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看全面開放二孩?之前超生的還會罰款嗎?


謝邀。
這個和地方的政策有關,有的省稍微寬鬆,罰款就不收了;有的省很嚴格,罰款照收。
昨天才看了浙江的一條新聞,兩家單獨二胎搶先生了,罰款照收,不服上訴,目前已經到了省高院了,等著看結果吧。


謝邀

交的。早生一天也要交的。

之前有過一個報道,預產期是晚於單獨二胎政策,但是孩子早於預產期出生4天。爸爸到處奔走,結果就是早一天也要交。以實際出生為判斷。

單獨二胎「搶生族」:孩子比政策生得早了
省計生委關於「單獨二胎搶生是否交社會撫養費」的回復


我自問自答下,我自己的看法如下:
因為廣東這邊3 4個月前吧大概,開始上戶口不掛勾計生罰款,所有之前沒戶口的黑戶小孩,全部都上戶口了……戶口都上了,還咋收罰款啊?
有人會說了,計生辦會起訴法院強制執行啊。但是現在計生委都合併到衛計委了,也就是沒有計生委了。計生委剛合併到衛生部,原來的計生委的職員和領導初到別人新單位,沒這麼蛋筒去沒事找事吧(當然這只是我的個人猜測,也不排除有整某個人的時候,還是會去弄。我們這邊就有新聞,說是珠海某人被法院強制執行了社會撫養費。)

但是習李新政以來,感覺都是以民為本的,每個大方針大政策,我都感覺相當給力(這裡應該有人罵我五毛,好吧,如果讓我滿意,就是五毛,那我就是吧。)如果先是開放入戶口不與社會撫養費掛鉤,釣魚之後又翻臉來收這些社會撫養費……那這政策就不是錢的問題了,這個反效果那就大了。TG秋後算賬的地是再也洗不幹凈了,以後估計很難重建信任了……收起來這錢也不會到中央的,都是在地方的。你是中央,你會做這吃力不討好還得罪人的事啊?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社會撫養費及滯納金應當全部上繳國庫,納入地方財政預算管理。至於社會撫養費該怎麼用,《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語焉不詳。具體到地方,大多由財政返給各計生部門用於計生工作經費。所以,雖然是收支兩條線,但實際上只是到財政局轉一道手而已。比如山東省出台的《計劃生育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明確規定社會撫養費應當全部用於計劃生育事業,將85%的社會撫養費使用權歸於縣級計生委,但具體怎麼用誰也不清楚。

再猜測多一點:不了了之是最好的方法。

兩個方面分析:
1、收,錢本來就到不了中央的收,還會留下釣魚入戶,秋收算帳的名……TG歷來秋收算作的地再也洗不幹凈了,何況還很惡劣的釣魚。我認為以習李好政策不斷的政府不會出這種命令。
2、不收,之前交了罰款的就會憤憤不平……

最好還是淡化。地方政府根本也拿不到這錢,這錢本來歸計生委管的。現在計生委都合併下屬衛計委了,它還敢亂來?這計生委一直以來在老百姓口裡過街老鼠人人喊打,只是狐假虎威沒人敢說……現在失勢了,能保住飯碗合併到衛計委很不錯了,原計生委的人還瞎整惹民憤,應該不太可能了。所以我猜測,還是不了了之的不收機會大。


當然這都是我個人猜測。說錯了請指正
當然這都是我個人猜測。說錯了請指正
當然這都是我個人猜測。說錯了請指正


我回答一下,江蘇和安徽是確定不收了,我已經辦過


放開二孩已經讓這些走狗惶惶然如喪家之犬,都想趕在被烹之前從p民身上多啃下幾塊肉,p民還敢妄想與狗謀皮。


這個社會是官老爺利欲熏心的社會——社會撫養費是已報國務院批,而未經批准(眾所周知)的收費為啥還收?二孩已全面放開了,還講不講法治原則——「有利追溯」及「新法憂於舊法」
計生委發言人宋樹立 指出:"目前《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條例(送審稿)》在2014年11月已上交國務院法制辦送審",「從這個層面上講,收與不收已經不是我們去決定的"。


地方立法才關係到切身利益,但是地方立法是怎麼形成的,我長這麼大,沒見過有地方立法徵求民意,新聞里都是在宣傳一些亂七八糟的東西,中央立法只是個框架,用白話說就是沒有P用


現在是上邊不作為,下邊亂作為


立法法有條規則叫「有利追溯」所以不罰


政府也是吃軟怕硬


我15年9月底生了個二胎,現在17年了,鄉政府天天上門來催交社會撫養費,我在外面打工?他們就打電話來說,你要不交,你以後建房小孩讀書我是不會蓋章的?現在這個形式?交還是不交?


計劃生育放開就是我提議國務院的還有住房公寓化全民醫療養老社保化農村城市化城市園林化。鄙人焦慶河18703297869取消社會撫養費


國家衛計委頭頭不是明確表態社會撫養費還要交嗎?鎮上廣播天天播去年4萬,今年8萬。到嘴的肉他們怎麼捨得丟。國有企業債可以免,老百姓的哪能免呢?收刮上來,搞這捐款搞那投資


每個省的政策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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