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專業人士如何看待《鬼吹燈》、《盜墓筆記》等盜墓小說?
我是個考古系學生,大二的。
對考古沒什麼特殊的執念,沒有覺得這是個讓人有神聖感的工作,就是當成未來的職業。
偶爾跟人開玩笑會說「哦這個暑假我也要去倒鬥了」。
但是但是但是!【嚴肅臉敲黑板】
有人問我用不用黑驢蹄子,會不會見到粽子的時候,我從來都是嚴肅認真科普的。
如果科普過之後,對方還冥頑不靈的把盜墓當成替天行道,把黑驢蹄子粽子公雞血桃木劍當真,那我會選擇一洛陽鏟揮過去。
考古是科學研究,挖出古人的遺體,解剖保存完好的乾屍濕屍,研究頭蓋骨和肢骨,到底算不算打擾死者安息,這是個複雜的倫理學問題,但考古工作者多半是無神論者,至少,我們目前沒有遇到骷髏開口講話或者濕屍乾屍跳起來,把考古工作者批判一番,對考古工作者打擾了他們表示憤怒的案例。
至於古屍有什麼意義?舉個栗子,辛追夫人的遺體在地下保存了兩千年,挖出來之後,我們從她身上看到了各種疾病留下的痕迹,對古病理學研究有著重要的意義。
上學期的新石器考古老師曾經說過一句話:我們把這些古代人挖出來是好事,讓他們見識見識這個豐富多彩的世界。我還要加上一句,他們的軀體,他們留下的遺迹遺物,對後人來說都是財富。考古學家盡量去研究、解釋和講述,讓更多人知道我們祖先的故事。
而盜墓,是赤裸裸的破壞。
盜墓者認為有經濟價值、能賣錢的玉器瓷器青銅器搶走了,認為賣不出去的陶器通通砸碎,壁畫留在牆上氧化,那些本來可以用作研究的骨骼被扔在一邊。至於被賣出去的文物,它們倒是還在,但研究價值已經大打折扣。
你可以說文物即使被盜掘之後賣出去,它仍然存在,但對於考古學家來說,完整的遺存和一個單件文物的意義是完全不同的。從整個遺存中脫離出來的文物,很難去研究它的文化源流和背景。
所以,很多有價值的信息,都在盜墓者和銷贓者手裡湮滅了。
這就是科學研究和盜掘銷贓的最大區別。
文物是屬於全人類的,所以我們應該善待它們,不應該只把它們當成牟利的工具。
知乎答案首次點贊破千,誠惶誠恐。
下面統一再回復一遍所謂的官方盜墓問題:
你見過哪個盜墓賊能在探方里蹲幾個月,一點一點拿著毛刷清理土層的?
你見過哪個盜墓賊能把每塊動物骨頭都標上號、鑒定出性別種屬年齡的?
以及,我們考古不只是找墓、挖墓,古人的一切遺迹遺物我們都要研究,遺迹如聚落規模、手工業作坊、房址、道路,遺物如生產工具、糧食作物遺存、武器等,我們的研究範圍比能賣錢的工藝品廣多了。
考古挖出來的東西,考古學家分毫不取,中國考古學家甚至有不能搞收藏的行規,憑什麼把我們和盯著經濟利益的盜墓賊等同?
