篇都只提青蒿的主要治療作用,跟瘧疾有多大關係?其次花期、分布、氣味,均沒有提到,是果殼網從後文中強行引用其他古籍論證的。 李時珍說了兩種,一是青蒿,二是黃花蒿,也直接被論證為同一種蒿。 你們這些人是不是把對自己有用的東西就強行有用,對自己不利的東西就強行無視?難怪屠老引用那麼多文章,偏偏把「七八月間開細黃花頗香」改為「七八月間開細黃花頗多」? 「不小心的」就能解釋過去嗎?文章所有的論據都是「考究」都是猜想,如果這樣都能拿來駁倒方舟子,那和方舟子有啥區別?五十步笑百步?

而@唐瀅松的回答里:既沒有具體的論證過程,直接得出結論:從古至今,古籍里記載的青蒿一直就是現在的黃花蒿:Artemisia annua Linn,同時把責任指向日本人。 既沒有嚴禁的考究,全是結論又沒論證過程,知乎要完啊?
與其看@唐瀅松得回答,不如直接看劉冰博士的文章

最後。屠老的1987-05-01那篇文章不管改哪個字,我們都沒有意見,但是把最最重要的引用本草綱目的語句:七八月間開細黃花頗香」改為「七八月間開細黃花頗多」。我不惡意揣測屠老為什麼要改那一個字的原因,但方舟子確實完全沒錯。

最後我推薦一篇文章:本草綱目里的青蒿是不是植物學上的青蒿 裡面有對劉冰博士的反駁,證實了我的一些觀點。

方舟子除了情商低了點以外,他的打假,我認為很靠譜。

本來屠呦呦奶奶用來提取青蒿素的臭蒿(黃花蒿)就被中醫典籍給歸類為垃圾。之所以被人篡改典籍紀錄的,就是為了強行歸功於中醫。

Ps:什麼時候國家多一點方舟子這樣不看情面的打假鬥士,少一點沒有邏輯滿口髒話的流氓,什麼時候國家就會進步。


反對 @野合菌 的答案 知網一下子就查到了啊

==========================分割線===============================
我一開始以為 @野合菌 是眼神看錯了 但是看了這回復 感覺是缺少論文方面的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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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發表日期跟期刊第幾期又不是需要對應的。
一般來說 要是寫論文引用 方舟子那樣引用是不規範的 按照一般通用的格式 是引用期刊期號
例如:屠呦呦 (1987). "中藥青蒿的正品研究." 中藥通報(04): 4-7.
但方又不是寫論文 一篇blog用發表日期沒什麼不妥的 只要表示出是這篇文章就行了。


評論里老有人不服,我在前面再作幾個補充:
1.關於植物學名,看了幾個高票答案好像都沒有好好寫出植物的學名。為使植物學名的命名方法統一、合法有效,國際上制訂了《國際植物命名法規》(Internal Code of Botanical Nomenclature,簡稱ICBN)。根據ICBN,植物學名必須用拉丁文或者其它文字加以拉丁化來書寫,命名採用瑞典植物學家林奈倡導的「雙名法」。即屬名+種加詞+命名人。其他方法寫出來的,中國植物志上查不到的,我一概不認(這個人有強迫症)
2.有人說我下面的 Artemisiae Annuae Herba的原植物是青蒿素髮現後改的,這我當然知道,更何況加上了拉丁名你還能把它當中藥嗎?而且我大可以把這個拉丁名去掉,大可以在前面加上「中藥」二字,有什麼問題嗎?這個回答確實一開始是不切題的,因為我已經看到了比較靠譜的答案了,我也只是說出我想說的而已。加上拉丁名無非為了稍微科普一下加上小小的裝個逼,沒有實質性的內容真是讓你們這群噴子費心了。(不過在最後的補充里姑且還是切了一下題)


下面是原回答


沒看文章,

但是作為一個藥學生,我告訴你們

青蒿(Artemisiae Annuae Herba)是藥名

黃花蒿(Artemisia Annua L.)是植物名,是這個葯的來源

當然也有青蒿( Artemisia carvifolia Buch.-Ham. ex Roxb. )這個植物

青蒿素從青蒿(葯)還是黃花蒿(植物)裡面提取都沒錯啦╮(╯_╰)╭

多說幾句吧

「青蒿素不是從青蒿裡面提取的」這種話實在是太無聊了

等哪天靈芝裡面提取出來什麼逆天成分

你們又會說,「那哪是靈芝,那明明是赤芝/紫芝」

同理

「那根本不是貫眾,那是粗莖鱗毛蕨」

「那不是山楂,那是山裡紅」

╮(╯_╰)╭

有意思么

再補充幾點

1.黃花蒿作為傳統中藥青蒿的原料完全沒有問題

2.有些人說古籍中記載的是另一種植物,然而古籍對於植物的記載模糊不清,錯漏百出,而且植物的鑒定又是一件十分複雜的事,所以我們可以認為 Artemisia Annua L.與 Artemisia carvifolia Buch.-Ham. ex Roxb. 都是中藥青蒿的原料,而實際上使用時也是完全沒問題的。

