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微博女權教唆犯罪,女權大v與各路女權紛紛轉載的現象?

轉載數量超過了7000,點贊數破萬

女權大V以及主流女權紛紛轉載

最後是各路女權對此事件的評論


網上這些意淫段子啊,最大的特點就是只要爽了就好,常識什麼的統統去死。

常識一:切除生殖器並保證被切除者不會死亡的難度相當高,等炸完割下來的生殖器,被害人還能活著的機會微乎其微。且治療所需的營養費、醫療費、誤工費等支出少說也得以數十萬記。

常識二:醫生在發現嚴重傷情可能與犯罪有關時會報警,而不是只知道治療。

常識三:這個行為的量刑區間不是三年以下,也不是三到十年,沒有其他減輕情節的情況下,鐵定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如果按照這個段子里的說法,割下並油炸生殖器,肯定屬於特別殘忍手段。而切除整個生殖器,重傷一級、三級以上傷殘,妥妥的重傷造成嚴重殘疾。

常識四:和人打個架,對方都會有報復的念頭;把人弄殘,還指望對方供著自己,怕是起點爽文都不敢這麼寫。

看到這種段子,我只能說某些「女權主義者」已經徹底變成了性別對抗意識的擁躉,變成了一群用性別這個共通點聚集起來,在網上發泄戾氣的烏合之眾。

既然眼中根本沒有「權利」這種東西,那麼主張里自然就不會有真正的女權,更稱不上什麼「主義」。除了糟蹋和消費「女權主義」這個概念之外,她們沒做任何有意義的事。


感覺這是個連環套的第一步

故意說得很輕鬆,後果很小,誘導女人去實施

假設真的有女人這麼實施了,要麼被男人打死,到時候她們又可以拿這事炒作一波,繼續罵男人;要麼判得比預期重,到時候她們又可以罵政府

饅頭已經準備好,就差人血了


10.19更新:有評論說按我貼的鑒定標準,只有雞蛋全部離體才算重傷一級,這個是我昨天考慮不周,沒有考慮只割雞不砸蛋的情況。事實上,給雞雞斬首也是算重傷的,整個雞雞都割下來肯定重傷沒跑了,就看法醫定重傷一級還是重傷二級了。

5.8 盆部及會陰
5.8.1 重傷一級
a)陰莖及睾丸全部缺失。
b)子宮及卵巢全部缺失。
5.8.2 重傷二級
……
n)龜頭缺失達冠狀溝。

原答案:

媽呀,這種故意傷害致人重傷還情節惡劣手段殘忍的刑事案件,誰說最多一兩年就能出來的啊。

5.8 盆部及會陰
5.8.1 重傷一級
a)陰莖及睾丸全部缺失。

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_百度百科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 。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預謀犯罪、手段殘忍、無防衛情節、無自動投案、無悔罪情節。

至少得判個10年吧。

而且,輪得到丈夫決定報警不報警?

當醫生都是死人啊!


現實之中,大概率是男的死了,女的被槍斃。

還有一種,大概率是男的沒死,女的坐牢。

還有一種小概率,男的沒死,男的報仇把女的殺了。


男版意淫文:一個屌絲啪了很多妹子

女版意淫文:割了老公的卵子

至於為什麼是意淫文,因為作者並沒有干過這些事情,他/她以自己的視角和邏輯推動情節的發展,甚至開金手指,各種配角會莫名其妙的犧牲自己的利益以確保主角的利益。

妹子為什麼要和屌絲啪?男作者並不知道,因為他不是女人,他多半也不知道如何不用錢就能讓女人脫衣服。

割了男人的卵子會發生什麼?女作者也不知道,因為她不是男人,她也沒割過老公的卵子。

如果一個作者,真的根據自己的經驗和教訓來寫書,這種書我們一般稱之為教材。

但是教材讀起來枯燥乏味,學渣斷然是讀不下去的,至於為什麼這麼多所謂的女權大V紛紛轉載,卻沒人指出其中的不合理之處,是蠢呢還是壞呢?


哇塞,女權主義者終於說到做到了,可惜並不是拯救被拐賣婦女、被性侵實習生,也不是消滅彩禮、共同還房貸,

真·割吊了~

來來來大家舉杯,敬女權邁出敢想敢做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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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這不是真女權,有人讓我把範圍限定在田園女權。

我想起小時候打過的架裡面有一種操作:
一方的朋友嘴裡叫著「不要打啦不要打啦」,一邊捉住對方的手,任朋友雨點般的拳頭落在對方身上。

所以到底是來勸架的還是來幫忙的?
這個問題請真女權人士回答下好么,為啥這些替女權發聲的大v沒有人批判這種言論還開開心心地轉起了?還有這些田園女權大v為什麼擁有如此多教徒?

