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查不出來的興奮劑嗎?


當然有。
興奮劑檢測機構幾乎每年都在更新興奮劑類別以及各種違禁藥品的名單,這就說明這個世界上總有人在研究哪些東西能夠起到興奮作用卻又不會在尿檢中北查到。。。。。。


有。
因為 興奮劑檢測和禁用清單是滯後於藥物使用
得先有葯,才會有禁藥規定。

先貼兩個實例:
&<1.&> 環法七連冠得主Lance Armstrong在2012年被好友爆出整個職業生涯都在服用禁藥。但奇怪的是他這名「抽樣大熱」竟能一直通過葯檢!其職業生涯中他共參加過218次葯檢(過關),總計有500多次的興奮劑檢測清白的歷史2012年8月24日,美國反興奮劑組織(USADA)宣布阿姆斯特朗長期使用禁藥(EPO),國際自由車總會於同年10月22日宣布褫奪阿姆斯特朗七個環法自行車賽頭銜及1998年8月1日之後成績(雪梨奧運銅牌則於2013年1月17日由國際奧委會褫奪)、追回300多萬美元獎金,並終身禁賽。

阿姆斯特朗本人則於2013年1月14日接受奧普拉專訪時承認他曾服用過禁藥。

阿姆斯特朗在擺脫癌症折磨後獲得七屆環法冠軍,離不開注射 EPO 和自體輸血
(自體輸血的意思是:在比賽前幾周將自身血液抽出一部分,經過離心層析等步驟濃縮紅細胞,並在賽前將其輸入回體內,而這能讓體內紅細胞數量顯著增多。)

&<2.&> 2003年,位於美國舊金山的BALCO實驗室遭到匿名舉報,隨後研發興奮劑事件被曝光。
1984年BALCO實驗室成立,此後的20年間很多知名選手都得到了實驗室老闆Victor Conte提供的興奮劑支持。03年東窗事發GatlinTim MontgomeryKim CollinsMarion Jones等美國田徑世界冠軍以及棒球、橄欖球界的名將都被證明與興奮劑有染。

他向運動員提供了大量藥物,其中生長激素和胰島素在當時完全測不出,而EPO檢測無法涵蓋所有方式,至於從未上市的諾勃酮,根本不在那時的禁藥名單里。而且他還編製了日曆,詳細列出服藥和比賽時間,以使藥效最大化。他還進行預檢測,以確保運動員通過葯檢。反禁藥專家安格萊德博士認為,Conte肯定參照了民主德國運動員的服藥手冊。

附錄:

路透倫敦2012年8月9日電(記者 Tony Jimenez)

已關閉的BALCO實驗室老闆Victor Conte周四表示:2012倫敦奧運會的藥物檢測根本不管用。Conte及其BALCO實驗室是多年前類固醇醜聞的主角,他被法庭判定有罪。

他說:「 『這次奧運會是有史以來葯檢最為密集的運動會。』 以及 『我們做了六千項檢測。』 僅僅是宣傳而已。《泰晤士報》引述Conte的評論道。

「魚兒咬鉤時,你的吊鉤和魚線必須在水裡。然而這是九個月前就該做的事啦。提前服用興奮劑,然後在奧運會上獲益,很容易嗎?是的。」

這家英國報紙還引用了Conte說法稱,Conte估計「60%的參賽運動員都服用了興奮劑」。


Conte位於舊金山的BALCO實驗室曾向眾多世界頂級運動員提供興奮劑,包括英國短跑名將錢伯斯、美國前短跑名將蒙哥馬利、瓊斯等。


錢伯斯在2003年被檢測出服用了新型類固醇藥物THG而被禁賽兩年。

Conte在2005年被判監禁和軟禁在家各四個月。

...還有很多,可以百度。

之前陳欣怡事件,在微博下有部分網友評論道「這不是一查就查的出來的么?怎麼想的啊」
科普下:

本身興奮劑檢出率就畸低,全世界平均也就1%左右,無法反映客觀事實。很多知名的興奮劑事件都不是通過檢測手段發現的,大多在很多年後靠隊友舉報或媒體揭露;還有另外一些途徑:比如廣島亞運,日本人在我們運動員房間裝竊聽器才發現的。五朵金花吃藥吃出男性性徵、吃出喉結,尿檢卻正常,後來送到了設備更先進的德國科隆實驗室,才檢出。


