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從醫學角度看待「陸勇代購印度仿製抗癌藥」?
抗癌藥「代購第一人」陸勇終獲釋
葯本身質量有差嗎?
為什麼國內藥品會比印度高那麼多?
還有其他什麼藥品有這樣的現象?
這問題可複雜了,牽扯到法律、醫學、經濟、政治等等問題。
主要是以下幾個問題:
1.陸勇所代購的藥品是不是假藥,可能產生什麼樣的危害?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藥品進口,須經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組織審查,經審查確認符合質量標準、安全有效的,方可批准進口,並發給進口藥品註冊證書。醫療單位臨床急需或者個人自用進口的少量藥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進口手續。
第四十八條規定:禁止生產(包括配製,下同)、銷售假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假藥:
(一)藥品所含成份與國家藥品標準規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藥品冒充藥品或者以他種藥品冒充此種藥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藥品,按假藥論處:
(一)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本法必須批准而未經批准生產、進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須檢驗而未經檢驗即銷售的;
那麼按照以上法條之規定,該藥品自該男子經手轉售給病友,應當按照假藥論處。
假藥可能產生的危害,其實還是比較明顯的,外國批准上市的藥品沒有在中國進行過臨床試驗,有些並不適合中國人,劑量也不對,其實外國批准上市的還好,就怕有人用國內小作坊弄出來的黑心產品冒充進口藥品,藥品是特殊的商品,在很小的劑量下就能發揮作用,而且幾乎都有副作用。我見過吃「泰國痛風葯」吃到胃噴血的(其實裡面可能加了地塞米松),也見過吃「印度降壓藥」吃到腎衰竭的(可能加了大劑量的利尿劑),因此未經檢驗的藥品一旦有害,造成的危害會比假的進口衣服、假的進口食品(因為更可能是以本地食品冒充)甚至假的進口化妝品(危害皮膚較多,危害全身較少)更為顯著,因而藥品進口適度從嚴,其實有利於藥品安全。
2.進口葯、國產葯、印度葯質量上有差距嗎?有多大差距?
可以參考原裝進口車與國產車,順便提一句,中國的製藥不如印度,這種較高級的化工產業目前國內水平確實還不高,不過從臨床來看,大部分國產葯還是有些療效的(⊙_⊙),只是有些葯不良反應發生率高於進口葯。如果個人很主觀的估算二者的差距,應該在20%左右。
3.國內進口葯價為何比印度高那麼多?
首先印度和美國的政治關係問題。。。。這裡就不展開說了,其次印度自知藥品研發毫無希望,所以就直接向美國認栽,導致美國的藥品專利直接可以和印度分享,所以印度人民可以吃到比較廉價的本地葯。
而中國首先和美國的政治關係= =!,然後中國是想自己發展高科技的國家,於是中國不大可能第一時間獲得美國的藥品專利,以前中國也如今天印度一般搶仿過幾種進口葯,結果遭到進口葯企的一致反對,甚至威脅聯合退場!雖然不知退出中國市場會對這些企業的市場造成多大影響,不過很多優質的進口葯百姓也就享受不到了。
中國的藥品研發一直都比較落後,西藥新葯的研發一直呵呵,近年來為了追求利潤,很多公司都把重心放在國家放的比較松的中藥注射劑上,導致西藥不僅新葯研發沒人做,連仿製都快沒人做了。國外就趁機把這些中國人做不出來的葯高價賣到中國來,賺取巨額的利潤,當然醫藥行業的腐敗問題也推高了國內的葯價,但是想把進口葯價降下來,恐怕醫藥反腐和藥品研發需要齊頭並進,否則仍然在外國葯企面前抬不起頭來。
4.進口葯是不是暴利產品?
是,就算像有些人說的那樣計算了前期研發成本,很多進口葯也照樣是暴利產品。進口葯企是企業,是以掙錢為第一目的的,很多企業的經營模式就是從一些實驗室手裡把有潛力的化合物買過來,然後投資進行臨床前和臨床研究,上市之後搶在專利期滿之前狠賺一筆。這其中中國市場算是主力市場之一了,中國近些年經濟發展快,有錢的人越來越多,然而醫藥體系的健全度和國力不相匹配,本地也沒有多少有競爭力的產品,所以進口葯得以大殺四方,但此事上官方也處於被動狀態,所以媒體大肆宣傳陸勇案件,個人覺得其實是國家想倒逼進口葯降價。
5.陸勇的行為到底危不危險,為什麼又被撤訴了?
