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的驅逐艦噸位動不動就8000噸9000噸甚至上萬噸,為什麼還叫驅逐艦?

記得以前艦種的區別是按噸位來的,600噸以下的是艇

兩三千噸的是護衛艦

5000噸上下的是驅逐艦

7、8000噸的是巡洋艦,

1萬噸的是重巡

2萬的是戰巡

更大的是戰列艦了。


可是,現在各國海軍嘴上說不建造大艦艇了,可是仔細一看,不過是改個名字,都叫驅逐艦了,可是現在這驅逐艦,8、9000噸不新鮮,14000噸的也有。


這是為什麼?


用噸位和武備來劃分艦種是舊海軍殘留的一種現象,隨著時代的變化,這種現象已經變得逐漸罕見。

比如說伍斯特,美國海軍末代全炮輕巡之一,標排1.3萬噸(與之相比威奇塔還沒超過1.1萬噸),但美國給的通用艦船分類就是CL,輕型巡洋艦。這個主要還是因為伍斯特主炮是6"/47 MK.16 DP,沒到重巡的8寸炮,但這個時候已經有人不按照死板的噸位是劃分艦種的唯一標準了。

戰後美國海軍實力逐步壯大,很多標準和概念都成為世界的主流,現代戰爭環境也在不斷衝擊舊時代的一些觀念,美國在二戰期間巡洋艦大部分是屬於所謂的all-gun cruiser,在曾經的大海上,這些全炮巡洋艦是作為僅次於戰列艦、戰列巡洋艦(後逐漸被快速戰列艦取代)的二等主力艦而存在的,是一種很強大的存在。

然而在導彈出現之後,基本可以說全炮巡洋艦在很短的時間內就全部宣告過時,首先是由於海戰的作戰空間立體化,巡洋艦作為二等主力艦的地位不保,或者說在現代水面艦艇中,適合遠洋攻擊的戰艦就只剩下航空母艦了,不存在二等主力艦的說法。
其次就是驅逐艦大型化需求。

曾經作為二等主力艦的巡洋艦需要肩負防空、炮戰、護航三個主要任務為一體,而且還必須具備遠洋航行能力和一定的裝甲防護,並且還需要有足夠的體積來容納艦隊指揮部,曾經在這些要求裡面,第一要務是火炮的數量和性能,但在大口徑火炮逐漸被導彈取代的今天已經不再重要。
而其餘的幾個要求,艦隊防空、商船護航、容納參謀人員,對於二戰後期的驅逐艦來說已經不是很困難,遠洋能力這一條還是需要加大船的噸位來實現。

另一方面,導彈的出現也給艦隊防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防空的要求是嚴峻的,這就涉及到艦上防空導彈、雷達、指揮系統的問題,還有一個就是日益困難的反潛,現在的反潛不依靠反潛直升機已經不太合適,這些系統或者設備都需要佔用比較大的空間,這樣就導致在火炮巡洋艦快速衰落的時候,藍水海軍對大型驅逐艦的需求不斷提高。

但噸位上的接近,不代表功能性上的一致,與二等主力艦的巡洋艦不同,驅逐艦從一開始就是一個牧羊犬一樣的角色,需要負責護航、消除近距離的威脅,從一開始的專打魚雷艇,到魚雷驅逐艦,再到反潛防空雷擊俱全的多面手,驅逐艦的功能在不斷多樣化,但最初作為大型船隻的護衛這一個主要理念並沒有變。如今的很多萬噸驅逐艦,雖然噸位很大,但本身的主要職能,和曾經1000多噸的驅逐艦並沒有太大的不同,所以叫驅逐艦還是巡洋艦,主要還是看當時的設計理念而非噸位。


當然這個說法也不全對,比如日本的幾艘DDH單純是因為政治問題不叫載機巡洋艦而已——我就是要這樣叫,你不服么?