興奮劑的發展領先檢測手段的發展大概有5-10年,並隨著科技的進步而不斷更新迭代
——變得越來越多,也越來越難以被找到。

技術難度(不完全概括):

  1. 藥物及其代謝物的種類多變化大,以多種形式存在於體液中,需要檢測的東西多達幾百種。
  2. 用藥時間和藥效長短會直接/間接影響檢測結果——人體中的化合物的濃度會不斷變化,直到排出體外。
  3. 藥物在人體中的濃度低:豪微克(即 1/1000000000g)或更低水平。打個比方,在一個25*50m的標準游泳池中加一勺糖,要求在池子的任何一處都可測到糖的存在。
  4. 檢測員能否準確定量及判斷?檢出率低也許是你工作不過關呢?今年四月,我國唯一一家WADA認證的反興奮劑中心就因2015年的盲測失敗而被停牌四個月

更新:WADA於8月16日恢復北京實驗室WADA reinstates Beijing Laboratory

費用:興奮劑檢查需要購置大量高新儀器設備、建立專門的實驗室、聘用大批專業的技術人員,耗資巨大。給國際奧委會等國際體育組織和各國政府及反興奮劑機構帶來巨額財政負擔。在奧運和各種世界大比賽中對運動員進行興奮劑檢查的開銷相當驚人,小國一般都負擔不起。

  1. 1988年漢城奧運會檢查了1600名運動員,耗資300萬美元,約1875美元/每人。奧委會的統計,1989年共檢查了52371人次,粗略計算,當時全世界興奮劑檢查耗資就高達約1億美元。
  2. 20世紀90年代後,每年接受各個國際單項體育聯合會賽內和賽外檢查的運動員人次猛增(1994年93680人次,1998年105250人次)。全世界每年用於興奮劑檢查的費用更是成倍增長。僅國際田聯1996年用於對付違禁藥物的開支就高達1700萬美元。

試想,如果把夏季奧運28個比賽大項和冬季奧運7個比賽大項的所有國際體聯對禁藥的開支與國際奧委會、WADA以及各國政府和國家反興奮劑組織用在反興奮劑方面的所有經費支出加在一起.....天文數字!

附錄:

Q:葯檢合格能否排除使用興奮劑的可能?

南非開普敦大學的運動生理學家羅斯?塔克給出的答案是不能。運動員們更有可能在平常的訓練中使用違禁藥品,因為訓練時的葯檢沒有那麼嚴格。「奧運葯檢當然人人通過。很少有人會在正式比賽的葯檢中露馬腳。」塔克說道,「最終結果還是應當以葯檢結果為準,也只能以葯檢結果為準。

近年來,自行車運動機構在未能從運動員血液中檢測出違禁藥品的情況下,依舊成功檢控了一些血液指標不正常的運動員。但不能僅憑成績異常就判定運動員使用了興奮劑,影響運動員表現的外部因素有很多。

按照年代排序,我們會看到「主流」興奮劑的更迭

  • 20世紀50年代刺激劑類藥物被使用得相當普遍;
  • 合成類固醇則在七八十年代紅極一時,這種藥物當時完全無法被檢出,因此國際奧委會遲至1975年才宣布禁止使用合成類固醇;
  • EPO和HGH則從90年代用到了現在。

現狀(不一定完全正確,有錯了的地方歡迎大家及時指正,謝謝):

  • 2009年WADA開始使用生物護照來檢測血液興奮劑後,更多的運動員則擇避開 EPO,使用自體輸血。目前自體輸血仍舊無法被檢測到。研究人員正在尋找新的方法從細胞結構上來區分正常血液與冷藏血液。
  • 近年,一些自行車運動員開始使用缺氧誘導因子穩定劑(HypoxiaInducible Factor Stabilizer)的腎臟藥物。與直接注射 EPO 不同,該藥物通過激活基因在體內誘導EPO的表達合成——不直接注射,而是讓 EPO 在體內合成。一些缺氧誘導因子穩定劑在血液中易於被檢測到,如氬氣和氙氣等,但另一些如二氯化鈷,則很難被檢測出來。
  • 現在還有更迷幻的基因興奮劑。(國際奧委會醫學委員會2001年啟動了對基因療法進入體育領域的討論,2003年《禁用藥物名單》中增加了禁止使用基因興奮劑的規定,但至今為止,任何體育賽事中均未實施過基因興奮劑檢測。)