真女權們,你們到底是來勸架的還是來幫忙的?


當這些極端女權主義者大放厥詞的時候,
溫和女權主義者們保持著沉默。

當極端者失敗,她們站出來說:「他們不是真正的女權主義者。」
當極端者成功,她們默默地享受著她們創造的好處。

這個組織結構,頗似某某溫和xx林和極端穆xx的拷貝啊。

果然社會主義各有特色,
極端組織總是驚人的雷同么?


可見現在女權主義者的仇男情況已經發展到相當的地步,那些說女權等於平權的人可以趁早歇了。
題設雖然是假的(我沒聽說過雞兒割下來還能繼續睡,而且還甘心對仇人做牛做馬不思報仇的奇男子),但是題設表現的仇男是真的。
男性要做的首先是擴大男性權益在輿論上以及現實生活中的陣地。目前來看,現實情況雙方大致勢均力敵,輿論上知乎幾乎完全被女權霸屏了。主張男權不是說一定要仇視、迫害女性,把女性當奴隸使,而是為了保障自己的性別利益。蛋糕一共就這麼大,女性分的多,男性就分的少。反過來男性分的多,女性就分的少。蛋糕出了烤箱,你不去切,別人就給你切光了。
現實中建議情侶或者婚配的人還是要注意伴侶的心理以及生理情況,能和平解決還是和平解決,避免劍拔弩張,都是一起過活的人,天天打打殺殺沒意思。但一旦遇到情況不對,一定要多加註意自己的安全,關鍵時刻請履行知乎第一定律,在人財兩空之前迅速撤退。
像題目描述里這種事情,顯然屬於故意傷害致人殘疾(重傷)。大家都知道這是犯罪。然而殺人放火搶劫也是犯罪,每年照樣大把大把的人去干。所以要小心。


知乎女權平時敏感得不得了,別人說一點女權的不好就說是污名化女權,現在人家明目張胆污名化女權的人來了,知乎女權怎麼態度都那麼溫和呢?

那句話怎麼說來著?本是同根生……


以這句話推測故事中女性的心理活動的話,差不多是這樣:

我愛上了一個渣男,他拈花惹草,風流成性。但是不管怎麼說,我都不想離婚,我要讓他一輩子只守著我一個。我要伺候他一輩子。

可是,只要有那罪惡之物在,那個渣男就一定會在外面繼續花。我必須把那個東西拿掉!對!給他下藥,然後把那個髒東西剪下來用油煎了。這樣他離開我就只能一個人終老,我離開他就會被抓起來判刑。我們就這樣完成了彼此的挾持,彼此的束縛,再也不可能分開了。

太好了!就這麼干!渣男老公,你馬上就永遠是我的了!我要伺候你一輩子!我就是你的太上皇!

就這佔有慾數值溢出突破天際的變態相,噫~~~~~~,掉一地雞皮疙瘩哦。田園女權終於從刑事案件範疇向精神疾病範疇邁出堅實一步了么?等等!仔細一想,這不是那什麼「貞操帶」的簡單粗暴版么?


這個故事是真實的,只是不完整。

事實上,當時女的炸了男的雞雞,替男的包紮完傷口,又累又餓,就順手拿起雞雞吃掉了。

沒想到的是,幾個月之後,這女的長出了雞雞,據傳說是吃啥補啥的緣故,然後這女的給男的做了變性手術……

他們又可以像正常情侶那樣了,只是好景不長,新鮮感一過,這女的開始夜不歸宿,拈花惹草…

終於,在一個月黑風高的夜晚,男的拿起了剪刀……

開啟了一個循環。


我就普及幾點常識:

1、切丁丁是特別殘忍手段

2、丁丁被切除是重傷一級

3、兩者結合,量刑是「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處有期徒刑十年以上,無期徒刑或死刑",不是」坐幾年牢「。

4、不要相信止血棉。在技術上,有較大可能會導致流血不止而死亡。

5、醫院看到這種傷會報警。

6、女權不背這個鍋,雖然這跟三體吧變成三體吧一樣無奈。

7、這和太監手術不同。完全不同 。

8、好奇心強想知道太監手術過程的可以看這個古代閹割太監的手術步驟是怎樣的?