先跑個題,正文在下邊

一艘船之所以可以被稱之為戰列艦,那是因為——這支艦隊,這個國家,這個民族集體里的每一個人,都需要這樣一艘戰列艦:

  • 需要它在日德蘭清晨的朦朦濃霧中,在一萬米長戰列線上貢獻繁星閃爍般的炮火花
  • 需要它在洶湧的怒濤兩側,迎著空中飛舞的幾百枚炮彈,和敵人如同雞蛋掄著鐵鎚互砸
  • 浩瀚的大洋是賭場,拼上的是舉國之力,賭上的是江山社稷,這是一艘戰列艦需要背負的命運,哪怕第一次出海就成為絕唱

英格蘭要求每一個人恪盡職守——納爾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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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騷發完了,以下是一本正經的回答:

感覺大家都陷入了本末倒置的怪圈啊

定位決定噸位,定位決定火力,定位決定防護,而不是反過來


什麼是戰列艦?

顧名思義啊,是要在戰列線上掄著鎚子互砸的

什麼是戰列線呢?簡單的說就是一種固定的戰鬥隊形,每一艘船在隊形里都有自己的位置,在這個位置上,你不能逃避,只能面對敵人隊形里和你相對應的那艘船

既然選擇了這種戰術,就要滿足這種戰術的要求。敵人航速30節,你也得差不多30節;敵人火炮380毫米,你至少也得差不多;敵人裝甲300毫米,你差不多也得這個厚度吧。既然是面對面的死磕,總得勢均力敵。

18世紀的風帆戰列艦隻有幾千噸,它就不是戰列艦了嗎?也是的,它的戰術和大和沒有什麼本質的區別。只是隨著技術進步,各國的戰列艦一直在互相追趕、反超中進化,火力越來越猛,裝甲越來越厚,噸位自然也就越來越大咯。

日德蘭海戰的陣型圖,戰列線清晰可見

我們再看巡洋艦吧。這個名字起得多好啊,通俗易懂。戰列艦又大又沉,自然不適合巡洋作戰,那就專門設計一種裝甲火力稍遜一些,但是航速、航程好很多的船型,進行遠距離的奔襲作戰,這就是巡洋艦了。一樣的道理,巡洋艦也在各國工業和軍備競賽中,從幾百噸的單軌縱帆船,發展成歐根親王這樣接近兩萬噸的重巡,甚至還有胡德和沙恩霍斯特這樣的戰列巡洋艦。

只要我們還有最後一發炮彈,我們都將堅持戰鬥——埃里希.貝

題主說了,為什麼現在的驅逐艦,動不動就萬噸,還叫驅逐艦呢?

這完全是因為,戰列艦和巡洋艦,已經慢慢被淘汰了啊……

從二戰開始,海戰的主角就已經不是戰列艦了,戰列艦以及它所代表的戰列線戰術,已經被航空母艦完全取代了

巡洋艦也是一樣,現代的驅逐艦,航程、火力都足以完成以前應由巡洋艦承擔的作戰任務。雖然還有基洛夫、光榮、提康德羅加這幾款巡洋艦在役,但你也能發現,他們乾的活和驅逐艦並沒有什麼不同

而原本應該由戰列艦完成的奪取海權、原本應由巡洋艦完成的巡洋作戰的任務,一部分都由驅逐艦扛了起來。為了滿足這些作戰需求,驅逐艦也變得火力越來越猛,噸位越來越大,很好理解吧。

  • 定位決定噸位,定位決定火力,定位決定防護,而不是反過來

最後,讓我們一齊高呼:
多鉚蒸剛,炮塔至大!
億萬星辰,億萬炮塔!
多鉚蒸剛,炮塔至上!
億萬炮塔,億萬榮光!

http://weixin.qq.com/r/mzrfxw3EGFBnrUmk92_J (二維碼自動識別)


謝邀。

嚴格以噸位(作為標準之一)劃分艦種是在條約時代。

首先是1922年的《華盛頓海軍條約》為「主力艦」「非主力艦」和「航空母艦」設置了各自的噸位上限:

第五條

各簽約國不得建造、獲取、或為本條約其它簽約國建造超過35000噸(35560 公噸)的主力艦(即戰列艦和戰列巡洋艦——楊愛紅按)。

第六條

各簽約國的主力艦主炮口徑不得超過16英寸(406毫米)。

第九條

各簽約國不得建造、獲取、或為本條約其它簽約國建造超過27,000噸(27,432 公噸)的航空母艦。
但是,各簽約國可以在不超出條約規定之航空母艦總噸位水平的情況下,建造兩艘不超過33,000噸 (33,528 公噸) 標準的航空母艦。根據此原則,簽約各國可以從該國經濟角度考慮,將根據本條約第二章第三部分的規定必須廢棄的軍艦,無論已經建成還是正在建造,改造成航空母艦。數量為兩艘。對於噸位超過27,000噸(27,432 公噸)的航空母艦,結合本章第十條的要求,其所載艦炮的數量,不能超過10門。

