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我看不下去斯蒂芬·金的《黑暗塔》?

《黑暗塔》看了挺長時間的了,實在是看不太下去。

看書也挺多的,一年一般還是會看50本左右的書(專業書+傳記類+小說類),所以也不是沒有看書的習慣的,但是看《黑暗塔》是真看不太下去,情節發展得太慢了……

也不僅僅是《黑暗塔》,之後也有過挺有名的國外的書,我看不太下去的情況出現。

這是什麼原因呢?


客觀來講,「黑暗塔」系列算得上斯蒂芬·金最重要的小說:篇幅最長,約莫三百餘萬字;寫作時間最長,歷時三十餘年;格局也最龐大,跨越了多重空間和時間。

對斯蒂芬·金本人而言,它也意義重大

「黑暗塔」系列被斯蒂芬·金以19美元售出了電影改編權,「19」這個數字,在原著中也經常出現。他之所以對「19」如此執著,原因很簡單:「黑暗塔」系列本身,如斯蒂芬·金所說,「是在托爾金的影響下產生的故事。(《序言》)」,在1967年,「霍比特人正在成為街談巷議」,那一年,斯蒂芬·金19歲。

而更重要的原因是,1999年6月19日,斯蒂芬·金在午後散步時遭遇車禍,傷勢嚴重,動過六七次大手術,才最終恢復過來——年份是「19」加「99」(這是「黑暗塔」後期的兩個關鍵數字),日期亦是「19」。車禍之後,斯蒂芬·金感到人生匆匆,歲月並非無窮,從2001年到2004年短短三年間就完成了後三卷的寫作。(同時也被詬病有爛尾的嫌疑)

此外,斯蒂芬·金的其他小說都或多或少與「黑暗塔」系列相關聯,一些相同的名字和場景出現了一次又一次。比如說,《末日逼近》的反派就是蘭德爾·弗萊格,「黑衣人」的其中一個身份。又如《迷霧》中的觸手怪,在「黑暗塔」系列外傳《穿過鎖孔的風》中亦有出場。早在2007年上映的《迷霧》電影版中,也出現了槍俠羅蘭的彩蛋。

《迷霧》開頭亂入的羅蘭

還有一個趣聞。2009年,斯蒂芬·金舉辦了一個投票,詢問讀者究竟寫《閃靈》的續集《長眠醫生》,還是寫「黑暗塔」的外傳。《長眠醫生》勝出,於是斯蒂芬·金愉快地決定:嗯,先寫《穿過鎖孔的風》!(老金,你也太可愛了吧?!)

這一切並非斯蒂芬·金的一廂情願,「黑暗塔」系列在奇幻文學界也聲名煊赫。在fantasy100設立的奇幻小說排行榜中,「黑暗塔」系列名列第11位,要知道,前三名分別是《指環王》、《冰與火之歌》和《哈利波特》。可以說,在奇幻小說界,「黑暗塔」系列是足以載入史冊的豐碑。

Fantasy100前11

然而,不論國內外,相對於斯蒂芬·金的其他熱門作品,「黑暗塔」系列的讀者都不算多。斯蒂芬·金自己都說:「結論十分清楚:儘管我在一九七〇年到二〇〇三年這三十三年間揮霍了大量時間來寫這個故事,但相對來說讀者人數卻要少得多。(《序言》)」

原因大概有四——

1、「黑暗塔」系列實在——太長啦!光是三百餘萬字,就令人望而生畏。而漫長的創作周期,更造成讀者想看後文,得先溫習前文的困難。

2、第一部《槍俠》行文晦澀,情節籠罩在迷霧之中,世界觀設定更是龐雜,且散落在系列各處。老金自己承認:「這本書很難讀,我經常發現自己對此十分內疚。」

3、風格獨特而邪典,並非能被所有人接受。

4、敘事邏輯反傳統。

一句話概括「黑暗塔」系列的地位:十分重要,九分小眾。

「黑暗塔」系列這麼長,到底講了什麼?

「黑暗塔」系列由8部書籍組成:《槍俠》、《三張牌》、《荒原》、《巫師與玻璃球》、《卡拉之狼》、《蘇珊娜之歌》、《黑暗之塔》與外傳《穿過鎖孔的風》。

一句話總結「黑暗塔」系列數百萬字的內容,大概是:

為了登上黑暗塔,所有世界的中心,挽救昔日的一切,同時也為了保護塔不被黑暗一方,血王及其勢力(一直出現在台前的是黑衣人)所毀,拯救所有的世界,羅蘭踏上了追尋塔的征程,在路上他相繼遇到了男孩傑克、癮君子埃蒂和人格分裂患者蘇珊娜,與他們結成了新的命運組(卡泰特),同時穿插昔日命運組阿蘭、庫斯伯特、傑米和羅蘭的愛人蘇珊的故事,在漫漫長途中,一切都受著命運(卡)的操縱,羅蘭與他的夥伴們走過了真實、虛幻、未來、過去、現實、異世的無數世界,最終黑暗勢力被挫敗,羅蘭得以來到黑暗塔門前,並進入其中。

(「卡:原文「ka」,借自古埃及的語言,本義是「輪子」,衍生出「命運輪迴」的比喻。(《荒原》)」卡泰特:「這個詞的意思是一群被命運綁在一起的人。(《荒原》)」)

上文中的關鍵詞是「拯救世界」和「征程」,這是一個古老的主題,令人想到西方文學的源泉,英雄史詩(一種以長篇敘事為體裁講述英雄人物的經歷或事迹的詩,最著名的是荷馬史詩《奧賽羅》與《伊利亞特》)。

而「黑暗塔」系列將要為讀者呈現的,就是槍俠羅蘭的英雄史詩,是他那起初荒涼、孤獨、滿懷痛苦與負疚,在與夥伴們結成新的命運組(卡泰特)後變得豐富、柔軟、重新獲得愛與希望的征程——是外在的拯救塔的征程,也是內在的拯救心靈的征程。

不過,「黑暗塔」這個糅合了傳奇、西部故事和奇幻等多種元素的系列,雖然主題古老,但整體的風格卻不古舊。它的精彩所在,體現在複雜而奇妙的世界觀中;體現在風格的獨特而邪典中;體現在反傳統的敘事邏輯之中。