生產、銷售假藥罪(刑法第141條),是指生產者、銷售者違反國家藥品管理法規,生產、銷售假藥,足以危害人體健康的行為。根據刑法修正案八的規定,只要具有主觀故意生產、銷售假藥的行為,即構成本罪。
陸勇幫他人代購的藥品,屬於《藥品管理法》定義的假藥,據說陸勇還非法購買信用卡幫助他人代購藥品,因此其實行為違法無誤。
但為何陸勇被撤訴了呢?可能有以下幾個原因(本人其實法盲,說錯了別介意)
(1)他銷售的「假藥」沒有危害人體健康。
(2)他的「代購」行為與銷售之間有區別,具體表現為是否盈利。
(3)證據不足,無法起訴(檢察院接受採訪時的說法)
但其實個人認為,輿論和群眾幾乎一邊倒的民意,也是檢察院撤訴的重要因素。
6.為何不修改《藥品管理法》的內容,以後個人遇到類似情況該怎麼辦?
個人見到的來歷不明的「進口葯」,有些有作用,有些沒作用,但是有些預料之外的危害,沒法提防,合格的藥物具有已知的不良反應,有些可以通過調整給葯時間、調整劑量、採取措施預防等防範不良反應的發生,但是來路不明的藥物沒法做到,因此有些一發現不良反應就致命了。適度放寬可能會讓一些患者在危急時刻有多種治療可以選擇,而適度從嚴則會保住更多人的安全,所以個人認為目前《藥品管理法》中關於假藥的定義是合理的。
個人遇到類似情況,最高法已經出台過司法解釋,明確個人可以採購進口藥品自用,但不得用作他用或者銷售、轉賣等。就格列衛(伊馬替尼)而言,進口葯在中國有買3送9的補助計劃,相當於約7000/月,比之前的價格公道一些了,另外正大天晴公司也有了伊馬替尼的仿製葯。最後還是希望進口葯價能再降一些,國家的醫保對於那些真正救命的藥品能夠再傾斜一些。
家人沒患病前,我對陸勇沒有什麼看法;
家人患病後,陸勇就是我心目中的英雄。
他為窮人打開了一個求生的門
因為中國要往美國傾銷大量的鋼材服裝日用品等等,需要辦法平衡貿易收支,所以不得不認那一套專利法。
我只想說,這個問題的標籤貼錯了,這根本就不是個醫學問題,而是經濟學,國際貿易,和國際關係的問題。
我跑個題
1、印度版的仿製葯可能是便宜,但實際效果來說,根據我接觸過的,只能說效果不是很好。
2、雖然比米國的便宜,但其實對於只考慮買印度版的家庭來說也是一筆不小的經濟負擔
3、個人覺得這種代購的意義在於給了一點希望,有時候即使是渺茫的希望也比絕望好。藥品質量有沒有差?印度仿製水準不懂,假設跟原版藥效果無差別,你確定你買葯的渠道不會有問題?一兩頓地溝油吃不死人,格列衛里摻羥基脲試試會不會死人?當然了,畢竟便宜,比起吃不起的靶向葯,總會有人願意鋌而走險。不過,如果是格列衛的話,現在有國產了...部分省市能報銷,我猜比印度貨要靠譜。
為什麼國產葯比印度葯貴那麼多?其實貴的也沒幾個國產,都是進口貨吧...研發成本擺在那,沒話說。印度無視專利法仿製罷了...有得用就不錯了...相比部分葯價太貴,我覺得還是CFDA的審核流程讓相當多葯難以及時進入國內市場的鍋更大...
又臭又長的答案排第一.
我來簡單點:
按照中國法律,直郵印度葯合法, 但國內轉手不合法.
