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出勤率低取消考試資格,合理么?


合理與不合理,這個是個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每個老師總有自己的做法,有的老師循規守據,按照教務處規定來,這也無可厚非,考勤不單單是老師本人在考勤,也有教務的在考勤。按照教務規定執行,是比較沒有風險的。

我有一次上課,就有一個莫名其妙的自稱是教務的人,說要進來點名,被我趕了出去,我告訴他,這是我的課堂,要考勤,下課再來,別影響我上課。

考勤,我認為是教務想出來的,莫名其妙的政策。類似考核SCI論文數量,SCI影響因子總和,諸如此類的,外行管理內行的,管理手段。

我們學校,教師的自主權是比較大的,這學期我沒有課,所以不了解現在的情況(好像這學期開始,教務也開始讓我們每周交考勤表)

我對考勤的通常態度是:
1、來不來上課,無所謂;可以自學,也可以認為別的老師講得好,去聽別的老師的課,這是自由的;
2、可以不聽課,但是必須完成我布置的課後作業與大作業,平時成績按照這個來計算;
作業可以做不對,不影響平時成績,但是不允許抄襲,抄襲就不計入成績。
3、考試必須通過,從嚴考核
(這條執行起來,就受到制約,很多老師不願意從嚴,喜歡把考試搞得比較水。實際上,考試從嚴了,自然有人來上課,有人自己做作業,學生也不是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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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註冊繳費。繳費那是購買服務,只要我購買了,需不需要服務那是我的事,你負責提供就好了。

在別的答案中,我看到了這個觀點,也有不少人人挺贊同的。
我們要注意到,註冊繳費購買的是聽課的服務,而不是學分。
你當然可以放棄聽課的權利,不來聽課,這是消費者的自由。
獲取學分,國內外的大學都有相應的方法,例如要出勤,要做作業,要參加討論,要交讀書報告,要通過期末考試。這些都是獲取學分的方法,與是否繳費無關。


學生出勤率低應當取消老師職稱評審資格


高校教師怒答。爭取李菊福。

首先,當你來到一所大學,入學、註冊、拿到學生證之後,你就是這所學校註冊在籍的學生,你的學籍卡和檔案會由學校保留,這也默認了你要遵守校方的規定,如學生守則,沒有單獨學生守則的請參照教育部頒布的相關文件,通俗一點說就是,你是一所學校的學生就必須遵守學校的規定,這是你的義務。

第二,關於大學出勤率的問題,以我所在的學校為例,有兩種模式:
一種是教考分離,意思是給你上課的老師不是給你考試出題的老師,出題由教研室負責,這樣教師就掌握了40分的平時分,你的試卷卷面成績有100分,但最終成績會以60%進行折算,加上教師給你的平時分就是最終成績。所以,如果你出勤率沒有達到任課教師的要求,那麼這40分很有可能只給你10分或者更少,你卷面如果不能達到一定的分數,那麼就掛科了,和不讓參加考試的結果是一樣的。
一種是教考一體,任課教師負責教學,同時也負責考試,那麼你能否參加考試,就是由任課教師說了算的,這個是規定,你不來上課是你的自由,但你違反了規定,教師讓不讓你參加考試也就是教師的自由了。

以上是明文規定的內容,以下是個人感受。

作為高校教師我一直試圖給學生講明白一個觀點:年滿十八歲以後就是成年人了,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你可以做你想做的任何一件事,但同時,你必須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如果你不來上課是因為生病或其他事情,可以補交在學校內具有通行能力的病假條或者事假條,在履行正常手續的情況下,我是不會為難任何學生的。
更多情況下是看個人習慣,我有同事開選修課,第一節課就表明:這個課是選修,你們愛來不來,我照常考勤,三次以上不到的,考試交了卷子就有60分,保證你拿到這個學分。持這種態度的老師往往課堂還爆滿,因為有底氣,課確實好聽也能給學生帶來真正有用處的知識,往往是死磕考勤的教師,上的課吸引力不足,所以才出此下策,不免會引來學生反感。

所以,以點名考勤挽留學生的教師,在我的世界觀里不是好教師,但無論教師水平高低,他們都有施行自己對分數掌控的權力,互相尊重是最好的結果,但刨根問底的話......不來上課掛了你,你還真挑不出毛病。