「黑暗塔」系列研究書籍,可見其體系之複雜足以出書論述

複雜而奇妙的世界觀

《黑暗塔》的晦澀和迷人之處都在它龐雜的世界觀。

首先,「黑暗塔」本身就是斯蒂芬·金自創的一個概念。

黑暗塔是所有世界(宇宙)的中心,也是所有物質的終點,所有時間與空間的集合,所有的路都通向黑暗塔。六根光柱支撐著它,光柱如果被全部毀壞,黑暗塔就會倒下,它維繫的所有世界也就會與之一併毀滅。光柱兩極有十二個入口,就是世界的十二個盡頭,在入口附近則有著十二位守護者,有的是人、有的是機器獸。

在「黑暗塔」系列中,世界不止一個,其中最重要的是羅蘭的世界和我們的世界。這些世界包括多重宇宙,也包括不同的時間線,範圍很廣。但擁有同一個起源——最初的「魔法的世界」。可以說,所有世界都是那個世界所延伸出的「平行世界」。世界之間可能只有微小的不同,也可能迥然不同。

羅蘭的世界是唯一能夠到達黑暗塔的世界,它分為三部分——內世界、中世界和末世界。內世界是主角羅蘭的家鄉,他來自內世界文明的中心薊犁,是歷史上最年輕的槍俠(14歲就通過了考驗),但在毀滅性的戰爭之後,薊犁的所有人都死了,他又成了最後一位槍俠。

「我是那個綠色世界,暖色世界的惟一倖存者。(《槍俠》)」。

「中世界」是「黑暗塔」系列故事的主要發生地,在薊犁毀滅後,羅蘭獨自一人踏上了中世界,踏上追尋黑暗塔的征程。

「末世界」是世界的終點,最末端有一片猩紅色的田野,無數朵野玫瑰在那裡怒放,這片玫瑰花田的中心就佇立著黑暗塔。

「我們的世界」,顧名思義,是你我所生活的現實世界。槍俠的夥伴男孩傑克、癮君子埃蒂和人格分裂者蘇珊娜就是被他從我們的世界帶到他的世界,踏上征程的。

黑暗塔維繫的各個世界,則可以通過「門」來往來。「門」有單向,有多向。

「玫瑰」,跟黑暗塔相對應而存在,被置放於我們的世界中,位置是在紐約。用譯者於是的話來說:「宇宙的中心點之一在美利堅共和國紐約上城」,不失為讓人啞然失笑的美國英雄主義的可愛之處。想到宇宙的中心,可以看作是一朵嬌弱的玫瑰,這宏大與微小之間的對比,亦閃現出別樣的浪漫。

獨特而邪典的風格

斯蒂芬·金無愧於享有「恐怖小說之王」之譽,「黑暗塔」系列通篇黑暗、血腥、荒涼,始終遊盪著不安的氣息。

儘管斯蒂芬·金說《槍俠》是那個22歲初出茅廬的自己,不成熟的作品。但這一部的風格,其實很好地概述了後文中讀者將會看到的一切。《槍俠》的譯者於是說:「這本書說到底只是一個高級的、奢侈的序言之作,在整部《黑暗塔》之中起到了至關重要的奠定基石的作用。」

首先是黑暗的人設。

在《槍俠》中,羅蘭在自己死還是別人死的道德困境中,選擇了後者——他屠殺了一個村莊的人。

「他殺了三十九個男人,十四個女人和五個孩子。這意味著他殺了特嶴的所有人。」

這給羅蘭帶來的道德掙扎時時譴責著他:「如果它爆炸的話,那一刻槍俠會為自己毀了那隻靈巧的手而高興,因為它惟一的天賦便是殺人。」

這個反傳統反英雄主義的男主羅蘭,謀殺、背叛甚至弒胎。而這一切的理由,不過是尋找黑暗塔。他在貫徹自己目標的路途中,痛苦地前行。

除了人設的黑暗,還有一種具象化的不安。

比如各自詭異的生物:長著人頭的鳥,肢節上長著眼睛的蜘蛛。這些設定,在斯蒂芬·金的《迷霧》中也有涉及。

而說到荒涼——

「所有的人都死了,只剩下羅蘭。他是最後的槍俠,繼續活在這個日益陳腐、貧瘠而空虛的世界裡。(《三張牌》)」

這種荒涼,從外在看,是整個世界隨著黑暗塔力量的削弱而不斷凋敝,「廢墟」這個詞反覆出現,從內在看,也是羅蘭追尋黑暗塔的漫漫長路的孤獨。

但是,正如羅蘭背負著殺戮之罪,飽受道德困擾依舊以強大的意志力不斷前行一樣,「黑暗塔」也從壓抑甚至有時瘋狂的情節中,生髮出夥伴間純粹深刻的信賴、敬重與愛。

卡泰特的四人中,羅蘭飽受道德困擾,卻儘力克制著、幫助著,最終愛著;埃蒂因為全心信賴哥哥,而吸食海洛因成癮,最終他救贖了自我,愛著;蘇珊娜是人格分裂者,而融合的關鍵一步是「愛」;傑克更是「死而復生」。有評語說,「黑暗塔」系列是「黑暗羅曼蒂克」,可謂一語中的。

2003年,斯蒂芬·金因「繼承了美國文學注意情節和氣氛的偉大傳統,體現出人類靈魂深處種種美麗的和悲慘的道德真相」而榮獲美國國家圖書獎的終身成就獎。這個評語,無法說與「黑暗塔」無關。

反傳統的敘事邏輯

在展開之前,我們先談兩種傳統和兩種反傳統。

第一種傳統,是傳統的西部小說。這類小說中,牛仔的形象往往個性堅毅,粗獷正直,精力充沛,以自我的道德判斷能力挑戰傳統法律與正義的概念;牛仔精神兼有武力與道德,具有神話式的完美,也成為美國精神的象徵。

而「黑暗塔」所謂「西部牛仔」式的人物,則更接近於「反英雄」式的新牛仔,是邊緣化、人性化的孤獨個體,羅蘭無時無刻不陷入道德掙扎之中。前文中,想必能領略一二。

第二種傳統,是經典的敘事結構,即「秩序——失序——恢復秩序」,舉個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例子,戀愛故事的套路就是「平靜-相遇-戀愛-分手-複合-結婚-離婚-重遇-複合」,總而言之,不是複合,就是複合。即使打破套路,也要以「互相尋得心靈的平靜」為結束。因為穩定,能夠幫助讀者轉換心情,消除故事的緊張,獲得與主人公共同的平靜。

