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應對爭辯對方完全不講邏輯和依據的情況?

並且有時候對方也不看你的論點。
我想很多人都有遇到這些問題。
比如以you can you up這一類沒有邏輯意義的話反駁你的情況。
補充一下,基本上發生在網路上,在豆瓣上和知乎上遇到好幾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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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自己的觀點擺出來就好,剩下的,由他去。您心裡不爽,可能是因為覺得人家還在嘚啵嘚,你不吭聲了,顯得自己落了下風一樣。

我的藥方是,找點正事干,多找點,忙起來之後,您就根本不在乎了,生命就這麼長,應該花費在自己喜歡的人和事情上,非得花在不喜歡的人身上,至少也得花在個明白人身上。寧和明白人打一架,不和糊塗人說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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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和明白人打一架,不和糊塗人對掐架。
和不講理的人爭論,會把自己也拉到與對方一個層次上去。以分勝負的目的去和這類人辯論,本身你就輸了。


說說我的經歷。
初中時候,同桌是一位充滿題主描述的風格的女生,甚至更甚。

我們倆的對話經常是這樣的:
我:陳述觀點
她:啊啊啊啊啊啊不聽不聽不聽你就是錯的你蠻不講理……
我:無奈地繼續陳述
她:(更高分貝)啊啊啊啊啊啊不聽不聽不聽你就是錯的你蠻不講理……
我:更加無奈地繼續陳述
她:(更更高分貝+堵住自己的耳朵)啊啊啊啊啊啊不聽不聽不聽你就是錯的你蠻不講理……
…………如此循環…………
更有一次她上來就開大,沒完沒了的沖我大喊一句當地的方言:「你狗不咬用棍戳啊!」我頓時懵了,年少懵懂的我還不知道這句之前從來沒聽過的話是什麼意思,以為她又掌握了一句更高能的武器來罵我,於是我很無奈,她要是個男的,乾脆給兩拳就沒事了,但人家是女生,掌握兩項神級大招:掀翻課桌+把對方書包扔下樓。我只好找班主任試圖把我們給調開,當時多麼單純,找班主任傾訴。

當我引用完這句話後,班主任辦公室里的所有老師都笑了,笑完之後他們啥都沒說。
後來忘了為何,這事就釋懷了。
再後來,從一個老人口中又聽到這句話時,我終於明白了,她其實是通過自己的低智商罵了自己是條狗。但是這時我也沒覺得有多少報復的快感。

直到現在我也偶爾碰到這種罵街婦般的人,但是從來不去搭理。本來就不是一個高度層次的人,我幹嘛勞這個神呢。


別和傻逼爭論,他會先把你的智商拉到和他相等的水平,然後用豐富的經驗打敗你。


這是我曾看過一本書——【好好講道理】,做的讀書筆記,尚未完成,陸續補充中。
不過此書基本把各種爭辯當中存在的問題點和反擊方式都做了比較詳細的分類和羅列、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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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型謬誤】
一、不當前提謬誤
1、丐題謬誤
錯誤形式:因為A,所以a.
錯誤舉例:因為他不具有這種能力,所以不夠成為音樂評論人。
反駁回擊:不要先入為主的認為他「不夠格,所以不夠格。」讓我們回顧一下他做了什麼、說了什麼、到底夠不夠格。
引申:將話題引至他的行為、語言,找到其所作所為的合理性來化解。

2、複合提問謬誤
錯誤形式1:難道你現在還在XX么?(假設對方已經在XX)
錯誤舉例1:你現在還在逃稅么?
反駁回擊1:你是在懷疑XXX么?你有什麼依據認為XXX呢?你這樣做是為了XXX么?