第十條

各簽約國的航空母艦不得裝備口徑超過8英寸(203毫米)的艦炮。在第九條規定的情況以外,如果艦炮口徑超過6英寸(152毫米),那麼所有艦炮的總數(防空火炮和口徑不超過5英寸(127毫米)的艦炮除外),不能超過10門。或者,如果該航空母艦未搭載口徑超過6英寸(152毫米)的艦炮,則其艦炮數量不做限制。在所有的情況下,防空火炮和口徑不超過5英寸(127毫米)的艦炮的數量不做限制。

第十一條

各簽約國不得建造、獲取、或為本條約其它簽約國建造超過10000噸(10160 公噸)的作戰艦艇,主力艦和航空母艦除外。不以作戰為特定用途、在和平時期也不為政府以作戰為目的而控制、掌管的艦船,戰時臨時僱傭或進行軍隊運送和其它類似非戰鬥用途的艦船,不受此條約限制。

第十二條

簽約各國在此條約生效之後建造的戰鬥艦艇,除主力艦外不得裝備口徑超過8英寸(203毫米)的艦炮。

定義

關於本條約中涉及的名詞之意義解釋

主力艦

未來建造的主力艦,其定義為:用來進行戰鬥的、非航空母艦的艦船,其排水量超過10,000 噸(10,160公噸) ,或主炮口徑超過8英寸(203 毫米)。

航空母艦

航空母艦是用來從事戰鬥目的、排水量超過10,000 噸(10,160 公噸) ,明確只用來搭載飛機的艦船。飛機由此起飛並降落。其搭載的武器不得超過本條約第一章第九條和第十條所做之規定。

標準排水量

艦船的標準排水量,為該艦船建造完畢,搭載人員、動力系統可操作、搭載航行所用之一切物品,包括武備、彈藥、乘員所用之全部物資與淡水,混裝儲備和用於作戰的一切裝備。但是不包括額外的燃料、食物與淡水。
本條約中的「噸」,除特別標明「公噸」的場合外,一律指摺合2240磅的英噸(1,016公斤).
現有的已建成艦船,其排水量噸位衡量標準將與其該國的度量衡系統一致。但是,今後任何一國以公噸為標準所聲明的排水量依據本條約將被認為是英噸。
今後建成的艦船,其排水量將以此標準為準。

——《華盛頓海軍條約》,1922年2月6日簽定,有效期至1936年12月31日

此後,1930年的《倫敦海軍條約》又對 「非主力艦」中的「重巡洋艦」「輕巡洋艦」「驅逐艦」作了定義。

第十五條

對於本部分提及的巡洋艦和驅逐艦,按照如下標準進行分類:

巡洋艦

除了主力艦和航空母艦之外的水面作戰艦船,排水量超過1,850 噸 (1,880 公噸),或者主炮口徑
超過5.1 英寸 (130 mm) 。巡洋艦分類又分為以下兩級:
(a)主炮口徑超過6.1 英寸 (155 mm)的巡洋艦(即重巡洋艦——楊愛紅按);
(b)主炮口徑不超過6.1 英寸 (155 mm)的巡洋艦(即輕巡洋艦——楊愛紅按)。

驅逐艦

排水量不超過 1,850 噸 (1,880 公噸),並且主炮口徑不超過 5.1 英寸 (130 mm)的水面作戰艦船。

——《倫敦頓海軍條約》,1930年4月21日簽定,有效期至1936年12月31日

需要注意的是:

第一,條約中對各艦種的限定,不但包括噸位,還包括火炮口徑和數量。比如,區分輕巡洋艦與重巡洋艦的就不在於噸位、而在於火炮口徑。

第二,條約的簽約國數量有限(《華盛頓海軍條約》簽約國只有英國、美國、日本、法國、義大利五國,《倫敦海軍條約》簽約國只有英國、美國、日本三國),但當時有真正意義上的「海軍」的國家也就只有這幾個,有能力或潛力建造戰列艦、巡洋艦、航空母艦等艦種的國家也基本上只有這幾個,嗯,再加上德國和前蘇聯。所以,條約的限定和定義可以認為是舉世公認的。