而「黑暗塔」系列卻是反傳統的敘事結構,它的寫作方式是「失序——秩序——恢復失序」,無怪乎許多人認為開頭難讀,結局爛尾。關於這一點,我們將在下面一一道來。

懸而未決的結尾:來自靈感之源

羅伯特·勃朗寧1855年寫就的敘事長詩Childe Roland to the Dark Tower Came(《羅蘭騎士來到黑暗的塔樓前》),是斯蒂芬·金的靈感之源,但這首詩的淵源,則來自莎士比亞的《李爾王》,其在第三幕第四場有如下詩句:

Child Rowland to the Dark Tower came,
His word was still "Fie, foh, and fum,
I smell the blood of a British man.
羅蘭騎士來到黑暗的塔樓,
他口中一直念叨著:「呸,嘿,哼!
我聞到一個英國人的血腥味。」
(朱生豪譯本)

《羅蘭騎士來到黑暗的塔樓前》 作者:Thomas Moran

《羅蘭騎士來到黑暗的塔樓前》 作者:Thomas Moran《羅蘭騎士來到黑暗的塔樓前》 作者:Thomas Moran

能看出,羅伯特·勃朗寧的題目,就取自莎士比亞原句。原詩結尾,羅蘭前行到群山之間,終於見到了黑暗塔,也見到了殉身於黑暗塔的人們的魂魄,於是吹響了他的號角:「羅蘭少爺來到了黑暗塔下。」這是全詩的最後一句。

需要指出的是:在《黑暗塔》中文版中,羅伯特的詩Childe Roland to the Dark Tower came被譯作《去黑暗塔的羅蘭少爺歸來》,而這實在是一個遺憾的誤譯。

可以看出,不論是莎士比亞的作品,還是羅伯特·勃朗寧的詩句,都停筆在將入塔中而未入的狀態,維持著一種一切都未解決的懸念。

「他做著長長的黑塔之夢,有一天,他會趁著暮靄逼近那座塔樓,吹響他的號角,進行一場讓人難以想像的最後的決戰。(《槍俠》)」

所以,在羅蘭進入黑暗塔之前,斯蒂芬·金停住了筆,告訴讀者,最好就此打住。有人說,這是一個商業的結局;有人說,這是一個照顧感情的結局;有人說,停在這裡是最好的結局。其實也許這真是最好的結局,因為卡在冥冥中轉動,抵達目標的瞬間,黑暗塔這三個字的意義就已實現。停在這個結尾,看似失序,其實承接了黑暗塔這三個字所意味著的,一以貫之的秩序。

「所以,我親愛的忠實讀者,我要告訴你的是:你可以在這裡止步了。《黑暗之塔》」

真·結局:西西弗斯還是莫比烏斯?

在《黑暗之塔》的結尾,「黑暗塔」系列正傳的最後一句話,是:

「黑衣人逃進了茫茫沙漠,槍俠也跟著進入了沙漠。」

全書第一句話是什麼?

「黑衣人逃進了茫茫沙漠,槍俠也跟著進入了沙漠。」

你猜到了嗎,讀者?沒錯,羅蘭登上了塔的頂層,然後,羅蘭再次出現在了一切的起點。

可見,黑暗塔以矛盾引入,處於「失序」。以矛盾結尾,處於「失序」。

這讓習慣了「秩序——失序——恢復秩序」的我們無所適從。不管是罵斯蒂芬·金爛尾,還是搖頭說著不接受這個結局,總之,都覺得羅蘭的生命陷入了永無止境的追尋中,陷入了西西弗斯的宿命之中。

西西弗斯,是希臘神話中一位被懲罰的人。他受罰的方式是:必須將一塊巨石推上山頂,而每次到達山頂後巨石又滾回山下,如此永無止境地重複下去。

西西弗斯故事的荒誕在於永無休止地推石頭上山,而石頭還是會滾落,周而復始。而更深的荒誕在於,如果不推石頭了,又將以什麼證明自己的存在呢?

從這個意義上解讀「黑暗塔」的故事,塔本身的意義消解了,成了悲哀的感傷,原來真正支撐羅蘭的不是塔,而是追尋塔的過程。整部小說的意義所在就是它的開頭與結尾——「黑衣人逃進了茫茫沙漠,槍俠也跟著進入了沙漠。」

不過,正如圍繞西西弗斯,有著紛紛擾擾的解讀一樣。羅蘭的宿命,我們也能從絕望中看到希望。即使存在本身沒有意義,即使黑暗塔本身沒有意義,但重要的,也許真的是追尋塔的過程。

對於羅蘭來說,一路上他收穫的情感,與夥伴們的笑與淚,彌足珍貴。而對於讀者而言,「黑暗塔」系列作為一部歷時三十餘年才落成的巨著,從1970年便開始跟著羅蘭踏上征途的塔迷們,這一路上的漫漫征途,也伴隨著他們自己人生的生老病死,成為了一種精神的寄託。

但是,就是西西弗斯嗎,就此為止了嗎?還能不能從另一個角度解讀呢?

我們開個腦洞:能。

黑暗塔維繫著所有世界,而只有「門」才能夠穿行。在《三張牌》里,對「門」的描述是:「因為那像是在看著另外一個人。像是把裡面的東西給翻到外面來了。像是在同一時間出現在兩個地方。」

「裡面翻到外面」,這讓人聯想到莫比烏斯環。

恰好,可以連接兩個不同時空的「蟲洞」,其運作原理正是——感謝《星際穿越》的流行——莫比烏斯環的運作原理。一根紙條的兩端距離很遠,各不相干,而這兩端拼接起來,形成一個莫比烏斯環的時候,拼接點就可看作是蟲洞。

那麼,可以連接兩個世界的「門」,可不可以看作更高級的「莫比烏斯環」?

那麼,連接著所有世界的黑暗塔,可不可以看作最高級的「莫比烏斯環」?

