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我被認定為精神分裂症,我就有口難辨了嗎?

我住過兩次精神病院,第一次住精神病院前後的事情我幾乎都忘了,因為做過電抽搐治療。但第二次住精神病院沒做電抽搐治療所以事情我都記得。而且我很肯定第二次我是沒有病而被關進去的(當然,你可以說瘋子都會這樣說)

現在父母又覺得我有病要我吃藥(練瑜伽,倔強,發火都被認為是不正常表現),我不吃。我想問,如果被醫生認定為精神病,就只能乖乖聽話不能反抗嗎?病人有自主權嗎?還有誤診怎麼辦?下面是我的故事字數限制沒分段。

我曾問過父母我第一次住院時都有哪些癥狀,我爸媽說同學反映你(當時剛進大學一個多月):無緣無故跪在地上哭,沒事一個人在操場上走正步,無緣無故拿著人民幣一直看,在寢室里撒錢等等。(在高中時我曾受到蘇格拉底傳記的影響開始過著苦行僧式的生活,不餓不吃飯,吃菜只吃青菜;冬天下雪也只穿一件秋季校服不穿別的,每天腳上綁著沙袋上學並在晚自習後在操場上跑步,每天只睡2小時,3點睡5點起困就喝咖啡,後來看到當時的照片真的很可怕只有皮包骨。)後來我爸媽把我送到了全國最好的精神病院:上海市精神衛生中心。我僅存的印象是那裡環境很好很乾凈。但出院之後我每天幾乎睡20個小時(每天堅持大量服用奧氮平),人也開始發胖,高中同學來我家見到我後感到很驚訝,說我整個人像變了一個人一樣,目光獃滯,也沒有什麼言語。後來隨著藥量的減少我睡覺的時間也開始減少,人也慢慢的開始有活力了。但我出來後不舊就開始發癲癇,我自己沒有印象,但我爸媽說我發癲癇很可怕,全身抽搐,口吐白沫。帶我去醫院做腦電圖,發現我腦部異常放電。做CT發現我腦部顳葉受損,診斷我為顳葉癲癇。我爸媽後來告訴我說,醫生說我以前住精神病院是誤診,其實我得的是顳葉癲癇,被誤以為是精神病。爸媽帶我去北京做癲癇治療,醫生說我要做開顱手術,給我剃了光頭。做手術前我爸媽害怕有風險,帶我跑了,決定只靠藥物治療不做手術。只吃丙戊酸鈉和一種「護肝葯」(後來知道其實是奧氮平後感覺被騙不吃了)。後來還發過幾次癲癇,我唯一的一次印象是和同學一起吃羊肉串時,突然感覺人要進入到另外一種狀態了,就在一個快要控制不住的點上感受消退下來。我同學看到我當時的樣子感到很可怕,不過還好癲癇沒發作。後來所有醫生都告訴我說,羊肉是「發」性的不能吃,從此我再也不吃羊肉了。之後的5年都正常度過只是定期到醫院做檢查。幾年後有次做腦電圖檢查時,醫生問我為什麼要來做腦電圖檢查,我說我曾經有癲癇,醫生感到很奇怪,說我腦電圖非常正常,完全不像有過癲癇的人(後來我知道癲癇跟電療有關)。在這幾年中我看了很多心理學書籍,也在做心理諮詢,也接觸了些心理學工作坊。我練習靜坐冥想,看克里希那穆提,學《奇蹟課程》(我爸認為是邪教書籍不讓我看)以及一些瑜伽呼吸術等,在一次王敬偉老師的工作坊中(像家排一樣大家都有感受而我什麼感受都沒有)他說我隔絕的太厲害了,把所有感受都隔絕掉了。此後我開始致力於恢復感受,比如每天堅持吐氣吐口水(情緒釋放方法,但我爸認為不正常),把自己的細微感受和想法全部寫下來,不斷分析自己的動機以及了解自己的喜好和憎惡的背後原因等等。慢慢的我開始會哭了也容易發火了。直到有一天很奇怪的事情發生了,我感覺自己和周圍的事物都產生了聯結,貓貓狗狗會看我,感覺周圍的人似乎都在關注,我走路的時候突然感覺下腹部有股能量被打開,走在前面的女士突然回頭來看我,我騎自行車時感覺馬路上的汽車都能跟我有聯結。對於這些種種奇怪的事,我無法解釋,我兩天沒睡覺但精神卻很好,由於我是一個人住,我爸來看我時覺得我不正常,他說我看人時眼睛直直的,變的易怒。