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修·斯卡德為什麼要離婚?
勞倫斯·布洛克的「馬修·斯卡德」系列小說里,酒鬼警察馬修在誤殺了一個小女孩後,辭職離婚,成了一個孤獨的私人偵探,怎樣理解該行為?能否從心理學角度分析動機?
雖然布洛剋死都不承認馬修是他的一個縮影和表現,但是我們還是不難看出,馬修在某個方面確實表現了布洛克創造他的時候的境況。
貼上當時布洛克來華外灘畫報的對他的一段採訪
B:你最受歡迎的角色莫過於私家偵探馬修,他有原型嗎?
L:其實我是從50年前的時候就開始寫作了。寫了10年後,我的經紀人跟我說,應該創造出一個相對比較嚴肅,或者說比較正規的人物,他建議要麼是寫警察,要麼是寫私人偵探。我想了一下,覺得自己不太適合寫警察,以一個局外人的方式來觀察這個世界是我覺得比較拿手的事。所以,我就沒有寫一個現任的警察,而是寫一個辭職的前任警察。在這個時候,我人生道路上的變化是剛剛結束了第一次婚姻。原來我和太太、女兒生活在鄉下,離婚之後我又搬回了紐約城,住在一個小公寓里。所以大家覺得寫一個剛剛失業的警察,並且也是一個剛剛離婚的人,還是挺合適、挺應景的。方便起見,就把警察的住所也安排到我住的地方的周圍。我是住小公寓的,但是我讓他住在一家小旅館裡邊。
我先寫了一個關於這個系列的計劃書,然後拿給出版商看,出版商也挺感興趣的,於是我就一氣寫了三本馬修系列的書。這三本書出版商都挺滿意的。然後出版社經營出了問題,所以後面的階段就賣得不好,後來沒有出版商願意接手。直到幾年以後才又找到出版商。
我覺得馬修對於我來說是一個很有趣的角色。馬修做的一些事情,也許別人不覺得是對的,但是我覺得是對的,他迎合了我的個性。
B:很多人都說馬修反映了布洛克的中年危機,你同意嗎?
L:馬修的中年危機是他自己的,那不是我的。
我是私家偵探,但沒有執照。我愛漂亮女人,更愛烈酒波本。我不是正義的化身,更不想當救世主。我總會把用血換來的錢捐給教堂。但上帝始終把我拋棄。酒店關門之後,我無家可歸。我叫馬修,我是個酒鬼。今天,我無話可說。
說名字那麼熟悉...果然是看過的小說
我只是路過啦,馬修一直喝咖啡喝個不停倒是讓我印象深刻。
逃離以前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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