盜墓小說我們也看,也有喜歡的人物,有人站瓶邪,我喜歡鷓鴣哨,但我們知道這種作品會誤導吃瓜群眾。我們不攔著別人看盜墓小說,可是我們不希望別人把考古和盜墓混為一談。這就像歷史系學生不攔著人家看各種奇葩古裝劇,但你上去跟人說白起是羋月撿來的狼孩,說十七爺就是被雍正賜死的,人家肯定也送你個大白眼啊。
至於我們是不是打擾了死者的安寧,這個問題我不能代死者回答,我覺得辛追生前應該不希望她的遺體被挖出來,但人既然已經死了,願望就已經沒有意義。
有後人祭拜的墳,我們基本上不會去動,所以考古並不是「掘人家祖墳」。已經沒有直系後人祭拜,但有地面建築的墳(各種大型帝王陵),在有了定陵的教訓以後,也不會輕易去動。不過假如某地正巧要施工,那是一定要進行搶救性發掘,把文物全帶走的(比如修水庫、蓋樓、修地鐵等)。這裡的利弊,正常人自然能權衡清楚。
遺體埋在地下,也會被各種微生物騷擾,會和土壤中的各種成分發生化學反應,終究有完全消失的那一天。挖出來給後人看看,其實也沒什麼很不好的。
總之我死了以後,大概是會把遺體捐獻給醫學院做無語體師的。
你以為,下斗應該是這樣的 :
【小心翼翼探明墓道位置,抽掉幾塊墓塊磚露出僅容一人通過的洞口,一行人依次進入。空蕩蕩的墓道兩側規律分布著一個個龕窟,裡面擺著鎮墓獸俑,螢石鑲嵌的眼睛在微弱手電筒光下閃爍不定。墓道盡頭的牆上雕著童子開門圖,左右分別有一間耳室,耳室牆上的彩繪壁畫鮮艷奪目,栩栩如生。鋪地錢越來越多,手電筒亮度有限,耳室另一側地上放著的銅器瓷器玉器只能隱隱看到一個大概輪廓。「這是座宋代的墓。」走在最前面手一直扣在腰間黑金古刀上的年輕人面無表情地說。一行人又向前走了幾步,忽然聽得身後轟隆一聲巨響,一道斷龍石落下牢牢堵住來時路…】
事實上,真正的考古是這樣的 :
【烈日炎炎,一群民工打扮的人揮著鐵鍬挖土。暴土揚長的工地上一個個方形大坑規律排列,大多是5米乘5米的規格,深淺不一。邊上有人吆喝一句:「大概再挖五公分就行!悠著點下鍬!挖淺點!淺一點!」過了一會兒有個坑裡出了件銅鏡,粘著土,銹的斑斑駁駁。寫完標籤拍完照,順手拿到工地邊上的水溝里洗洗,找塊空地晾著。等幹了仔細看,看半天看不出個所以然:「這上面寫的啥?你知道這是啥時候的不?」 「不知道,等回去送去鑒定一下…」繼續挖,兩個小時後又出了點兒瓷器,碎成了兩堆,應該是兩件…吧。再然後直到天擦黑收工的時候也沒有別的什麼收穫了,一行人烏泱烏泱回去吃飯。「今兒出了不少。」 「還真是…」 「明兒個興許還能出點兒。」 第二天下雨,不上工; 第三天下雨,不上工;第四天、第五天、第六天,下雨,不上工。第七天,雨停了,大家拎著桶下坑裡往外提水…】
不好意思,讓你幻滅了。
專業人士一般不看盜墓小說,他們研究《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原答案已經一年多了,現在回頭看感覺好像在抖機靈…本來我是不打算重新編輯一下的,但是看到又有人提起了「考古是合法的盜墓」這個說法,我就忍不住了。首先誠摯地建議有這種想法的人先看一下我的另一個答案http://www.zhihu.com/question/42636254/answer/108816019 如果你看完了還是這麼想,那我也沒辦法了…我是真的覺得腦子是個好東西,我希望大家都有,嗯。
再重申一遍,盜墓是犯罪!任何與之相關的行為都是違法的,無論是有意還是無意的。是!違法!的!一旦!構成!犯罪!會!根據!情節!判刑!的!文物犯罪!量刑!非常!重!
希望大家有機會可以浪費一點點寶貴的時間簡單瀏覽一下這些東西,你會明白對於考古人來說,「文物」這兩個字意味著多沉重的意義。
下圖是我們「古代墓葬形制與古墓保護」這門課的某一張課件(沒有清晰版本的了,見諒),所謂「官方」、「合法」的盜墓,指的應該是這個。
誰再說考古等於官方的盜墓,我就要打人了!