可見,面對新型興奮劑時,檢測方法會越發難以奏效,另一方面,世界反興奮組織也越發不堪重負。迄今為止,世界反興奮劑機構花費超過5400萬美元專門用於研究可能被用於提高運動成績的新葯。即便有這些措施,迄今為止,在興奮劑和檢測的競賽中,檢測仍然全面落於下風,而且在可預期的將來,這種劣勢會進一步擴大。

有個從事體育工作的長輩說過一句話:「競技體育有自己的遊戲規則。只要規則內,一切都可以」換句話說,如果你能發明禁藥名單外的或八年十年查不出的興奮劑,拿了冠軍,那說明你和你的國家「牛」,這個冠軍就要認。嗯,很悲觀。


體育就是一種在大家達成共識的規則框架內,展示人體最佳的體能和技巧的運動,它永恆的魅麗就在於此。

競技,就不是這麼一回事了。

體制:

WADA公布2014年的興奮劑違禁數據 (2015年的報告將在 2017 年公布)

鏈接:2014 Anti-Doping Rule Violations Report

下圖展示了這次名單的結果:

前十名的國家中,俄羅斯高居榜首,其次是義大利、印度、比利時、法國、土耳其、澳大利亞、中國、巴西、韓國。

有趣之處在於,既有「舉國體制」 的中國與俄羅斯,也有呼籲反抗興奮劑的 「非舉國體制」 法國、澳大利亞。看來,興奮劑的流行程度和舉國體制沒有直接關係。


鏈接:孫楊禁藥事件是什麼情況? - 發芽的回答
興奮劑問題是伴隨著現代體育共生的。興奮劑的制約不在於道德,而在於規則——當然了,這種制約純粹來自於技術

中國興奮劑爆發的時期是科技水平低於國際體育興奮劑檢驗標尺的時期。

以美國為例,興奮劑支持系統主要為:盈利實驗室- 贊助商 - 職業聯盟 - 聯邦機構(掌握話語權)。

由於美國的科技水平長時間遠超國際體育界興奮劑的檢驗的標尺,導致美國比較有名的興奮劑醜聞並不是被國際體育機構檢測出來的,而是內部舉報媒體揭露。

list:
https://twitter.com/wada_ama
http://cn.reuters.com/article/oly-doping-conte-day-idCNCNE87807G20120809
Why great Olympic feats raise suspicions : Nature News Comment
科學松鼠會
At-a-Glance - About Anti-Doping
Could Olympians Be Tweaking Their Genes?

看了評論里的批評建議,補充以下:

大概是我這個人有點悲觀,抑或腹黑,我消極地認為在我有生之年是無法親眼目睹一場「乾淨」的奧林匹克盛會了。不過任何一次興奮劑事件都是對競技體育道德、人文精神的最大褻瀆。我們要營造一個美麗、健康、和諧、積極、平等、開拓的競技體育環境。我相信這也是我們大家共同的心愿。


看了@齊磊的答案感觸很深,特意來寫一段,個人經歷,信不信由諸位了,當個笑話看看也好......
08北京奧運期間某次跟幾個體育界和媒體的朋友出去玩,當時在座的有一位國際體育官員,我不知道他是哪個機構的,也不知道他是什麼國家的(只知道肯定不是英語母語)喝得起興緻了就話多了
他說every fking athlete is on drug,the only difference is how expensive the drug is
他說越有錢技術水平越高的國家能拿到的興奮劑越好,而且幾乎不可能被查出來,很好理解嘛,檢測技術沒準就是同一個製藥實驗室發展的,自己查自己還會失手么……
他說雖然站在他的立場上不應該這麼說,不過他們普遍覺得drug不是什麼大問題,大賽將近,調整身體心裡狀態嘛,調整集中力嘛,無可厚非嘛。他覺得葯檢之所以有必要是為了保護運動員,別讓運動員被國家操死了……

個人經歷信不信隨諸君意思,純屬轉述不代表個人觀點,當故事看當笑話聽都可以,噴也可以...