錯誤形式2:你可以A,並且B么?你會A,並且B么?
錯誤舉例2:你可以捎我回家,並幫我把東西送給小明么?
反駁回擊2:堅持把兩個問題分開,每個問題單獨回答。

3、丐題複合謬誤(把「經驗性」前提,當做「定義性、確定性」前提,即道理是自認為的。)
錯誤形式:真正的AA,是不會BB的。
錯誤舉例:真正的愛情是不會分手的,分手必然不是真愛。
反駁回擊:問他,憑什麼任務真正的AA是BB。他給出依據後,針對其依據展開攻擊。

4、前提不相容謬誤(前提矛盾)
5、前提與結論矛盾謬誤
6、規範性前提不明謬誤(道德、法律、審美)
錯誤形式:道德、法律、審美類型的論證中,前提缺少道德、法律、審美角度的規範性前提。

二、演繹推理
1、條件推理謬誤
正確形式:肯定前件:如果A,則B。 有A。 所以B。
否定後件:如果A,則B。 非B。 所以非A。
否定前提謬誤
錯誤形式:如果A則B。 非A。 所以非B。
錯誤舉例:吸煙會短命。 我不吸煙。 我已我長命。
反駁回擊:影響壽命的因素有很多,不吸煙不代表其它危害壽命的因素不存在。
舉例子:小明是男人,則小明是人。 小明不是男人。 則小明不是人?(他還可以是女人)

肯定後件謬誤
錯誤形式:如果A,則B。 B。 所以A。
錯誤舉例:如果我吃紅肉,我會不舒服。 現在我不舒服。 所以飯里有紅肉。
反駁回擊:告訴對方,導致B的原因,可能是其它原因。

2、三段論推理
總之,不是A》B,B》C的,都是謬誤。
中詞不周延
端詞周延不當
不當換位謬論

【違反相關原則謬論】
一、無關前提謬誤
1、起源謬誤(無視變化)
錯誤形式:我是不會XX的,因為在以前XX其實是YY的。
錯誤舉例:即便查理是個好婦科醫生,我也不會找他看病。因為在以前,他是學校里看色情書最多的人。
錯誤反駁:人不能總活在過去,經過那麼長時間,無論什麼人、什麼事,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甚至逆轉。

2、合理化謬誤(用假理由遮蓋真理由)
錯誤舉例:我有想參加他的婚禮,不過只見過一次,不熟,而且也不知道買啥禮物,估計他們啥也不缺,我還是不去了吧。
反駁回擊:說明他所謂的這個擔心,只不過是掩飾,不是關鍵。(逼他)

3、得出錯誤結論(前提和結論無關)
錯誤舉例:問布希總統,對同性戀婚姻的立場。 布希說:相信婚姻是神聖不可侵犯的,所以婚姻應該是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之間的行為。
反駁回擊:直接指出前提不合適。甚至可以幫他假設一條前提或結論,才能讓他的論證邏輯正確。並指出眼下的問題其實不符合你現在的前提或結論。

4、使用理由不當(偷換概念,歪曲目標或作用)
錯誤舉例:對方在討論中,隨意給政策或項目塞了某些目標和作用,然後指責其未能實現。但立意者其實一開始就清楚每一個政策都有局限性。
反駁回擊:明確我們這次的主要目標到底是XXX,還是YYY。或明確告訴對方,他在歪曲你的觀點。

二、訴諸不當謬誤
1、訴諸不當權威
2、訴諸眾議(把大部分人贊同,或大部分人不贊同當做理由)
3、訴諸強力或威脅
4、訴諸傳統
5、訴諸自利
6、操縱情感
訴諸憐憫
灌謎湯(讚美奉承)
連坐(不是敵人就是朋友,無視真理)
訴諸集體忠誠
訴諸羞愧

