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樂嘉帶4歲女兒穿越沙漠4天走76公里」這條新聞?
新聞鏈接樂嘉帶4歲女兒穿越沙漠4天走76公里 網友炸了
主要內容是樂嘉發微博,曬了帶自己四歲女兒穿越沙漠的照片。號稱她跟大人一樣徒步行走相同的距離,4天走完76公里。
1、此新聞可信度如何?四歲孩子是否真的能夠完成4天70多公里的沙漠徒步?
2、如果屬實,這種教育方式是否值得借鑒?
許多家長要求孩子不哭,其實是不對的,負面情緒並不會因為忍忍就消失,反而會累積。
適當引導孩子發泄掉負面情緒,會對孩子成長更有益。
相信很多人體驗過,情緒壓抑太久,大哭一場後的甘暢淋漓。
現在孩子多部分時間成長於室內,日常消遣就是電視手機玩遊戲,帶孩子體驗大自然,是很有必要的。
可是戶外活動有許多種,非得帶孩子體驗如此艱苦的旅程嗎?在山裡,在湖邊搭個帳篷,不叫體驗自然嗎?自駕游就感受不到沙漠的壯闊嗎,非得用腳去丈量土地才夠虔誠是不是?
孩子這個年紀,正是培養興趣的時候,帶她玩一些輕重量的戶外,給她留下戶外很有意思的念想才是重點,長大了,她自然會去探索更艱難的旅程。
關於雪山,沙漠穿行, 一直有一個說法就是:眼在天堂,身在地獄。當腳很痛,溫度很高,身體難受的時候,風景再美也無心觀賞。尤其對於一個四歲的孩子,記憶力都不完整,是要給她磨練意志?體驗生活?
比如很多人問,去西藏到底能不能洗滌心靈?
我也走過很多地方,可我的胸襟並不會因為我走的地方多了就開闊一點。
我們鼓勵孩子「能吃苦」,可是這個「苦」不應該是由家長來創造。
中國的「吃苦」文化,該叫停了。
再過四十年,女兒帶著樂老嘉再穿一次。
四歲孩子的能量儲備和消化能力不足以支持這樣的消耗,作秀無疑
樂嘉這樣教育自己的女兒,我只能說,個人不贊同。
1、樂嘉讓孩子徒步走沙漠,途中女兒說到自己也去看過雪山。樂嘉說道 「 我們是開車去的,不算本事,人家是 靠自己兩條腿走的,跪著去的 」。excuse me ?為什麼走過去就是有本事?難道人類發明了汽車是一種倒退嗎?非要用一種艱難痛苦的方法去做事才能更有價值嗎?
苦難和挫折本身並不能給孩子任何能量,是孩子在戰勝這些困境的過程中,獲得的智慧和意志會對以後的人生有幫助。而智慧的價值,常常遠遠高於所謂的意志。為了吃苦而吃苦,意義何在?
2、樂嘉對女兒的2個要求是:不許哭 + 不許要求大人抱。
對於一個4歲的孩子,哭泣和要爸媽抱是最本能的表達情緒的方式。對於4歲的孩子,難道哭泣就是脆弱,忍著不哭就是堅強??孩子半夜做噩夢喊著「我不要了,我什麼都不要了」難道不是說明這些痛苦的情緒已經超出她所能承受嗎?這些被壓抑的痛苦情緒,很可能會成為童年陰影。
3、對於4歲左右的孩子,或許根本就不懂所謂的「堅韌」。 對於6歲以下的孩子,最重要的是讓他快樂地長成雛形,而不是過早磨練出成人需要的特質。在孩子年幼時,過早的雕琢是畫蛇添足,甚至是對孩子的傷害。
4、退一步說,即便孩子在這樣的教育下以後成功成才,就能證明這種教育是值得提倡的嗎?