印度法律規定, 簡單說,專利藥廠家不能提供病人買得起的救命葯, 其它廠家有權仿造.(本人真心佩服這條法律)
咱們的法律, 老爺不同意, 就不許賣, 你買不起救命葯, 老爺不管.援引一篇網易新聞
手機操作 ,大家請忽略格式。。。見諒
題目: 救命藥專利強制許可為何在華落地這麼難
還有一篇 "對葯收重稅害死多少中國病人」
太長,我就不貼了,大家自己搜索一下,謝謝。
個人觀點:我完全支持專利法,沒有專利,就沒有利潤,也就沒有葯企願意做研發,但是中國的問題是,遲遲不願意引進國外先進藥物,很多新葯,好葯不引近,引進了,也收重稅,賣得死貴,而且還是全自費,普通老百姓得了重病,要麼等死,要麼只能去印度代購。
我就問問趙老爺怎麼解決? 對救命葯抽這麼重的稅,於心何忍? 趙老爺生病了怎麼處理,是不是直接安排出國治療?
很多東西,不想多說,動不動就說醫保沒錢,可是醫保那點錢,有多少被用在莫名其妙的中成藥上了? 這個丸能報銷,那個顆粒能報銷, 這些丸,顆粒,真的有效么? 波立維,這麼好的葯,不能報銷,去找誰說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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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命藥專利強制許可為何在華落地這麼難2015-02-12 05:19 南方都市報
[忠藥鋪]慢性白血病患者陸勇因幫助上千名病友購買印度仿製瑞士抗癌藥「格列衛」,而被湖南省沅江市檢察院以涉嫌「銷售假藥罪」提起公訴。其後493名白血病患者聯名寫信,請求司法機關對陸勇免予刑事處罰。在民意輿論的壓力下,日前陸勇一案最終撤訴。這一消息引發輿論關注。
在筆者看來,撤訴並非事件重點,各方關注的焦點應走出表象,轉而思考中國能不能模仿印度真正開啟救命藥專利強制許可的問題,以及背後與之相關的制度設計及執行障礙的問題。從現有藥品監管法規來看,陸勇被公訴屬於依法辦事。我們需要反思的是造成其鋌而走險的制度和機制問題。
瑞士諾華研製的格列衛作為眾多癌症患者的「救命葯」,在中國的價格一直是23500元一盒,而印度產的仿製葯價格最低可達200元。為何會有如此大的價格差異?問題就出在專利強制許可制度設計及執行力上。
早在1984年中國《專利法》實施時,就設置了強制許可制度。現行的《專利法》與2000年版的強制許可制度相比較,放寬了申請條件,規定在國家出現緊急狀態或非常情況時,或者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專利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建議國家知識產權局給予其指定的具備實施條件的單位強制許可。
但即便有上述法規,在中國內地,高價救命藥專利被實施專利強制許可的幾乎為零。之所以如此,筆者認為,一是關於強制專利許可的爭議不斷,有說法認為這是一種不尊重知識產權的行為,長期於創新不利,弊大於利,但若忽視民眾需求,而不及時、合法地站上巨人的肩膀,有時並不見得是明智之舉;二是專利法對哪些情形能構成「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未做出進一步的細化;三是對進口高價專利藥物實施強制許可的主管部門有待進一步明確職權,目前專利事務由專利局負責,而藥品審批涉及食葯監系統,如何多部門協同作戰以加強藥物專利強制許可的行政執行力,已迫在眉睫。
有分析認為類似格列衛的高價救命葯應進入醫保,但筆者認為在時下各地醫保資金吃緊,且長期來看難以緩解的情況下,指望醫保全額埋單並不現實。若放任進口高價葯高比例醫保報銷,醫保基金缺口只會越來越大。
對於屬於救命藥性質的進口高價葯,筆者認為,在其獲准進入中國市場前,就應該考慮是否適用專利強制許可,並配以醫保及用藥談判。應該看到,醫保這一能夠撬動此類高價專利葯在入華之初就降低身價的部門,以及主管中國大醫院的衛生計生委在進口高價專利藥物的定價方面作用甚微。
筆者注意到,在陸勇從被訴到撤訴的過程中,正大天晴格列衛的仿製葯格尼可的出現,令人多少看到了一絲希望,但一盒3000元左右的價格仍明顯高於印度仿製葯幾百元的價格。設想,若國家對高價進口藥品的宏觀治理能關口前移,及時考慮專利強制許可以及價格談判,國人或許早就能用上性價比更好的救命葯。在這方面,印度經驗值得學習。此外,泰國或許也是我們可以學習的近鄰,2006年前後,面對本國嚴重的艾滋病疫情,泰國就對抗艾藥物進行了強制許可,此外,該國還根據W TO規則,對格列衛等四種癌症治療藥品實施了專利強制許可。
南都經濟評論員 馬建忠
1、葯本身質量有差嗎?