第三,在實際執行中,條約並未被嚴格遵守。隨著條約到期和二戰臨近,各國正式開始突破條約,建造噸位和火炮更大的軍艦,但條約所帶來的用語習慣還是得以保留。

第四,條約中並未定義「corvette」和「frigate」(中國大陸統稱為「護衛艦」,台灣等地分別譯作「護衛艦」和「巡防艦」)。在二戰中,護衛艦相比於驅逐艦,除噸位較小外,更重要的區別在於主機功率低、航速慢,難以跟隨大艦隊作戰,而主要為商船護航,是防禦性艦種、一般不承擔進攻性任務,其武備也較弱。需要特別說明的是,二戰之後,日本海自的「護衛艦」是一個法律術語,用於取代IJN的「軍艦」等用詞。(IJN的「軍艦」也是有特定意義的法律術語,IJN不是隨便哪條船都能叫「軍艦」的。)「護衛艦」與漢語語境下偏重於技術分類的「護衛艦」不是同一層次的概念。在稱呼外軍的「corvette」和「frigate」時,日本直接使用音譯「コルベット」和「フリゲート」;在對「護衛艦」進行技術上的艦種劃分時,海自使用「DDG」「DDH」等代號(也就是說,海自實際上把這些船都視為驅逐艦)。詳情見《目前中國海軍能排世界第幾?日本如何? - 楊愛紅的回答》。

第五,在條約時代就已經有了大大突破條約噸位限制的所謂「驅逐領艦」(destroyer leader),作為驅逐艦編隊的旗艦、指揮驅逐艦編隊進行雷擊等作戰。二戰之後,美國海軍仍保留了這一艦種,如隨大E完成首次全核動力環球航行的「班布里奇」號驅逐領艦。(下圖即為人類首次全核動力環球航行的情景,由左上指右下依次為「班布里奇」號驅逐領艦、「長灘」號巡洋艦、「企業」號航空母艦,1964年8至10月。)

1975年,美國海軍廢除了驅逐領艦這一艦種。常規動力、噸位相對較小的劃歸驅逐艦,核動力、噸位相對較大的劃歸巡洋艦。此後也不乏從斯普魯恩斯到提康德羅嘉這種驅逐艦艦體拉長換臉升級為巡洋艦的例子。當然美國海軍艦種劃分演變相當繁複,這裡就不展開了。

第六,二戰之後,前蘇聯海軍另立名目,搞出了一堆「導彈艦」「反潛艦」「大型載機艦」之類的艦種,中國一般依照歐美習慣將其歸入航空母艦、巡洋艦、驅逐艦、護衛艦體系。

第七,中國人民海軍歷史很短且長期缺乏大艦,國產化之後各時期內建造的艦船有相對明確的噸位大小差距;所以艦種劃分比較明確。但是,隨著大艦不斷上馬,各時期間新一代的「小艦」噸位可能超過舊一代的「大艦」,這也在所難免。

第八,總之,自打條約時代結束後,艦種劃分就亂了。現在某些國家還把自家千把噸的船叫驅逐艦呢(這倒是符合條約規定)。題主就不要糾結什麼噸位了。別人怎麼叫,你跟著叫就是了。具體有什麼吃不準的可以拿來問,但不要問為什麼

最後老規矩:

多鉚蒸剛,炮塔至大!
億萬星辰,億萬炮塔!
多鉚蒸剛,炮塔至上!
億萬炮塔,億萬榮光!


