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醫院不能注射病人自己帶的藥水?


看什麼醫院,社區醫院可以給你掛自帶的藥水,好多老頭老太太都是去三甲開藥然後帶回社區醫院掛水,當然需要你出具證明,證明這藥水是正規醫院開出來的
不少人回答說自帶藥水出了問題算誰的,社區醫院的定位之一就是為大醫院減輕壓力,所以大醫院開出的藥方和藥水社區醫院是給用的,但病人得簽署免責書,大概意思是出了問題醫院會儘力搶救,但如果不是護士操作失誤而是藥水或病人本身的問題,醫院無責
從三甲看病開藥,去社區用藥,其實往大里說,這就是所謂的雙向轉診的一種形式
似乎也很少聽說醫鬧會拿社區醫院開刀,社區醫院窮啊,再鬧也榨不出啥油水


質量如何保證?
出了問題誰負責?


你說打的糖水就是糖水咯? 你說打的抗生素就是抗生素咯? 你打的啥都不知道 出事怎麼給你搶救啊? 然後再扛著_(:з」∠)_堵門口?


要是真這麼做了目測題主連醫院門都堵不了了……衛計委不是吃乾飯的……


自帶藥品當然可以用,但是要有正規發票複印件,醫生要簽字開醫囑,還要簽外購藥品同意書。沒辦法,只是為了保護自己。一旦出事沒人幫你扛。幾年前曾經有個病人家屬自己拿著外購的白蛋白接瓶,都掛完了,再接的時候才發現,這叫一個怒啊,醫生知道了把人大罵一通,還報告了醫務部……這不坑人嗎?正好那人用伏立康唑又有精神癥狀!還好最終沒事。

沒事都沒事,挨上事了哭都沒地方。


你去飯店吃飯,自帶酒水,自帶的酒水你自己知道不會出問題么?
你去醫院輸液,自帶的藥品,你能保證藥品的安全性么?怎麼證明?
吃飯吃出問題了,是食物中毒
藥品出問題了,那就是一條命


郭大媽癌症晚期,眼看沒兩天可活了,帶著自己準備的不明液體來到當地最大醫院央求護士幫忙打針,護士年輕,一時腦袋短路幫忙打了,然後郭大媽倒地身亡。郭大媽的老頭,兒子,兒媳婦,孫子全來一通鬧,最後醫院賠了二百萬,全家人開開心心的數錢去了。

郭大媽說一輩子沒留下什麼,臨死拼一把~


來來來,看個新聞。看完之後有MMP想講出來的都講出來。(新聞真實且新鮮,就是前幾天的事)
王醫生在福建省某鎮衛生所工作,上個月村裡一老大娘帶著自己的葯,叫她女兒陪她去了衛生所代注,本來王醫生不幫忙代注,後來,老大娘說:「我們也是多年的老朋友了,不會去坑你的啦!這葯我經常掛,效果很好的。今天又去買了一點,你就幫掛下,手續費給你賺。說的嚴重一點,就算掛死了,也不會去找你麻煩,這是我自己的葯,跟你也沒關係,再說了,我女兒也在這裡。」

王醫生聽她這麼一說,也難為情,就幫忙掛吊水了。結果一會功夫,就出現事故了,病人搶救無效死亡。

家屬去了一大群人,張口要求賠20萬,且否認她母親曾說的話。鄰居們都擔心王醫生出事,會害的他們村裡沒醫生,事發後,當地衛計委和派出所有介入協調。

因為一句「我們是多年的老朋友,不會去坑你」結果卻給兩家攤上了事。一個掛水的手續費能有多少,醫生還是礙於情面選擇的去幫忙掛水。

退休村醫幫居民代注,被判10年

這件事讓我想起了幾年前的一個報道:江蘇城市頻道曾報道,年近70歲的鄉醫陳壽存退休後僅僅是幫忙村民掛吊水(葯是患者自帶的),但因為患者本身有心臟病史,輸液導致患者心源性猝死,最終,陳壽存不僅面臨民事賠償,這個年紀還要面臨著最少被判10年以上。

判刑原因是醫生退休後無鄉村醫生執業證而被判非法行醫。對於這一判決,當時無數朋友為老村醫感到委屈。

其實這種因為代注而引起醫療糾紛案例,在基層屢見不鮮。為了方便,很多患者選擇從大醫院開藥後到鄉鎮衛生院、社區醫院、村衛生室代注,但因為不了解藥性和藥品質量,為了安全起見,很多基層醫療機構選擇拒絕代注,但也因此遭到居民投訴,說他們不為人民服務。


天朝的醫鬧太多


扎死了誰的責任?


因為怕你說「好好個人,到醫院打一袋藥水怎麼就沒了呢?!」


謝絕自帶酒水飲料。(??????) ?
死了算誰的?╮(╯▽╰)╭


本店清真,外菜莫入


為了避免說不清楚,從而產生的打架,撕逼等問題


因為所有醫務人員都不能對不確定成分的藥物擅自給人使用。患者可能會攜帶假藥、錯誤的藥物、過期的藥物,因為渠道不明醫務人員不能對使用後出現的結果負責,不可以負責任的行為不允許發生。

醫院不止不能接受患者自己帶葯,即便醫院銷售給患者的葯也不可以擅自退回,退回時依然有可能有假藥或過期葯或不當保存的失效葯。


用藥不是那麼簡單的 我怎麼確定你對此葯不會過敏 會不會發生用藥反應 這是醫院對自身已經病人的一種負責和保護


醫院可以注射其它醫院開的藥水。
在離家遠的醫院看病之後,醫生主動問我,要不要把藥水取出來,自己去離家近的醫院注射。
找了個離家近的社區醫院,拿藥水憑上一個醫院給開的的注射單就行了。不需要簽免責書。坐標北京。


法律規定涉及醫療事故糾紛的案件舉證責任倒置,也就是說醫院需要證明自己的醫療救助行為是合法合規沒有錯誤的。所以從衛生局到各醫院乃至小診所,都有嚴格的操作章程規定。給患者注射來路不明的藥水是嚴重的違規行為,如果醫護人員違規給你注射了,你出了問題,哪怕是正常病程的一部分,但他這個已經是醫療事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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