3.李時珍並沒有認識到第1條,而事實上本草綱目中的「黃花蒿」也做中藥青蒿用

4.中藥指中醫學理論和臨床經驗指導下用於醫療保健的藥物

5.根據第四條,我認為用青蒿治瘧疾時青蒿不算中藥

6.所以青蒿素髮現後,中國藥典將黃花蒿作為青蒿的唯一原植物,這裡青蒿不能說是中藥(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而應該說是生葯( crude drug )或者天然藥物

7.不過中醫也是可以發展的嘛,如果中醫的理論支持青蒿治瘧疾的話,這裡將中藥青蒿的原植物改為只用黃花蒿也沒有什麼不妥,然而我並不懂中醫,不敢亂說

8.所以結論是,屠呦呦將黃花蒿與中藥青蒿聯繫起來沒有錯,不存在硬拉上關係的問題。但是用來治瘧疾的青蒿已經不是中醫上的青蒿了,中醫黑們也不必高潮

9.如果我有哪裡說的不對,還請直接指出來,感激不盡


雖然方舟子讓人討厭,但是…


我舉幾個明代的例子吧:

明代的波羅不是今天的波羅;

明代的鐵力木就是鐵梨木,但既不是今天的鐵力木也不是今天的鐵梨木;

明代的黃麻也不是今天的黃麻;

以上明代的三種植物名稱在今天完全是七種完全不同的植物的名稱……按順序,分別是

菠蘿蜜(木菠蘿)、菠蘿(草菠蘿)、格木(鹽木)、鐵力木、愈瘡木、大麻(漢麻)、黃麻(絡麻)

凡是拿現代名詞去硬套古代的做法,不是無知就是無恥。

ps.愈瘡木 曾經是英國人用來建造大型風帆戰列艦時 用來製造木栓等木製部件的材料。部分網路資料將其翻譯成了 鐵力木。


其實反駁他一句話就好了:黃花蒿(Artemisia annua)是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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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的原話是這麼說的:

為什麼屠呦呦要把「香」改成「多」字?這涉及到青蒿與黃花蒿的一個主要區別。《本草綱目》「黃花蒿」條云:「香蒿臭蒿通可名草蒿。此蒿與青蒿相似,但此蒿色綠帶淡黃,氣辛臭不可食,人家采以罨醬黃酒麴者是也。」

也就是說,按《本草綱目》的說法,黃花蒿與青蒿的形態除了顏色略有差異,形態相似(由此可見黃花蒿附圖畫錯了),主要區別在於黃花蒿「氣辛臭不可食」,所以又叫臭蒿,而青蒿又叫香蒿,「自然香」、「其氣芬芳」、「人亦取雜香菜食之」、「人剔以為蔬,根赤葉香」。而植物青蒿與植物黃花蒿的一個主要區別也是氣味和可食性,青蒿氣味較淡,有清香,可當食物,而黃花蒿氣味濃烈,很多人會覺得是臭的,民間用來熏蚊子。

方舟子的揣測、心理分析都是建立在「黃花蒿是臭的」的基礎上的。

首先,屠呦呦提取青蒿素所用的植物黃花蒿世界通用的叫法是Artemisia annua,這應該是沒有什麼疑義的。

上圖來自諾貝獎官網The 2015 Nobel Prize in Physiology or Medicine

Artemisia annua是什麼味道呢?
谷歌一下得到下面這幅圖:

外國人真有意思,居然把一種「氣辛臭不可食」的東西叫做「甜的安妮」,這是跟安妮有多大仇?

