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為什麼喜歡拉美文學?


謝邀。

我不知道其他拉美文學愛好者。
我私人喜歡拉美文學,是因為一個字:

范寧評說《左傳》,說「艷而富,其失也巫」。意思是文字華麗,但太多神怪之事了。
中國的文學傳統里,楚地文章,就很有巫氣。您看屈原和莊周,說那些神神鬼鬼的味道,飄逸冶盪。
拉美文學,也是這個勁兒。

馬爾克斯說他講故事,是跟《變形記》以及他外婆那裡學來的:一臉大言不慚地,說一些不可能發生的事。
博爾赫斯的小說,多敘阿拉伯、《一千零一夜》、古代拉美的各類傳說,而且華麗妖異。他第一部小說集《惡棍列傳》,哪怕是直述其事,也強調「過於巴洛克」了。
略薩的小說解構華麗無邊。
胡安-魯爾福《佩德羅-巴拉莫》從頭到尾神神鬼鬼,文體優美多變。
富恩特斯的《歐拉》,整個都是鬼氣森森。
科塔薩爾的所有小說,《萬火歸一》、《午後島嶼》、《被佔據的房間》,都在人稱變化、時空穿梭、視角飄移、「現實被空幻緩慢壓倒」之間扭擺。
就是這個巫勁兒

有人會說:論巫氣,論神怪,歐洲中世紀史詩、中國的神怪小說也多啊!
這裡就是拉美的神奇之處了:他們的小說,有一種現代巫氣

歐洲小說到19世紀之後,已經很理性化了。昆德拉所謂「19世紀小說已經沒有荒野,只有城市」。巴爾扎克、雨果和托爾斯泰,寫的都已經是人與人之間的故事。
中國現代,也大多秉承這個「現實主義傳統」了。偶爾有巫氣,比如《白鹿原》的開篇某些段落,比如莫言的某些細節,但其他就顯得不多了。


拉美呢?
他們到20世紀,用無數精緻的現代小說技術——馬爾克斯的小說技巧是跟福克納、海明威和魯爾福學的,博爾赫斯的許多技巧學自昆西——講一些古巫故事。

如果說,中世紀的人,是用草台班講玄異故事,那麼拉美小說家就是在用現代攝影器材拍玄異故事。現代的技巧。古舊妖異的故事背景。
就是這種一本正經的巫氣。

順便:
卡爾維諾、王小波、帕慕克和黑托尼那些最可愛的小說,妙的也是這個「現代技巧講巫故事」的范兒。


頂著這個一句話介紹如果還不回答這問題,恐怕我自己都過意不去了。

就我的閱讀經驗來說,在讀百年孤獨之前,還是讀了一些中國當代文學的,余華、莫言、賈平凹等等,高中那會兒一個勁兒地讀,說實在話,動力倒不是故事本身有多迷人多讓人沉醉,純粹就是覺得新鮮,「原來故事還能這麼寫啊」——那是我頭一次隱隱約約意識到,怎麼講一個故事,可能比故事本身更重要。

後來高三,隔壁班的人氣語文老師開講座,具體名字我忘了,大約是「從卡夫卡到百年孤獨」之類,我翹了自習課去聽。那老師在黑板上寫了一句話:許多年之後,面對行刑隊,奧雷良諾·布恩地亞上校將會想起,他父親帶他去見識冰塊的那個下午。

我當時並不知道它出自哪裡,老師便在黑板上拉一條橫線,從左到右,寫上:過去、現在、未來。然後從現在用一條線連到未來,又從未來指向過去,過去又指向過去的過去。短短一句話竟然能夠將跨度如此之大的時空連接起來,黑板上的圖案簡直是對我長久以來粗放不求甚解的閱讀經驗的一次巨大衝擊,當時就感覺好像天靈蓋被打開了一樣,然後又講了卡夫卡的《變形記》、《煤桶騎士》。現在回憶起來,那短短一個小時內所聽聞的一切,實在是奇妙至極,就像是逃離高中語文課本的黑暗森林之後,撞見一個毯子平地升起、煤桶在半空飛翔的奇異世界。那是一次徹底改變我的閱讀取向和方式的經歷。