我們可以聯想下董卿,這個知性優雅的主持人每次講到童年時期父親要求她每天刷碗,中學放假到賓館當清潔工,每天早上到操場跑一千米,不許照鏡子、要背詩背古文……,都會忍不住淚流滿面。誰能說這不是人生的一種陰影和缺憾? 董卿長大後,她的的爸爸終於忍不住對女兒說 「當年不應該那樣對你……」
人生已經不易,為了吃苦而進行的吃苦教育,個人認為真的沒有必要。
更多觀點,歡迎閱讀公眾號文章 :
《樂嘉帶4歲女兒穿越76公里沙漠,孩子有必要吃點苦嗎?》
建議大家拜讀一下樂嘉的《色彩心理學》系列,
看個開頭你就知道他到底懂不懂心理學這三個大字了,
何況發展心理學,搞笑呢么,
反正那書我看見封面就不想翻開。
在微博看到熱評網友持這樣的觀點
「人家教育自己的孩子你們就別跟著瞎操心了」,「俄羅斯人教育孩子還冰天雪地只穿個內褲呢」,「你們別小看孩子的耐力了,我經常帶孩子出去旅遊,孩子肯定是願意的」,「長大以後孩子會感謝爸爸讓她有這樣一段經歷的」……
我的內心
孩子肯定是願意的?孩子如果願意,為什麼還會哭呢。
為什麼要感謝這段經歷?這件事還不是樂嘉利用孩子博眼球?
大家都是成年人,捫心自問,讓我們沒有WiFi沒有空調沒有冰西瓜涼啤酒冰可樂,讓我們去沙漠里傻走,水土不服渾身疹子,我們會去嗎?
可惜的是,上面那段話發出來,沒有一個人給我點贊。
站在屬實的立場看。
無論未來結果如何,我都覺得像夏天(夏克立)那樣成長的女孩兒和父母,會幸福得多。
其實你之前修鍊的成果,並不足以應對你之後的挑戰。樂嘉有沒有想過,一個人所要經歷的挑戰,並非只是苦難或競爭,還有情感、自我、天地浩大、人間白頭…
做父母的,倘若心太大了,與急功近利、一勞永逸有什麼區別。
4天76公里,平均一天19公里還是沙漠……
別說對個四歲孩子了,這個距離對體質差點的宅人來說都是個挑戰。
我的步速是水泥平地上4公里/小時。這速度很慢我知道,因為我體質很差,超過這個速度我走半小時就差不多該趴下了。4公里是我能堅持走幾小時的一個穩定時速。
19公里對於我來說要走將近5個小時。更別提那是沙漠不是水泥路面,還有高低起伏蜿蜒盤旋,還有各種差勁路況。實際上我估摸7個小時能走完我就得給自己點個贊了。
還要連續走四天……
我想我更願意去死……
沒別的話可說。
同為一個4歲孩子的父親,我無法理解樂嘉的做法。
我也無法想像,4天70多公里的沙漠徒步,對孩子是一種怎樣的煎熬。
對於帶孩子去戶外這件事,雪線認為:帶孩子去戶外是好事,秀孩子走虐線是壞事,鼓勵孩子吃苦,但是不是讓他(她)受罪。
帶孩子去戶外是好事,秀孩子走虐線是壞事
帶孩子參加戶外活動是一件幸福的事。圖片來源:http://tommyandbecca.com
教育先驅陶行知先生,在談及兒童教育時曾說,「把學校的一切伸張到大自然里去」。大自然是人類最好的教師,在今天,讓孩子接觸戶外是好事,但是方法要明智。
對於帶孩子參加戶外運動,大家總是眾說紛紜。8月,「樂嘉帶4歲女兒徒步沙漠」的新聞沸沸揚揚;7月,「父親帶7歲男孩成功挑戰狼塔C線」曾引發討論。輿論對這類事件褒貶不一:支持者認為帶孩子體驗戶外是吃苦鍛煉;也有反對者認為孩子太小,不宜參與戶外徒步。
對於是否該帶孩子去戶外這件事,雪線認為:孩子以正確的方式參加戶外運動,是一件好事。
