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籃球時,被同學打傷眼角,醫院封了4針,責任該怎麼認定?

事情發生:
1大學室內球場,條件都很好,是我們班和同院的另一個班的人打訓練賽
2誤傷我的同學關係只是見面能打個招呼的關係
3當時我現在三秒區靠近罰球線防守他,他在罰球線處運球打算大跨步上籃
4我重心壓低了,也沒起跳無犯規動作,他抱球剛跨一步甩手,一個手肘打到我左眉腳處
5當時感覺很疼,退後幾步倒在地上捂住傷口,同學看到流血出來立馬幫我止血傷口大概兩到三厘米,初始血流得挺多後腦勺都浸到了,後來止住了
6傷口離眼睛很近,當時同學都說希望別傷到眼睛

事後處理:
誤傷我的同學只是幫我止血,之後我自己班的同學幫我送到醫院,挂號,處理。掛了眼科,醫生說沒傷到眼睛,但最好立馬縫針便縫了4針,之後又去打了破傷風。事情大概5點左右發生,等我處理完回到寢室大概8點,初始費用幾百元,之後還要去換藥拆線處理,學校有醫保應該可以報銷一半。

個人想法:
事情昨天剛發生,醫療費用也沒多少,本來打算自己承擔。可是自始至終那位同學沒有一句對我正式的抱歉,一個關心的消息或者電話,甚至宿舍就在隔壁也未曾來探望,就是一點作為都沒有好像和他沒關係,畢竟當時流了蠻多血,在場的同學都說這口子挺深的。而那位同學只是今天上課碰到問我有事嗎,wocao,特么我給你開個口子你說有事嗎,難道要我說沒事也就縫了4針而已?之後上網查了下資料縫針肯定會留下疤痕,我現在還在大學中學習,仍未工作且還沒有對象,感覺會對未來有一定影響。
我知道賽場上事故認定責任對半分,只是現在我心情很不忿,不知道該怎麼做,是該和他交流嗎,求問知友們。


這個嘛,我打球時候,誤傷了別人,肯定陪著去醫院,承擔醫藥費啥的;被別人也誤傷過很多次,有人和我選擇一樣做法,有人選擇不聞不問,說實在的碰到後一種也是沒辦法,心裡對此人留個判斷便好,表面上不必較真,畢竟不是大事兒,也非故意。也不是說被誤傷了非得要別人醫藥費,反正我是沒要過,就是對方對人得表示起碼的歉意和尊重。下次打球小心點,碰到動作大下手下腳髒的躲著點,鍛煉身體加娛樂而已。
題主心也放寬點,男人有個疤無所謂的,傷疤是男人的勳章不是嗎,不影響找工作找對象的,倒是這種心態,影響。


也許他不是心理不愧疚,只是他不會表達,那句「沒事吧」或許是他認為最內疚最能表達歉意的一句話。
我覺得吧,如果想讓他補償的話,就通過他身邊的好朋友批評他一下,明示他一下,把他應該賠償你這件事,他應該不會是那種不願意的。


他有必要給你情感上 行動上 甚至經濟上的補償。
但你沒絕對權利能要求他這麼做


今天打球,我突破,一個中年人阻擋犯規被我撞破眼角,血流的不多,但一直坐場邊捂著。我一直在場上打,他後來悄無聲息的就走了。蠻愧疚的,不知道怎麼表達是真的。但這種對方犯規導致受傷我也挺尷尬的。多年打球不少次眼鏡被打壞或者踩壞,從來沒被賠償過。當場心裡不舒服。但沒多久也就淡定了。這種事我也不好判定。


謝邀。
題主現在開心一些沒?有!
如果你計較283元,直接和那哥們說,省的憋在心裡,給自己照成內傷。
如果你計較那哥們沒有對你表示關心,你就說「兄弟,明天我請你吃飯,你買單」
最後,如果他不買單,就和他絕交,形同陌路。。
如果他買單了,說明他悶騷,不善表達而已,還是好基友


我有個同學被籃球打到眼睛上眼角膜脫落了,手術失敗。現在學都沒有上了


司法實踐上說,在不存在故意傷人的情況下(就是說致人受傷純屬意外),一般各承擔50%左右(浮動很小)的責任。


錢既然不多,還是不要提的好,畢竟這是球場,何況他也非故意傷人,否則以後沒人和你玩了。


賠是人好,不賠也無所謂,籃球難免對抗。當然大傷就另當別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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