世界上讓所有人避之唯恐不及的有兩樣:恐怖主義和中國女權。


這個故事的女主角,怎麼看都是個變態啊
她老公整天出去拈花惹草,她不選擇離婚,不選擇收集證據找律師讓丈夫凈身出戶來止損,卻把丈夫閹割致殘,這個致殘的目的還是要降低他在婚姻市場上的競爭力,然後丈夫就會死心塌地的跟她好好過?
這不就跟經常在新聞里看到的,男女朋友分手男方為挽回女方往她臉上潑硫酸並叫囂「反正你都毀容了將來指定嫁不出去最後還是得嫁給我」一樣嘛
既然可以肯定是變態,那麼一幫女權大v爭相轉載並表示支持就很耐人尋味了。。。


割屌派言論向來是女權吧的主流,本來我也以為是少數派搞事,結果放微博上一下子釣出了不少魚,這下連掩飾都不掩飾了,不用洗了,都是極端派,應該全部送給中東,三年後中東必然是全球最女權的地區


原答案已刪除。


槽點太多。
首先生殖器官割除肯定是重傷害,不要指望3年出來,有諒解書也不行。
其次,受到這種重創的男人為什麼還渴望婚姻?據說很多拉拉都是感情受創變的,感情受創就能改變性取向,肉體重創倒對婚姻不離不棄?未免意淫過頭了吧。
最後,jj割下扔油鍋,正常理解胯下挨一刀還能睡著的還沒進化出來,能悠然扔油鍋的,說明女的在床邊就地起油鍋,丈夫床邊有口鍋,燒的滋滋冒煙,這種情景也算罕見了。女俠你放個食品粉碎機不是更有操作性也更方便?編都不會編。
綜上,這是一個從頭到尾都充斥意淫的故事。


這有很明顯的邏輯缺陷,而且按照這個上面的行動受害者只是女性而已。

首先犯法和可操作性這種先不論,上面大佬已經講的很清楚了,我講講這個發言存在的邏輯缺陷和心理上的預設立場是存在的問題。


把男人的生殖器割掉是為了什麼,如果單純為了報復我至少還能理解,但是這裡面的描述確是為了拴住男人??
這整個段子的邏輯難道不是「我愛他,所以就算傷害他也要讓他和我在一起」么?我的天,這傳達的都是啥啊。。。

首先,女人發現他的伴侶天性風流反覆(注意是反覆!)拈花惹草,首先想到的應該是做了斷,說白了就是離婚。

她的男人都不愛她了這麼拴住他有什麼意義?就算男人同意和她一輩子不離棄,但是各位覺得這種關係還是正常的婚姻關係么?至少在這裡面不可能會任何正常感情了,結果就是變成一個痴情的女人和一個殘廢的不再愛她的男人過一輩子的局面了?

主動和一個厭惡甚至憎恨自己的人捆綁住過一輩子?石樂志??


這是女權想要的???確定這是獲利???我看是女人自己把自己困住,受一輩子的折磨里吧?這個段子這裡面的核心思想還是「雖然男人花心有錯但是只要拴住他他就能回心轉意」這種無妄的幻想吧?這不是反倒回到了男權主導的「怨婦」模式里了么?

還是說轉發的女性都是病嬌?我的天,這也太恐怖了,等哪天女人真的感受到男人不愛她了,是不是會選擇殺了對方,只為留住那個「念想」,按這個思路,我覺得完全有可能。

為了您的生命安全考慮,潔身自好的同時遠離病嬌紀念天國的誠哥。。


我選取了到目前為止所有回答裡面女性朋友的觀點(也就7個女性朋友回答)

1.法盲真可怕

2.普及幾點常識(切丁丁是重刑之類),最後表示女權不背這個鍋

3.反人類分子不分男女

4.要區別「梗」與「教唆」

5.轉發的都是傻逼

6.結果是守活寡,那直接嫁性無能不就完了

7.批評別人之前先想想自己,「廣大男同胞,批評別人之前先想想自己,你們講講是睡是找炮友,看的人就可能聯想到強姦,還有一部分人可能就會付之行動,今日切丁丁的說法讓你們這麼敏感,活該!

前五條屬於事不關己,也就是說之前有什麼觀念,現在也不會有什麼大改變

第六條算是抖機靈吧

第七條就是反咬一口了

嘖嘖。。。


沒文化,真可怕,假女權意淫,真傻逼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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