最後,個人習慣,我準備點名考勤的前一節課,都會告知班上同學,下節點名,得知消息了還堅決不出席的同志,我只能扣10分平時分了,畢竟,對線時候你點我的話那我也得點你幾下,不然不是被你當菜逼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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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這個問題被討論到這個程度,為濕為了說明其實大部分教師都是有良心的什麼業界都有不達標的黑心選手,所以特地來補充一發!
第一,關於合理性的個人見解。我認為討論合理性的前提是公平,公平是進行教育的一大原則,是讓所有學生能佔據同樣的資源,而且大部分學校沒有明文規定出勤率低是否取消資格,都是把權力下放給教師,教師在執行規定的時候,由於個人原因造成一些所謂「懶政」,換了制度還是有懶法兒,所以個人認為問題的根源出在教師素質,不能因為個人行為而否定整個制度。
第二,我覺得當前大部分大學的制度都具備一定的延展性,我始終認為,高等學校最要體現的是人文關懷和知識傳承,教師不是教書匠,在講課的同時還要肩負給學生解答疑惑和以身作則的重任,所以在一定規則控制的前提下,可延展性還是很強的,說實話我自己對這種制度都很反感,無論是上學時候被考勤還是現在當了老師自己考勤,這樣太不自由了,如果大學也變成應試教育的化糞池,連自由這麼基本的權利都剝奪的話,那麼這個世界就不會好了。當然,關於教育體制改革、社會大環境、國家政策方向等等,都是另外一回事了,我在師範大學上班,還有免費師範生呢,這個政策可能就是一念之差,改變了多少人的命運,但對中國教育有改觀嗎?扯多了,如果有興趣的話可以再開個問題大家聊一下,所以在個人理想和現實之間,總會有徘徊和抉擇,總會有痛苦。之於我個人,我從上學時就給自己標榜了規則:生存還是毀滅,這是個值得思考的問題。是默然忍受命運暴虐的毒箭,還是起身反抗,在無涯的苦難中與之鬥爭?生活中需要糾結的事情太多了,這種衝擊世界觀的內容,不如就交給大文學家和哲學家來回答,我們膜拜一下也沒什麼不好。
總而言之,為濕不會放棄治療,我會把我關於自由和責任的想法傳遞給我所有的學生,讓大家能夠體會我所理解的大學中的快樂。當然,人各有志,你們愛幹啥幹啥,但我被gank了你們起碼亮個TP意思一下啊,不然不溫暖啊!
最後吐槽一句:對於話多且密這個病,誰能給我治療一下?


當然不合理。考試成績是幹什麼吃的?就是考驗學習效果的。有了這個衡量標準,就不應再有出勤率標準。
讓人學習的地方叫教室,強迫別人待的地方那叫牢房。
也許有人說這是為了迫使更多自制力差的人能夠學習。我不認為把學生都捆在教室里他們就能聽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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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有不少以「規定」來作論據證明合理的答案,怒補。

首先,現在我們討論的就是「規則」的合理性,你們以「規則」本身來論證其合理性,是可笑的行為。即使學生和學校有默認的契約關係,我們現在討論的也是這個契約條款的合理性問題,而不是「因為合同就這麼寫的,所以就是合理的」。

其次,與考試資格相關的是考試,並且是考試的一個最基本要素。考試是衡量學習成果的手段,一切不以學習成果為參考的因素都不應拿來影響考試,當然也要包括不影響考試資格。

第三,對於曠課者、遲到者、早退者,如果認為這會影響他們的學習效果,那麼自然有考試成績來懲罰他們,用不著通過考試資格來額外懲罰。對於遲到者也許需要稍作懲罰,因為這會影響到其他人,但曠課和早退的,完全與其他人無害,完全沒必要額外懲罰。

第四,對於曠課的人不妨分成幾類來討論。
第一類人,人家學習很好,不上課也能自學搞定,還能抽出時間干別的。顯然對這種人你取消考試資格就是粗暴無理的:敢問那些覺得規則合理的人,你確定能夠不傷及這些無辜么?
第二類人,不愛上課,學習很渣,考前突擊,還是掛科的人。這種人你強迫他在教室也是白搭,自有考試成績懲罰他,沒準他在教室看小說玩手機睡覺打呼嚕還影響其他人。
第三類人,不愛上課,下去也不學,考前突擊下,也不掛科。對這類人來講,不掛科就是他們的目標,無論他在教室,或者不在教室,他們都是「考前突擊下,也不掛科」。本規則完全失效。
第四類人,對學習興趣一般,可有可無,去了就聽一下,可以不掛科;不去也不自學,幾乎都會掛科。這種人的存在,看起來就是支持這種規則的有力依據了吧?但我認為,學習是自己對自己負責的事,而不是老師對自己負責。這種可有可無的態度是更加不負責的態度。對於這樣的人,就應該讓他曠課,然後掛科,讓他嘗到不負責任的後果。而不是由老師強行要求其學習來保住他不掛科。都是成年人,老師是老師,又不是保姆!