想想看,羅蘭進入了塔,塔的裡面是外面——羅蘭又到了茫茫沙漠。有沒有可能,羅蘭通過塔,這個最高級的莫比烏斯環,從裡面,到了外面——來到了一個全新的世界。

在《三張牌》中,羅蘭說塔也許是「一個中央控制鍵,把所有的現存的東西都整合到一起,所有的存在之物,所有的時間和空間。」既然所有的空間與時間彼此纏繞,羅蘭的命運,也許只是在另一個不同於原來的宇宙中開始,也許迎來的,是全然不同的命運軌跡。

這最終竟又回歸到《槍俠》——「去吧。在這個世界之外還有其他的世界。」

於是,「黑暗塔」的征途究竟是悲劇宿命的西西弗斯,還是在內外相接中升華的莫比烏斯之環,決定權分明交到了讀者手中。

細思之下,不由感嘆:不愧是老金啊。

最後,祝:天長,夜爽(「黑暗塔」世界的問候語)。

未經允許,謝絕轉載。


斯蒂芬·金的文風太啰嗦了,放在類型故事裡面,對讀者的耐心是一種考驗。

剛好看完《槍俠》,也啰嗦了一篇日誌,放在這裡吧。

把kindle顯示的字型大小調到最小,《黑暗塔》仍然有5千多頁。儘管早有聽聞這個系列寫了多少年,也知道現代歐美幻想大家熱衷於創建一個龐大的世界,斯蒂芬·金的勃勃野心還是把我嚇了一跳。
先插句題外話,要是馬丁也有這麼勤奮專一就好了,一心寫字,不理會編劇、編書、旅遊以及做影院生意這些旁門歪道,那《冰與火之歌》的大坑應該也填完了。不過,微博上的小道消息,馬丁的妻子透露馬老每天早上都在努力筆耕,只是他對於自己的文字質量太苛求,草稿恐怕不知撕了多少。秉公而論,馬丁的文筆也遠非斯蒂芬·金可比,雖然我對後者並不敢有一絲的冒犯。
斯蒂芬·金太啰嗦了。
看他的書並不多,幾年前看過《綠色奇蹟》,情節全部淡忘,記得似有逃犯與追捕;人物印象全無,好像是講一個有特異能力的黑人?記憶中的場景也付之闕如,似有監獄及那裡的過道?
查了一下豆瓣的記錄,原來《肖申克的救贖》原著也看過。但是回想起來,現在腦子掠過的是影像而非文字。固然是電影觀看在先,金老先生文筆之「平淡」(抱歉想不到更好的詞)可見一斑。忘了在哪裡看到的八卦,《肖申克的救贖》是斯蒂芬·金最接近所謂「純文學」的作品,氛圍為主,現實題材,沒有離奇的世界觀設定和怪力亂神的東西。小說當然是成功的,不然也不會有同名的電影問世。再插句題外話,電影好是好,捧得太高有點過譽。私底下猜測,可能是當初網路興起,「男人一生必看的十部電影」之類的雞湯文字,禍害了一大批嗷嗷待哺、亟待補充精神食糧的偽文藝孩子。94年那批電影中它沒拿到奧斯卡獎項,其實不算什麼歷史冤案。

也看過幾眼另一部劇集《穹頂之下》,設定有點驚世駭俗,一個小鎮突然被一個透明的大玻璃罩子蓋住。不知道為什麼,看著斯蒂芬·金老先生的頭像,我堅信如此不講道理、想咋地就咋地的世界觀,非出自他的手筆不可。可惜看了幾集,發展太拖沓,沒有興趣追下去,後來也沒有聽到什麼消息,保不準收視率不好被腰斬了。由劇集出發來評價文字太胡扯,可是我也堅信,金先生的原著想必也是懶婆娘的裹腳布。

我嘆服的斯蒂芬·金,是《寫作這回事——創作生涯回憶錄》。當年我還半信半疑,找到什麼神功秘訣自己就能下筆如有神,成為一名故事寫者指日可待。沒怎麼看過斯蒂芬·金,可是那些評介語太讓人心動,什麼歐美聲名最大、讀者最多的一代宗師,什麼暢銷書排行榜常客、版稅均逾千萬美金之巨,我能不買這本書么?看完也就那麼回事,寫字這事絕知要躬行。金先生絕無藏私,但那些紙上的技巧成為一個人的技能,中間還隔著那個人的天賦與磨鍊。我至今記憶猶新的,是他對寫作那種宗教狂熱般的熱愛、無可比擬的勤奮,以及成名前的困頓和成名後有錢替兒女看牙、買食物的狂喜。對了,還有那種可能人人皆有的寫作困擾,那才是共通的。
另外,在這本半自傳體里他沒有忘記自己的啰嗦特色,那出車禍不知絮叨了多少回。
鋪陳了這麼多,可以回到正題,說一說「黑暗塔」這個系列的第一部,《槍俠》。
列舉了上面金老先生諸多「罪行」,最大問題就是文風繁冗,《槍俠》不會是一個例外。有人說看不下去,關鍵因素就是情節非常淡薄且不明確,節奏卻相當緩慢,一大疊心理描述與景物描寫佔據了敘述的空間,這無疑是通俗故事的大忌,對那些等著魔法轟隆的讀者是一個極大的耐心考驗。
斯蒂芬·金也承認,在寫《槍俠》時他年輕氣盛,自以為老子天下第一,實則根本不知道如何講好一個故事。只有到了這個系列的第三、四本,故事緊緊抓住人眼球的力量才會慢慢滲透出來。抱著不妨讀下去的心態,《槍俠》並非一無是處,至少「交代世界觀背景」這個任務完成得相當不賴。
或許有點炫技,在《槍俠》並不長的篇幅里用了插敘、倒敘等花哩胡哨的手法。讀者可以通過主人公羅蘭的回憶,慢慢知道他在追趕一個半巫半人的神秘黑衣人。黑衣人和他一樣,來自一個曾經像是伊甸園一般的世界。在那個夢幻的天堂中,羅蘭學習戰鬥、發現母親出軌、憤而挑戰教頭成為槍俠。間中又穿插了羅蘭在這個世界克服種種險阻,一步步追趕那個黑衣人。
說實話,梳理《槍俠》的這個敘述結構,我都想模仿一下寫個小故事。這不是挺好的么?但我絕不想跟隨金老先生的文字風格(這篇日誌這麼長這麼臭是因為要敲足2K個字,相信我,我的大作一定奉守冰山原則),兩行字可以說明白的事,你要看完兩頁才知道他在講什麼。許多人開了個頭就看不下去,很可能就是因為他們半天沒搞清楚那個槍俠幹嗎要追那個黑衣人,是欠了高利貸沒有還么?
換一個角度來看,這些瑣碎的描寫,其實有利於一個新場景的建構,進而在讀者(只要有耐心)的眼前展現一個嶄新的世界。看完《槍俠》,你至少知道了那個夢幻天堂不知何故變成了世界末日,文化發達的種族湮沒了,人世一片荒涼與可怖,地下鐵里充塞著變異的生物,而這個世界僅是眾多平行宇宙中的一個,黑暗塔是一切的連接……
說到底,《槍俠》只是一個序幕,一則前戲,同時也是斯蒂芬·金的宣言。
在序言中,金老先生張嘴他十九歲時如何如何,閉嘴他十九歲時怎樣怎樣,尤其提到了《魔戒》,那本到了今天都沒有過氣、再時髦的人士也不嫌它老邁的小說。是的,馬丁寫《冰與火之歌》,和《魔戒》有淵源,斯蒂芬·金的《黑暗塔》又怎麼會繞得過那枚可惡的戒指?在學院派的眼中,類型故事在逃離現實世界,是一種人生的麻醉劑,而且套路化的寫作更是智力上的侏儒,但是有《魔戒》,有《冰與火之歌》……看完了《黑暗塔》,我希望可以在這句話後面再加上,「有《黑暗塔》」。金老先生可能不會介意我這樣想。
對了,《槍俠》中的作者序里,斯蒂芬·金也提到了他那次車禍,應該不止一次。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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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瑪,我還真的很介意那些沒有腦子的說我適合去看起點爽文。黑暗塔我都嫌拖沓,反而覺得我就該去看斗破什麼的注水垃圾,能有半點邏輯么?在網路文學那塊,打了不少嘴仗,就是認為起點模式壞了中國通俗故事讀物的市場與生態。這裡卻有人語重心長勸我去看小白文,真TM地憋屈得慌,哈哈哈。最後說下我對金老爺子的主觀臆測,英文渣看不了他的原著,就譯文來看,黑暗塔並非上佳之作。不客氣說句,他的大部分作品有商業價值,但確是難登大雅之堂,改編成影視也多以恐怖片、B級片為主。寫作速度決定作品質量,對比下他和馬丁大爺就知道了。綠里和肖申克是他努力證明自己也能寫出有文藝氣息的小說,可惜~~~拿電影肖申克說事,那是還停留在IMDB250的觀影入門階段,就不要站出來當老師了。


