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易建聯在比賽場上脫鞋回替補席?
李寧贊助鞋子真的有這麼難穿?
作者:林子森
鏈接:如何看待易建聯比賽中脫下李寧球鞋並退場? - 林子森的回答
來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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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里,各方面都有責任。
這個鍋,個人認為爛協至少7成,易建聯及相關利益方2成,李寧1成。
爛協擔7成責任,絕對不冤枉它
這個爛協,從來只會強勢的發通知,無商量的賣各種不屬於它的權益來獲取利益。一直在製造矛盾和問題,從來不解決問題。
易建聯的行為是衝動無腦,有強烈挑釁意味的。這種行為我雖然不接受,但是我可以理解。
因為在中國目前的環境下,相當多的有點權力的,官方的半官方的機構。強勢的不是一點半點。做決定的時候從不考慮被決定人的利益。個人絕對得服從,你想講理?講法?想申訴?那絕對是無門的。如果不是易把這種矛盾赤裸裸的公開化,這種事情絕對不會解決。球員的利益絕對依然被無商量的強賣。很多時候很多類似的」民與官「之間的矛盾,最終總以令人失望的方式或者暴力的方式來解決,就是這個原因。
易建聯2成也不冤枉了他
無論是受人指使,有目的的行為也好,還是一時衝動也罷。這種行為都是無腦的。
不滿,抗議我是可以理解的。甚至你下去脫鞋我都可以接受。但直接場中像丟垃圾一樣的丟鞋,是什麼鬼?也許是自認是一哥,沒什麼大不了。
李寧是掏了大筆錢沒錯。這次是被坑的有點慘也沒錯。
但錯就錯在,買賣權益的時候,同樣漠視球員利益,應該知道這樣做球員是不滿的,但既然有強勢機構賣權益給我了,我管你球員滿不滿意?
打個不恰當的比喻,」這老婆,是我真金白銀從她父母手裡買來的「
謝邀
作為一個跟耐克有說不清關係的前CBA青年隊員來說,個人覺得易建聯有做戲的感覺。
從李寧贊助聯賽開始,耐克在每一年的剛開始都要搞這麼一出,只是聯賽的蛋糕現在越來越大,關注度越來越高,所以引起的輿論爭議越來越大。
貼標的歷史可以從安踏時代開始,到現在估計也有個 10年了,具體文章可以看http://media.weibo.cn/article?id=2309404037109064321042jumpfrom=weibocom_T_WM=e780e775c3026ad87586c12918d48fcc
我應該是第一批穿上李寧贊助CBA鞋子的人,李寧當時同時贊助NBL,所以當年度的聯賽所有發的鞋類裝備均為CBA贊助版本。
穿著感與所謂的耐克高端並無差距,甚至還要更好。
至於易建聯的肌腱炎,因為我並沒有這樣的傷病,所以無法評價,但是由於盈方無法保護贊助商的利益,個人會認為下份贊助合約會大幅度縮水,而缺少這一年1300-1500萬俱樂部分紅,現在俱樂部之間的軍備競賽,很有可能會發生很多小球隊支持不下去而越來越爛的可能性。
我挺喜歡阿聯,但這事上很失望。
你如果鞋子不合腳可以申請讓李寧定製,你也可以乾脆說明白,在場上來這麼一出一看就是在做姿態。
要知道CBA這幾年幾乎是被李寧養活的,沒有李寧當時CBA都沒錢打了。
要我說李寧也是運氣太差,當初耐克國家隊擺了李寧一道沒人說話,結果現在全出來了。
呵呵!
一家公司和小米合作給每個員工發了一台小米手機,這本是員工福利挺好個事情。結果公司老闆腦抽要求每個職工上班必須用小米,這你不侵犯人權嗎?然後兩個有技術的年輕員工在公司論壇上說用不慣小米。沒人管。資歷最老的開發部經理不幹了,當場把小米摔了。
這件事小米沒毛病,人家就是搞個贊助,按合同辦事;倆年輕員工更沒毛病,人家早就自己買了手機,如果慫了用小米也對不起以前的手機,這是誠信有問題;經理更沒毛病,這種事情普通員工提出來毫無意義,必須是這種大腕來提,甚至來砸;那麼到底誰有毛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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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和小米手機好不好用,小米手機是不是國產,小米贊助了一台手機還是一筆巨款,這些一毛錢關係都沒有。核心矛盾在於手機是私人物品,並非工作的一部分,公司沒有權利強制改變員工的私人物品。
員工打著「小米不好用」的旗號到處博同情,這明顯是借口,別當真。
就算公司強制都配價值10萬的手機,員工非要用個100塊錢的諾基亞,也是公司的錯。個人有個人選擇的權利,更何況牽扯到了以前簽的商業合同呢?
公司的合同就要履行,個人的合同就要踐踏?沒有這個道理。
現在給球星逼到份上了,開始反抗了,反抗得好!
別跟易建聯談CBA困難,那不是他的職責!別跟易建聯談李寧的功勛,犒勞李寧不是他的義務。
易建聯簽了代言,就應該貫徹好個人的誠信。他所作的一切反李寧鞋的問題,反抗的都不是李寧品牌,而是一個體制的壓迫。
CBA沒錢,是籃協的事情。籃協自己搞不定就打包捆綁球員,不是不行,但至少應該給球員一個選擇的權利。簽字用李寧,協議生效多拿一份贊助。不簽字不用李寧,少拿一份贊助,自己在外面商業利益也有保障。
這件事特別簡單,就是個契約精神的問題。而事實證明了,很多領導壓根不知道契約精神是什麼。
明眼人都能看出來,一定有Nike背後的炒作。
阿聯性格內斂,之前又沒有倒地或因為鞋受傷,不會氣憤到脫鞋憤然離場的地步(何況沒有暫停,球都發出來了,比賽都不打了太誇張;其次是阿聯當時表情也比較平靜)。
至於有說阿聯真是感覺鞋不合腳的,我就這麼說吧:如果鞋不合腳,應該在暫停時(或者就說當時吧)穿著鞋回到更衣室,沒有必要脫下來。鞋再不合適裡面也沒有釘子,穿著打對抗容易受傷可以理解,穿著走路都不行?
所以當眾脫鞋,扔在場地中央這個舉動不是「鞋不合適,穿著打球會受傷」可以解釋的。
相關問題的回答看了一遍。
很多籃球迷是法盲,這是毫無疑問的。
民事法律關係,要講原則,平等自願,等價有償,誠實信用。違反這些原則,就是你有格式合同並且我簽字了,我也可以起訴不履行。
CBA的商業開發,是一個 民 事 法 律 關 系。籃協有關CBA商業開發的一切規定,都有待於民法確權。籃協沒有任何立法權去強制一個中國公民服從它的意志。
籃協和球員是 平 等 的!
為什麼CBA的投資人一直要推進改革,增加自己在CBA的話語權?
因為籃協很蠢,籃協只會幹一件事情:發通知。
還因為籃協很壞,都是官僚,信蘭成和謝亞龍本質上是一類人。
而站在籃協那一邊人呢?我只能說奴性太重了。
聚小米手機例子的那位說的什麼玩意
大家都為了生活和工作,都不容易,運動員也是人,面面俱到太難了,任性一下,發牢騷我是可以理解的
喬丹當年不也是這樣勇於突破界限嗎?
耐克成最大贏家
蟹妖,不在於難穿不難穿,在於利益和底線
反正從此之後對易建聯再無感。之前他到了湖人,還是一場勵志片,後來解約,還是一個英雄,現在竟然玩出這麼潑皮無賴的精神。說實話,給我感覺你以為你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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