最後補充一點,老師在談論「遵守規則」的時候往往會理直氣壯,彷彿規則就是一切。學生學得好不好,的確應該由老師來評判,但老師教的好不好,又何嘗不應該由學生來評價!倘若學生每個學期下來都有匿名評價老師的機制以關聯其工資獎金,那樣也許老師就不會寄希望於規則了,而是努力提高自己課程的教學水準是正經。

答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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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Justin Yu 的評論和提醒。將最後一些關於如何改變規則的補充加進來。

我非常贊同對在學校而不好好學習的學生有一定的懲罰,讓他們明白不負責任是需要付出代價,這是重要的一課。我只是反對簡單粗暴的一刀切規則,因為這是明顯的懶惰思維。事實上,現在的高校,問題根本不在於考勤問題,恰恰在於考試成績漸漸成為雞肋,失去了考核學習成果的功能。對於考勤的嚴厲,彌補不了對考試的輕視。我認為應該嚴監考,嚴打分,補考增加難度,提高獲得學分的分數線。當你不好好學就拿不到學分的時候,你自然就得掂量下自己要不要去聽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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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很多答案,想補一句話:如果合理的定義就是遵守所有的既成規則,世界永遠不會有發展


個人認為合情但不太合理。
首先,合情。因為作為一門課程,學生上課,老師講授,很合情理。但是如果是學生們都不來上課(誇張了一點),老師就沒法正常的進行課程教授。並且如果不去上課,學生很可能在虛度時光或者不在學校,這樣既不利於學生的發展,也不利於學校的管理。從這個角度上講,這個做法很合理。只有如此才能維持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日常管理。
其次,不合理。因為學校開設這門課的目的是為了讓學生掌握相應的知識能力(雖然有些課程開的很沒道理),而不是將學生牢牢地拴在教室,而沒有自由時間。如果僅僅用出勤率就取消考試資格,就很不合理。因為有很多學生,掌握知識的能力很快,不需要很多的時間就掌握了知識,聽課對他來說就是浪費時間。
此外,從另外的角度來講,大學是一個個人自由發展的地方。凡是有自主學習能力的學生真的是可以逃課並且有更多的時間從其他方面提升自己,很多時候對於課程內容的掌握對他們來講太簡單了,不需要花費太多的時間。而對於不愛學習的學生來講,即使上課出勤,也未必能有效的學習(打發時間的東西很多,簡訊,上網,電影,歌曲,睡覺,眉目傳情……),對於這樣的學生僅僅強調出勤率又有何意義呢?
——————————————————個人評價——————————————————
大學教育的評價體制的非常的重要,如果評價體制有問題,就會導致大學教學的目的地錯誤,這樣即使花費再大的資金人力物力財力在大學教學上,可能都是收效甚微的。


不是倚靠講課魅力吸引學生,而是強制點名甚至跟學分掛鉤的方式來讓學生坐到教室里聽課,這本身就是教育的失敗,講課好的老師從來不缺少聽眾,老師們不反省自己不反省大學學分制度卻怪學生,滑天下之大稽

回復一些評論:學生給學校交學費是希望從學校獲取知識的,但如果覺得在教室里聽課不能獲取足夠的知識的話,改變方式,不再浪費時間有何不可?現在在線教育那麼發達,國內外各高校公開課都是免費的,只要一個人想學習,還不是很容易的事情。

18歲以上的成年人應該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有些人就是自甘墮落,不去上課,他也沒通過其他方式學習,天天玩遊戲,但是強制性讓他們去教室,你覺得他們會聽課么?這種人需要去的是心理諮詢室,而不是教室。

個人認為,我們應該換一種觀念來看待大學。學生拚命通過大學入學考試,並付出學費,他的目的就在於獲取知識,而教育性大學存在的目的就是想方設法的教學生知識和獲取知識的本領。
那麼學校能不能轉變思維,改變觀念,真正的把學生當成付了錢的客戶,從學生入學一直到畢業做好各個時間階段各個方面的用戶體驗呢?