就我本人而言,《盜墓筆記》意味著我的高中和青春期(真是嗶了狗了…這滿滿的青春中二疼痛氣息撲面而來),啊,你說我為什麼看啊?因為身邊的人都在看啊!……好吧悄悄說一句我其實是因為先看了瓶邪黑花的同人文才去看的(完了我好像暴露了什麼)。但是無論什麼時候看那一類的文學作品,我都把它們和真實的生活區分得很清楚——人至少得能分得清幻想和現實吧?再退一步講,你不會真的以為那些超自然的現象在當今時代真的存在吧?(當今時代,注意我說的是當今時代。就「超自然現象」本身來說,我持不承認也不否認的態度,也許有些超出我們認知的事物對於現在的科技水平來說就像電之於一千年前的人類,當時的人們不能正確認識它,一千年後的我們也不能否認電的存在。總之,這是另外一個問題了。)
總有人問我見過起屍沒有…醒醒吧兄弟,建國以後啥也成不了精啦!舉個例子 ,看了《哈利·波特》你就真覺得照著九站台和十站台之間衝過去就能進入九又四分之三站台了? 直白地說,我,學考古的,覺得《盜墓筆記》是玄幻小說,沒一點真實的地方,不論是墓葬形制還是故事情節,我大部分同學也這麼覺得。但我本人對於這部小說的藝術性是非常非常欣賞的hhhhh!網路劇《盜墓筆記》《老九門》還有電影《尋龍訣》我和我室友(同專業)都看了,當玄幻劇看,全程只舔顏(我洋!佛爺!坤哥!啊啊啊!)和吐槽劇情不合理。我的老師,年紀大的,提起這類文學作品一般都是一笑置之,笑容飽含深意。(我帶著大無畏的精神去問過)年輕的呢,(這個老師大概是特例)跟我一樣更喜歡同人文。
以上就是對這個問題的正面回答。
說實在的,對於盜墓,考古工作者本身的態度是極端的深惡痛絕。我不是在賣情懷,我是在認真地就事論事。【考古的任務是靠遺址、遺迹、遺物來還原當時的社會生活,窺探當時的文明進程,而盜墓者擾亂遺址,破環遺迹,帶走遺物,這難道不像生物鏈中的天敵嗎?】再舉個例子,你見到哪個盜墓的帶走土樣?發掘之後做浮選?研究植硅體?但你知道這些在考古學中意味著什麼嗎?當今的考古發掘早已經不是傳統意義上的金石學了,更不是像很多人想像中的那樣對著一個罐子判斷出年代就完了的事情。一塊【瓷片】拿在手裡,你要研究它的成分組成和配比,判斷它的瓷土原料是否來自當地(XRF、XRD),不是到當地的話可能又涉及到一個貿易上的問題,甚至關係到當時的政治、經濟政策(歷史文獻學);研究它的燒成溫度(熱膨脹);研究它的花紋圖案,釉料來源,顏料產地(XRF、XRD、拉曼光譜結合歷史文獻學)……這些還僅僅是冰山一角,而我們這這裡用到的只是一片【瓷片】。其他的關於動物考古、植物考古、體質人類學方面的研究,更是在研究人類演進、生物遷徙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義。不了解過去,有什麼資格說未來。
「證經補史」是很多考古人畢生的追求。在這個行業里,正經的從業者不會去做鑒定,更不會搞收藏。這些事情一旦做了就要被戳脊梁骨的。(我說了!是正經的!從業!者!每個行業都有害群之馬,何苦單單來歧視我們?)我大概算是一個有敬畏之心的…唯物主義者?反正我堅信不做虧心事我就真的不怕「鬼」敲門。
所以說,上面跑偏了,下面我們劃重點,考古研究的是【遺迹和遺物】,目的是以小見大,研究人類文明的演進。只要是和過去人類活動有關的都是考古研究的範疇好嗎!不光是挖墳,謝謝。挖墳只是我們工作中很小很小的一部分。
給大家一個真誠的建議,不要去問專業人士怎麼看《盜墓筆記》這類小說好嗎?他們只會心疼提出這個問題的人的雙商。 有沒有學醫的,來我最後給你舉個生動形象的例子。我看完《法醫秦明》網路劇,跑去問我哥(醫生):「哥!我看到劇里一個人接受輸血之後改變了自己的DNA,這是真的嗎?好神奇啊!」我哥看我的表情像關懷智障一樣。
對於評論區我也不想說啥了,對我就是玻璃心我就是小公主怎麼的?善意還是惡意我還看不出來?我就噴你了怎麼著?實不相瞞我還想打你呢。脾氣不好,對就是對錯就是錯,不能因為一件事是約定俗成的或者大家都是這麼認為的就默許它,更何況這本來就是一件被誤解頗深的事。我好好說話你非要曲解,那我也沒辦法講道理。在這個問題下非有人一本正經地跟我討論盜墓小說,我還能說啥?我能怎麼辦?我也很絕望啊!我電腦里還有兩個G的瓶邪同人文包有人要嗎?