我爸不讓我一個人住要我回家住,他先說回家吃個飯,結果吃完飯不讓我回去,我堅決要回去,我爸不讓結果我跟我爸打起來,最後他們把我反鎖在家裡。但我就是要回去,我家住二樓,我就準備翻窗戶從二樓爬下去。最後我爸打120把我送到精神病院,我當時也想去,我本想讓醫生來鑒定我到底有沒有精神病。但沒想到根本就沒見到醫生,就直接把我關進去了。護士護工把我綁到床上,由於我反抗他們就給我打針,然後我就睡著了。我家住在三線城市,所以第二次住的精神病院和第一次住的精神病院簡直天壤之別。可以用髒亂差來形容,裡面有各種各樣的潛規則,沒有人會告訴你,你必須得自己不斷犯錯從而摸索到。我坐在凳子上看電視,結果護士對著我大罵,我才知道原來每個凳子後面都有數字,如果那個數字跟你手上的病人數字不一樣,你是不能坐的。裡面的人可以說是人害人,把臭襪子塞在你的枕頭裡,偷你的東西,在你床上抹鼻涕等。一次我上廁所結果一個年輕人跑過來往我腳上吐痰,我問他為什麼要這麼做。他說:「這些醫生護士對我這麼壞,我憑什麼對你好。」我被綁在床上時想喝水,護工拿杯子給我喝水,杯子上都是尿垢(杯子是放在廁所地上的,經常有些病人害人往裡面拉尿)水裡面飄著些枯枝樹葉(後來知道是種中藥的殘渣)沒辦法只能喝。如果想上廁所他就脫了你褲子拿尿壺接著,因為尿壺實在太髒了我尿不出來。一次我上個廁所結果床上的書就不見了,我叫護工還給我,他說是病人拿走的,我說所有人都在睡覺不可能拿,後來旁邊的護士說給他吧,他就把我的書還給我了。前面15天是不能見家人的,如果我跟父母說那裡面護士護工怎麼害我,醫生會說我有被迫害妄想是精神分裂症的典型癥狀。我說的話被當作瘋言瘋語。雖然規定15天後家人可以每天來探視一次,但當我爸媽頻發來探視後,醫院又不允許每天來探視了,說會引起其他病人的不滿。因為關在這一層樓的都是很少有人來探視的病人。有段時間人多床不夠,3人睡2床被子,我睡中間左右各蓋一點中間蓋不到。住在裡面由於吃藥的原因,人會變的很餓,但吃的東西又很少,所以一天到晚就是覺得餓,餓的什麼都想不了,最大的期盼就是吃飯,最幸福的時刻就是吃飯時間。裡面有些病人很特殊他們用的東西跟別人不一樣(牙膏,鞋子等),他們總能搞到一些吃的以及其他東西,因此其他病人都巴結這些病人。我曾看過梁文道的一千零一夜節目裡面講集中營的書,制度方面和我們精神病院很像(病人管病人)。有次吃飯,我聞到菜裡面有股臭味,我向醫生反映,醫生說:「如果菜是臭的你就吃白飯。」當然那麼餓的情況下我還是吃了,結果第二天我就拉稀。後來才知道拉肚子的不止我一個人,醫生問叫拉肚子的人舉手,我知道肯定沒什麼好事,我就沒舉手,結果舉手的人全都被關在一個房間里隔離起來,只能吃白菜。護士長說:「之所以會拉肚子,是因為你們平時不講究衛生,現在飯前全部要洗手而且要噴消毒液,所有零食全部停賣。」我是很能忍的一個人,但有一次我還是哭了,但旁邊的病人卻在那說風涼話「好像就只有你受了苦一樣,還哭。」在住院後期我決定要把學《奇蹟課程》的精神活出來,以身作則。課程曾教導過我「給就是得」,所以我開始學著去分享。我看見那個曾經往我腳上吐痰的年輕人經常在垃圾桶里撿東西吃,我覺得很可憐因此決定每次買零食時,都買一根熱狗給他吃。還有一次父母給我帶了塊雞蛋干吃,坐著吃飯時旁邊的人都想要分一點,雖然我感到很餓,但最後決定仍然應該分給周圍的人吃,最後自己只吃了一小塊。久而久之,身邊的人也開始改變。我曾問過那裡的醫生我到底得的是什麼病,結果醫生很快速的說出了很長一大段(大概有20個字)非常專業的名詞什麼間歇性、什麼小概率我聽不懂的醫學名詞。出院後最痛苦的經歷都已經忘掉了。