不仁慈,但合理。
有的老師卡考勤,也是為學生著想:你來上課,起碼平時分有了,萬一卷面考不好,分也不會太難看。有的老師卡考勤,就是簡單粗暴,不考慮學生的個別情況。有的老師卡考勤,其實沒把學生太放在眼裡,學校怎麼規定他就怎麼做,上完課回去還有別的事兒忙呢。各種情況都有。
但是,出勤率低直接取消考試資格,一般不是個別老師能獨立決定的(尤其是青年教師,不可能自己說了算),通常是出於學院或學校的規定或允許。既如此,把目標對準老師就沒多大意義,目光應該向「上」放。
從學校的角度看學生,學生的天職就是要上課聽課,完成由老師傳達的教學大綱布置的學習任務,而不是參與考試拿成績。考試的功能在於「檢驗學習成果」,沒錯,但這六個字沒有說全,完整的說,在於檢驗學生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的成果,故而考試是上課的輔助,而非反之。如果僅限於「檢驗學習成果」,那學校為什麼不能開放社會上隨便想考試的人都來考試、全考過就證明了他的學習成果、證明了學習成果就給發畢業證學位證……能這樣嗎?或者,學校能開放跨專業隨便考試,雖然你不是該學院該專業的學生,但學校能允許你不上專業課直接來考試,考過了就再給你發一份該學院該專業的學位證……能這樣嗎?在學校眼裡,不上課的能叫學生?不交作業能叫學生?只需要參加考試等成績的,那是考證,考計算機證會計證律師證等等證,不要求上課,只要交錢報名就能考,考完回家等成績……如果只要求考試,那學校也就不是學校,而變成考試機構了。
所以,要改變學校對考勤的要求,首先要改變學校對學生的定位。你怎麼說服你的校長「學生不需要上課只需要考試成績」?怎麼說服他?不要動不動就扣帽子「控制欲」云云,整理出一篇條理清晰邏輯分明的講說詞來先。說服別人沒有用,請把目標對準校長。
如果認為學校要求學生上課只是為了找點事兒做,那你為什麼要進全日制學校上學、要拿全日制學校的學位?你選擇了一個學校,就是選擇了這個學校對你的基本要求。如果你反對這個學校對你的基本要求,就不該來這所學校。不如回家上函授?

一個老師要柔性還是硬性地對待他的學生,在學校教學制度範圍內,有他的自由。遇到有老師不要求考勤不要求作業只看卷面分,那是你的運氣而不是老師的義務。
一方面,有的學校對老師上課的出勤率也是有考核的,教務處會派人檢查任課老師上課的情況,上課出勤率低的老師也會受批評或者什麼。一個老師按照教學計划上完了課,該講的都講了,有疑問都回答了,就已經完成了他對學生的義務,但他卻要為那些從來不來上課的學生承擔後果,而這些學生卻什麼事兒都沒有,這不太公平。
另一方面,要一個老師發揮高超的講課技巧、布置豐富的知識內容,還要展現高人格魅力,這種事主要發生在通識教育課、選修課上,理工科大三大四的專業課幾乎是不會出現的。從老師的角度講,很多較年長的老師要做項目要指導博士要發論文忙得要死,他們對自己工作的定位側重於研究而非本科教學,根本不會把重心放在不愛學習的本科學生身上。你跟他講「你不是最好的老師,你不能吸引不相干的學生來蹭課」,他會告訴你「這不是我的追求」。不必最好的老師,只要中等水平的老師就能給你講明白書上說的是什麼,你不能因為他不是最好的那個就不來上課(麻煩認清楚什麼是上課,什麼是聽講座),正如老師不能因為你不是最好的學生就不給你答疑。從學生的角度講,講課技巧、知識體系、人格魅力這都是浮雲,很多人只想著老師上課不要提問、下課少布置作業、考試之前劃重點、遇到和善的老師那敢情好——這些人才是逃課翹課的主流,也是掛科的主流(而非自學能力強、瞧不上老師的好學生),也正是老師卡考勤的主要對象。有的學生敢跟老師說,「老師,現在我有別的安排和你這門課衝突,我想不來上課,只參加考試,我覺得我自己能學好,我保證至少能考八十分」云云(大意如此,原話我也沒記住),學習好態度也誠懇,值得尊敬的師兄,他的老師就同意他可以不來上課了,平時成績按60%算。
你在這兒跟別人說你不上課是因為你覺得老師講得太差,但你不覺得你跟別人講根本一點作用都沒有嗎?你有去告訴你的老師「老師我覺得你講得不好」嗎?或者,「老師,我覺得我自己自學能學好,能允許我不來上課嗎?」基本的誠意和溝通能力就在這裡。你說這個老師講得差,那你有去別的、你覺得講得更好的老師的班上去旁聽嗎?如果沒有,那你的說辭就只不過是拿別人的問題推脫自己不學習的責任,可笑。實話告訴你,優秀到別的班同學都來蹭課的老師,他自己班上照樣有人(在稱讚、敬重他的同時)翹課早退、不交作業。