黑暗塔算是個cult書,看不進去就算了,不要強求【。


是否看的進主要分三個方面吧

一是閱讀興趣 二是閱讀體驗 三是閱讀心態

閱讀興趣的大小主要由自身喜好決定

在閱讀前 除了由書中部分內容得來的印象好壞而決定你是否閱讀外 還有他人評價對你的影響 評論普遍偏好當然看是吧

閱讀過程中 就主要由個人喜好決定了 但每個人喜好都不一樣 你是閱讀中難以看下去 不知道是由於哪些因素?

我想大概是太過奇異抽象的世界觀 大量冗長乏味的敘事 美國文化與生活的描寫讓人不適應的緣故吧

而吸引我的主要是作者強大的語言表達能力

環境 人物心理和動作 對白 怎麼都可以那樣詳細形象的讓你能接收到作者要表達的想法 能在腦中完整復刻出來?一些很難描寫的人物細微完整的心理 事物的繁瑣細節 怎麼都能那樣準確的讓你明白?而且在表達上用的完全是不同於俗套的語氣和方式
有時候一句話我可以看上很久 心中的讚歎和膜拜之情簡直滔滔不絕……

說說我看黑暗塔的動機吧

一是由於作者寫了那麼多優秀的作品 尤其以懸疑恐怖類型居多 我又是這類型的愛好者
加上他的大部分作品都被改編成了影視作品 例如肖申克的救贖 秘窗 閃靈等 讓我非常敬佩
其實我就是尋著某部電影而來了解到史蒂芬金的 因此對他最有名氣也最看重的黑暗塔系列一定要去看看的

二是宣傳 百度百科上看到的 有一老太太擔心自己活不長了就寫信給史蒂芬金叫他透露黑暗塔的結局……正是被這句吸引了=′?`=
其實也不完全是宣傳 也不誇張 我完全相信黑暗塔有這樣的魅力

至於內容 我看之前的確了解不多
看的過程中前面三本還是很有興趣 雖然部分內容還是比較乏味 但完全可以看下去
不過我還是看到卡拉之狼就沒看了

這就要說到閱讀體驗和心態的問題

前四本我都是看電子書的 目前準備買全套實體書再看完剩下的

說實話電子書和紙質書的閱讀體驗完全不一樣 尤其是用電子設備看嚴肅文學 經典名著等內容較生澀難懂 內涵比較豐富的書

電子書不像紙質書那樣有質感 可以細細撫摸和嘩啦啦翻動的粗糙書頁能和冰冷的機械觸屏比么?而且紙質書方便回顧和思考 形式上就有利於閱讀 簡直不能想像捧著手機在那嚴肅的樣子 還要擔心 嘀~居然沒電了!

還有心態也很重要 太浮躁肯定是看不進的

=_=卧槽我這渣文筆 加上又是爪機 手痛死了……先說到這吧


因為沒看過黑暗塔的英文版,不能評價原作,看的是國內翻譯的,人民文藝出版社,簡直不忍卒讀,當時就有把原作拿來自己翻譯一遍的衝動,還有一版是上海文藝出版社的,質量差不多,鑒於黑暗塔系列實在是比較長,大部分人讀的應該是中譯本,所以我理解為譯者要負很大一部分責任。金的作品系列,看過比較好的譯本是珠海出版社的,出版時間大概是90年代末到2000年初前後吧,至少譯者是以尊重原作為前提來翻譯的,沒有那麼多自己天馬行空的發揮。我是來看斯蒂芬金寫文章,不是來看翻譯寫文章的,而且還不是翻譯大家。以前英文水平不夠,只能讀中譯本,現在基本都讀英文原作了,推薦後者,這樣你才能感受到一個完整真實的斯蒂芬金。我是金的忠實腦殘粉~


槍俠確實很難讀,之後的好不好讀我不清楚,因為我根本沒讀下去。

不知道是翻譯原因還是原作本來就這樣,總之槍俠很不好讀。


好吧,作為一個看了黑暗塔5,6遍的人,一時手癢搜了一下黑暗塔,就搜到這麼一個題目,就答一下吧。

話說好像回答的人不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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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斯提芬,金目前在國內最出名的應該不是書,而是以他小說創作的電影——《寂靜嶺》,《閃靈》,《1408幻凶間》,《迷霧》……其實刷一下這些電影,可以很明顯的感覺到,每一部電影都是直指心靈。以經典的《閃靈》為例吧,電影中父親的精神的變化,小孩看到的景象,說是真實,卻又有些沒有邏輯,若是單純是幻覺,卻又能影響人的一舉一動。這些都把雪山上與外界隔絕的旅館以及藝術創作(寫小說)給人帶來的壓抑充分表現出來了。《迷霧》也是,雖然說是略略科幻片,但是參看人性的迷霧—,這篇影評應該說的很有道理了。

其實說這麼多,就是想說,老金的東西都是直指人心,發掘人心最恐怖的一面。這點在小說後面眾多的評論家對他的評論中也可以看到。(另外問一下,老金是不是用化名寫過一部小說,叫《布萊澤》,講的是一個綁架小孩的故事)那麼,要營造,或者,要突出這種直指心理的黑暗,用什麼方法最能表現呢?