之後找《百年孤獨》來讀,就是順其自然的事情了。馬爾克斯從容而沉靜地講述那片粗糲而原始的大地上發生的所有神奇事情,一切誇張和虛構彷彿都被隱藏在沉靜如水的敘述口吻和混亂顛倒的時空里,誠如馬爾克斯所說,「我討厭虛構」,「我所講述的一切都是真實「。(《番石榴飄香》)

閱讀就像是順藤摸瓜,《百年孤獨》之後便是《沒有人給他寫信的上校》、《霍亂時期的愛情》、《一樁事先張揚的謀殺案》、《枯枝敗葉》、《族長的沒落》......於是明白馬爾克斯遠不只是」魔幻現實主義「。然後是巴爾加斯·略薩,於是明白所謂結構現實主義和故事」連通管「;然後是胡里奧·科塔薩爾,於是明白也有坐在巴黎咖啡館裡寫短篇的拉美作家;然後遇見胡安·魯爾福和《佩德羅·巴勒莫》,驚訝於竟然有這樣一位當著輪胎推銷員寫了兩本驚世之作卻從此封筆去做攝影的拉美作家;還有卡洛斯·富恩特斯、魯文·達里奧、聶魯達、博爾赫斯、伊莎貝爾·阿連德......差不多四年時間我幾乎一直在讀拉美文學。

對怎樣講一個故事玩花樣耍技巧漸漸熟諗以後,我開始意識到真正讓我對拉美文學如此著迷的,或許仍然是那些令人瞠目的故事本身。於是我開始重讀馬爾克斯,讀他的自傳《Living to Tell the Tale》,然後是愛德華·加萊雅諾《拉丁美洲被切開的血管》,接著又讀《拉丁美洲史》。我對這片」邊境之南「的大陸五百多年來經受的苦難越發熟悉,馬爾克斯略薩魯爾福這些大師們筆下的上校、少年、妓女、起義者、元首、農民、牧師......他們面對這些苦難,或奮起反抗、或力圖改變現狀、又或者堅忍、頑強、從容、平靜地活著,這本身就偉大到足以使人感懷。

當然,即便我如此愛好,所能接觸到的文本仍然只是幾百年拉美文學中很少的一部分,絕大部分只是上世紀60年代拉美文學爆炸以來的作品,這些遠遠不是拉美文學的全部,而僅僅用一部《百年孤獨》就想指稱整個拉美文學,就更是大謬了。不喜歡《百年孤獨》沒關係,如果你願意,去嘗試一下其他的吧,例如我上面列出的那些偉大名字。

如今來看,拉美文學爆炸早已硝煙盡散,被中國的外國文學史編者掃進課本的角落,而上世紀80年代在中國激起的拉美文學熱則更像是中國當代文學一次病急亂投醫似的狂歡,並未留下多少可供咀嚼的營養。對於我們這樣的中國普通讀者來說,再想翻開《百年孤獨》或者馬爾克斯以外的拉美文學文本,似乎已難再有機緣,現在不喜歡便不喜歡罷,語言、文化上的隔膜固然存在,但請相信,文學所能承載和傳達的情感是人類共通的,是足以跨越時空的,這點同樣無可否認。

去年夏天墨西哥作家卡洛斯·富恩特斯去世的時候,我寫過下面一段話,這樣的情緒差不多一直延續到現在:

2012年5月15日,墨西哥作家卡洛斯·富恩特斯因病在墨西哥城當地一家醫院逝世,享年84歲。在這個「拉美文學爆炸」漸漸遠去的年代裡,真希望馬爾克斯略薩們的這一天晚點到來,因為那個時代的每個拉美作家,一個人就像是一支軍隊。

知乎上的第一次長回答,望題主滿意。有想法會再補充。


你一定有過這樣的經歷。在你即將睡去,但是意識卻又沒有完全沉浸之時。你的大腦開始不受自己控制的思考,天馬行空,遊盪在想像海洋里每一個可能觸及到的地方。你清楚地明白你所思考的這些東西並不是真實存在的。但是看起來又如此震撼。