還有一件事,不要以為不點名的老師就是不卡考勤的開明好老師。比如小班上課,誰來誰沒來隨便掃一眼就知道,不需要點名。比如大班上課,有的老師讓班長在課間彙報自己班來了多少人,老師算一下報上來的總人數,比對一下大概落座率,沒有大差別的話就不點名了。
至於說督促老師提高講課水平,有兩方面,一是給青年教師培訓上課技巧,畢竟不是師範出身,高校里有很多肚裡有倒不出的老師,口才不好真耽誤事,還必須給他安排課,老師和學生都難受;二是健全反饋機制,學校都在做的,給任課老師打分寫評語,往往流於表面,得不到重視。至於取消年終獎么,我不記得高校和企業一樣也挨個發年終獎,可能各學校規定不一樣;但我知道,大學老師,尤其是年紀越大、職稱越高的老師,他們的主要收入不在於那點兒上課費,這是他們和中小學老師收入的根本不同。在小學中學,學生就是老師的一切,但在大學裡完全不是這樣,你必須接受這個事實。

高校里有一個問題可能沒得到充分的重視,是師資資源。一個學院就這麼幾個老師,科研任務一年比一年重。如果多招幾個老師,分配一下,科研任務較輕或者科研意願較弱的老師讓他們多排課、著重教學,而科研任務重、科研意願強的老師給他們減輕教學負擔、少排課。


太同意了雖然不合理。
勞煩您先把我的畢業證學位證收回去,把我的學費退給我,咱replay大學這一關遊戲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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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個同學叫小A,這傢伙從不去上課,可是考試不作弊不掛科。
我有個老師叫小B,這傢伙能把隔壁教室上自習的女同學講睡著。
我有個學校叫小C,這傢伙也就是把出勤率和平時作業20%考核。
我有個建議叫小D,這傢伙建議小C開除所有講課無趣的小BB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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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主,揚湯止沸不是良藥,釜底抽薪才是正經事。
我在哪看的來的,說學生仔放著學校免費的英語課不去上,花高價去上神馬東方的英語課,這是不是一種怪胎?
我在哪知道的來,說教師仔天天不想著怎麼把課堂變得生動有趣,通俗易懂,天天想著去寫什麼論文,評職稱?
我在哪認識的來,說那些老師天天跑項目,搞兼職,賺外快,還剝削學生,不做導師做老闆,開豪車,發洋財?
我在哪意淫的來,說哪天你逃了個課去上你花高價報的補習班,走到發現你大學的老師,補習班再次把你講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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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遊戲偏離既定的規則,與目的地背道而馳的時候,改革的刀如果不能徹底割除毒瘤,我建議不如來個重新洗牌。
當然,我D英勇神武,萬古長青,我堅持擁護我D的英明決定,一四七三六九,東南西北中發白,二五八杠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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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啦,我是一介刁民。
12、14


不合理,應當記過,多次記過就開除

這上面的回答也充分反應了廣大zhihu用戶的年齡層、水平和心態…

老師的教學水平不能和學生的出勤率比較,真正能和學生出勤率比較的是老師的出勤率,和老師講課水平比較的是學生的學習態度,這是很起碼的道理:

- 只要老師來上課,你就應當出席;
- 要是你覺得老師講課沒水平,甚至你無師自通,那你完全可以在課堂上打瞌睡、開小差、看妹子,但是絕不是你缺席的借口。

嚴格上說,只要你選了這門課,即使是選修課,即是和學校達成協議,即是按照上面某些同學的說法,這也是最終用戶協議,而且一旦簽約你就已經付了學費了;
那麼遵守這個協議,包括其考勤條款是天經地義的事情,而且大學裡這個協議已經很寬鬆了,學校完全可以只要缺席一次就讓你不及格的。

所以套用我上面的回復:你一個學渣自己放棄治療也就算了,何苦要學校和家長也對你放棄治療?然後還要到zhihu上找其他學渣認同?