老金選擇了語言。

老金選擇了倒敘。

如果你有耐心把老金同樣繁瑣的序言看一遍的話(向《指環王》致敬!),他在其中提及了,他最喜歡的就是倒敘法。個人覺得這種方法的好處很多,我所理解有這些。不像很多電影,到結尾知道結果之後,才會「哦,媽蛋,原來他/她那個動作是這個意思啊」;老金先把結果告訴你,之後才告訴你過程。這樣的結果就是會缺少懸念(比如在不知道Gunsling在特喬的故事之前,我已經知道他把那裡的人都殺了),估計這也是很多看懸疑小說看慣了的人所看不慣的地方。但這會讓人更加專註過程中的動作,過程中的細節,過程中的人物,過程本身,讓整個情節更有畫面感,更在你的心理留下印象。你是否還記得臉上有疤痕的愛麗?還記得彈《hey,jude》的席伯,嚼鬼草的老人(媽蛋,居然忘了),亂倫的馬店老闆……以及那吐唾沫,跳來跳去的黑衣人。這一切的一切都營造出一種陰暗,壓抑的氛圍,一種說不出道不明的恐怖。老金要的是恐怖的氛圍,恐怖的環境,以及烙印在你心理的那副畫面,而不是單單的「哦,媽蛋,他是兇手啊,我就摘掉它不是好人」。

語言,我覺得是他的一大特色,像他的《杜馬島》,《寵物公墓》,《撒冷鎮》……幾乎所有他的作品都是充斥著大量的語言。黑暗塔中語言最有特點的就是埃迪,媽蛋就是一個布魯克林的癮君子,縱使他成了Gunslinger,在我心中,他還是一個「地痞」。因為他的語言,總是充斥著各種俚語,髒話…但其實,我個人認為,這些俚語,髒話,其實是最能表達一個人心理反應的東西。你會在什麼時候喊一句「我艹」?肯定是在遇到不順的時候,或者情況有變之時。所以我常把埃迪的一些言辭當風向標…(雖然大多時候都不準)Gunslinger不說他也想庫斯伯克么?

好吧,其實我覺得就是因為他的敘述手法,以及事無巨細的敘述手段(允許我這麼說),才會讓你感到的賭不下去。其實想想,正是這些東西讓你感覺這個小說更真實,更具立體感,更能給你留下深刻的印象。(畢竟人家寫了30年…總要找點東西湊數,來表現自己30年不是白寫的,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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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為,2017年暑期檔,呂克貝松耗資2億美元打造的《星際特工》,應該是這個暑期檔大片潮中,遭遇翻車最嚴重的片了。