幾乎每天晚上,我都會有這樣一段經歷。短則一兩分鐘,長也不過十來分鐘。然後要麼完全無意識的睡過去,要麼突然醒來,開始在紙上瘋狂記錄下自己剛剛想到的這些迷人的場面。

在拉美文學的世界裡(如果我可以這麼概括的話),我很難用一個交集,去共同總結出拉美文學有著什麼一系列的共同特點。然而有一種感受是相同的,這也是它所最迷人的地方。

這種感受,有點類似於我在開始時所提到的那種感受。閱讀拉美文學,帶給我的感受和這種感受差不多。在這裡,並不是理性的邊界所能延伸到的地方。這些文字有一個共同點,看起來像是把這些迷人而又魔幻的經歷通過文字記載了下來,然後又通過閱讀重新帶入這種觀感。正是因為這種觀感,能使得我拋開現實生活中我每天所面臨著的巨大困境,如夢如幻。

事實上,我上邊講的這種感受並不是太精確。有很多感受,是在過後,再也無法用文字表述出的感受。甚至當你事後再去回想他時,比如,我永遠沒有辦法告訴你,當我在某個深夜,第一次讀起博爾赫斯時,內心所產生著巨大的悸動與臉上流著淚的感受。而後來我再回想起時,便徹底詞窮,用著那些最基礎的辭彙去嘗試記錄下我最偉大的感動。

當時間,空間,生存與死亡,這些我們每日里所能夠精確感受到的跨度,在書里被零散的打破時,一種全新的閱讀體驗也就像我們投來了一個擁抱。恰恰是這種將所有界限打碎的描寫風格(比如以胡安魯爾福作為代表),帶給了我那種我從未有過的閱讀體驗。死人又怎麼能夠說話呢,為什麼一件事情會發生在它前邊發生事情的後邊,一間沒有門的房子,人是如何走進去的。這些我在現實生活中完全不會遇到的問題,在書里被一一呈現出來。那種我在睡夢前拚命去追尋的感受,如今只需要翻開書頁便觸手可及,我又如何該不喜歡呢。

還有博爾赫斯,我一直在思考博爾赫斯文章中的對立與統一的關係。如果這個世界上有一條能夠讓人永生的河,那麼也一定會有一條解除永生的河。而正是這種對立,才組成了這個世界。比如你看,這樣一對比,其實博爾赫斯和胡安魯爾福並沒有什麼共同的地方。然而共同的地方卻是,當對於他們進行閱讀時,那種感受力在某種感覺上其實是相同的。

更不要說人人都愛的馬爾克斯。這也是題主所提到的作品。《百年孤獨》並不能代表全部的拉美文學。只是因為《百年孤獨》的光環,那些同樣偉大的拉美文學作品被忽略掉了。評價馬爾克斯是一件過於困難的事情,因為人人都在讀他,人人都有自己的感受。所以我只講我閱讀過程中,自己的經歷吧。

我到現在還清楚的記得,我第一次讀《百年孤獨》時,有大概整整一周的時間,那一周每天都在下雨。從早晨下到晚上。在最後我終於讀完這本書時,是一個陰沉沉的下午。合上書頁後,一下午一直到晚上的時間裡,我沒有和任何人說過一句話。一直到第二天早晨,醒來。我似乎才重新恢復了張口說話的功能。

這是我閱讀文學作品時產生過最令我沉浸的一次感受。過往那些會令我深思的東西。往往都是我在閱讀的過程中看到自己的影子並且去反思自身,並且沉浸其中。然而馬孔多與我的世界唯一的聯繫,是那場怎樣下也下不完的雨。可我的整個人卻像是隨著那場風暴與那棟房間一起被毀滅掉。