不合理。
老師控制出勤率一般是點名,點名浪費了課堂時間,有的老師還就喜歡點,課前點,課後再點,跟學生死磕到底,同樣鄙視出勤的同學起鬨讓老師點名,繼而給來的同學加分。現在好多老師上課不好好教,念ppt,還想讓學生來上課。據我觀察,很多學生來上課,遇到不會講課的老師,基本上就是睡覺、玩手機,這樣的課毫無意義,不如泡圖書館。不想聽你的課,非讓我來,以取消考試資格來威脅,不講道理嘛。
管你忙不忙科研,上課不好好上就不是好老師。注重出勤率不注重備課,還有臉走到講台為人師表。 有好多我佩服的老師,不提出勤的事,一心教學,這才是好老師。
取消考試資格很扯淡的,不知道有沒有明文規定,反正各個老師的標準還不一樣,有的3次缺課取消考試資格,有的5次,考研時放寬等。


原問題要探討的是:
出勤率低(A) 取消 考試資格(B)是否合理,即因為且僅因為A就取消B,是否合理。
我覺得不合理。但是理由太多了,厘不清原因,只好對「認為合理」的觀點做一點反駁。
以下是對認為其合理的@憂傷的左小 的理由的一些反面意見。

高校教師怒答。爭取李菊福。
首先,當你來到一所大學,入學、註冊、拿到學生證之後,你就是這所學校註冊在籍的學生,你的學籍卡和檔案會由學校保留,這也默認了你要遵守校方的規定,如學生守則,沒有單獨學生守則的請參照教育部頒布的相關文件,通俗一點說就是,你是一所學校的學生就必須遵守學校的規定,這是你的義務。

  • 問題要探討規定合理不合理。高校教師論述了規定存在,不等於論述了規定合理,前者不是後者的支持性論據,無法對後者作有力論證。
  • 雖然很多學校將平時成績,包括出勤率,納入最終成績的評分因素,但如果我沒說錯的話,大多數學校的策略是考勤會影響,甚至顯著影響最終成績,而明確規定因為出勤率低就完全剝奪參加考試的權利的學校或許並不常見。
    所以就算我們認可存在就是合理,那麼只有能夠證明絕大多數學校都執行因為出勤率低就直接剝奪學生參加考試權利的規定才能說明這是合理的。

第二,關於大學出勤率的問題,以我所在的學校為例,有兩種模式:
一種是教考分離,意思是給你上課的老師不是給你考試出題的老師,出題由教研室負責,這樣教師就掌握了40分的平時分,你的試卷卷面成績有100分,但最終成績會以60%進行折算,加上教師給你的平時分就是最終成績。所以,如果你出勤率沒有達到任課教師的要求,那麼這40分很有可能只給你10分或者更少,你卷面如果不能達到一定的分數,那麼就掛科了,和不讓參加考試的結果是一樣的。

  • 出勤率沒有達標,那麼40分的平時分就被減掉75%或更多,換言之,出勤的記錄決定了75%以上的成績,這種評分策略是否合理本身尚且需要論證。「平時分」的這個「平時」究竟應該側重於反映出學生在平時里(而不是一場考試中表現出的)認知水平、學術能力,還是應該更多反映學生平時里經歷過多少學時的培訓,這是教師給出學生的平時成績之前需要回答的問題。
    即便是答案是後者,「平時分」應該側重於反映平時的「學時」而非平時的「認知水平」,那麼進一步的,這種學時是應該僅僅反映官方認可的(任課教師記錄的)學時,還是需要考量評估學生自主花費的學習該學科的時間,這是另一個問題。
  • 參加考試卻無法及格和不允許參加考試,也是不一樣的。犯罪嫌疑人提出抗辯但被駁回,和剝奪其辯護權是不一樣的。投了反對票,但是最終贊成票票數比較多,和被沒有投票權是不一樣的。女性喜歡家務,願意做家庭主婦,和女性不準參加工作是不一樣的。參加考試被判定最終不及格和沒有考試資格是完全不一樣的兩個概念。儘管他們帶來的結果有時候是相似的。

一種是教考一體,任課教師負責教學,同時也負責考試,那麼你能否參加考試,就是由任課教師說了算的,這個是規定,你不來上課是你的自由,但你違反了規定,教師讓不讓你參加考試也就是教師的自由了。

  • 再一次的,「這個是規定」,無法論證「這個規定」是合理的、正確的。違反了規定,教師根據規定確實有權拒絕學生參加考試。
    但若尚且沒有辦法論證「這個規定」是合理的,又怎麼可以肯定教師被「這個規定」賦予的權力就是合理的呢?教師行使這種權力就是正當呢?