還有花店賣這玩意兒讓人重在花園裡呢。Sweet Annie, Sweet Sagewort, Annual Wormwood, Huang Hua Hao Artemisia annua
而且下面很多好評都是針對氣味的。

我用谷歌搜索 Artemisia annua smelly -"smell", 得到1700條結果,第一頁的絕大部分條目,不是中國人寫的,就是外國人在翻譯中文,源頭全都指向本草綱目的「黃花蒿」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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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這一點方舟子自己也是明白的,所以他說的是:

而黃花蒿氣味濃烈,很多人會覺得是臭的,民間用來熏蚊子

其實以中國老百姓的智慧,拿來熏蚊子的肯定是自己聞起來還好,但蚊子討厭的東西,例如艾草、蚊香。至於「很多人會覺得臭」,這個很多人是個什麼概念我就不清楚了,大概指的是某些沒見過黃花蒿、也不願意上網查一下、卻很喜歡發表意見的知乎用戶吧。


我發現很多局外人真是不嫌事多。方在談學術,他就扯方的人品不行,方扯到屠的人品,她又拿屠的學術成就高來推脫。以前打作家的假,他說科學界的假不打跑到其他專業打,現在打科學界的假,他又說到哪都有方的影子。。打一般人的假吧,說不打名人的假,欺負軟柿子,打名人的假吧,又說專打名人的假不打一般人的假,為了出名(既然是一般人,當然名氣有限,他不知道而已)。還說什麼不敢打政治人物的假,結果呢,僅僅動了一下御用文人周五毛之後直接被封,你還指望動黨國高層?不要命了嗎?高層政治人物的檔案都是機密,在職的連身高都不公開,讓你一個外人拿到的話,那估計保存檔案的人直接得蹲監獄了。就算拿得到,能不能成功發布出來還是個問題。真要是發布的話,還得擔心能不能活著。。。最後即使成功的活下來,又會有些閑人跑出來說沒事又蹦到政界亂咬人。。
國人從小被教育不要多管閑事,活久了,現在看到別人管了,他看不下去了。。管你誰對誰錯,先把愛管閑事的批一頓再說!
到底TM聽誰的?做人不要對別人挑三揀四,你不做就一邊去,幹嘛要聽你的,你算什麼東西!tmd你行你上啊!在這個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國度,一路頂著罵聲、臭雞蛋還這麼一如既往的「瘋子」中國沒幾個。你要是能夠冒著被砸大鎚的風險還這麼一往如前的「瘋」,老子也會毫不猶豫的頂你!


小方同志要把寫議論文的熱情放到科研上,早拿諾貝爾獎了。


「飛翔的心」已經將中藥青蒿的來源說得很清楚了!我就不重複了。我來說說中藥多來源這一特點!