戶外是最好的教育
戶外是一件艱苦與樂趣並存的事,對孩子而言,相比於從小奔波於補習班,走向山野既可以培養品性,也可以強身健體,是一種「寓教於樂」的好方法。
山野是個好老師——孩子應該去的是山野而不是教室。讓孩子接觸戶外,可以培育孩子的心智,促成人格的成長,這是有深厚的理論支撐的。
大自然是實現啟蒙教育的最好載體。法國思想家盧梭,早在1757年在著作《愛彌兒》中就對「自然教育」有過論述:
大自然擁有增強孩子的身體和使之成長的辦法。(來源:《愛彌兒》,[法] 讓-雅克·盧梭)
盧梭認為,在自然之中,孩子的感官會得到最豐富的訓練。幼年時期對自然界花草魚蟲的「感官組合」,最終會促成孩子「形成一個人的理性」。
另一位啟蒙時代的大師,英國思想家洛克在與友人的書信中,對培養「真正的紳士」有過真知灼見。他把「讓孩子熱愛戶外運動」放在教育理念的顯著位置:
戶外運動有益於兒童的健康,戶外使得孩子的身體適應陰晴冷暖。
如果把我的兒子一直放在陰涼地里,不去接受風吹日晒,儘管他會變成美男子,但不會成為人才。雖然女孩兒的容顏比較重要,但我敢說,她們越待在戶外越有利於她們的身體健康,卻不會有損於美貌。(來源:《教育漫談》,[英] 約翰·洛克)
不僅理論上有充足的理由支持孩子戶外運動,在實踐中,去廣闊山野接受啟蒙教育,在歐美已經興起百年。
孩子走向戶外——孩子去參加戶外運動,已經是一種持續近百年的現象。在戶外運動發達的歐美國家,這並不是一件值得大驚小怪的事。早在1917年,「童子軍」運動就已經在歐美興起,號召孩子們走向戶外接受徒步露營訓練:
徒步可以讓你獲得家裡得不到的快樂。打起精神,睜開雙眼,去發現路邊的樂趣吧。(來源:《1917年美國童子軍手冊》,美國森林歷史協會(FHS),http://foresthistory.org,編者譯)
在20世紀初,美國經濟崛起,民眾手裡有了錢,勞動制度的改革也讓「休假」成為制度。在金錢與空閑的雙重作用下,全家出動進行戶外活動就已經成為一種大眾休閑方式,這種生活方式百年不衰,一直持續至今。
1925年,帶著嬰兒去徒步的美國家庭。
1962年,洛杉磯國家森林公園徒步的美國家庭。
今天,帶著孩子走向戶外已經發展為一種全球性的現象。圖片來源:http://tommyandbecca.com
帶著孩子一起戶外徒步露營,不失為是一種很好的「自然教育」。但「自然」二字,不僅是指山野中的自然環境,更指的「順其自然」,如果方法不對,這種教育也可能適得其反。
吃苦而不是受罪
帶著孩子走向山野,孩子會吃一些「苦頭」。比如不能洗澡、蚊蟲叮咬等等。適當的艱苦的確可以磨鍊意志,但吃苦不等於受苦,如果孩子在戶外忍飢挨餓,遍體鱗傷,那就不叫吃苦而是受罪了。
戶外是一項很嚴肅而私人的運動,嚴肅是因為風險的規避需要專業知識與技能;私人是因為一切成長都不是外加的,而是依靠自我去體悟。所以即使為人父母,也無權為孩子強加「艱苦體驗」,並且稱之為榮譽。
受苦可避免——在戶外,只要家長掌握足夠的戶外知識,孩子是不會受苦的。比如長距離的徒步。如果給孩子準備合腳的徒步鞋、羊毛襪,孩子就不會吃腳上長水泡的苦。在炎熱的環境,如果給孩子準備能抵禦紫外線,貼身親膚的速乾衣褲,孩子嬌弱的皮膚就不會過敏起疹。