以上是明文規定的內容,以下是個人感受。
作為高校教師我一直試圖給學生講明白一個觀點:年滿十八歲以後就是成年人了,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你可以做你想做的任何一件事,但同時,你必須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如果你不來上課是因為生病或其他事情,可以補交在學校內具有通行能力的病假條或者事假條,在履行正常手續的情況下,我是不會為難任何學生的。

  • 這個思路似乎是對民法里對民事責任的援引,即便是按這個思路說下去,對民事責任的承擔要視對民事義務的違反程度有輕重之分,可以訓誡,責令悔過,可以課以罰金,甚至拘留。違反教學管理規定曠課,是否應該做出被取消考試資格的力度的懲罰,是需要回答的問題。這懲罰整體合理,至少首先論證(且不僅)論證這個懲罰的力度是合理的。
  • 「病假條」這種程序正義的解決方法,全局來看,是否帶來有裨益的結果呢?例如,故意曠課,且欺騙醫生偽造病假的學生可以挽回出勤率;而故意曠課,卻秉著誠實守信的原則,不偽造病假條的學生卻失去了自己的出勤率,這個現象如何解釋和解決。應由教師自身主導的對出勤的監督監管責任,是不是就此被轉移/推脫到了對病假事假的認證方(背書方),這合理嗎?放鬆對學時的管制,而引發出行為道德上的問題,恐怕很難說是一種良性解決辦法。

更多情況下是看個人習慣,我有同事開選修課,第一節課就表明:這個課是選修,你們愛來不來,我照常考勤,三次以上不到的,考試交了卷子就有60分,保證你拿到這個學分。持這種態度的老師往往課堂還爆滿,因為有底氣,課確實好聽也能給學生帶來真正有用處的知識,往往是死磕考勤的教師,上的課吸引力不足,所以才出此下策,不免會引來學生反感。
所以,以點名考勤挽留學生的教師,在我的世界觀里不是好教師,但無論教師水平高低,他們都有施行自己對分數掌控的權力,互相尊重是最好的結果,但刨根問底的話......不來上課掛了你,你還真挑不出毛病。

  • 深深支持這部分觀點,親愛的老師。

最後,個人習慣,我準備點名考勤的前一節課,都會告知班上同學,下節點名,得知消息了還堅決不出席的同志,我只能扣10分平時分了,畢竟,對線時候你點我的話那我也得點你幾下,不然不是被你當菜逼了么?

  • 好人啊!

說回正題,一個問題等價於他的逆否命題,所以不如讓我們思考一個表述並不嚴謹的逆否命題:
擁有完美出勤記錄的考生,是否應該獲得比他實際獲得的卷面分更高的考分?
感覺好像很難說這種規定是合理的吧。

但怎麼提問人的問題如何論證合理或者不合理,說不上來我有多深的思考,但是有關這個問題,總有些事一直令人困惑,所以不妨在這裡回顧:

  • 念大學學生也是要繳付學費的,為什麼花錢聽的課有人要逃;小時候念補習班,也是要繳費的,甚至還要在周末的時間上課,為什麼很少聽到有人逃補習班。
  • 大學有一節政治課,趙先生逃課了,卻倒霉被點名回答問題,這時候錢先生冒名頂替起來回答,結果錢先生不曉得趙先生的學號,因而被老師發現,批評教育。期末結果出來,逃課的趙先生及格了,仗義的錢先生不及格。
  • 大學班上有一個孫先生,高中時候天資聰穎被選拔進「奧賽班」,高中的時候高等數學就爛熟於心,所以大學一年級的時候總是不去上數學課,但是期末卷面考了97分(滿分100分)。
  • 大學的人文社科院系裡有一個李老師,公共課(全校通選的任意選修課)講得特別好聽,選課的人數也年年爆表。學校永遠安排最大的教室給他,但過道樓梯里永遠佔滿學生。有人甚至逃專業課來聽這門公共課。
    為什麼課程本身對學生的吸引力超過了懲戒曠課的規定的威懾力。
  • TOEFL和IELTS是對英語能力的測評考試,他們一點也不關心考生具備多少英語的學時,任何人都可以報名參加;但與此同時,確實有一類考試例如項目管理專家考試(Project Management Professional)明確要求,只有具備經官方認可的35小時以上學時數量,並同時具備4500小時以上的實際執行經驗的人,才有資格報名該考試。而大學裡的考試應該更像哪一種考試。像前者,英語能力的測量考試,還是後者,職業能力的認證考試。