但《黑暗塔》一出,發現《星際特工》還特么太好看,起碼《星際特工》有2億美金特效養養眼呀。

《黑暗塔》系列,可能很多人還不熟悉,稍微科普一下,大家就明白為何電影一出,萬眾期待,然後再被萬眾轟下台。

《黑暗塔》系列小說,是集通俗,科幻,魔幻,懸疑於一身的著名作家斯蒂芬.金,花了30多年打造的長篇科幻小說。

如果你沒看過斯蒂芬.金的小說,但他小說改編成的電影或電視劇,你們一定有接觸,最出名的《肖生克的救贖》,就是根據他的《四季奇談》改編的。

懸疑驚悚的就更多了,《閃靈》,《魔女嘉麗》,《幻影凶間1408》,《迷霧》等都出自斯蒂芬.金之手。

而《黑暗塔》在小說界,可以和《權力的遊戲》,《指環王》齊名。他有著魔幻與科幻交融的世界觀。是斯蒂芬.金個人代表作品。

很多崇拜者,多少個盼望的日日夜夜,想在有生之年,能看到《黑暗塔》小說拍成系列電影,可以和《指環王》,《權力的遊戲》,《哈利波特》等魔幻電影系列一起比比肩。

因為《黑暗塔》系列小說確實有這個底氣,小說里整個宇宙由黑塔支撐,分為內世界,中世界,末世界,我們的世界(地球)。

在這些世界的外面,也就是黑塔保護的宇宙之外,還有一個暗黑世界,黑塔則是保護各種世界的和諧而存在的。

《黑暗塔》系列小說的角色類型也非常複雜,有中世界的槍手,有巫師一樣的黑衣人,有獸面人生化機器人,血腥之王終極boss,還有可以通過心靈交流的閃靈人類

可以說,《黑暗塔》小說系列有著一套屬於自己的完整世界,也就是我們國內常用的詞:超強IP。這個IP做成電影,電視劇,漫畫,周邊產品,遊戲等等都能吸粉無數。

所以《黑暗塔》電影的上映,造成了一場小轟動。大聰也第一時間進了電影院。

「以下有稍微劇透,不影響觀影」

看完電影以後,大聰覺得翻車這個詞還不夠具體,全稱應該是:空中轉體3周半翻車電影。

截止到今天,國外評分已經低到一個驚人的數值。(爛番茄18%,IMDB6.1)。

結合前面對這部電影的期待,安息吧,電影只是借了名字,其他什麼內容都變得不重要了。

95分鐘的電影時間,對於黑暗塔小說系列,太短了。對於看電影的人來說,太長了。第一次覺得95分鐘的電影時間如此尷尬。

電影時間覺得太短的原因,是黑暗塔系列小說,原材料豐富,劇情複雜,細節精緻,想像力宏大。但在95分鐘電影時間裡,變成了無營養的堆砌。

一會出現一個種族,沒說明原因,一會角色到一個區域,也不知道有什麼歷史,一會出現一個道具,也沒有任何解釋。

最基本的,地球一些小孩子的能力,為何可以摧毀黑暗塔,這個應該具體說明一下。影片並沒有加以解釋,一開始就上來抓小孩,原因很簡單,摧毀黑暗塔。

這完全變成了一部壞人毀滅世界,好人拯救世界的簡單套路。

另一個角度看,95分鐘電影時間,又讓觀眾覺得太長,那是因為劇情改編得完全不吸引人。

要說劇情,講真,沒毛病,主線清晰,任務顯著,壞人很壞,好人單純。但正因為這些便宜劇情線的堆疊,讓黑塔這麼複雜的世界觀,變得廉價和爆米花。

動作場面也都是小範圍的綠屏摳像方式實現,都在城市的小街小巷完成,要不就是在一個特定的小村莊展開,或者一些短時間的單人打鬥戲。

全篇最好特效就這一段打鬥戲

那些所謂的時空門,所謂的攻擊黑塔的基地,場景設定和特效,都極為簡陋,讓人覺得預算嚴重不足,可能比較大的成本預算,都給了黑衣人飾演者:馬修.麥康納了吧。

另外小男孩主演湯姆泰勒,表演中庸,甚至在電影結尾的一些對話,明顯聽到是後期的配音,可能是因為小男孩在表演時候中途變聲了?需要後期配音?還是有另外版本結局?總之,結尾的後期配音實在讓人齣戲。

而結尾的含義,明顯就是一部嶄新的系列要開始的節奏,只是這個系列第一部就翻車,後面如何鹹魚翻身,還真不知道《黑暗塔》電影系列的命運要怎麼撰寫。

講真,如果《星際特工》和《黑暗塔》做推薦,大家別猶豫了,去看《星際特工》養養眼吧。

而且,要說續集,我還真希望是《星際特工》有續集,而不是現在這部《黑暗塔》。

關注《大聰看電影》公眾號,不追求跑量,只研磨精品。


因為老金他慢熱。他的短篇能把你瞬間凍得手足無措,但長篇卻得慢慢燉,燉久了,有人就會覺得老了,不好喝了。
但架不住燉湯的那隻雞,真的是只走地雞啊!


無法回答的問題, 其實我想問"為什麼竟然看不下去"

其實你可以看下裡面"小火車奎因"猜謎語那段,很有趣,又可怕,又黑暗.

可能你就是不喜歡這種類型的? 這部傑作非常的巨大,無論從篇幅,場景,以及人物方面,
非常可惜的是,結束了,他不可能再寫一部黑暗塔了, 祝他長壽.


《黑暗塔》是我個人(我相信也是很多人)迄今看過的(或能看到的)篇幅最長的通俗小說之一,其全篇(7本正篇+1本番外)要略長於《哈利·波特》,和目前尚未完成的《冰與火之歌》差不太多。這對閱讀體驗還是有一定影響的,做個類比,在PlayStation Plus上,一部內容豐滿的神作白金率往往不如一個缺胳膊少腿的渣作。能從一而終、面面俱到的往往是少數核心向玩家,讀者亦然。

當然,光用篇幅來衡量有失偏頗,《時光之輪》篇幅吊打《黑暗塔》,從完成度、質量、受眾而言也是只高不低。《黑暗塔》比較尷尬的一點是,斯蒂芬金用了大量的筆墨渲染世界觀架構,但故事進度極其線性:不是在黑暗塔,就是在去黑暗塔的路上。用八個字概括就是:人設複雜(甚至繁瑣),劇情簡單(甚至簡陋)。

槍俠是誰?從哪兒來?為什麼要去黑暗塔?咋去黑暗塔?黑暗塔是什麼?在前期交待的戰線拉得非常非常非常長。而且給出的答覆簡單粗暴:他是一個脫離了低級趣味的人,來自古老的中世界(反正都毀滅了,那麼關心幹嗎?),黑暗塔是什麼,這事你問我我問誰?羅蘭自己都不知道。咋去?騎毛驢,找夥伴,坐火車唄。為啥?這是丫的卡(命運、業),命中注定的你造嗎?說服力一般,代入感頗低。值得稱讚的是金老天馬行空的想像力沒出太硬傷的bug。

再就是金老有點故弄玄虛的加入了自創的「高級語」(非要像序里那樣展現托爾金對自己的影響這一點我是服氣的),再加上大量的美式俚語及上世紀60-80年代間的美式流行文化,其中的妙處對於了解其內涵的美國人無疑是到位的,但看譯本反而就成了文化隔膜和包袱,通俗點就是看得吃力。我看得是人文社的譯本,無意指摘,一句「祝天長,夜爽」這句翻譯的極其到位,但通篇看來,進步空間還很大。

《黑暗塔》是那種看了故事梗概就可以確定閱讀意向的書,它不是老少咸宜的探險記,其中不乏性和暴力的橋段,也不是底蘊深厚的宏篇史詩,整本書完全是架空的。《黑暗塔》好看的是人與人的羈絆,寂寥和友情的相互輝映,義無反顧和情非得已的矛盾。幾個主人公從外形而言都缺乏魅力,羅蘭(原文中說他丑...丑...丑),造型大概和《西部世界》里的Teddy差不多吧,能有那樣的顏值就謝天謝地了,埃蒂,一個有點神經質的癮君子,蘇珊娜,一個人格分裂的黑人女性+殘疾人,傑克,一個患得患失的小男孩,說實話最有看點的可能是帶著的"寵物"奧伊。但這個卡泰特共同具備的勇氣和智慧可以當做一個晦澀的成長故事來看。《黑暗塔》註定是小眾的,從段位上講,和《魔戒》、《冰火》有質的差距,木已成舟,不要期待太高,可能看起來反而輕鬆一些。


我倒是很喜歡老金這種風格,從小學六年級開始看他的書,第一本我記得是神秘火焰,他的風格就是,入戲非常慢,大段風景,大段瑣事,大量對話,慢慢到故事中段,節奏就加快了,然後一口氣衝到結尾,每次看完結局,都會讓我覺得四肢冰涼。但是他的書我也有沒讀完的,就是穹頂之下!啰嗦了兩大本!我爸是報社編輯,也是文學方面的,他就看不下去老金的書,他嫌太拖沓,我把穹頂之下給我老爸看,老爸給看睡著了2333333
黑暗塔很好看,我只有第一本看了好幾天,因為一上來什麼都不知道羅蘭就已經在追趕黑衣人了,耐心看,後面有驚喜,後面的我都是熬夜看完的。


因為題主啃的是《槍俠》。
就像樓上許多答主說的,第一部是個引子,看不下去沒啥大問題,草草翻一遍得了233······你可以試試直接跳到第二甚至第三部(我記得我看的那版電子書里,每部開頭有很詳細的前情提要)。二三四部比第一部的敘述要直接得多,把精妙的世界觀以濃墨重彩的方式一下子鋪開,極具衝擊力。比較有吸引力的末世科技、機器智能、鋼鐵廢都、時空穿梭以及美國流行文化和經典奇幻的碰撞等題材也是這幾部重點描寫的。(題主這時一定在想:啥?《槍俠》里怎麼一個也沒有?)
實在不行還可以去看番外《穿過鎖孔的風》,可以說濃縮了《塔》全書的風格,而且完全不拖泥帶水。對新讀者很友好,完全不會「看不懂」。(拿它入坑都沒問題!)

