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當初為什麼沒申請下拉通知欄的專利?
相關問題:通知中心到底是誰的專利? - 知乎 | http://www.zhihu.com/question/20695718
自己查一查就知道了:
蘋果在2013年初獲美國專利與商標局通過了一項專利,這項專利申請名為「從各種應用中獲取顯示通知的系統和方法」,大致地描述了iOS中的不同應用中獲取和集中「通知」或警告的系統。與iOS中的其他各種特性一樣,通知中心亦是致力於為終端用戶提供更為方便快捷的使用體驗。
可能有人會認為蘋果的這項特性不過是剽竊自谷歌的Android操作系統,因為Android中早在iOS 5的通知中心出現以前就已經有了類似的通知系統。谷歌申請這項名為「Notification Bar(通知欄)」的專利時間是在2009年,早在蘋果「Notification Center(通知中心)」專利文件提交的2年以前。(奇怪的是,直到現在還沒拿下來批文)
經查,申請編號:12/363,325 ,來源:《Google filed for patent on Notification Bar in 2009, patent still pending》
網上有討論說蘋果申請的是「一種顯示方法」(即下拉菜單,純UI),這就是另一說了。畢竟我們看到的這兩個專利都是內部邏輯+交互+UI的。
事實上在iOS 5系統之前,蘋果的這款移動操作系統確實沒有供給應用放置信息和通知的地方。所有包括信息型應用、郵件、提醒型應用發出的通知都需要用戶自行在應用列表中手動查看發現。
關於這個專利的詳細描述,見《蘋果獲准iOS通知中心系統專利_Apple 蘋果_cnBeta.COM》這種事只有蘋果才幹的出來。
我對於知識產權的了解很皮毛,不知道這個下拉式菜單是否屬於排他性的那種設計專利。
關於下拉式菜單的專利,附一個傳送門:http://intellectualproperty.nyemaster.com/apple-granted-patent-on-drop-down-menu-%E2%80%93-11-years-later/
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早在2000年就受理了蘋果電腦公司(Apple Computer Inc. 當時的名稱)的半透明下拉式菜單(drop down menu)的設計專利申請(design patent application),但一直沒有批准。這個設計專利直到2010年,才由改了名的蘋果公司(Apple Inc.)獲得。當然,當初這個專利的描述是用於Competer的,不知道是否可以適用於手持設備。Google硬體起家太晚了,這方面的專利池太小。所以,我不傾向於認為Google有這個專利,且我暫時沒有找到Google與此有關的備案。Apple是家逮著東西就想申請專利的公司
除了真的有用的專利,剩下的那些不知有何卵用的專利可分為兩種:
①卧槽這都能申請專利!
②卧槽這還用申請專利!
谷歌好像沒有這個愛好。
(????ω????)
====7月20====
知友補充:谷歌申請的太遲了被搶先。每年的專利數量排行榜上,要說IBM第一沒人敢說第二;要論資排輩Apple根本不是MS的對手,甚至還比不上Google。
可奇怪的是,比如在cnbeta上,幾乎所有關於專利的報道都是Apple的。
上面幾個答案居然還有「Google從來不屑於申請專利」這樣的奇葩印象……
作為塞班系統的王者:2010年上市的諾基亞N8可以做到
Google一申請估計要被罵成變流氓了,而某個公司申請肯定變成信仰,抄襲就變成華麗的借鑒。
我國傳統門鎖方式的門栓豈不是可以向蘋果收取巨額的滑動解鎖專利費用么
怎麼這麼多人看不懂這就是句玩笑話呢。關評論了 煩
要說下拉通知,最早搞的既不是蘋果,也不是谷歌,應該是微軟的Windows Mobile系統,那時候還沒有iOS,沒有安卓。
因為除了從上往下拉,還可以從下往上拉,還可以從左往右拉,還可以從右往左拉,還可以對角線拉,還可以兩個指頭拉還可以......如果你覺得一個專利就夠了那你真是太天真了。
為什麼鎚子科技得到『更換後蓋,主題顏色隨意改變的專利』之後,某些廠商採用這一創意,鎚子科技卻不揮舞專利大棒打壓友商?(堅果手機推出以後,有些粉絲甚至說堅果換後蓋的創意抄襲某友商)。
下面是正經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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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專利不見得都是好的,揮舞這專利大棒的專利流氓會大大阻礙整個行業的前進發展.
2.一個公司的心胸和創始人有很大關係,喬布斯的人品決定了蘋果這家公司的狹隘。
我的理解:一個公司開始揮舞專利大棒時,他就要開始走下坡路了,或者已經接近沒落了。
蘋果申請了 控制項回彈效果的專利(真是夠了!),Android很無奈,一個屬性設置的問題就是不能開放api
@steve jang 不能添加評論,單獨添加回答。早在2008年,諾基亞N79就推出了智能彩殼隨心換
但是估計諾基亞沒有去申請專利。所以被羅永浩搶了,同樣類似於陸風X7和極光一個道理。
這東西根本不是什麼專利,兩個都不是最早使用這種交互的,這種交互來源於生活習慣。
谷歌說:TNND蘋果是不是想錢想瘋了?這JB玩意也申請專利!
如果手機的每項功能都被各個商家申請了專利 那你要買很多手機嗎
這個win貌似上世紀就有了
蘋果曾經註冊了滑動解鎖和多點觸控的專利,這一點老喬在第一代iPhone發布會上就說了。
然而呢。
當初扁平化設計不也是Google提出的後來還是被蘋果拿走去發揚光大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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