2017.2.21更新
我是真的不想再跟任何人討論「考古就是官方的盜墓」這個問題了,恕我直言,我不是針對誰,有這種想法人,都是辣雞!沒錯,辣雞。
媽媽說了,不讓我和傻子說話。
還有,林子大了什麼奇葩都有,評論區真是讓我大開眼界。
啥玩意兒?你不歧視學考古的?
不好意思,我歧視你。
「有考古系的女同學可以來勾搭」這句話噁心死我了。
我們學考古的,辛辛苦苦學了這麼多年,就是為了不和你們這樣的人在一起,謝謝。
這個問題我不想再討論了。
我說考古不等於盜墓,你非說是,有意思嗎?
我說殺人放火搶劫是犯罪,你非說不是,有意思嗎?
我說盜墓是犯罪,要坐牢,你非說不是,那你就去試試咯。祝你幸福。
我很贊成高蒙河的看法:要把考古、文物保護和盜墓文學做好切割,不建構二者的關聯性。
缺乏看流行小說的興緻,只是聽基友講過《鬼吹燈》的一些大概,聽聞作品三觀還是很正,更偏向有緣由的(比如為了解除詛咒?看過的ping友可以在評論里再多幫我解說一下)探險而不是把偷盜這種犯法行當明目張胆寫成偉大事業。而我自己嘛一向秉持這樣一個信條:雖然個人偏愛歷史啊藝術啊之類的陽春白雪,但大眾娛樂這種東西既然有市場,大家玩著開心就再好不過,所以又何必下里巴人降格為貶義詞呢?但是——
記得看新聞不要看評論,當今為數不少的人啊還是圖樣,對娛樂這種東西也要有個基本的辨識理解能力吧?看個盜墓小說就一口咬定考古等於國營盜墓的現在我真是見怪不怪了……
總的來說大眾當中存在的反智傾向要消滅還是任重道遠,感覺很多人的想法就是既然某一領域沒讓自己撈到好處那麼它存在就是有問題——專家是白痴、高高在上的領導是白痴,沒人敢說真話。實際上要什麼「真話」呢?不用什麼高深學問,只要冷靜一下動動腦子就曉得,社會哪裡黑暗到那種地步,只是自身不理解罷了。(有此感悟是因為我也曾是個無腦憤青哎
對於非要認定考古就是「官盜」的也不多說,就用一個簡單的事來批判一下這種想法吧:出土文物送進庫房和博物館,文物本身和從業人員都要出資養護,而如今集中展陳精品文物的省市級別公立博物館可是不收門票的喲~
所謂盜就是把寶貝拿去牟利,那麼問題來了,免費的想怎麼看怎麼看,各種珍貴文物眼珠子看掉都沒問題,國家非但不從觀眾處收錢還要倒貼財政——這個,叫盜?考古大一。當初報考古不是因為盜墓筆記。是因為對先人的生活的獵奇心態。每當周圍人問起專業時七成人會半開玩笑的說"盜墓",二成人會問"鑒寶?"