沒差
2、為什麼國內藥品會比印度高那麼多?
印度葯無視專利仿製所以便宜
3、還有其他什麼藥品有這樣的現象?
印度葯基本都這操行,便宜,好用,不合中國的法。
這個醫學有甚關係啊……明明是上面不讓賣不給入醫保嘛……
個人看法啊,
類似的救命葯,
包括但不僅限於抗癌、抗艾滋、其他烈性病及強傳染病治療用藥,政府應該完全補貼費用。也就是企業研發生產標定價格,國家全盤購買,患者按需領取
聽著很耳熟?共產主義嘛,只在關鍵問題上實行,總的開銷應該不會很大,還能戴上人道的帽子
每年那麼多稅收也沒見什麼特別切身的福利,呵呵呵
這是個政治問題,而且敏感。對於普通人來說,陸勇代是誰?對於患病家屬,陸菩薩什麼時候來?對於政府來說,那陸刁民膽子也忒大了吧?左右速速前去捉拿。
大家政治都很正確嘛,沒一個人提CFDA葯審制度
不懂醫學,刑法中對這種情形規定也是網開一面。,因為要考慮現實。
個人購買完全合法,陸勇沒有處理好,如果交易只發生在印度,應該不會構成犯罪。
說印度不遵守專利法的說下根據來
印度沒遵守哪家專利法呀??
印度自己的專利法就規定了專利的實施要使用者可負擔
而相關的國際條約Trips31條規定了強制許可制度的條件人家都遵守了,頂多h項de使用費上有所爭議,但條約中沒有規定具體的標準,你也沒法說他違反
Trips本來就是給了成員國很多裁量空間的
真違反了其他國家也會告他呀,說來說去也沒告
2015年WTO審核了印度,這件事確實被舉出來了,
但其他國家沒有說這件事不對的。
倒是希望說點什麼,明確探討一番呢,可惜那更難
身邊人最後還是選擇代購,畢竟價格實惠。陸勇本身沒錯,只是侵害了部分組織的利益
說到底是沒有錢啊。醫保沒有錢,葯企沒有錢。
上面有人說醫保支付的。。錢哪裡來啊。個人交醫保的時候嫌貴,花的時候要都覆蓋。那怎麼可能。
還有大家不要覺得仿製葯就很便宜,材料拿來就直接做了沒有成本。
其實還是非常非常貴,時間很長的,光臨床就做死人。
國內葯企的日子不是那麼好過的,現在光做個一致性評價,平均需要500萬,這還是順利的情況下。有289個藥品要做一致性評價,400多個規格,涉及一萬多個文號,如果全做的要500億。而2016年1-9月份醫藥工業利潤總額就2200億元。就是說如果全都做一致性評價,需要全國葯企1/4的利潤。
只有印度可以生產一些仿製葯,製藥公司為什麼不追究是有原因的,在印度獲得了他們想要的東西,國內給不了。印度仿製葯的質量還是可以的。
藥品不僅僅是生產費用,研發費用才是大頭,而且國內大部分是首仿,原研很難。
另外現在代購藥品也是有團隊的,淘寶搜索 印度代購,銷量前幾位的店鋪是同一個老闆,不信你可以換幾個旺旺和老闆私聊,最後都是一個渠道拿貨。易瑞沙的防偽幾次更換,然而還是有區別。目前他們這個渠道在各個醫藥群里都有小號打廣告,也提供直郵服務,各種價位都有。目前國內銷售的這類印度進口藥品也有假貨存在,但是沒有很好的手段管控,太小眾了。而且腫瘤葯本身副作用很大,無法確定是否是藥物引起的病情加重。
工作原因,經常和各種藥品渠道打交道。涉及到這種疾病的,哪怕是國產葯,最好也別做。平時朋友找些保健品,腸胃用藥,我都是打折找朋友弄出來,腫瘤葯這類,我不幫忙,也不賺差價。