癲癇性分裂樣精神病
癲癇性分裂樣精神病:英文名Epileptic Schizoid psychosis,指癲癇性精神病的短暫性精神分裂症樣發作。通常患者意識清醒,定向力良好,表現緊張煩躁,吵鬧不休,活動過多,幻覺妄想明顯,往往在抗癇治療後突然發作,通常歷時數天或數周。精神病發作期間一般沒有痙攣發作。

我不確定,只是猜測


你好,我覺得,你可能,真的有這方面問題
希望你能看下去
我媽媽也是得了這個病,她一開始就是只有幻聽,覺得別人在她背後議論,然後就是被害妄想,總覺得我爸在外面有人(其實我爸現在就一個農村小老頭,怎麼可能呢)還有別的孩子,覺得我爸總偷家裡錢給我爺,然後想讓我爺轉交給那個孩子然後我小時候家裡就總吵架,我媽和我爺他們也一點不合,後來我高中了,回去時候他倆為了不讓我擔心,演一下,但是其實那時候關係也不好,我媽病也在發展,後來她就總能聽見別人在她背後罵她,成天不停地罵,她受不了了,有一次就直接拿菜刀沖馬路上了,家裡人覺得實在不對勁,想帶她看醫生,她覺得別人要害她,自己親耳聽到,親眼看到的,怎麼可能是假的呢?一定是周圍人想害她,讓她吃藥變遲鈍,然後害她利用她。。。。。。。。。。但是有一天,轉機來了,她又一次覺得別人害她這次她覺得是一個她認識的人罵她,她就想留個證據,然後再去找她算賬,但是,她發現自己能聽到,卻什麼都錄不到,她第一次開始懷疑自己是不是真的有病,然後和我爸說了一下,我爸很高興,叫上我大姨我姥(有這倆人我媽會更加信任),讓她自己選醫院,看了幾家,最後在一個不算貴,但是口碑還好的小醫院,開了點葯(好像是奮乃靜和舒必利。。。),吃了以後她的幻聽就好很多了,人也慢慢開朗,和我爸我爺我奶他們關係一天天好了,她也看到我爺他們對我真的挺好,這和她的最終目的是一致的。但是到這事情還沒結束。
精神類藥物普遍有這樣或那樣的副作用,有些在吃藥期間發胖(知道她有病以後就不用她做活,賦閑在家)或者感冒啥的她也算作副作用里的,然後就開始反感吃藥了。這類精神疾病吧,吃了葯,真的是能把癥狀都壓下去,那就給患者一種痊癒的錯覺,加上一些有的沒的副作用,她開始停葯,然後就是人變得獃滯,說話反應很慢,手抖,傻笑啥的,後來就是幻視,看見別人在窗外看她,監視她,之後干出很多事,我就不一一描繪了。然後就是又開始吃藥,吃的量比以前多了才控制到之前的狀態,我現在在讀大學,一周一個電話,監督她吃藥,勸她,她現在和正常人無二,但是她越正常,越想停,但是這類葯不能急停的,我就一次一次給她講道理,她也還算聽吧。
她吃藥以後整個人,還有和家裡人的關係好很多,明顯覺得家裡更溫暖了。
我真的很佩服我爸,對我媽那時候的無理取鬧,一直很隱忍,發現有問題了一直積極治療,一個人扛起一家。挺爺們的一個小老頭,哈哈
最近我媽給我打電話,又說要不吃了,挺擔心的,就來知乎轉轉。其實我是學的菌醫,恩,對,就那個知乎里大家都勸,考挺多分別想不開來學這個的那種菌醫。我的藥理學老師說,這個病,可能就會要終身服藥,就像高血壓的降壓藥和糖尿病的胰島素一樣,有病吃藥就對了,可以控制和正常人一樣的,就是要克服自己的自尊,接受自己的病情。我覺得我做的還算可以,一直再勸,但是也很吃力,總擔心勸不好,擔心她會自己偷偷停下來。這幾天總做噩夢,就是家裡啊,媽媽啊,,,,
說到這個病,還有一個遺傳的問題,這個病是有遺傳概率的,目前我好像還沒發病,哈哈,還算幸運吧。多基因遺傳病,概率有一種是這麼算的,母代一方有病,子代概率是社會發病率開根號,精分是社會發病率1%左右,所以我概率大概應該是10%,哈哈哈還是挺低的。如果真的遺傳吧,發病時間是越來越提前,越來越嚴重,恩,我媽大概30左右發病吧,我過了30可能就安全了,嘿嘿。
好像有點跑題了,其實你的這個狀態,有一些比如覺得別人在看你,之類的,你可以偷偷拍下來,看看是不是是幻覺,如果不是的話,乖乖治療,不去醫院,吃藥也可以啊,去正規醫院!但是我想過一個問題,就是這個病,幻聽幻視內容,可以是自己想像的,那麼,在我媽那個時候聽錄音期間,如果她又一次幻聽到有聲音怎麼辦呢?會不會就再也不會相信自己有病了呢?
如果你真的覺得自己沒問題,那你應該演一個正常人,比如別再做什麼苦行僧式的生活了,多奇怪啊,還有跳樓啥的,你試著演一個溫柔的人,耐心的人,聽話的人,或許這才是別人眼中的正常人,就像文末的那個你一樣。我們每個人都有個性有自己的想法,但是社會會慢慢磨去我們的稜角,把你我磨成大眾承認的正常人。
你如果堅持自己沒問題,那麼請演好一個正常人吧,如果演的累了,問問自己,別人演正常人是不是也一樣累呢?如果他們很輕鬆,我卻這麼累,會不會,真的是我有問題?有問題不可怕,可怕的是迴避問題,然後任其發展。你再錯誤的路上走的越遠,回歸正路需要走的路就會越長。
精神病,只是一種病而已,就像人會感冒發燒一樣,承認需要勇氣,更需要理智,最需要的是身邊人的理解和支持。