這兩種觀點可以說都是帶著功利色彩的吧。和金錢有關的。我想可能是物質生活日漸優渥導致的這種價值觀吧。只想說考古並不是官方盜墓,真心希望在和門外人交談時他們不再擺出一副自信的樣子咄咄逼人的說「考古就是官方盜墓」了。真的挺無奈。
半個學期的課程結束了。三科考古的教授都提到了此事,輕則淡淡嘆息,重則捶胸頓足。真的,考古這一冷門逐漸轉熱一部分是因為盜墓筆記,我亦喜亦憂。。考古知識的學習註定會比小說嚴肅枯燥。並且想升官發財請繞道。蟹蟹。
嚴肅又枯燥的凝視…
如何看?用筆記本追著看咯 。
言歸正傳。當年還是懵懂未成年的時候,每天在床上掛個小手電筒看《鬼吹燈》。那時候覺得真好看,真刺激。但也沒想說我也要去倒個斗,找粽子玩,只是單純的把它當探險小說看。更沒想到以後要從事考古。所以我覺得以上各位同行不必視之為洪水猛獸。只是一本小說而已。
再者說,考古學本就是一門小眾的邊緣學科。民眾對於考古學的印象大多認識不清。你要是給他看一大本一大本的考古報告,那估計連門都不入,直接落荒而逃。我們有時候真的需要《鬼吹燈》,《盜墓筆記》這樣的小說來炒作一下人氣。舉個栗子,國外的《奪寶奇兵》系列的內涵基本和《鬼吹燈》相似。當國外的考古學家談到它時,不是一臉鄙夷,而是很高興地說,我也看過,真的太精彩了。大家都是因為喜歡看這個電影而接觸考古的吧!
所以我覺得如果人們因為看了這些盜墓小說,而願意去考古工地看一看,那我覺得就挺不錯的,至少幫助公眾去了解考古了。
進一步說,如果人們真的把盜墓當考古,把小說當現實。考古工作者就真的應該反思了,這是考古學公眾教育的失敗。如果一門學科無法把真實的一面展露給公眾,那還真的挺失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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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墓,比考古真的早的早的多。據說周公當年平定叛亂的時候就已經縱容手下破壞商王陵墓了。春秋戰國時更是頻繁,別忘了《竹書紀年》怎麼來的。幾千年來盜墓一直是一門手藝活。直到現在,盜墓依然屢禁不止,不然拍賣行里那麼多東西哪來的?我們之前發掘的一個遺址,盜墓的第二年就去了。你說他們鼻子靈不靈?
一邊是幾千年的盜墓教育,一邊是剛剛進入中國不到百年的考古學。哪個對民眾的影響大?民眾看到你考古的也在挖墓啊,和盜墓的有區別嗎?你說你有區別民眾信嗎?解釋不通,索性不解釋。你來問我也不睬你。我就覺得你無知。
各個考古工地警戒線一拉,不讓人看,秘而不宣。本來是老百姓天天耕種的地,突然就不讓來了。這是不是不太合適?
考古這個圈子挺小的,但是我覺得和民眾也挺遠的。我們的宣傳是不是真的喜聞樂見?不是說擺幾個器物,描述一下就可以的。中宣部也天天在宣傳,但效果大家都知道
曾經有人試圖寫出一本三觀正確,又好看的考古小說,但後來也沒了下文。太極里說借力打力,我們能否利用這些小說做些有利於培養正確考古觀念的事情?很多情況下,我們會因為一個錯誤的印象而對某些事情感興趣。而當我們回頭看時,你能怪這些領你入門的東西嗎?