【違反接受原則謬誤】
一、語義混亂謬誤
1、模稜兩可(論據使用多義詞,導出其它結論)
2、曖昧(結論不清,可能有多種結論)
3、強調誤導(斷章取義,或對某個詞特彆強調、形成暗示)
4、不當反推(聽者存在謬誤:甲:A你穿著好看。B:我穿著不好看么?)
5、濫用模糊(故意用模糊不清的論據表述,或從模糊中故意導出清晰結論)
6、貌異實同(我不是壞司機,我只是有時開車會走神。)
二、無理預設謬誤(前提中使用了可疑的假定)
1、後來居上(新的好)
2、連續體謬誤(加一點,還可以再加一點,)
3、合成謬誤(假設部分為真,則全部為真)
4、分割謬誤(假定整體為真,則部分為真)
5、非此即彼(否定中間地帶)
6、實然-應然謬誤(假定現狀如此,則理應如此,現狀就是對的)
7、一廂情願(希望是真的,則就是真的)
8、拒絕例外(不能有例外,或有例外則真理不成立)
9、折中謬誤(妥協、折中就是對的)
10、不當類比(只吃一種食物會煩,所以婚姻也一樣)

【違反充分原則的謬誤】
一、缺失證據的謬誤
1、樣本不充分、樣本數量少
2、樣本偏僻,不具有代表性
3、訴諸無知(沒人提出反對,所以就是大家都同意)
4、罔顧事實的假設(你只需唱一次紅燒蝸牛,就會愛死這道菜)
5、訴諸俗見(格言警句作為理由)
6、片面辯護(讓對方守規則,自己卻例外:丈夫說上班累,下班不想洗衣做飯)
7、漏失關鍵證據(缺少關鍵支持性證據)
二、因果謬誤
1、混淆充分與必要條件
2、因果關係簡單化(原因不足以說明結論)
3、後此謬誤(A先於B,故A導致B)
4、混淆因果關係(混淆原因與結果:小明在老師那得寵,所以學習好)
5、忽視共同原因(把同一個原因導致的兩件事,當做因果關係:社會導致A和B,不是A導致了B。)
6、多米諾謬論(假定某事之後,必定會發生某事:魯迅說,看見胳膊想到躶體)
7、賭徒謬論(轉運謬論:已經錯了7次,下次一定對。)

【違反辯駁原則謬誤】
一、有關反證謬誤
1、否認反證(輕描淡寫)
2、忽視反證(避而不談)
3、毛舉細故(避重就輕)
二、訴諸人格
1、人身攻擊
2、投毒於井(以對方地位、動機可疑為理由,拒絕批評或論證)
3、彼此彼此
三、轉移焦點
1、攻擊稻草人(歪曲對方意見,使之易受攻擊)
歪曲形式:1、變形;2、簡單化;3、無限延伸。
2、紅鯡魚(把注意力誘離主旨,誘向枝節問題,以掩藏自己的弱點)
3、笑而不答(論證中塞入嘲笑、玩笑以掩蓋,不做恰當評論或反證)


爭辯的前提是對世界的基本認知是一致的,然後通過雙方都認可的邏輯進行推理論證。
當最基本的前提都不存在,爭論就是沒有意義的。


可與言而不與之言,失人。不可與言而與之言,失言。知者不失人,亦不失言。


(^_^)探討對我來說只有兩個目的1 對自己有益,人的思維是在思考中提高2 對對方有益
若對方只是在賭氣,何必浪費自己口舌呢,


如果你想贏,可以用各種辯論技巧,既然他不吃你邏輯這一套,那你就換一套,最終你獲得的,是嘴炮戰勝別人的爽感。但是你如果邏輯比較好,而別人又邏輯免疫,你要是沒有別的絕活,多半是輸。
如果你想說服對方,別想了,你只能說服抱著開放心態願意跟你討論問題的人。
如果你想表述觀點,繼續慢慢的講邏輯,你不可能說服他,但是你可以獲得沉默的圍觀者的認同


如果不能從精神上消滅對手,那就從肉體上消滅。
如果兩者都不能,那就該幹嘛幹嘛。


做人心態要好……心態要好……


網路中無視它們。

現實中處理是很麻煩的又費心的。不過啦,王小川說大家的思維邏輯都不一致,有時候還是拳頭解決問題。

所以題主,不要被溫柔的教育雌性化。看看戰爭在人類學中存在的高級意義就明白啦。

不過啦,現實中還是根據情況而定吧


你想成為那樣的人么,如果有天你以同樣的姿態贏了, 也會有更多的現在的你這樣心態的人去鄙視 憎惡 那時的你 ,輸掉的是你自己的格局。


現實中""若真的要實現一些目的""曉之以理不行的時候""就動之以情。如果單純的爭辯,點到為止吧。
網路上""還是算了吧。辯贏了又如何?