或者做一個有修養的好演員吧。

祝你餘生安好。


我的經驗是不要正面衝突,尤其是肢體接觸。獲救的關鍵因素是可以搭救你的人。

我進去的那個時代是九十年代初,還沒有手機和網路,現在獲救的關鍵因素是通訊。

不要試圖和醫生解釋清楚,因為哪怕你再看似冷靜清晰的解釋了是因什麼矛盾而非疾病進來的,醫生都會把它看做癥狀之一。哪怕是主任會診日一群醫生也沒用,全都陷入定式思維完全不會考慮一下存在陷害的可能性,另外似乎醫生也不太在乎有無陷害陰謀什麼的,事後即便證明是陷害也無法維權或獲得賠償,醫生也沒有自責或反省的態度。

和醫生接觸切忌話多,話越多藥量越大,人會處於葯勁剛過快睡醒了又用上藥的處境,藥力巨大非人的意志可以對抗。一定要儘快和外面求救的同時盡量服從,人儘可能遲鈍或藥物過量狀態,醫生會觀察到減劑量。服從和態度好可以從注射改為口服,那時就有機會獲得清醒狀態了。可以把藥用舌頭頂到上唇和牙之間,一定別放舌頭底下因為有時會檢查的。葯切忌扔窗外那會被發現的!扔廁所沖走,但是必須要封閉式廁所的大便隔間,如果病人能互相監督到就別冒險,不要相信任何人,因為他們都可能舉報你,一次你就再沒機會了。砸碎藥片成粉末吹散,也是個沒有辦法的辦法,膠囊可以拆開扔掉藥粉吃掉膠囊,這些要在夜裡蒙著被子干或者無人。夜裡的精神病院從不關燈,現在都有攝像頭關燈也是紅外夜視,廁所是最安全的扔葯場所。