還有必須吹一下老金的奇幻情懷啊!且不說亞瑟王魔戒星戰納尼亞哈利波特梗玩得飛起,這個世界觀的設定就足夠奇幻死宅high起來了。「故事」有著極高的地位,與「現實」有奇妙的聯繫。出現在書中的作者本人,雖然自己糊裡糊塗,卻是至高神明的代言人,他筆下的故事生髮於幻想,存在於現實、受制於命運、卻能塑造現實(老金的其他書里也充滿了黑暗塔的梗,他是真的把自己代入設定裡面去了),而主角在車禍中將他救下,催促他寫完故事,也可以說是一種恩賜和救贖(雖然爛尾2333)。第四部大家圍著篝火聽羅蘭講年少時的經歷,和古典奇幻中常出現的吟遊詩人敘述史詩的橋段如出一轍,而由於世界崩壞而變化無常的時間竟隨著故事的講述而將夜晚延長,冥冥中有力量在護佑這一高貴的傳統。(番外也是講故事,而且是故事套故事。)

@來自中世界說得對,這就是個cult書······
(話說有個拿黑衣人沃特當頭像的大神都換成了小馬,可見多麼cult2333)

最後離題吐槽一下,這麼黑暗邪惡寫明了十八禁的書居然堂而皇之地出現在本地少兒圖書館某高中分館(缺第一冊2333),難道是因為英語教材上有卡拉之狼?······太可怕了!(幸好似乎沒幾個人看,逃

怕好友看到這個答案被我帶壞,匿了


如果看不下去,就換成下一本。

世界上的書很多,多得根本看不完,沒必要把時間消耗在自己看不下去的書上。

因為你在上面艱難踱步的時間,說不定已經可以讓你看完2到3本其他的書了。

至於你想知道的,為什麼看不下去很多國外著名小說的問題。

涉及到你看書的目的。

如果你是為了充實閑暇時間,那這個「為什麼」毫無必要,就好像在問「我從哪來到哪去」一樣。

如果抱有其他的目的,比如學習小說技巧。

就表示你的見識和閱歷還不足以讓你和那本小說產生共鳴。

強硬的推一本無法理解的小說,是學不到什麼技巧的。

就好像,給小毛孩看《紅樓夢》一般,他們根本理解不到什麼是愛情、家族興衰等等。

最好的做法,還是和開頭說的一樣。

等你有有興趣閱讀這類小說時,再捧起他們吧。


關鍵是興趣。如果你對這個作家的作品產生了濃厚的興趣,會引導你一本本看下去的。老金的作品構建了一個相互關聯的宏觀世界,你會發現不同書中的人物會有關聯。


第一本有些確實很無聊 但是後面慢慢讀下去 就還可以 然後真的感覺有些英譯過來就不是很能理解那個意思 等把中譯本讀完了 再去讀原版吧 一本書不可能所有都是你愛的 都有有趣的 他必定有無趣的 你無愛的 這是無可避免的 或許也是出彩的一部分 滿滿讀吧~~


史蒂芬金的[黑暗塔]總算看完了,從2005年在圖書館裡第一次發現,到2016年6月10號,這部七本的大部頭不是我看過最長一部小說,但一定是看得最煎熬的,要不然也不會中間隔了快十年才繼續讀它,羅蘭和他的卡-泰特和他們尋找的黑暗塔一直牽掛著我,黑暗塔究竟是什麼?很慶幸看完了,然而最後是這樣的結局太~難以接受嗎?又彷彿沒有比這更好的結局,不去尋找黑暗塔的羅蘭又能做什麼呢,一切都是卡。


我沒有看過原版,只看過中譯的前三本(那時候後面四部還沒有譯本)

按照中譯本的水平來說,黑暗塔系列的可讀性和世界觀架構連三流都不算


我也看不下去。即使把斯蒂芬金所有的中短篇文章都看了,還是看不下去。

在我看過不算少的科幻奇幻小說裡面,它是唯一能讓我看睡著的。

以前覺著是翻譯的問題,後來看了原版....更是一頭霧水。

感覺金老頭的野心很大,想構建一個屬於自己的黑暗宇宙,可又不想做過多解釋性的文章,而是把世界觀隱藏在故事中讓讀者自己發掘。但其實呢,金的寫作特點完全不適合長篇小說。或者說的極端點,他的腦洞很發散,創意很多,但邏輯能力欠佳,缺乏對世界觀深挖的能力,對故事的長期走向沒有控制力。另外金的文字功底太過「通俗」,有時候給人一種味同嚼蠟的感覺。

其實不僅僅是寫書,根據他的作品改編的影視也能反映相同的問題。

篇幅短的電影作品往往都很經典:閃靈,小丑,怪形,肖申克....數不勝數。

兩坨長篇的電視劇作品爛的讓人無語:迷霧(TV版)和穹頂之下。這兩個作品金本人可都是參與了編劇的,結果搞成這個熊樣。


《黑暗塔》八卷寫作時間跨越三十多年,第一部槍俠,第二部三張牌,這兩部不僅故事情節緩慢,而且人物只有那麼幾個,加入的世界觀設定太多,還有很多金自創的植物、動物、職業等,說實話看到槍俠在沙灘上醒來被咬斷手指那段我都停了幾個月才接著看。


真正的故事展開是從第三部《荒原》開始的,如果喜歡故事情節可以直接看完前兩部故事簡介,直接看第三部,後面五部故事都精彩紛呈,絕對值回票價。


《穿過鎖孔的風》屬於番外,看不看都沒影響,故事還不如第一部《槍俠》呢。


可能金在追求文學的道路上走的太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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