只要準備充足,裝備專業,每一次戶外活動孩子既可以收穫行走中的艱苦與樂趣,也不會有肌膚之痛。對戶外運動,孩子也能從小形成正確的理念。
孩子在戶外需要專業的呵護。圖片來源:http://tommyandbecca.com
帶孩子參加戶外運動,家長就是孩子的表率。這種表率不僅是堅持走完全程,更是在理念上的身體力行。比如,也許成年人的攀登會有利益與攀比,但孩子世界還需要純粹。
登山需純粹——帶孩子走向山野,應該告訴孩子,行山是一件無關功利的事。孩子走完一條線,並不代表是偉大的勝利,有了與同齡人比較的資本。更重要的是在登山過程中體悟自然,去感受成長。父母需要做的,無非是陪伴而已。
戶外運動向來排斥將「虐」作為一種光榮,走一條線,登一座山,不是為了讓孩子與他人比較以獲取優越感,而是與自己對話來感受成長。徒步登山都不是一場有輸贏的戰爭,也無成功失敗之分。
孩子的戶外世界需要純粹。圖片來源:http://Patagonia.com
行山是一種教育,但這種教育不是工廠生產產品,通過父母的加工、雕琢,最後輸出成「贏在起跑線」上的商品。它更像是一株園藝,通過父母的灌溉、陪伴、在陽光雨露中自然生長。
帶你的孩子去戶外吧,這能帶來一個比補習班快樂很多的童年。但在方式上,讓孩子體會吃苦,而不是受罪。
文:宇昕
(全文完)
從理論知識來說 我國教育部提出的兒童發展指南中提到4-5歲的孩子的發展目標是能連續行走1.5公里左右 注意這只是目標 有些孩子可能還達不到這個目標
樂嘉帶孩子四天走76公里 平均每天要走19公里 如果每天從上午七點走到下午五點 十個小時吧 那平均每個小時要走 1.9公里 而且不考慮因為疲勞速度減慢
不管從時間還是速度上來看 對於一個四歲的孩子來說 都不太可行 而且在沙漠這個環境下 可以說是有些殘忍
至於這個教育方式可行不可行 站在我們幼兒教育者的角度 4歲屬於學前兒童的範疇 這個年齡我們更多的是關注他們能不能培養興趣耐性養成一個合適的基本價值觀 能不能從他的童年生活中獲得快樂 我是沒辦法相信一個孩子能從4天76公里的沙漠徒步中獲得快樂 這跟要求一個普通人用馬拉松專業運動員的時間跑完馬拉松全程一樣 你能享受馬拉松的樂趣嗎?
另一方面 我想告訴有這樣想法的家長 可能外國也有很多小孩子 小小年紀能攀岩或者做一些有難度的運動 但是 你要看到那些孩子大部分都是對那件事情本身很感興趣或者有天 樂於去探索 所以能做的很好 孩子該保護的時候要保護好 孩子沒有你想像的那麼嬌弱 但是也沒有你想像的那麼抗練 孩子是你自己的 你不心疼誰來心疼 。
把樂嘉送到非洲與鬣狗獅子一起生活。什麼?不能堅持?獅語者凱文都行你怎麼不行?為什麼要哭?
不管是不是沙漠。
79公里都不多。
只是娛樂性質的雖然不算輕鬆但也不算艱難的穿越。
如果還有團隊(因為我不知道具體情況,如果自己負重的話四天79,對於孩子而言是上面那句話,如果有團隊跟著後勤,那就真的太過於輕鬆了。)其實我也想帶孩子去大西北看星星啊!
主要是我想再去一次,同時我跟孩子又互相捨不得對方,最好的方法就是帶著他一起去。
但是我一定會努力想辦法把旅行弄得舒服一些,盡量給他留下一些美好的印象。
肯定跟在家裡沒法比,但那些辛苦比起旅途的美景都是無傷大雅的那種。
這樣他才有下次再跟我出去的興趣吧?
