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則公案怎麼解?
雍正參禪,得迦陵禪師印可。章嘉活佛則說:「如從隙中觀天,可謂遍見乎?」雍正又精進參究,直至桶底脫落,通身汗流。章嘉道:「如在庭中觀天,然天體無盡,究未悉見。」雍正繼續精進,無意中踏破末後一關,通達「三身四智合一之理,物我一如本空之道」。他往謝章嘉,章嘉望見即道:「王得大自在矣!」
這則公案說的可是初關、牢關、重關?
你相信雍正能覺悟嗎?我是不信的。
迦陵禪師是誰?是當時大覺寺的住持。雍正當親王的時候,跑去給雍正印證,其實是拍馬屁。雍正沒那麼傻,馬屁拍到馬腳上了。雍正即位,就把迦陵性音禪師流放到江西了,雍正四年,迦陵就死掉了。——這種智商,堪憂。
章嘉是見過世面的喇嘛了。他不可能輕易肯定雍正。——你越輕易認可他,他越覺得你次。章嘉前兩次的說法,都是對雍正的否定。第三次(1713年),其實距第一次才過去一年,雍正在打坐時,偶然來感覺了——這個很正常,長期打坐的人都會有類似的經驗。(蔣維喬、太虛、錢穆的書里都有記載,他們都親身體會過這種經驗,並不神秘。)——雍正很激動,忙去找章嘉。章嘉自然是有打坐經驗的人,一看就明白了,說沒錯,就是這個感覺。原文「王得大自在矣」,恐怕只是類似的意思,不一定是章嘉原話。章嘉前邊已經否定雍正很多次了,這次再否定,雍正就怒了。以雍正的脾氣,章嘉也不敢惹毛他。
但至於雍正的這一次的體驗,就能說雍正證悟了嗎?當然不能。無數人有過這種體驗。有證量的人可以安住定中,可以自在出定入定,雍正還差得遠呢。打個比方,有的人想住美國就住美國,想住中國就住中國,一年愛往返多少次就往返多少次,沒有太大困難;有人攢了半年的錢,跟團去美國幾個城市逛了一周,就回來了。再去就沒錢了。雍正就屬於後者。
臨濟說三玄三要,也不說三關。
最早提三關的大概是黃龍慧南。他也沒說「三關」,只是經常問人三個問題:
曰:人人有個生緣,如何是汝生緣?
曰:我手何似佛手?
曰:我腳何似驢腳?
後來,別人把這個叫做黃龍三關。
提出初關、重關、並把前輩禪師所說的末後牢關並在一起,合成三關,其實已經不是黃龍的意思了。大概是後來,叢林弟子中流傳這麼個說法,久而久之,就流傳開了。
依文解義,三世佛冤!上根者立行,中根者立法,下根者主義!
初次試答,遺漏之處,望明眼人補闕。
《御制總序》中,雍正帝以過來人口吻,解說悟道的三重境地,顯示了自身證量:
夫學人初登解脫之門,乍釋業系之苦,覺山河大地、十方虛空並皆消殞,不為從上古椎舌頭之所瞞,識得現在七尺之軀不過地水火風,自然徹底清靜,不掛一絲,是則名為初步破參,前後際斷者。
破本參後,乃知山者山,河者河,大地者大地,十方虛空者十方虛空,地水火風者地水火風,乃至無明者無明,煩
惱者煩惱,色聲香味觸法者色聲香味觸法,儘是本份,皆是菩提,無一物非我身,無一物是我己。境智融通,色空無礙,獲大自在,常住不動,是則名為透重關,名
為大死大活者。
透重關後,家舍即在途中,途中不離家舍,明頭也合,暗頭也合,寂即是照,照即是寂,行斯住斯,體斯用斯,空斯有斯,古斯今斯,無生故長生,無滅故不滅,如斯惺惺行履,無明執著自然消落,方能蹋末後一關。
公案一事,多半作指路明燈,而人多被自己的解釋所迷惑,理證才能體證,理悟而後體悟,所謂以手指月爾。
打坐參禪一事明心見性只是初步,微細意識逐漸顯露必須以打坐功夫層層遞進,這裡面不存在任何磨嘴皮子的事,書讀多了反而自障明眼。佛陀於菩提樹下頓悟,而說法用了四十九年,所謂八萬四千法門,適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束縛自己無非是這幾層:社會關係、你的身體、你的思想還有生死大事。打坐要直取生死,最後了知無生之事,這個過程誰也無法代替,只能自己了斷。
而所謂了生死仍然是大生死,無煩惱依舊是大煩惱,萬緣放下何嘗不是妄念?
不過這一切都只是沿途的風景,旅行的意義絕不僅僅只是你離開我那麼風情萬種,共勉吧!
這個公案有趣的地方實際不是題主問的這部分,而是「得大自在矣」的雍正,真的得大自在了嗎?
與其花時間研究公案,不如好好依法修習原始佛教教義。
菩薩再來
我傾向於南師的觀點:
也許大家會問:他究竟是怎樣死的?既然已經開悟,又何以只有五十八歲就死了呢?參禪開悟,並非是求仙道的長生。一個人事無巨細,都要事必躬親,晝夜勤力,日里萬機十多年,不累死也會癱瘓的。況且他對佛法心宗意生身的轉身一路工夫,還須求證,並未到家。這是他無法告人、無處可問的關鍵所在。他究竟是怎麼死的,也許將來或可知道謎底吧!——南懷瑾《原本大學微言》
公案上鎖了嗎?
公案不是禪宗的東西么,藏傳佛教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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