我當初看《盜墓筆記》就是我那個學考古的室友推薦的。
據我所知,這套書在考古系(特指我校,別的學校我不清楚)好像還挺出名,不少人看呢。
他們對這類小說並不反感。
至於裡面那些機關啊,粽子啊什麼的,我覺得即便不是考古專業的,只要通過了九年義務教育,應該就不會當真吧。2017.1.16火車上更新
寫這個答案的時候我還是個剛接觸文保的萌新。
而我現在依然覺得,盜墓小說對公眾考古有不可否認的負面影響。
一方面,助長了大家「挖寶」的傾向。我在工地上接觸過一些年輕民工,其中不乏接觸甚至沉迷盜墓小說的。由此帶來的一個負面效果就是他們在發掘過程中更多地追求挖出了不得的東西,對於作出遺迹痕迹之類的事情相對就比較漠然。所以我也抓狂了很多次=_=而且,盜墓小說的盛行無疑增加了模仿犯的可能,畢竟現在很多盜墓賊都用炸藥炸墓了,純手工挖寶的還真有可能是小說的腦殘粉。這種人太多了,可以百度出一大堆。
另一方面,盜墓小說中隱含的「盜墓非罪化」傾向是非常可怕的。看看現在有多少人給盜墓洗地就知道了。現實中根本不可能有那麼多有的沒的理由可以開脫,犯罪了就是犯罪了。而且,盜墓對文化遺產的破壞,無疑是對全人類犯下的罪行。
我這個學期很多次寫過文化遺產保護,公眾考古和文化遺產教育化管理的內容,考題或者論文或者小文。我以為,文化遺產是一本不可重讀的書,考古學者會一頁頁翻讀,然後通過抄寫、拍照等方式介紹給大家,而盜墓賊會劃開書頁直接取走它要的幾行。所有華美的文字和圖片都被它毀壞,它不在意,而其他人再也看不到了。
如果以上這段話還是不能說明問題的話,請大家點開我的頭像,好好看看旁邊那一句話。
以上,謝謝。
=======原答案=======
煩死了……
高中母校不遠的山上,被盜了六朝墓好幾座。暑假在市博物館文物修復室實習,光給盜墓賊擦屁股了。
哦,他們看了小說之後去的,還順道根據小說仿製了工具。
即將下架的大四狗。
作為懸疑小說鬼吹燈寫得還不錯,盜墓筆記真不怎麼地。
在群眾認知還不能把考古和盜墓切割開的時候,這類文學作品的流傳無疑是雪上加霜。對於這些盜墓文學及其衍生,我甚至形成了近乎戒備的心理機制,這種機制具體表現為:當xx提及盜墓文學時,我已打起十萬分精神準備科普+撕逼(喂)……
對我個人來說,這兩本書增加了我的課外科普工作量與水準,車軲轆話的流暢指數,最要緊的是個人涵養大幅度提升。
嗯,挺好的。(手動呵呵)
從另一個角度說,專業內有師妹是因為喜歡盜墓筆記才學的考古,不止一個,而我本人並不認為這是件好事。這個選擇的潛在邏輯不言而喻,我也不敢確定,那一學期的考古學導論把她掰過來沒有。抱著挖寶的心去搞考古,從開山怪(劃掉)祖師爺(?)開始批一直批到現在,有時仍然避免不了這種傾向,他們如有幸走上專業崗位,又會怎麼樣呢?我是有些擔憂的。
我一直很好奇,是我對盜墓文學的鄙視表現得不夠強烈嗎?我周圍的人總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在我面前提起,而我必須要面癱著一張臉以免洪荒之力自己都控制不住→_→講真我理解您不懂我的專業想著找個我懂您也懂的好搭話,但是您跟我說這專業掙錢啊可以趁人不備順兩件再不濟可以倒古董,和在醫生面前說您紅包收挺多的吧有什麼區別?
