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易建聯在比賽場上脫鞋回替補席?

李寧贊助鞋子真的有這麼難穿?


作者:林子森
鏈接:如何看待易建聯比賽中脫下李寧球鞋並退場? - 林子森的回答
來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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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里,各方面都有責任。
這個鍋,個人認為爛協至少7成,易建聯及相關利益方2成,李寧1成。

爛協擔7成責任,絕對不冤枉它
這個爛協,從來只會強勢的發通知,無商量的賣各種不屬於它的權益來獲取利益。一直在製造矛盾和問題,從來不解決問題。
易建聯的行為是衝動無腦,有強烈挑釁意味的。這種行為我雖然不接受,但是我可以理解。
因為在中國目前的環境下,相當多的有點權力的,官方的半官方的機構。強勢的不是一點半點。做決定的時候從不考慮被決定人的利益。個人絕對得服從,你想講理?講法?想申訴?那絕對是無門的。如果不是易把這種矛盾赤裸裸的公開化,這種事情絕對不會解決。球員的利益絕對依然被無商量的強賣。很多時候很多類似的」民與官「之間的矛盾,最終總以令人失望的方式或者暴力的方式來解決,就是這個原因。

易建聯2成也不冤枉了他
無論是受人指使,有目的的行為也好,還是一時衝動也罷。這種行為都是無腦的。
不滿,抗議我是可以理解的。甚至你下去脫鞋我都可以接受。但直接場中像丟垃圾一樣的丟鞋,是什麼鬼?也許是自認是一哥,沒什麼大不了。

李寧也不完全是白蓮花
李寧是掏了大筆錢沒錯。這次是被坑的有點慘也沒錯。
但錯就錯在,買賣權益的時候,同樣漠視球員利益,應該知道這樣做球員是不滿的,但既然有強勢機構賣權益給我了,我管你球員滿不滿意?
打個不恰當的比喻,」這老婆,是我真金白銀從她父母手裡買來的「


謝邀
作為一個跟耐克有說不清關係的前CBA青年隊員來說,個人覺得易建聯有做戲的感覺。
從李寧贊助聯賽開始,耐克在每一年的剛開始都要搞這麼一出,只是聯賽的蛋糕現在越來越大,關注度越來越高,所以引起的輿論爭議越來越大。
貼標的歷史可以從安踏時代開始,到現在估計也有個 10年了,具體文章可以看http://media.weibo.cn/article?id=2309404037109064321042jumpfrom=weibocom_T_WM=e780e775c3026ad87586c12918d48fcc
我應該是第一批穿上李寧贊助CBA鞋子的人,李寧當時同時贊助NBL,所以當年度的聯賽所有發的鞋類裝備均為CBA贊助版本。
穿著感與所謂的耐克高端並無差距,甚至還要更好。
至於易建聯的肌腱炎,因為我並沒有這樣的傷病,所以無法評價,但是由於盈方無法保護贊助商的利益,個人會認為下份贊助合約會大幅度縮水,而缺少這一年1300-1500萬俱樂部分紅,現在俱樂部之間的軍備競賽,很有可能會發生很多小球隊支持不下去而越來越爛的可能性。


我挺喜歡阿聯,但這事上很失望。
你如果鞋子不合腳可以申請讓李寧定製,你也可以乾脆說明白,在場上來這麼一出一看就是在做姿態。
要知道CBA這幾年幾乎是被李寧養活的,沒有李寧當時CBA都沒錢打了。
要我說李寧也是運氣太差,當初耐克國家隊擺了李寧一道沒人說話,結果現在全出來了。
呵呵!