除了切忌不要和醫生衝突,也不要和病人衝突,我曾被病人無故突然從床上踢飛了掉床下,那個踢我的被過電很遠都聽得到電流嗡嗡聲,人慘叫聲很滲人聽過一輩子忘不了。醫生拿點擊作為懲罰而非醫療目的很普遍,根本不麻醉。那個踢我的身體很強壯心率失常了幾乎死了。我因身體明顯不好,過電是小電流,不過那滋味也比毆打還慘痛,通電時瞬時眼睛冒藍光,全身肌肉抽搐。監獄一般禁止體罰,精神病院體罰卻經常發生,但外界不會輕易知道這裡是法律的真空地帶。醫生普遍冷漠,他們不會與病人共情,同情病人的偶爾也有,但普遍沒有人與人的平等尊重,從人格上是歧視病人的。

出來後,一定先解決和把你弄進來的人的矛盾,不要急於和醫生理論,因為一旦弄你的人和醫生勾結很麻煩。事後也不建議和醫生理論出個真理,因為你得不到實質性的經濟賠償,病歷案底還會危害你今後的安全,再進去比剛進去還容易,我被弄進去三次的感受是第一次會問那個弄你進去的人好多,但後來就二話不說了,全國哪個醫院都可以抓你,我是先進去外地小醫院,然後省級醫院就隨送隨抓。說了這麼多是提醒,我的選擇是賄賂護士,取得互信,在有電腦存當前把紙質病歷全都當面銷毀了。確信你不維權,為了錢,護士是可以幫這個忙的,因為調取病案的機會就可以銷毀。不過往外拿是絕不可能的,對方害怕你拿去維權。不糾結維權就可以銷毀,病歷看了會觸目驚心,幻聽幻視幻想什麼都可能栽贓給你,但不可以發怒動氣,銷毀它就行了,後來的醫生都信它不信你。現在有電腦病案了銷毀可能不太容易了我也不很懂,只是如果你要告醫院沒病也可以變成有病,很多事只能權衡利弊。

最後,再次鑒定要到公安系統去,別找醫療系統,那樣礙於同行業的關係可能對你不利

能過去盡量過去,這些事我都不愛回憶起,既然你問到我,我就分享經驗,希望你從無妄之災早些走出來

癲癇病可以去北京天壇醫院,外科介入治療,藥物只能維持。不要和家裡重提舊事,這個病不能吵架,你是弱勢群體,今後儘可能爭取醫療上的幫助,全力恢復健康。


這位兄弟,我們其實有點相似,不知道我們是不是同一種病就是了。我也被家人送進過醫院,我覺得他們不理解我,在醫院大吵大鬧,還打人被綁起來。我家裡人覺得我太暴躁,但我覺得自己是正常的,是他們惹我我才發脾氣的。還有入院之前我也接到一些電話,那些電話我一接他就掛了,有好幾個,肯定有人想暗示我什麼,應該是上級有機密的任務要交代我去做,但我家人覺得只是騷擾電話,還有一些其他的不細說了,反正就是覺得他們不理解我,恨得我咬牙切齒。

現在回想起來,我的這些想法,其實還是符合邏輯的,你惹我,我才發的脾氣,你也不百分百能證明是我病了才失去自控力。我接到電話,確實有機密任務找我也不是不可能。那時候,別人怎麼告訴我,是我想多了我都不相信,就像他指著一個雞蛋告訴我這不是雞蛋是一個蘋果,我怎麼可能同意。住院到後面不知道什麼時候這些想法就慢慢不見了。
出院後恢復了一段時間我可以像普通人一樣工作,但每天還是要吃不少的葯,一開始老躲著藏著,後來不知道是我心態好了,想通了,還是我臉皮厚,覺得精神病好像也沒什麼大不了的,單位里還有個糖尿病天天打胰島素呢,據說他一輩子都得這樣打,我再吃幾年都好了就不用吃了,比他好多了。我現在吃藥也不躲著同事,他們可能有時也會在背後說說我有神經病之類的,我有時也會自嘲一下,平時相處還行,就無所謂了。
反正現在要是家裡人指著個雞蛋告訴我這是蘋果,即使看起來再荒謬,我還是會去相信一下的,不過可能到時我發病了,就堅信那是雞蛋我也沒辦法。
今天晚上加班到現在。看到你這問題挺有感觸的,我現在還是對未來挺樂觀的,醫生也說我恢復的很好,比正常人還要正常,希望你也能走出陰霾吧。