首先要說明的是興奮劑這個詞本身已經過時了。現在正式說法都是禁藥了,而禁藥有各種作用的。興奮劑只是禁藥的一小部分,甚至還有針對射擊運動的鎮靜劑。

再要說明的是何為禁藥?禁藥的大前提是對人體有明顯副作用和危害。如果一個藥劑能大幅提高運動成績,而無法被證明對人體有危害,那它就不是禁藥。就像早先的類固醇,人們只知道它能促進肌肉增長卻不知道它的危害,那時候它就不是禁藥。

所以問題的癥結就出來了。即使排除故意服用已知禁藥的情況,每年誕生的大量新興藥劑要被驗證是否對人體有害都是一件大工程。所以每年禁藥名單都會更新。如果再加上故意服用已知禁藥,但是通過更高科技的手段讓檢測失效的話,那更是沒底。

反禁藥本身就是一件抓一漏百,殺一儆百的努力。


查的出來的叫興奮劑,查不出來的叫高科技。


查不出來的興奮劑肯定有

現有葯 然後才會出現針對性措施

和殺毒軟體一個道理吧

先出現某種病毒

然後才有的針對性的專殺


有的呀,名字我不知道。某體育圈人士原來給我說過的,這個叫科學訓練(參考科學上網)。藥物通過肝臟代謝,腎臟中沒有殘留。想要查只能抽血。


當年好像有向身體中輸血來提高血壓 達到興奮劑效果的


有,基因藥物。
現在已經有人用了,提高造血功能。很難分辨是自體的還是外來的,除非做肌肉穿刺。


每年都會有大量的新型藥物被開發出來,會尋找各種不同檔次的隊員試吃。在全世界,各種本國的全國性或者地方性的比賽中,讓各種隊員嘗試服用新型興奮劑,在賽後尿檢中不斷檢測看是否能被儀器檢測出來。被檢測出來也沒有關係,只有自己國內人知道。

如果這一波藥物沒有被檢測出來,就會派一些水平比較低的小將在高一個檔次的比賽中使用。如果在該比賽中仍然沒有被檢測出來,那麼這個藥物原則上可以嘗試一下在全球性的比賽中使用。如果被查出來也沒有關係,低水平的小將對於比賽的影響不大,況且即便出事了也可以通過其他途徑解決。

通過一步步篩選,最後在全球性的比賽中使用。這時基本可以保證查不出來。然而事情並不是一成不變的,因為化學是一門玄學,很有可能今天上帝和你開了一個玩笑,被檢測出來。這個時候,如果事情兜不住,這個運動員就是一個犧牲品,被扔進歷史的垃圾桶里。

在各種藥物的開發過程中,必然是極其燒錢的。這樣,只有科技大國才能開發出層出不窮性能優異的興奮劑,其他小國只能眼睜睜地看著,自己一點點小成果被登上了新版違禁藥物名單。

而另外一些國家,可能會從檢測儀器和檢測方法中下手,提高儀器的姿勢水平,爭取檢測出更多的興奮劑選手,這樣就和中了福利彩票一樣,「恭喜我廠儀器在奧運會中檢測出新型興奮劑」,世界各國會爭相購買。發一筆國難財。

所以,以後的比賽,就變成了科技之間的鬥爭。至於運動員,只是大國博弈的一枚棋子,隨時會被扔進棋盒,塵封在歷史中。

奧運?奧你妹的運。

純屬瞎猜,但是希望那一天不要到來。


我來答一個吧。奧運會在歷史上就可以看做是國與國之間的戰爭。不要認為戰爭一定要有硝煙。你把奧運看做一場不流血的戰爭或者大國博弈很多問題就會易於理解。
為了贏得戰爭,一般是兩種途徑,第一是研製高科技武器,第二是多多訓練。運動場上的高科技武器就是各種能夠提高運動員水平的各種「補品」。多多訓練這當然就是運動員日常的各種辛苦訓練了。
為了規範戰爭,或者為了讓大國軍備平衡,歷史上有中導條約,有反化學武器的公約等等。限制了很多武器的發展與部署。
回到問題,打一個比方。國際興奮劑名單上的各種藥品等於是把這種「武器」加入了禁止名單了或者說「公約」。名單之外發展的就是高科技的不對稱優勢武器,或者「區域拒止武器」了。
講白了,只有在禁止使用的興奮劑名單上有的,才是興奮劑。查不出來的,是「大國利器」。
最後申明,我毫無任何表達運動員是靠使用興奮劑才有這樣的成績的意思。將來報道上有偏差你們是要付責任的。。。。再者說,東德當年很多人都不知道自己服用興奮劑。索契冬奧會的時候你能說每個運動員都知道自己被換尿了嗎。奧運會上的運動員是為國出征的戰士,但是並不是每個戰士都能知道這場戰爭的戰略部署。這是一個道理。


我全文這樣「崇洋媚外」,並不是想證明別人有多好多好,而是別人輝煌二三十年的項目,草草幾句就懷疑別人是靠興奮劑撐上來,這樣的行為,是不是有點霍頓了?