都是對遵守規則的人的侮辱。
鬼吹燈截圖,讓笑死
不知道這次廣電為什麼沒禁播鬼吹燈,以前的那部網劇盜墓筆記每集都會強調上交給國家,這次鬼吹燈台詞里竟然直接出現了國營盜墓。
本意絕不是詆毀考古,只是看這段特別搞笑。
參加過一次考古實習,親自開了五座墓。
當M28被全部清理乾淨的時候,面對著被敲砸的稀爛的墓坑底和棺槨底部時,我不禁開始想一個問題:
我們以科學研究的名義將古人生後的棲息地擾亂的如此的糟糕,我們真的能對此抱有道德優越感嗎?
以復原古人生活狀況和墓葬形式的名義將其「挫骨揚灰」(其實兩千七百年的墓里最多只剩下幾顆牙齒,其他的部分都成了灰泥),真的能用「科學研究」來安慰古人和今人嗎?
我不攻訐考古工作,只是我不知道答案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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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里許多朋友都說的很好,尤其法醫的類比例子我覺得很受用。
今天晚上央視《探索發現》欄目要播放我參加的考古項目了,《京山曾國墓葬》。
另外,我所說的「稀爛」也只是形容最後墓葬發掘結束後的狀態,而非暴力破壞墓葬的過程,切勿誤解。我們是按照規程要求進行發掘的。
有人說沒看過就沒資格評論 所以我專門去看了三本 然後徹底看不下去了……
個人覺得這些書看看就好 不必當真
畢竟傳播錯誤觀念
最後如果跟專業人士提起這些 我覺得被鄙視是小事 他們可能在心裡把你吊打幾萬次
個人愚見
我朋友家長輩一輩子考古,跟人家提了一次被從頭鄙視到腳
我不是考古學的。但我就想對某些用「外國」當擋箭牌給盜墓賊洗地的傢伙看看人家美國考古社(SAA)怎麼評價盜墓賊的
Most museums have adopted policies against the buying of illegally obtained archaeological objects. In reality, however, most antiquities laws are difficult to enforce, or the status of imported objects is ambiguous. Solutions to the problems begin with public awareness. Each individual must accept responsibility to help protect these resources. There is a vast difference between looters who dig for financial gain and avocational archaeologists who may not appreciate the public loss that results from disturbing a fragile archaeological site without adequate training, care, and recording.
手動翻譯:
大多數博物院都有相關反非法營銷文物政策。然而事實上,大多數文物法律都難以執行,或是法律條文太過模糊不清。這問題的答案可以通過喚醒大眾意識來解答。所有人都必須承擔保護這些資源【文物】的責任。通過挖掘獲得財富的搶劫者,與,並不感激承擔了虧損的大眾出於【大眾的】訓練不足、不夠小心、記錄缺失從而導致文物現場被破壞的考古學家大不相同。
什麼意思?劃重點:
1。 保護文物人人有責
2。盜墓賊跟考古學家就是不一樣
3。文物保護在外國也很困難
4。自作聰明好心「幫忙」挖掘會破壞文物現場,外國考古學家噁心死你個自作聰明的
別拿著外國人給盜墓賊洗地了。人家才不願意與盜墓賊和自作聰明的外行們站一塊。
要拿外國來講話。好歹說你所謂的「外國」到底是那個國家,保護具體條例?執行如何?效果如何?考古專家怎麼說?
什麼乾貨都拿不出。我說外國做的好就做的好。具體外國是那個國家。文物保護法律具體行文。文物保護具體情況。權威專家看法你們就不要管了,反正我說考古學家是盜墓賊肯定是對的。這樣的人是怎麼好意思罵考古專業的研究毫無價值?
挺好看的啊,情節什麼的也比較吸引人,不錯不錯~而且他們是盜墓啊,就完全不是考古啊,而且那是小說啊,和我真正去發掘有什麼可比性嗎?