方紅城:精神病人自主權亟待立法保障
2015-12-14 09:18 荊楚網
12月10日,界面新聞記者報道,「精神衛生法第一案」二審敗訴,原告近日已正式向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2013年5月,徐為(化名)將上海市青春精神病康復院和自己的大哥兼監護人以「侵犯人身自由」為由,告上法庭,被媒體稱為「精神衛生法第一案」。(12月11日湖北網路廣播電視台)

徐為再敗訴是精神病人「出院難」的縮影。至今,徐為已經在精神病院待了14年之久,但出院仍遙遙無期,最大的阻礙就是「誰送來的誰接走」這一精神病醫院約定俗成的行業規則。

目前的相關法律並不健全,精神病人的自主權得不到保障,還會加重病情。由於精神病人在法律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監護人往往會以「監護」為名,替精神病人包辦一切,一切決定還是監護人說了算。因為「精神病」的這頂帽子,讓精神病人無法證明自己是「正常人」。這對已經好轉的病人來說是不公平的,其喪失了自我選擇的權利。並且,長期使病人與家庭、社會隔離,即便是沒有病的正常人也會憋出病,更別說有精神障礙的患者了。本來短缺的醫療資源更加捉襟見肘。一方面是精神病人出院難,一方面是由於治療需求大導致的「一床難求」。讓已經不需要住院的精神病人佔據床位,無疑加劇了醫療資源短期問題。

目前的法律缺少對非自願治療精神病人的保護。事實上,2013《精神衛生法》出台後,「被精神病」現象仍時有發生。由於制度理念和程序設計方面的疏失,直到今天,這一領域仍存在一定的亂象和權力濫用的空間,而且這一措施具有更大的隱蔽性。其實在一段時間內,由於精神衛生法的缺位、上訪排名制度的存在,不少人因「反覆狀告政府」而「被精神病」,一些地方政府將醫院當成變相羈押的場所。隨著新法實施和信訪改革,這類現象在消減。可各地是否還存在「歷史遺留問題」未解,當引起各方重視。「被精神病」可怕,而容忍「被精神病」現象一直存在,不及時糾錯,也挺可怕。

不涉及刑事犯罪的非自願治療非常「危險」。因為沒有限制期限,非渉刑精神病的強制醫療剝奪人身自由的期限很隨意,很有可能超出涉刑強制醫療的期限。而且僅憑偶然行為,就介入非刑精神病強制醫療,顯然缺乏正當性。在社會保障層面,需要推廣社區醫療並消除社會偏見。長久以來,精神病人在家庭和精神病醫院之間無其他選擇,一旦被家庭當包袱甩,便只能待在精神病院,還有一些沒有得到醫療救助的患者流浪街頭。

目前在中國,精神病人屬於被忽視的人群,只有當精神病患者造成惡性傷人事件發生後,他們才會進入公眾視野,這無疑更加深了公眾根深蒂固的偏見。如果法律不能完善,對精神病人的偏見和歧視有增無減,那麼只會有更多的「徐為」身陷囹圇。


有關聯妄想......還有你多大了?電休克療法以前經常用,副作用非常大
而且癲癇是發作的時候腦電圖異常,而且每次發作都會造成大腦永久性損害
還有,你的各種反應、行為都太極端了,沒有嘗試過和家人交流?做事想到哪裡坐到哪兒?不讓你回去就跳樓?不會交流?你的行為已經說明你的精神狀態很不穩定,希望確診的話請讓家人送你去省會精神專科醫院