此答案為反駁最高票齊磊的答案,我以我較為了解的田徑作為討論點,希望辯論過程中能理性討論,偏激之處請儘管指出。

補充一下,齊磊現在觀點我已經完全不能同意了,他在看待興奮劑上太過樂觀,認為運動員一身傷病了,吃點興奮劑提高成績,有副作用又怎麼樣。

營養品和科學的訓練方法有益成績的提高,但都是細微的提高,而興奮劑是直接不講道理的大幅度提高成績。如果開放興奮劑,那會直接導致沒興奮劑就沒名次,那麼就會形成「運動=興奮劑=不健康」的循環,這會直接導致運動的毀滅。

3、正常的邏輯是體育強國通常在不同的項目上有高潮也有低谷,此消彼長,保持總體的均勢,而美國 在很多項目是這樣,田徑游泳經久不衰。

(1)田徑是大項,在各個小項,美國也不是穩獲冠軍,但之間此消彼長,每次都能穩穩收穫一些金牌,儘管奪冠項目不太一樣。
(2)並且就算總體實力有起伏,但是整體確實領先太多,就像美國籃球,每屆水平不一,但拿奧運會世錦賽冠軍只是贏多贏少的問題而已。

4、解釋一下,評論中提到牙買加,牙買加 成為短跑大國主要是因為博爾特,博爾特之前奧蒂時代只是一般的強國。很多小國都是靠一個明星帶動一個項目,比如丹麥800米的吉普凱特,古巴跳高的索托馬約爾,更早的布勃卡,這些運動員退役之後馬上打回原形,可能當然還有劉翔。又回到我 充滿陰謀論的有罪推定,美國在很多項目上是這樣,比如跳水的洛加尼斯,但田徑游泳不在此列。

(1)準確的說,牙買加從鮑威爾時代開始和美國抗衡,從博爾特開始統治百米,而正因為有鮑威爾博爾特開始的明星效應,牙買加國內的短距離訓練營越來越完善,未來會湧現出更多的優秀百米運動員,這叫做體系。而美國對於田徑、籃球等運動的體系已經完善許久,舉個例子,美國有8歲以下兒童的全國田徑比賽。
(2)往大的說,正因為有了體系,才能培養出一批又一批優秀運動員,如韓國的跆拳道,中國的乒乓球、美國的籃球田徑,即使再斷檔,也是世界第一的存在。

6、評論中說美國青少年成績穩步提高,這似乎是證明美國沒有服用興奮劑的重要證據,但前提是要證明美國青少年運動員沒有服用興奮劑,據我所知,美國青少年濫用藥物情況比中國嚴重,換句話說,美國人更不介意用藥。

(1)我提到的青少年的穩步提高,是從8歲以下組開始,參考:USATF - Statistics,難不成要從8歲開始灌藥?
(2)齊磊認為,他不認為興奮劑有多邪惡,說體育強國都在給運動員服用營養劑。如果簡單的說這兩者的區別,是興奮劑副作用大,常年服用會提高心臟病、猝死等概率,而營養劑則是從食物中提煉出來,於身體無害的東西,不管怎麼說,這兩者差別巨大。

按照規矩,應該是說別人服用興奮劑要證據,而不是不服用興奮劑要證據。我只能舉一個普遍服用興奮劑的典型,94年世錦賽:

當時在所有女子16個項目中,中國隊除了800自由泳沒有進入前三名,其它15項全部獲得了獎牌,其中金牌12枚,銀牌5枚,銅牌1枚,並打破六項世界紀錄。

如果舉出這個成績,你相信那是中國游泳隊嗎?這種井噴式的、全面的成績提高以及國家隊與青年隊之間差距過大,是全隊普遍服用興奮劑的典型特徵。而美國各年齡田徑記錄中,從8歲以下組開始,成績就普遍高於中國記錄,如果說服藥,從8歲開始服嗎?