說實話,有的時候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但是:

我發現有一批人倒不是因為賭氣而詭辯,他們就是簡單地想把你說得沒話說,或者想讓自己的觀點不倒,哪怕這個觀點明顯是不合理的,有點「雄辯症」的感覺。

當然,我覺得有一批人是要被排除在討論範圍之外的:他們只是和你觀點不同,爭辯時也在使用邏輯和依據,只是你被說服之後心裡不爽就覺得別人不講邏輯和依據,這也是心胸狹隘的。

說回正題,我也知道和他們爭辯沒有意義,但我並不覺得應該完全保持沉默或者避而遠之。

平時生活中爭一爭完全沒什麼,很多時候雙方只是開個玩笑,不必事事較真。

但是該好好講道理的時候,問題就來了:事情總有其兩面性,加之人說話總是不可能那麼完備,所以你總是可能被人從各個角度找到漏洞。

如果真的是要為了說服而說服一個人那真的是無論如何他說什麼你都能反駁,但如果是這樣反駁,其實你並沒有很好地理解別人一段話的總體意思是什麼。所以,經常出現的狀況就是兩個人爭了半天結果彼此的觀點反而是相互證明的。

如果再給這樣的爭辯加上一批觀眾,事情就更不一樣了:觀眾很少會想要了解你們爭辯的東西,他們只管誰的架勢厲害,誰把誰說的沒話說了。在這種情況下,就真的是得了場面就得了支持。

所以,我是覺得當我看到該好好討論問題的時候,有人跑出來詭辯,我有義務出來說服這批人。

倒不是在意觀眾的看法,也不是我心胸狹隘,非要凡事爭個輸贏比個高低。而是如果大眾看到這批人總能得勢,很多人就會紛紛效法,就會形成一種在該好好講道理的時候(當然,我覺得在日常生活中可以不好好講道理的時候,也沒必要強求每個人都講道理)不好好講道理的風氣,如此一來,講道理的人總得不到支持,總是理虧沒話說,「劣幣驅逐良幣」。


以躲為主,以惹為輔。惹不起就躲,惹得起見機而行,權衡惹與不惹的長遠利益,實在躲不過就看準弱點,最短時間,放大招乾死丫的!


以前會很介意,想盡辦法想辯駁別人,想贏得爭吵。這幾年才懂得不是什麼事情都需要輸贏,自己該說的說了就行了,別人接不接受那就是對方的問題了。(總不能強迫別人接受你的意見,是吧?)有這種思想之後,就不會有遇到題主說的這種煩惱了?


是的,很多人都會遇到這種情況,但很少有人像你這樣還真當個事兒了。

他不講理也不聽你講理還叫爭辯么,跟這種人爭個高低有意思么?拉低智商浪費時間影響心情。

就跟植物大戰殭屍似的,你指出一次他們的邏輯漏洞,還有下一波下一波and下一波更沒邏輯的過來叫囂。直接回一句,傻波衣。Go fuck themselves.


這種情況我覺得就永遠不要與這種人去爭辯了,你也沒辦法把這種人辯服,因為立場不同。


因為沒有對錯可言,只有規則,只有利益。人生就是一場遊戲,懂得你在玩的遊戲的遊戲規則,然後玩好它。


我對牛彈琴結果牛似乎聽不太懂,那是牛愚蠢還是我愚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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