一家公司和小米合作給每個員工發了一台小米手機,這本是員工福利挺好個事情。結果公司老闆腦抽要求每個職工上班必須用小米,這你不侵犯人權嗎?然後兩個有技術的年輕員工在公司論壇上說用不慣小米。沒人管。資歷最老的開發部經理不幹了,當場把小米摔了。
這件事小米沒毛病,人家就是搞個贊助,按合同辦事;倆年輕員工更沒毛病,人家早就自己買了手機,如果慫了用小米也對不起以前的手機,這是誠信有問題;經理更沒毛病,這種事情普通員工提出來毫無意義,必須是這種大腕來提,甚至來砸;那麼到底誰有毛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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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和小米手機好不好用,小米手機是不是國產,小米贊助了一台手機還是一筆巨款,這些一毛錢關係都沒有。核心矛盾在於手機是私人物品,並非工作的一部分,公司沒有權利強制改變員工的私人物品。
員工打著「小米不好用」的旗號到處博同情,這明顯是借口,別當真。
就算公司強制都配價值10萬的手機,員工非要用個100塊錢的諾基亞,也是公司的錯。個人有個人選擇的權利,更何況牽扯到了以前簽的商業合同呢?
公司的合同就要履行,個人的合同就要踐踏?沒有這個道理。

當初和李寧簽合同的時候,雙方早就清楚有一些球員是有個人的品牌代言的,但籃協堅持把他不該賣也沒有權利賣的東西算作商業條件的一部分給賣了。部分球星本身背著合同,難以按照官方的標準去辦。於是打著擦邊球大家也都把這幾年度過來了,球星胳膊拗不過大腿,沒辦法。
現在給球星逼到份上了,開始反抗了,反抗得好!
別跟易建聯談CBA困難,那不是他的職責!別跟易建聯談李寧的功勛,犒勞李寧不是他的義務。
易建聯簽了代言,就應該貫徹好個人的誠信。他所作的一切反李寧鞋的問題,反抗的都不是李寧品牌,而是一個體制的壓迫。
CBA沒錢,是籃協的事情。籃協自己搞不定就打包捆綁球員,不是不行,但至少應該給球員一個選擇的權利。簽字用李寧,協議生效多拿一份贊助。不簽字不用李寧,少拿一份贊助,自己在外面商業利益也有保障。
這件事特別簡單,就是個契約精神的問題。而事實證明了,很多領導壓根不知道契約精神是什麼。


明眼人都能看出來,一定有Nike背後的炒作。

阿聯性格內斂,之前又沒有倒地或因為鞋受傷,不會氣憤到脫鞋憤然離場的地步(何況沒有暫停,球都發出來了,比賽都不打了太誇張;其次是阿聯當時表情也比較平靜)。

至於有說阿聯真是感覺鞋不合腳的,我就這麼說吧:如果鞋不合腳,應該在暫停時(或者就說當時吧)穿著鞋回到更衣室,沒有必要脫下來。鞋再不合適裡面也沒有釘子,穿著打對抗容易受傷可以理解,穿著走路都不行?
所以當眾脫鞋,扔在場地中央這個舉動不是「鞋不合適,穿著打球會受傷」可以解釋的。

所以我懷疑賽前易建聯團隊主動申請特權被拒絕了,易建聯(和其團隊)本身就帶著點情緒,可能團隊里也有人給他授意說「難受就脫了」 才有的這麼一個反常的行為。


相關問題的回答看了一遍。

很多籃球迷是法盲,這是毫無疑問的。

民事法律關係,要講原則,平等自願,等價有償,誠實信用。違反這些原則,就是你有格式合同並且我簽字了,我也可以起訴不履行。

CBA的商業開發,是一個 民 事 法 律 關 系。籃協有關CBA商業開發的一切規定,都有待於民法確權。籃協沒有任何立法權去強制一個中國公民服從它的意志。

籃協和球員是 平 等 的!

為什麼CBA的投資人一直要推進改革,增加自己在CBA的話語權?

因為籃協很蠢,籃協只會幹一件事情:發通知。

還因為籃協很壞,都是官僚,信蘭成和謝亞龍本質上是一類人。

而站在籃協那一邊人呢?我只能說奴性太重了。


聚小米手機例子的那位說的什麼玩意


大家都為了生活和工作,都不容易,運動員也是人,面面俱到太難了,任性一下,發牢騷我是可以理解的


喬丹當年不也是這樣勇於突破界限嗎?


耐克成最大贏家


蟹妖,不在於難穿不難穿,在於利益和底線


反正從此之後對易建聯再無感。之前他到了湖人,還是一場勵志片,後來解約,還是一個英雄,現在竟然玩出這麼潑皮無賴的精神。說實話,給我感覺你以為你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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