其實更簡單的說,田徑、游泳這種硬剛的項目,太吃天賦,同樣的肌肉量,黑種人能比黃種人發出更大的力氣,那我們拿什麼和別人比,中國數十年一遇的天才劉翔,也是在技術要求很高的跨欄上才能拿冠軍,並且熟悉劉翔的就知道,他的欄間技術毫無疑問是歷史上最出色的,他只要起跑步落後太多,後程就能靠欄間技術贏回來。

我全文這樣「崇洋媚外」,並不是想證明別人有多好多好,而是別人輝煌二三十年的項目,草草幾句就懷疑別人是靠興奮劑撐上來,那和霍頓有什麼差別?


8.15修改:本來挺愉快的胡說八道 ,沒想到這麼多人還當真了,不得已我也要學著正經說話了 ,首先聲明 ,我不是黑美國,也不為中國服藥選手辯護,用沒用禁藥的唯一標準就是能不能被查出來,查出來就應該禁賽,查不出來就呵呵了。

另外,輔助手段幫助運動員恢復體能是各國都乾的事,沒必要遮遮掩掩,從本約翰遜時代我就不歧視用藥選手,就像武俠小說里練邪派武功的高手一樣,沒他們不齣戲,而且正面人物諸葛亮和那誰不也是逆天續命嗎 ?譴責用藥的運動員,是受媒體誤導了,我再說一個 拉仇恨的假說:禁藥名單上的葯不一定更有害。完全有可能一種葯有效,對人體損傷小,但殘留(無害殘留 )容易被檢測而列入名單,沒列入名單的一定無害嗎?名單的列入從來不考慮對運動員危害的大小。

另外,希望 大家理性看待興奮劑,對運動員來說,越是頂級運動員對自己傷害越大,練到這個份上,已經一身傷病了,在多點潛在的風險 ,換來實際利益,運動員會怎麼選?再說藥廠研發新產品也是為了最終用在普通人身上,沒有運動員試藥,什麼時候能研究 出來普通人能 強身健體的大力丸?作為中國人,靜靜的看著他們整條利益鏈裝13,等人家研究出來成品,咱們把它山寨出來 搞到利比亞難民都能當飯吃,那時候再坑他們一下。

8.14日修改:俗話說,一天不見,這麼多人點贊,本來只是 隨便發發牢騷,沒想到被噴了,「稍微動腦子想一想」用詞不當了,感到不適的讀者我向你們道歉,是我沒腦子瞎說了。
我對自己的原答案解釋一二:

1、我認為人口基數、經濟實力和人種決定一個國家的奧運金牌數,美國是當之無愧的第一強國,我始終都這麼認為。

2、一個基本的事實是,美國成為奧運金牌總數第一,起作用最大的是田徑和游泳,是興奮劑的重災區。

3、正常的邏輯是體育強國通常在不同的項目上有高潮也有低谷,此消彼長,保持總體的均勢,而美國 在很多項目是這樣,田徑游泳經久不衰。

4、解釋一下,評論中提到牙買加,牙買加 成為短跑大國主要是因為博爾特,博爾特之前奧蒂時代只是一般的強國。很多小國都是靠一個明星帶動一個項目,比如丹麥800米的吉普凱特,古巴跳高的索托馬約爾,更早的布勃卡,這些運動員退役之後馬上打回原形,可能當然還有劉翔。又回到我 充滿陰謀論的有罪推定,美國在很多項目上是這樣,比如跳水的洛加尼斯,但田徑游泳不在此列。

5、評論中有人問我要證據,抱歉,沒有。我不是專業人士,連體育迷都不是,我拿不出證據。08年誰又能拿出瓊斯服用禁藥的證據?我現在能告訴你阿姆斯特朗為什麼保持巔峰運動狀態,但我不知道菲爾普斯為什麼08年之後吸大麻,放縱自己還能保持這麼多年這麼高的競技水平。我不是針對某個運動員,我只是針對趨勢,幾十年的奧運奪金史,很多項目有起伏,田徑游泳沒有起伏,我這樣的陰謀論者就因為這個事實開了腦洞。