各類艦艇的分類是按照功能區分的,以噸位區分的方法只是一個時期的粗糙分法,隨著發展早已不再適用。

驅逐艦的產生是因為魚雷的發明。100多年前,白頭魚雷使得區區幾百噸的魚雷艇有了威脅主力戰艦的能力。所以海軍迫切的需要一種新型戰艦可以對付魚雷艇,可以干擾和摧毀魚雷艇。這個需求產生了驅逐艦的早期定義,特性上要求高速,武力上用來摧毀騷擾艦隊的敵方小型艦艇。正是驅逐艦的出現,使得魚雷艇的作戰效能迅速下降,在現代甚至早已被大多數人淡忘了。

而驅逐艦的高速,卻帶來了更多的應用。一戰和二戰中,驅逐艦成為重要的魚雷發射平台,尤其是二戰早期,海戰前往往是雙方的驅逐艦跑到前面射一輪魚類就跑,然後才是主力戰艦的對戰。

潛艇的出現也使得驅逐艦迅速承擔起反潛的職責。因為相當長時期內的潛艇主要武器就是魚雷,而相當長時期的魚雷是沒有制導能力的。發射出去就是按照預定深度跑直線。所以驅逐艦的高速成為反潛的一大利器,一來速度高可以逼迫潛艇只能在主力艦隊很遠的地方發射魚雷,命中精度大幅下降,另一方面追擊潛艇時的速度高,第三就是可以高速躲避魚雷。

二戰中後期至今,防空的需求上也是特別適合驅逐艦來做。因為驅逐艦可以利用高速充當艦隊的前鋒,提供廣大的防禦範圍。

所以,驅逐艦的核心優勢就是高速。因為高速而承擔了越來越多的職責,職責的變多使得噸位迅速增加,但只要這個核心沒變就可以叫驅逐艦。

而巡洋艦最初的設計需求是一種可以獨立進行越洋巡航的戰艦,其上要配備非主力決戰的武器,但最重要的功能是可以維持相當長時間的巡航。用來巡邏各個海外殖民地,用艦炮虐一下對方的弓箭。因為士兵需要在巡洋艦上的一次任務就需要很久,甚至超過一年,所以巡洋艦上對生活配置相對完善,甚至可以說豪華。

二戰後,世界各地的殖民地獨立,所以這種需求消失了。甚至二戰中這種需求就可以變得可有可無。二戰中日本的巡洋艦就是這樣一種扯淡的存在。根本沒有巡邏殖民地的需求,所以定位就變成了比戰列艦小,比驅逐艦大的一種戰艦而已。

國內對海軍戰艦(不含輔助艦艇)的分類完全是現代玩法,所以因為需求消失而沒有必要存在的類型,也就沒有建造,包括戰列艦和巡洋艦。主力攻擊性艦艇就是驅逐艦,艦隊核心在之前是模糊的,直到有了航母。適合近海防禦的中小型戰艦則是護衛艦。

粗糙一點講,在海面上漂浮的,速度很快的攻擊型戰艦,你可以都算做驅逐艦。


要用武器的作用和使用方式來區分,而不是用一個絕對的數值

台灣24節的船叫導彈快艇
500噸的船叫導彈艦


但這有錯嗎?沒錯。
jj不管是20厘米還是3厘米,他都是jj


歪個樓,過去印象里提到海警船,一般也就是用水炮洗甲板,像下圖這樣。一般也都是遠洋調查船、遠洋拖輪之類改造後的船隻,排水量在1000-3000噸左右,

但自從2013年,日本建造了當時號稱世界最大海警船的敷島級巡視船的第二艘「秋津洲」號(滿載7000多噸,船上配備了40毫米口徑機關炮和直升機)後,2014年海警2901就下水了,另根據圖片還有一艘同級別海警船正在建造。

中國萬噸海警船「海警2901」已下水並完成塗裝 排水量世界第一

滿載排水量達1.2萬噸,配有76毫米速射艦炮、2門副炮以及2挺高射機槍,新聞里特別提到耐衝撞性很好,據說為了上號方便給算成9000噸的排水量。
相信海上那些想碰瓷的船隻看到2901的時候,大概是這幅表情


中央政治局是局級單位,你信么


題主你別聽上面說那麼多,你要知道現在我國只有海監船,多大都是海監船!


學霸臨考前也會說【呵呵 我都沒複習 好怕怕】


二十年前,年收入一萬塊就是大款了呢


大胸小學生沒見過?


