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後發現隔壁是精神病該怎麼辦?

每天半夜犯病敲牆(其實白天也會敲,但是白天人多不怎麼害怕),大喊大叫,整個樓板都在震動,導致完全不能休息。
一牆之隔,回家要路過他的門口,非常害怕他衝出來。(周圍的鄰居說他一個人獨居一室一廳,其母每周送一次食物來,平時很少出門。已經病了三四年了。警察來過兩次,情況沒有任何改善。)
事前房東沒有告知,已經交了三個月房租和押金。(合同要求住滿一年,不然不退押金。)
可以以房東未告知為理由要求退錢嗎?這樣的精神病人有危險嗎?

PS:樓梯間里一根手臂粗的鋼管已經被他敲成鋼片了……


這算欺詐了,合同可撤銷.

 一方當事人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作出錯誤意思表示的,可以認定為欺詐行為。」

------《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68條規定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新合同法第五十四條
複印保存好合同,跟房東講明道理.法律是武器,不一定要砍下去才有威力.讓他乖乖退款就可以了,打官司大可不必.


另外可以跟鄰居要求侵權賠償,鄰居侵犯了你和室友居住的相鄰權,找這位精神病人的監護人索賠.---你要是看他們可憐就算了吧.這家人已經夠不幸的了.早點走對所有人都好.


趕緊逃…別說沒提醒你。


謝謝邀請。
這種情況,個人建議你盡量遠離,如果能將押金退回是最好的。因為精神疾病患者受妄想、幻覺等支配所造成的行為,可能會危及到他人生命。


房東是精神疾病,趕走了院子里許多租客。
剛來的時候我不知道,常跟他喝酒。那時候他吃藥,根本看不出來。感情深,一口悶,一來二去成好朋友了(年齡差了40歲)。
唉,他很可憐。一個有故事的人是被社會壓迫成精神疾病的。


神經病殺人不犯法,聽說,這傻逼法律你悠著點,要不死了都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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