順便加帶點私貨,我不認為興奮劑有多罪惡,體育強國都在給運動員服用營養劑,沒有證據證明檢測出來的藥物比沒在名單上的藥物更有害,禁藥名單也不是以是否對人有害為標準,如果 普通人在藥房買的otc都有很大概率檢測出興奮劑殘留,有什麼理由說禁藥對運動員有害?對 能參加奧運會的運動員來說,長期訓練帶來的損傷遠大于禁葯的損傷,隨著生物科技的發展,花蝴蝶那樣的悲劇恐怕不會再上演了。如果 真的要保護運動員而不是商業利益的話,最好的辦法不是讓運動員練普通的感冒藥都不敢吃,而是杜絕奧運選手參加任何商業活動,現代奧運會的初衷就是讓業餘選手參加game,體育明星沒錢賺了,自然訓練中不會透支未來的健康,也就保護了運動員,但是那樣的比賽你看嗎?一方面看著運動員為了突破極限透支身體,一方面制定一套讓運動員連普通藥物都不能吃的檢測規則,忒沒勁。

6、評論中說美國青少年成績穩步提高,這似乎是證明美國沒有服用興奮劑的重要證據,但前提是要證明美國青少年運動員沒有服用興奮劑,據我所知,美國青少年濫用藥物情況比中國嚴重,換句話說,美國人更不介意用藥。

7、刑偵里有誰獲益最大誰嫌疑最大的假定推理,如果奧委會把所有受興奮劑嚴重影響的項目踢出奧運會,誰損失最大,誰嫌疑最大。

以上都是不負責任的猜測,說出來博大家一笑,別太當真,奧運會就是個game,覺得開腦洞了,麻煩點個贊,覺得沒道理,求輕噴。

以下是原答案

稍微動腦子想一想(用詞不當,抱歉了),美國德國俄羅斯這樣的體育強國,特別是美國,幾乎所有的運動項目都很強,為什麼只有田徑游泳這種服用興奮劑成績立竿見影的項目有絕對優勢?

乒乓球羽毛球這種服藥作用不大的項目美國人根本不行。

可能有人會說,這些事小眾項目,美國人不玩。

作為金牌大戶的射擊美國人 沒有顯示出壓倒的優勢。

可能有人會說,美國人不喜歡射擊,不禁槍的國家,不喜歡射擊。

那美國人喜歡的體操,跳水 (這兩個項目群眾基礎 遠遠好於中國)為什麼比不過中國?

作為燈塔國都這樣了,我傾向於相信,沒有一個國家徹底乾淨,醫藥,生物科學底子厚的國家比較佔便宜罷了。

8.15最後一次修改,評論中被噴的很厲害,沒想到我也有被評價為小粉紅的一天,答題時確實隨意了一些,不夠嚴謹,權當博大家一笑 ,如果要正經的回答這個問題 ,需要耗費很大精力, 我也的確沒有這個時間我提一個思路供大家參考吧。

首先,如果有這樣的國家,他必須有實力造出禁藥,也就是說需要從發達國家中生物製藥領域比較先進的國家中篩選,沒查出來的禁藥我們不知道,只能估計:凡是能造出已知禁藥的國家都有嫌疑,我沒時間也沒精力檢索相關論文數目了,姑且認為印象中製藥領域比較先進的國家都有嫌疑 。
其次,能夠不被查出來,需要能接觸到檢測規則 ,因此 ,以上國家中能接觸到 奧委會興奮劑檢測的,能提供禁藥名單的,能提供檢測設備的,以及能接觸和影響到奧委會高層的國家,都是備選的嫌疑國。從第一個 名單 和第二個名單里 選取交集,應該沒剩幾個了。

能造出禁藥,能造出檢測設備提供檢測方法還不夠,還要看結果,這就是我原答案中的推論了,如果存在這樣的國家,在興奮劑重災區項目上長盛不衰,在興奮劑作用不大的項目上成績有起伏,偏偏這樣的國家還有實力製造禁藥,有條件了解檢測設備,檢測條件,制定禁藥名單,那就說明存在「查不出來的禁藥」。

總之,有實力研發興奮劑,有條件左右檢測規則,一些項目上有疑點,三個集合如果有交集,說明問題成立,沒有交集,論據不充分,不能得出結論。最初的答案只說了第三條 成績有疑點,被大家噴也是活該。


病毒和病毒庫,英雄和史冊。


在一種興奮劑第一次被查出來前,那種興奮劑就是查不出來的。


所以樣本要保存八年(是八年吧,我沒記錯吧)留到以後。


喔,有哥們指出奧運樣本十年

http://3g.china.com/act/sports/11027241/20160524/22727205.html
這是一則新聞鏈接,關於今年五月份對北京奧運會留下的樣本的複檢。

都八年了,還不放過……


查出來的叫興奮劑,查不出的叫高科技。


查出來的才叫興奮劑


2016.8.15更新
統一回答一下評論區的反對意見。
不少知友都在評論區里提到興奮劑有害身體的情況。我在評論區也提到反對興奮劑有兩種原因,一種是保護運動員,另一種是追求公平。原答案只從第二種角度談了問題。現在討論一下第一種。

為了討論更方便,我們假定以下情景,並只在以下情景討論:一種不在禁用名單上的藥物,被一名運動員使用,並幫助他拿到冠軍。當前狀況下毒理性質不明。現在兩個問題來了:這種藥物該不該被禁用?這名運動員成績該不該被承認?