這些感受,是我喜歡並且深愛著拉美文學的原因。

有點晚了,說點別的。很多人在讀書,包括欣賞藝術作品時,似乎一定要讀出一個內核來。而事實上,對於文學作品欣賞。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一個因素是在閱讀時所產生的感受,也就是我們偶爾會講的感受力。比如當你在閱讀一本書,你最直觀對於這本書的體驗是什麼。這種感受,恰恰就是感受力。就像我讀拉美文學,最直接的感受便是這種帶我進入如夢如幻境界的感受。那麼這,就是我自己的感受力。

未完


我覺得拉美文學把大歷史處理到一本書裡面,處理得很好。

我不太喜歡讀中國文學的政治性太重的東西,但我真的不介意讀描寫或描寫到政治的文學,拉美文學裡有很多作品都是有當地歷史大背景的,我還蠻喜歡的。略薩我也喜歡。他們處理地好。無論是大歷史還是政治性的內容描寫,都處理地很舒服,以小見大,又十分大方,很多書我讀起來都覺得很有波瀾。富恩斯特我也喜歡。

再者講,拉美文學玩形式也玩得好。年輕人像我,還蠻痴迷驚艷這些形式的。但這類型東西的主流,常常被歐美壟斷。看中國文學裡的許多形式,都是沒什麼原創性,或是直接搬運的痕迹很重。拉美文學卻自己玩出新意來。魔幻現實主義結構現實主義等等,未必是原創,不過即便不是原創,他們弄過來的時候,把自己的烙印強烈的烙在上面,成為自己的特色的東西,這樣就很迷人了。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我莫名的拿中國文學來對比,我也不想這樣,不自然地就這樣了。於是說起來,我還很喜歡拉美文學的一點是,這裡面有他們對根的執著。其實我好像也有。雖然我自己都不太相信。我看上去好像很媚外的樣子,也喜歡外國文學多一些,但我真的還蠻期待中國現代的文學裡面有自己的文化、文學的源頭的。

我常常對各國各地的文學有這樣那樣的刻板印象,僅僅是我自己一些朦朦朧朧不太言說的偏見。比如,我覺得法國文學很新潮,英國文學精緻有貴族氣,美國文學留著荷爾蒙與汗液的氣味,日本文學纖幽,諸如此類,認真起來也站不住腳,只是模模糊糊的一種個人感受。而拉美文學給我的感受是,是炎熱的悶,很節制。我對節制很偏愛,就偏愛了它。

最後一點我差點給忘了,十分有必要講一下。拉美文學爆炸後,又由於我國的一些環境及偏好,很多拉美文學就被譯介過來。而那些書寫的都很好,很好看。對,喜歡的理由一定要有這條,它好看。


我的個人感覺是拉美地區和地中海拉丁國家的文學及其他藝術系出同源,字裡行間都是燦爛陽光下的豐富的色彩和空間體積。比起西歐東歐那種陰冷的自省,更具有鮮活的人性。宗教性也更強。和他們的繪畫雕塑藝術很像。題主不喜歡也許是因為天性不喜歡這個調調的,中華地區的文學審美可能更接近東西歐?南歐的路子可能在歷史上受阿拉伯和北非文明影響過。


出於對拉美文學的熱愛,來簡單答一句。
讀了那麼多書很晚才接觸拉美文學。結果最愛的是拉美文學。
每種語言都有每種語言的精妙所在。
比起其餘的文學,拉美更神秘,更魔幻,更具有一種近在眼前,想抓又抓不住,但即便這樣也不遺憾的美。
除了古漢語文學,最愛的是拉美文學和德語文學。總之拉美更瑰麗就是了。相比之下德語的就有點"鑽"了。

題主你要靜下心來細細品嘛。
我高一時讀不進去馬爾克斯的百年孤獨。後來讀了科塔薩爾的克羅諾皮奧與法瑪的故事,好幾天都對這種風格魂牽夢繞。之後買了馬爾克斯的族長的秋天。才真正為這傢伙的文筆所傾倒。似乎拉美的傢伙都一樣,不論是博爾赫斯馬爾克斯科塔薩爾,寫出來的都極具畫面感。