例子我就舉最常用的中藥。

1、甘草:來源於豆科植物甘草、光果甘草、脹果甘草的乾燥根。

2、大黃:來源於廖科掌葉大黃、唐古特大黃、藥用大黃的乾燥根及根莖。

3、黃連:來源於毛茛科黃連、三角葉黃連、雲連的乾燥根莖。

4、黃芪:來源於豆科植物蒙古黃芪、膜莢黃芪的乾燥根。


隔行如隔山,不懂沒什麼大不了的,要是什麼都懂,那豈非全才?!可是, 如肘子之類的, 不懂裝懂,望文生義,就來指指點點的,著實可笑!-_-///還是那句話「無知不是你的錯,把無知當無所不知,那就是大錯特錯!」-_-///

~~~~~~~~補充~~~~~~~~~
我已經說得很清楚了!如果有人還是一口咬定中藥只能有一個來源,那我就沒什麼好說的了!黃連里有小檗鹼,你就不允許黃柏里也有。。。⊙﹏⊙這邏輯太霸道我不敢看。。。⊙﹏⊙


@唐瀅松等幾位知友已經說的很明白了,方舟子認為屠老為了證明《本草綱目》里的青蒿就是今天用來提取青蒿素的植物學裡的黃花蒿(Artemisia Annua L.)而篡改了《本草綱目》的原文。但是方舟子的這一系列攻擊有一個前提,就是《本草綱目》里記載的黃花蒿就是今天植物學裡的黃花蒿(Artemisia Annua L.),否則屠老篡改原文的動機就不存在了。
方舟子認為《本草綱目》對這兩種植物外觀等特徵的描述區別不大,關鍵的分歧點在於《本草綱目》記載青蒿「花頗香」,黃花蒿很臭。而今天的資料對植物學裡的黃花蒿(Artemisia Annua L.)的描述都是香的,怎麼看都不會是《本草綱目》里的黃花蒿。對於這個問題,方舟子拋出一句「黃花蒿氣味濃郁,很多人會覺得是臭的」,強行認為李時珍的嗅覺與今天所有撰文描述黃花蒿(Artemisia Annua L.)氣味的作者不同,強行認為他攻擊屠老的前提成立,並在此基礎上強行指控屠老蓄意篡改《本草綱目》原文。

圖我就不上了,唐國強老師也挺忙的。

PS:其實前面還有個插圖的問題,方舟子提到《本草綱目》里黃花蒿的圖跟今天植物學裡的黃花蒿(Artemisia Annua L.)不一致,一定是圖配錯了,但並沒有指出足以做出這一判斷的具體特徵,只是用了些整體的描述。當然為了跟他的論點相一致,這個配圖必須是錯的。不知道有沒有專業人士可以科普一下,方舟子這個判斷算不算「強行」。


很有道理。

甭揣測方舟子的動機,你先權當他是個人渣,然而要駁倒人渣仍然要用證據說話,而不能攻擊他的身份和動機。

諾貝爾獎獲得者曾有過學術不端也很正常,人孰無過。


@野合菌@一抹冷笑@浮雲
屠呦呦,中藥青蒿的正品研究,(刊於)中藥通報,(發佈於)1987-05-01
你們真的以為1987-05-01是用來修飾中藥通報的?
中藥通報這本雜誌明顯是月末發布的。

你隨便怎麼找都不會是月初
而1987年4月刊明顯是拖稿了。


方舟子細節的考證很細緻,就是推測屠老的目的我有不同看法,屠老未必是為中藥正名。方舟子自己整天反對中藥,就覺得其他人都在為中藥說話。
其實,這個世界有比為中藥說話更重要的事,那就是:為自己的利益說話。
屠老自己的工作就是從青蒿里提出抗瘧物質【注】,又宣稱是看古籍描述青蒿得的靈感,還是從青蒿粗提物中得到的青蒿素結晶II,還要讓黃花蒿素名正言順的改稱青蒿素,這一系列事情,不把黃花蒿說成古籍里的青蒿,屠老自己的功勞怎麼站得住?
一句「青蒿里不含青蒿素」就使屠老必須把黃花蒿論證成青蒿。


註:墨西哥和伊朗科學家的研究結果:墨西哥和伊朗其他幾種蒿屬類植物(都和青蒿一樣,是黃花蒿的親戚)的粗提物分別具有98.6%、94.28%、83.28%抑制率的抗瘧效果,卻沒有一種植物中含有青蒿素。
如果屠老不把黃花蒿論證成青蒿,她自己那堆100%抑制率的乙醚粗提物就和這些科學家研究的粗提物一樣,不含青蒿素,這對屠老來說是絕對不行的。


看了很多回答,我覺得不得不出來說一句話。大家各種引經據典,贊同方觀點的人主要論證青蒿和黃花蒿的不同,而屠女士的論文中無論怎麼說,幾點論據甚為牽強,而且存在篡改行為,是否為了證明其論點還只是誤寫無從考證(找她本人恐怕也得不到答案),但畢竟用改過的東西進行論證,結論一定不可信。反觀倒方派(那些論證方人品之類的完全不用來知乎說話,沒有水平不用發話,看高手撕即可)高端的方法是論證方舟子怎麼能證明現代植物學的名稱和本草的名字是吻合的,似乎這也確實是一個無解的東西,要真得到答案,要不得把李時珍拉回陽界,要不得下去走一趟問問他老人家。

但我想問問撕這個問題不就成了雞生蛋,蛋生雞了么?方的觀點在論證什麼?實際就是在青蒿素這個事件上,西醫的方法,西醫方式的結論,也許中醫有那麼一點點的提示作用,或者說原本是想論證一個中醫問題的,最後用現代醫學方法得出了現代醫學結論,應用於現代醫學實踐中了。而反對者刨去真的就想論證雞生蛋蛋生雞的,不就是想說明偉光正的中醫對現代醫學有著指導作用,或者退一步,即使廢醫,但是葯有用,一定要全面驗葯么?

這麼轉換一下,這不還是個簡單的中醫目前存在合理性,中藥是否有意義,已經政治因素和經濟因素是否成為現在中醫存在的主導原因的問題么?

跳出來吧,我懶得說我對這個的觀點了。在這裡完全是希望大家不要為這個問題撕了。出來簡單討論中醫合理性的問題。

最後說一點結論,這個發現明確的是現代醫學方法,現代醫學結論,中醫在裡面的作用很小,甚至可能沒有,我看了剩下那麼多的方,無效或者無法論證,或者明顯純屬巫醫。而屠女士那個年代的文章難免沒有一些政治因素,同時她是中醫出身,從感情上也難免不為中醫而中醫,但從學術角度確不可取。但青蒿素的發現確實是科學界的大事。這些都不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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