055級萬噸驅逐艦,現在裝孫子說自己是驅逐艦,下水之後省會不夠用了看你裝大尾巴狼。


乃義務,日本的直升機航母可叫護衛艦。


主要是從冷戰開始之後,海軍的技術裝備、作戰樣式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導彈成為主要的對空、對面武器,雷達成為主要的探測裝備。這使得太小的船不再有進行艦隊防空任務的能力,因為根本塞不下那些東西。同時,這種變化也使得維持一個艦隊防空圈不再需要二戰時候那樣的一大堆、好多層的火炮防空艦船才能得到足夠的火力密度。

另外,現代這種超大個的驅逐艦,應當是從斯普魯恩斯開始的。這個船實質上佔據的是「驅逐領艦」的生態位,有點接近於傳統意義上的輕巡。

但是,反潛任務依然需要一定的艦船數量。所以美國在搞斯普魯恩斯的時候,依然後續發展了以省錢為本的佩里,接續了護航驅逐艦的生態位。


炮的口徑在那。
口徑太小只能當DD


閉嘴,我說它是驅逐艦它就是驅逐艦,就你話多。


我這一萬噸的055它只是個驅逐艦而已的啦,你們不用緊張的啦。


傳統意義上按噸位的艦種分類方式其實很早已經不那麼明晰了,更多的是功能導向。

以美帝的一票驅逐領艦(DL)為例來看吧

服役年份 排水量(滿排)

  • 米切爾級 1953 4,855t
  • 孔茲級 1959 5,648t
  • 萊西級 1962 7,800t
  • 貝爾納普級 1964 8,057t

而核動力的有

  • 班布里奇級 1962 9,100t
  • 加利福尼亞級 1974 11,548t
  • 弗吉尼亞級 1976 11,000t

有著巨大噸位差異的它們全部被分類為驅逐領艦。

從這裡一方面可以看出艦艇的大型化趨勢,而在入役時相較於同時期DD更強的武備和可以充當驅逐艦編隊指揮艦則是統一特徵。

之後隨著時間推移,技術進步,早期DL相較於新入役的DD已無明顯性能優勢,美帝也於1975年重新為它們劃分了艦級,萊西級及以下統一列為巡洋艦(CG)。一方面是淘汰DL這個過時艦種,另一方面也是功能決定定位。

說回來,真正意義上的驅逐艦大型化始於斯普魯恩斯級,儘管噸位相近,但其與提康德羅加依舊分工明確,劃為驅逐艦很恰當。而劃時代的阿利伯克開創了驅逐艦的新標準,也為美帝巡洋艦的日漸式微埋下了伏筆。早年的伯克或許比提康在艦隊防空指揮方面還有欠缺,如今經曆數代發展的伯克儼然已有伯克Ⅲ一統江湖的趨勢了。

美帝為大型驅逐艦定義了伯克這一標杆,也模糊了巡洋艦和驅逐艦的差異,在我看來已經是賦予了其主戰艦艇的新內涵,而各國的類似新艦也都定位為驅逐艦,可以說這就是時代的潮流吧。

PS:
其實說到美帝DL,還有一隻奇葩:DL-1諾福克(Norfolk),此艦最初作為反潛輕巡洋艦(CLK,美帝獨一家)建造,1951年入役後劃為DL,有著7315t相對同期DD的超大滿排,火力卻只有4*2的76mm主炮(反潛專精)。

PSS:
這貨還首先搭載了一種更奇葩的反潛武器,RUR-4 Weapon Alpha反潛火箭發射器:

這貨是發射火箭深彈的...22發彈夾,12r/min的射速。深彈這顆科技樹上,美帝是徹底點歪了...Reference:

  1. List of United States Navy destroyer leaders
  2. https://en.wikipedia.org/wiki/RUR-4_Weapon_Alpha

呵呵,悶聲造大艦,日本沒有軍隊,但是自衛隊的三種小隊在亞洲戰力位於第一梯隊,
中國目前迫於南海局勢,把退役軍艦改成商務船還是海警船來著。
咳咳,以前看到一個帖子,世界第三大空軍是美國空中國民警衛隊,第一是美國空軍,第二是美國海軍。
所以啊,禮崩樂壞的年代,還是不要講究符不符合祖宗章法,這是一個講究霸道的時代。


跟現在車子也在玩加長是一個道理,人民喜歡大大大大大的東西
軸距都加到2700mm了,還叫A級車
B級車軸距突破3000mm指日可待
╮(╯▽╰)╭


2W的漁政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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