個人覺得,先不要去糾結有沒有的問題。
先去思考,大部分平常人,遇到一些事情,應該會怎麼做。遇到一些事,大部分人是怎樣處理的?你用不平常的方式去對待,這肯定也超出了大部分人的理解範圍,既然認為自己是正常的,那就要時時刻刻不斷的提醒,暗示自己,自己是一個平常人,會用大家習慣的,能理解的方式,去處理問題,去與別人打交道。
這是一個不斷觀察,總結,模仿,學習的過程。你要不斷的去觀察別人處事,說話等等的方式,然後模仿學習他們的方式,最終為自己所用。
所以,當你做事,說話,思維方式等等,都和普通人沒什麼區別的時候,不管你有沒有問題(這個誰也不知道,就算有,也僅僅只是目前的判斷法則判斷出來的),你都是一個行為上正常的人。
總結一下就是,自己是一個平凡人,過著平凡人的生活,思考著平凡人的問題,說著平凡人的話,做著平凡人的事,有著平凡人的煩惱。。。。。。。你的一切都平凡。你不需要去拯救世界與別人,你身上沒有異與常人的能力與責任,你與一切平常人一樣都有缺點和缺陷,有的是可以改變的,有些則會伴隨你一輩子,你要毫無疑惑的接受這一切。

上面這些問題解決好之後,就該思考情商這個問題了,提高情商成為了一個人迫不及待需要做的事情。為什麼要提高情商呢?因為我們是平凡人,這是前提,但是,我希望我可以做得更好,不願這麼平凡下去了。我可以讓自己,讓別人得到更多的快樂。人活一輩子,就是為了開開心心的。
據我所知,與人爭論是毫無意義的事情,自己不快樂,別人也不快樂,所以我不與別人爭論。
別人說我錯了,我不爭論,因為我知道這沒有用,一個人也不可能去改變另一個人,我只會通過一些事情來證明他是錯誤的。就像別人覺得你行為異常,你不必去爭論,你只需在行為上表現正常就可以證明你的正確,但前提是你必須理解平凡人的行為正常是什麼樣子的。

我覺得,認識自己,理解自己是人一生必須要去做的。
為什麼你不愛發朋友圈?
見到喜歡的人你為什麼會緊張?
考試的前夜,你為什麼會失眠?
你的性格是怎樣的,是什麼導致了你的性格呢?
你的依戀類型是什麼,又是什麼導致了這樣?
你喜歡哪一類的人?
你怎樣與別人溝通呢?怎樣才能提高溝通的效果?
什麼是你真正在乎的?為什麼?
你在乎別人怎樣看你嗎?
你理想中的自己是什麼樣子的?
你有什麼優點缺點,希望自己變得更好嗎?
。。。。。。。。

你可以問你自己很多問題,這些問題在知乎上也可以找到,你可以看看,這裡面有很多技巧可以學習。


講真,這個問題不太好回答,因為精神疾病,這是一個狀態化的判斷,也就是說當時當刻你有疾病癥狀,持續時間,以及社會功能受損,醫生是可以診斷你為精神分裂症的;但是人腦又是複雜的,是持續發展變化的,所以有些分裂症患者持續一段時間,又莫名其妙治癒了,所以目前來說精神分裂症發病機理以及完全康復仍然是個醫學謎題;但就你描述的一些表現來說,你的神經功能還是不完整的,所以你的感受和認知和常人有偏差,所以會起衝突;所以就目前來說,重點不在於你糾結自己是否有病,而是接納你的偏差,尋找偏差的原因,可能是經驗問題,可能是社會規則問題,同時學習和有偏差的人溝通,這樣你們能更有效的理解對方,對於你的關係改善有幫助;另外,儘可能少一個人居住,孤單會局限人的思維。


我爸媽不讓我一個人住要我回家住,他們先說回家吃個飯,結果吃完飯不讓我回去,我堅決要回去,我爸不讓結果我跟我爸打起來,最後他們把我反鎖在家裡。但我就是要回去,我家住二樓,我就準備翻窗戶從二樓跳下去。
我只是想問問 你當時怎麼想的 幹嘛要這樣直接衝突 ?住兩天再走也可以啊
不管怎樣 你都是一個善良的人


自在觀觀自在,無人在無我在,問此時自家安在,知所在自然自在。如來佛佛如來,有將來有未來,究這生如何得來,已過來如見如來。
道門坐忘悟長生,佛家觀想求放下,儒家守仁恪禮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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