1. 這種代購在任何國家都會被看作假藥以及違法行為。A國獲批的葯B國沒批,那麼進入B國就是假藥。FDA之所以成為今天的FDA,靠的就是當年嚴格擋住了國外的「反應停」在未批準時進入美國而獲取的聲望。要知道反應停事件前,FDA在美國只是個小機構。
2. 法律意義的假藥和普遍理解的並不同。普通認為假藥是「劣葯、無效甚至有害的葯」,實際法律層面並不如此。簡單例子,當年某藥廠的原料批件到期,新的批件還沒發下來,在這個空檔期間所用的原料生產出的製劑,通通認定為假藥。
3. 仿製葯與原研葯。按各國規定與要求,仿製葯與原研葯是生物等效的。在美國,仿製葯和原研葯是可以由藥師混在一個大瓶里隨機發給病人的,人家有這個自信。印度不好講,但總體印度的製藥水平是高於中國的。國內呢,2012年以後的仿製葯比之前的要好很多,現在國家局不也在搞一致性評價么,就是要徹底解決老葯藥效不如原研的問題。
4. 價格。比較敏感,一方面是專利問題,這體現在原研葯很貴,畢竟人家花了大價錢研發。為什麼國內仿製葯仍然很貴,原研葯的價格相當於設定了個最高限價,只要在這個價格之下,商家當然希望賣貴些。這就需要國家醫保、限價等一系列政策跟進了。在美國,當首個仿製葯上市後(首仿葯有180天獨佔權),葯價會降低到70%。當多家仿製葯進入市場後,葯價會降到20%甚至10%。當然中國和美國並不同。
5. 除了代購有沒有其他方法獲得便宜葯。有,而且並不難,懂製劑的人都知道怎麼弄。但得到的也通通都是法律意義的假藥。自用沒人管,一旦涉及盈利(代購也是盈利行為),自然是違法的,而且是很嚴重的違法行為。杭州那個博士就是這麼搞然後被抓的。大家都比較專業,我本來不想再畫蛇添足,只是我看到有些人的言論,我真的受不了,所以只好說兩句。(有人說沒人買高價葯所以葯企研發投入收不回來,以後再也沒人做新藥品的研發了)
我想問問這些人 印度仿製了這麼多葯,主要還銷往美國等地,請問歐美葯企現在破產了么?總有人會仿製, 總有人承擔這個價格付出利潤給葯研發企業。 實際情況就是印度有法規他們老百姓不承擔這個付出 ,而中國老百姓受制於政策,只能承擔這個高昂的價格。部分白蓮花抱著一副我不如地獄誰入地獄的說法,難道你能代表全中國得癌症的老百姓,你不差錢是你的事情,得了癌症的老百姓怎麼辦 他們活該為了考慮葯企的利潤而買單么?沒藥吃嚴重了或者死了又該問誰?我沒有那麼偉大 印度的癌症患者可以有便宜的藥品 而我們中國老百姓就只能吃昂貴的進口葯,憑什麼印度老百姓可以不承擔這個研發利潤 為什麼我們就該承擔?就因為我們是「負責任」的大國?
吃印度的仿葯是因為我們國家科研實力弱,沒有自主的藥物。
這一點你們想說就說,現實所限無可厚非。
但為什麼連遵守版權也有錯了?
藥品幾百億研究經費不是天上掉的,
藥品也不是上帝賞給你的。
可以卑微如塵土,不能扭曲如蛆蟲。
沒人邀強答。私以為口服小分子靶向葯們仿製難度不大,效果不會有差。不過大分子靜脈用的單抗,無論仿製技術和指控都相對困難,印度也沒有,靠進口。
不過印度的流弊之處在於,我就是大言不慚仿製你能把我怎地?還倒閉各大藥廠為了不流失市場被迫降價,於是印度的原版葯其實也不貴。流氓到一定程度全世界都要為你讓路啊。
利益相關:想賣印度葯,誰有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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