這個問題涉及到下列三個方面:毒理學,法學,哲學中公平性的問題。公平性問題即原答案所討論,不違反規則,成績當然該被承認。

好,現在奧組委發現了這種東西存在,開始討論這個東西該不該被禁。從法律角度講,不限制使用「損害健康」的藥物,在某種程度上等同於協助自殺罪。奧組委不是犯罪組織,所以奧組委肯定要禁這些「損害健康」的藥物。現在名單上禁藥大部分也都是吃出過事的藥物,我們就不討論這部分藥物了。這點知友說得一點都沒錯,要禁,當然要禁。但是,對於新藥物呢,「損害健康」如何定義,不知道反對我的知友們有沒有仔細思考過。

那我們從毒理學角度思考一下。評論區的知友都提到了,有害健康當然要被禁。可是怎麼界定有害健康?服用100mg,比賽完之後當場暴斃?還是每天服用100mg結果退役10年後高血壓骨骼病纏身,還是其他情況?是不是感覺界定有點困難了?要是說損害健康,我天天大量吃高熱量的食品導致30歲就三高了,嚴重損害我的健康,是不是高熱量食品也要被禁?假定這種新藥物每天服用100mg會導致我60歲時骨質疏鬆,那它算不算有害健康?程度再輕一點,只是服用後易患感冒呢?

所以,界定新藥物是否是興奮劑也是很主觀的事情。在這種情況下,當時不違反禁藥名單運動員所得成績當然應該是承認的。遊戲注重的就是規則。所以,希望反對我的知友,能夠提出一個詳細的有害健康的興奮劑界定程序規則來反對我這個論點。
然後反對我的時候最好說明從以上三個角度中的哪一個反對,以便我回復討論,謝謝。
以上
補充:剛才評論區有知友提到藥物短時間內迅速提高成績,所以是興奮劑。那我們思考一下這個情形:假設我比賽前穿了一雙領先世界科技500年的跑步鞋,迅速提高成績,這算不算是一種興奮劑?其實這個問題和那個鯊魚皮泳衣有點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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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原答案

首先要說,世界上從來沒有絕對的公平,興奮劑其實也很難界定。
舉個例子,吃牛肉能讓運動員增強肌肉和體力,在我們的世界裡吃牛肉肯定不算是興奮劑。然而在另一個平行時空,世界上99.9%的人吃不起牛肉,然而有一個土豪運動員吃得起,身強力壯總是第一。這時候被其他運動員發現了,於是這個世界裡牛肉被當作興奮劑,禁止運動員食用。這在我們這個世界裡看起來當然是很荒唐的。

舉上述這個例子是什麼意思呢?其實興奮劑的判定是人為定的規矩,增強體質的藥物和興奮劑之間是沒有明確界限的,是可以相互轉化的。競技體育,就是在同一個規則下,比拼各方面能力。當然同時也包括藥物研發。

要是你說一定要追求公平。我就問,什麼是公平?用一樣的器材訓練,一樣的方法訓練,吃一樣的東西?那基因還不一樣呢。追求絕對公平本身就是本末倒置且不可能的事情。

競技體育就是在遵守已有規則的前提下,不擇手段、拼盡全力地揮發潛力的一種活動。


做分析化學的告訴你想分析一個你不知道它是什麼的興奮劑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所以只要是不公開的興奮劑都極其難以針對。

順便加一句個人對藥物與體育關係的看法:使用藥物提高成績才是真正的利用人類獨特的東西:智力,來實現人類的更高更快更強,靠身體本身反而是原始而野蠻的。奧運精神與奧運本身都脫胎于軍事,古希臘的軍事拼身體,現在的軍事拼科技,我們卻還在用古希臘的標準來運作奧運,有點自欺欺人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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