嘗嘗人間疾苦、鍛煉意志力什麼的,等他大一點,長成一個小男子漢再說吧~~~
樂嘉給我的感覺一直是個情緒不穩定、很極端的一個人
所以不評價事件真假,覺得他女兒挺可憐的。1.是否真實不得而知。
2.對同一件事,每個人都有各自不同的見解。無可厚非。
爸爸去哪兒不請,只好自己去咯
他女兒痛哭我覺得只是太痛苦了,同齡人都在享受該有的自在,就她一個委屈巴巴跟著她莫名其妙要她體驗人生磨礪人生的老爹徒步穿越沙漠。
我三歲多爬泰山好歹也算爬個五嶽之首了,丁點記憶都沒有,我小學那會兒寫作文我都沒寫過這個素材,那是真真記不起來有啥玩意兒能寫的。
她一四歲的孩子指望能領悟個什麼。
別記恨她爹就行。
挺可笑的。
「你長的一點也不像朋友圈裡那樣美,
你過的也一點不像朋友圈裡那樣好。」
你們居然信了他的新聞……
我們期待孩子活潑開朗、有毅力、遇到困難能堅持下來,但是我們更需要清晰孩子所能承受的臨界點和底線,孩子的成長並不意味著完成任務與挑戰,更不是滿足成人對他們的期待。
首先,我們看看樂嘉在出發前和女兒的兩條約定:
1、不可無理哭鬧,哭要有哭的理由,不哭的孩子最美
2、無論發生什麼事,絕對不可以讓大人抱,要靠自己的力量每天走完全程
這其中有兩個關鍵點:孩子的哭、孩子要抱
從孩子的成長和發展的角度看,孩子在6-12歲前的大腦就像一棟尚未完工樓房,一樓的施工基本完成,孩子與生俱來的反應和衝動以及強烈的情緒都基本完工。抬頭看看二樓,它還在施工中,大部分沒有完成。孩子的理性、冷靜、遇事堅持的部分都需要二樓的支持。孩子在6歲前遇到的所有問題,都會用哭來表達,這是很自然的事情。
抱是一種情感需求,孩子需要得到愛和關注,抱可以讓她在安全的港灣里,通過哭充分釋放壓力和情緒,獲得父母的愛、理解與支持,從而有能力面對外在的一切(陌生的世界和困難與挑戰)。
在樂嘉爸爸的世界裡,認為愛哭和想要被抱的孩子是嬌氣、脆弱和耍賴,解讀為孩子缺少意志力,不夠堅強…… 顯然樂嘉爸爸制定的這兩條規則對孩子來說是不現實的目標,更不符合孩子的成長發展規律。
在這種情況下,孩子會產生兩種情緒
1、 恐懼、焦慮和緊張,孩子甚至在睡夢中說「不要了,什麼都不要了」。可見任務的難度已經遠遠超出了孩子的心理、生理和安全的承受範圍和底線。
2、 害怕失敗,害怕做不到時得不到爸爸的愛,害怕失去爸爸的愛
誠然,樂嘉的做法是想訓練孩子的意志力,鍛煉孩子的身體。但是訓練是有前提的,是在保證安全和孩子的承受能力(心理和身體)範圍內的訓練
孩子意志力的培養需要一個循序漸進的體驗過程:第一天徒步2公里,第二天徒步3公里……最後達到完成20公里/天的目標。在達成目標後讓孩子自己總結和分享體會和感受,孩子會對自己有了全新的認識,而不是爸爸像裁判一樣給出評價。更不是一下子就把目標定在20公里/天,不計後果的要求孩子快速達到。
站在兒童教育的角度,我並不贊同樂嘉的做法。當然每個孩子的個體差異是存在的,不能說這樣培養孩子的方式一定是有問題的,
但是不可以因為名人效應就去學習和推崇,要用辯證和摒棄的觀念來看待和適時適當加以借鑒,看到孩子的情緒,接納孩子的情緒,同理孩子的情緒,給予孩子更多高質量的愛和陪伴。
最後,推薦樂嘉老師和其他家長去看一看《頭腦特工隊》,仔細研究一下孩子的情緒,弄懂孩子才能更好的教育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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