這些都是事實層面的例子,這些例子本身回答不了提問者的問題,但或許能給這個問題提供一些思考的角度。

最後我覺得,出勤率低取消考試資格是否合理?這個問題問的是,出勤率和考試資格究竟應該產生多大的關聯才對。退一步講,是要問出勤率(學時)和考試成績應該有多大的相關性。
而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可能首先需要回答的是個更宏大的問題:大學考試分數究竟應該反映學生哪些方面的能力素養,反映學生的哪些學術背景?再大一點,大學考試應該是什麼類型的考試?評分機制要如何構建?說到底,大學究竟想培養選拔什麼樣的人?


不上課掛科說明是活該,不上課都能過說明我本事…


出勤率低應該取消授課資格。


如果這也合理 我早在家待著了 其實我覺得大學不用交學費最好 每個教室門口放個小籃子 上完一節課的同學就放上二十塊錢 覺得好的可以多放 不設上限 這樣多學的多交錢 少學的少放 付出回報不是很合理么 額額 純屬個人娛樂 非喜勿噴~~


我曾今在巴黎政治學院交換過一個學期。這個學校算得上是法國最好的文科/社會科學大學之一。我們當時的出勤政策是什麼呢?兩節課不來,自動fail。除非有醫生開出的生病證明,否則兩節課不來你就不用再來了。
相比之下,不讓期末考試算什麼···


突然想到有人講過的一句話,靠點名留住學生的老師就像靠懷孕留住男人的女人。 不知道誰說的。


出勤率應該是考核老師的標準,而不是學生


一流的老師靠魅力留住學生;
二流的老師靠內容留住學生;
三流的老師靠考試留住學生;
不入流的老師靠點名留住學生。

這四種老師都遇到過。當然,第一種實在太少太少。
我還記得當時是門物理的專業課,但老師講得太好了,其他學院的同學都跑來蹭課了。這種情況也就這門課遇到過。


利益相關,作為一個高職學校的選修課老師來說,我覺得這個是合情合理的。
本人也是從學生過來的,大學必逃,研究生選逃,工作了沒法逃了。
我經歷了差不多中國大部分的學校類型了,名校(西大),普通學校(重師),2B學校(正大)。

當學生的時候,我是不懼怕老師點名的,因為我一般第一節課都會去,但是第二節課走,而且喜歡和老師打交道,所以期末一般還不會讓我掛科來著。研究生的問題是專業明明是心理健康,卻上了很多教育學相關內容,所以是怒逃。研究生老師一般要面子,很少點名的。

出勤率低就是指的逃課的多,關鍵點是逃課幹了什麼,據我知道的,絕大部分人逃課都不是去學習自己想學的,而是去幹了很多自己讓自己變懶的事情,那點名作為糾正校風是很正常的。

其實教師有自己的一桿秤,一般70%到80%是閾限,少於這個數覺得學生是對教師的侮辱,所以點名大多也是怒點。

大學不要責備教師教的不好,你有嘗試過去與教師探討教學內容嗎?你對這門課有自己的認識嗎?所以教師點名是應該的,沒到可以用魅力去吸引學生的老師還是老老實實的點名來的比較好。


政策合理,在國外缺勤是更加嚴重的事情,在荷蘭你不來2次課教授直接發郵件說你下次不來直接掛科,和不讓考試一樣了。

但是國外學生有更加自由的地方,學生可以選擇的專業課更加多,基本沒有哪門專業課是必須選的,大量的課都是可以選擇不同的老師或者類似的課程繞過去的。另外你如果不爽期末考試前也可以退課。當然要另外交錢上別的課了。

因此,我覺得政策是合理的,但是應該給予學生其他的自由,比如隨時退課或者更多專業課的選擇,而不是只是說這是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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