想答。

昨天傍晚在圖書館裡幾乎大哭一場,對自己當時狀態的評價大概抵於40分,然後我開始看《地球上最後的夜晚》,就在那堆我每天都在翻的雅思書里我抽出這本小說。也許喜歡拉美文學的人也不太熟悉它的作者,智利作家羅貝托·波拉尼奧

描述一幅畫:
「不是佳作。不是那種讓我著迷的作品;不是那種讓我睡不著覺的畫面;不是那種讓我充滿莫名無可救藥的悲傷作品,儘管我試圖下床去把它摘下來,把畫面對著牆壁;甚至想當夜返回首都去」

寫酒吧里對飲的女人:
「她只說說少女生活,說說來去紐約的經歷,說說她的不眠之夜。不說男朋友,不說工作,不說瘋狂的生活。」

一封信的結尾:
「多多保重,別忘記每天要吃飯,哪怕吃得很少」

形容想念:
「我像個無依無靠的影子,在你爺爺的家鄉兜了好幾圈」
我不能讀得很認真。我一邊忍住眼淚,一遍感覺到眼淚掉下來。我知道波拉尼奧的文字的聰明跳躍,燦爛無比,我眼淚模糊住很多行字,他不喜歡線條性的敘事,喜歡給人物代號而不是名字,沒有從一而終的第一人稱或者上帝視角。而我斷斷續續情緒化的閱讀里,看到的每一段文字,都在幫我挖盡當天的壞情緒,而慢慢好起來。

很多酒,很多夜,很多咖啡,很多遭遇。
這距離我第一次翻開拉美文學,就是那本最有名氣的《百年孤獨》已經6年。我慶幸自己16歲就開始就開始享受拉美文學的漂亮與魔法,在不知不覺中,被幾百萬文字安慰過,由學生慢慢長成獨當一面的人。

無聊的時候我去念毛姆,覺得生活太順利的時候我去讀妥氏,想到體驗雨天下午茶的時光我去讀19世紀的現實主義,很溫暖的夜裡有莎士比亞,旅途中我通常帶著布羅茨基。

唯獨那種,面對成長中遙遠又無意義的憂愁密布的時刻,拉美文學讓夜裡有燈,失眠的人可以說服自己長夜猶能哭。

以上。


西語的譯名聽起來比較帥,不管是作者的名字還是裡面人物的名字。


村上春樹把我拉到日本文學的世界裡,川端康成先生先生讓我見識到文字可以如此動人,菲茨傑拉德讓我看到人生哲學可以這樣去討論,然後讀到馬爾克斯就只剩下一句:我操!


他們寫下了好多不曾發生卻無比真實的故事,在嚴肅的歷史時間線上開闢出一個光怪路離的世界。他沒有去批判誰,歌頌誰教育誰。而是像一個不久人世的老人在講一些已經記混亂了的經歷。於是你所熟知的美洲史以一種全新的角度從你面前鋪陳開來,或許是一個出盡了瘋子的悲劇家族,或是一段散發著苦杏仁味道的混亂愛情,也許是一名悲涼的等待回應的軍官……


也許我們習慣了讀書去區分「善與惡」,或者從故事中受到啟發或是鼓舞,或者去品味文字的優美。再不濟也希望看到一個或是美好或是虐心的結尾。 然而馬爾克斯用百年孤獨那種宏大悲愴的足以讓我多日思之失神的結尾告訴我他們都是辣雞。


然後我大學期間一直對沒事追電視劇,將《爸爸去哪》之類的奉為神作的同學毫不掩飾的流露出對此等凡人鄙視的態度(如同我家喵上看我一樣)。以至於單身四年,這裡很大原因歸功於馬爾克斯和波拉迪奧(實力甩鍋,哈哈哈哈)


