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人喜歡在去過的地方留下痕迹?
比如:有些小店的牆上有很多便簽,都是吃過的人寫下的簡單感想;旅遊景點經常有人刻下『到此一游』;爬上珠穆朗瑪峰的登山運動員也會插一面國旗到山頂。這些確實都是留紀念的行為,但是為什麼我們會有這種留紀念的行為?這是否也是征服欲的表現?
或者是炫耀?可我覺得炫耀還需要朋友圈,比如微博,我發布消息是給自己朋友圈的人看到,如果我沒有粉絲,我發了也沒人搭理,炫耀也沒有對象呀~~而這種痕迹,感覺沒和朋友圈扯上關係~~
謝謝
對速朽的恐懼感,每個人都有的。
表示完成了某種對自己來說具有意義或者挑戰的行為。
如果一個人三天兩頭去長城,肯定不會每次都寫到此一游。
在這一點上,人類登月的難度和某個人出個門也沒什麼本質區別。
「到此一游!」之類,是一種自戀的表現。此種自我強調的意義,是假想滿足,其實毫無意義,反而污損景點。只是少數人有這樣的行為,否則全中國所有的景點,早已刻不下了。
中國古代,也有文人在岩壁上或者牆上題詩文的行為,屬興之所至而為之,能留存的,屬能增光添彩的,是被眾人賞識而刻字所記。而當時的墨跡,多早已消失。那時能識字甚而能詩文的,也不多。那時的景點,也難有像現在這樣人滿為患的,就算有人要胡寫幾句,也不構成一個問題。
至於扯到上珠峰插紅旗之類,這隻有極少數人才能上得去,是一種高難度實現的標誌,紅旗表明的既是自己,還是國家,這和前者不同。不能混為一談。
謝邀。
留下我今生今世的證據。
現在,誰還能說出一棵草、一根木頭的全部真實。誰會看見一場一場的風吹舊牆、刮破院門,穿過一個人慢慢鬆開的骨縫,把所有所有的風聲留在他的一生中。
這一切,難道不是一場一場的夢。如果沒有那些舊房子和路,沒有揚起又落下的塵土,沒有與我一同長大仍舊活在村裡的人、牲畜,沒有還在吹刮著的那一場一場的風,誰會證實以往的生活——即使有它們,一個人內心的生存誰又能見證。
我回到曾經是我的現在已成別人的村莊。只幾十年功夫,它變成另一個樣子。儘管我早知道它會變成這樣——許多年前他們往這些牆上抹泥巴、刷白灰時,我便知道這些白灰和泥皮遲早會脫落得一乾二淨。他們打那些土牆時我便清楚這些牆最終會回到土裡——他們挖牆邊的土,一截一截往上打牆,還喊著打夯的號子,讓遠遠近近的人都知道這個地方在打牆蓋房子了。牆打好後每堵牆邊都留下一個坑,牆打得越高坑便越大越深。他們也不填它,頂多在坑裡栽幾棵樹,那些坑便一直在牆邊等著,一年又一年,那時我就知道一個土坑漫長等待的是什麼。
但我卻不知道這一切面目全非、行將消失時,一隻早年間日日以清脆嘹亮的鳴叫喚醒人們的大紅公雞、一條老死窩中的黑狗、每個午後都照在(已經消失的)門框上的那一縷夕陽……是否也與一粒土一樣歸於沉寂。還有,在它們中間悄無聲息度過童年、少年、青年時光的我,他的快樂、孤獨、無人感知的驚恐與激動……對於今天的生活,它們是否變得毫無意義。
——劉亮程《今生今世的證據》
你沒跟貼過?你沒保持隊形過?你沒為沙發板凳沾沾自喜過?
好多名勝看不到是因為都被摺疊了!猴性不改
那一點點存在感
很久很久很久很久的某天,你忽然看到某張照片。
忽然想起,原來那一天的我,是在做什麼,是在哪,有什麼樣的心境,身邊有誰。原來,曾經,我都想不起了,直到看到這張照片,回憶如斯涌。
「帶走的是回憶」,所以相機加手機成了旅行必備。
「留下的是腳印」,都一個物種,腳印都一樣;總不能學祖先撒尿吧?得,留一行小字」王二狗到此一游「,是為手印。
我覺得就像旅遊的時候喜歡拍照的心態有點類似,人都希望留下痕迹,留不下就拍照帶走痕迹!
低級的刷存在。
如同愛情,必須要那個啥。佔有這叫
嗯,缺少存在感,對自己的意義感到虛無。這樣的留念顯然能作為一種人文關懷,讓自己在寂寞浩渺的世界中感到一絲慰藉。
人的佔有慾是很強的!
去旅遊拍照片、吃飯,然後發微博跟朋友分享分享互動一下,這不都是很正常很好的事么。
為什麼要這麼去揣測人,這麼泯滅人性呢?動物性的存留。
比如你看家裡的狗狗。
炫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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