不過還真的有智障看完之後真的去盜墓的,好比看完瑪麗蘇劇就去劉強東跟前摔跟頭一樣,表示不懂。
考古的,研二。
盜墓筆記和鬼吹燈上高中的時候看的。沒什麼特別感想,同時還看了滄月的鏡的那一系列。大概是一個概念的書。我是這麼認為的。
考古學這個專業,研究方法叫做類型學。就是看物體上細小的變遷,將器物進行分類,進行時期區分和地域區分。由此研究文獻史上沒有的社會狀態,復原當時的社會狀態。簡單一句,以物看人。類似於生物學的進化論。
也去過現場。沒有最上面那層那麼矯情。
就研究材料。可能太冷靜。
但人必定歸於塵土。魂歸天際,一副皮囊。況且考古也不僅僅是墓葬,還有城址,住居址。都是非常有意思的。
甚至對於自己以後被發掘了的話會有某些羅曼蒂克的想像,我要留下什麼才利於後世對這個時代的解讀。雖然有些怪吧。在一般人看來。
一年級二年級的學生,還沒有參與制作報告書。
自己挖掘的遺迹狀況,進行詳細整理,記錄在案,幫助專門家研究。還有做復原的組,放射性元素分析,人骨分析。
我總覺得考古比起各種傳說更像csi。
你對現實中的犯罪調查和帶玄幻的探險偵探小說有什麼誤會嗎?
自報家門,考古系大二小生一枚
關於題主的這個問題,我覺得我也可以回答一下,其實對於身邊學考古的,熱愛考古的人來說,盜墓小說不乏是一種消遣方式,畢竟像胡八一啊,印第安納·瓊斯這些角色在作品中上刀山下火海,讓人看的有滋有味。也可以說滿足了我們這些考古人的精神臆想吧( ̄^ ̄゜)
我覺得題主這個問題其實映射的是全民對於考古和盜墓的認知模糊,所以從這個方面說的話,我覺得盜墓小說從某種意義上為考古專業帶來了生機,熱愛考古的人很多,盜墓小說將一些人拉入了這個坑(( "-" )ノ)`-" )啊,不是我說的,輕拍)而考古專業正是篩選這些人的篩子。而且,進了考古系的人,也是不可能認不清小說與現實的界限的,那種沉浸在小說里的人還是極少數的。
再說盜墓文學的負面影響,那可能就是前面那些答主所說的什麼利用書中所描述的工具,自己仿製出來作案等等,這的確造成了不好的影響。所以我認為,我們應該將盜墓文學與考古專業真正的劃一次分界線(我們是搶救性發掘,是保護啊喂大哥;才不是像他們盜墓賊那麼野蠻( ′^` ))。這一點也需要大力宣傳,這是我在外出實習意識到的,都是淚啊。
最後再說一兩句,都看黑板啊同學們,劃重點了,我們考古和文物保護,文物鑒定是不一樣的,術業有專攻,各自道不同,我們考古人只是做了幾件微小的事情,所以別再問我們文物值多少錢了好嗎(微笑臉)
小說而已,看看就好,萌一萌cp談談腦洞什麼的都無所謂。但是絕對不要把考古和盜墓混為一談!!!小說可以是一個引發興趣的契機(我自己就是),但如果真的打算研究考古的話請千萬把兩者分開。
很多朋友都談了考古與盜墓二者的區別,很多答案也說的很好,不必我再贅言,但是我看評論區仍有一些盜墓文學愛好者不以為然。我想這大概和大家的法律意識淡薄有一定關係,所以下面引刑法相關條款,供大家參考學習。盜墓是一個違法行為,而且屬於刑事案件,切莫以身試法,而考古發掘活動是一個受法律保護(《文物保護法》)的科學研究活動,發掘不是誰都可以發掘,發掘單位必須有國家文物局核發的團體發掘資格,單個項目必須有個人領隊(現在略有變化,叫項目負責人)資格,這個資格也是國家文物局核發的。
《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條 盜掘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盜掘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
(二)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集團的首要分子;
(三)多次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
(四)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並盜竊珍貴文物或者造成珍貴文物嚴重破壞的。
盜掘國家保護的具有科學價值的古人類化石和古脊椎動物化石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就是小說而已。而且還滿滿的負能量
最好別在專業人士面前提這些小說,會被鄙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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