色彩


初中的時候隨手翻開了一本書,寫了一個非常沉悶的小鎮,一切平淡無奇,直到一個赤身裸體的漂亮女孩,抓著白色床單飛上了天空。
當時很震驚,翻到了第一頁,想看看這是不是魔法類的書籍,結果發現這是一本魔幻現實主義的書。
那個女孩叫做雷麥黛絲,作者叫做馬爾克斯,書名叫做《百年孤獨》。
後來又看了《胡利亞姨媽》《天堂在下個街角》,我並不是有意去看的,而是看完了百年孤獨之後,在最後一頁有一個書單,裡面介紹了幾本書,我都弄不清是誰寫的,覺得第一本不錯,它介紹的應該也不差。
陸陸續續地看了幾個拉美作家的書籍之後,知道了拉美文學這個特定的文學概念。
到現在,都沒有成系統的看過,我不知道下一本書會買哪一本,有時間了就會看一看。總感覺拉美的書都在說著同一群人,但卻說著他們千變萬化的故事。
好像都有許多年後的一個行刑隊前面臨槍決的上校,或者少年的性幻想里阿姨汗透的襯衫,亦或者是一群髒兮兮的孩童在屋子裡面避暑,滿城都是陽光,或者就是一個裸體的少女抓著床單就飛上了天空。
有些壓抑的情緒,也能在書裡面尋找到蛛絲馬跡。許多句子都朗朗上口,比如過去他們不讓我們相愛,因為我們太年輕了,現在他們依然不允許我們相愛,因為我們太老了。
識字的人為不同的人寫情書,最後成為了全城男女的情書委託人,不得不自己給自己寫的情書回信;為了隱藏死訊,整個家庭聯合起來偽造逝者從遠方的來信,只為了讓逝者的母親晚一些知道真相;天堂在下個街角,天堂在下個街角。
拉美文學是無數瑣碎的生活細節拼湊出來的一個光怪陸離的夢幻世界。
隨時拿起書看看,隨時又可以放下。
喜歡它們,是因為讀著讀著,生活就好像變成了下面的這種場景一樣。(侵刪)


拉美文學是精神大麻,怎麼會不喜歡(′?ω?`)


不,多數人是喜歡翻譯成了漢字的拉美文學。

喜不喜歡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譯者的翻譯水平。

而像「嘿,嘿,嘿,冷靜點夥計們,我們為什麼不能找個地方坐下來喝杯咖啡呢?

不管怎麼樣,我只想能好好待上一會兒。

看看我這張臉,哦,天吶,它一定會讓布魯克林的那些小妞兒們瘋狂的。

感謝上帝賜予我的福分」,

應該不會有什麼人喜歡吧。

某種程度上,

我們喜歡的是譯者的作品;

我們欣賞的也是漢字的美。


黑色幽默,暴力氣質,神秘與敬畏感,放蕩不羈愛自由。

人類本能式的寫作。
我覺得喜歡拉美文學的人,應該也會喜歡聽雷鬼。


除了文學,西語系的電影也很有味道。


趣味。想像力。


我在火車站買了這百年孤獨看。用了兩天看完。
一路堅持著看完,話說要是沒有諾貝爾獎的引導我真懷疑我能不能堅持下去。
我在角色混亂中感受作者磅礴的精神世界。
這是一本精神世界構思大於現實的一本著作。

邀請我沒用。。我還不到理解這本書的階段。
讀一本書,就是傾聽,感悟。

真是沒法寫感受。。讀的費勁。
不知道是不是翻譯流導致的思想損耗帶來了感悟力下降,抑或是我本來就愚鈍。
看不懂。
謝邀。


謝邀。第一次接觸拉美文學是在高中的《外國文學小說選讀》的課外教材上,當時只是覺得新奇,與歐美當代文學完全不同的風格。之後是因為學西語再一次接觸拉美文學。每個國家的文學,每個時期的文學都是植根它所處的時代里,並反映這個時代的點點滴滴。拉美是塊神奇的土地,來了秘魯才深深感受到這片和非洲大陸一樣總被我們忽略的土地上竟然有那麼多值得探究的事物。所以,我是愛拉美,才更愛拉美文學。愛拉美文學的人,也會喜歡上它神秘與瑰麗。以上。


可能是因為腦子裡一直在說,天哪,竟然可以這樣!


因為他們的文字里有精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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