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後,工資剋扣一半以上?

我是2017.03.28到這家公司上班的。當時老闆說試用期過後簽訂勞動合同。後來於2017.06.08離職的。在六月二號提出離職,後做到8號由於我個人原因提出9號開始不去上班的(老闆同意了)。七月四號公司財務(也就是老闆妻子)打電話說給我1000塊錢算作工資(公司待遇是一個月兩千)。原因是我未按照約定做滿一年(我個人重來沒有和老闆有過這樣的約定)。於是我到公司當面和他商量這個事情,因為沒有結果我沒有即時離開公司,公司老闆叫了四個年輕人威脅我(之間有肢體衝突)且有視頻作證。後報警處理無果。
我想問第一我能否拿到正常工資,怎麼才能合法的拿到。第二由於公司執意不和我簽訂勞動合同,我是否有權要求他第二個月付我雙倍工資。第三對於老闆叫社會年輕人威脅我,我能否告他,告他什麼
在這裡我先謝謝大家了,希望能給我提供詳細辦法。謝謝


你好,謝邀。

通過描述,根據你的三個問題給到如下的回答:

1、可以拿到正常工資,只要正常提供勞動,就可以依法獲得勞動報酬,不能因為離職剋扣工資。如果因勞動者未提前30日書面通知辭職的,用人單位可以主張損失,但不能剋扣工資。建議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需要證明工資水平,入職時間等內容。

2、有權要求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二倍工資,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建議申請勞動仲裁,需要證明工資水平,入職時間等內容。

3、威脅事宜涉及治安管理處罰或者刑事責任,建議報警處理。

希望可以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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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定很迷茫,從你的工資水平看,才出入社會不久。
我不用給你長篇大論。
首先,擺脫網上施加給你的那些社會黑暗面以及相關的想法,如果有的話。
然後,聯繫hr,告訴她你會申請勞動仲裁,讓她跟老闆彙報並說清楚其中的關係。一般到這一步就可以順利解決了。
最後,如果老闆依然不給你你應得的報酬,那就上網查一下需要提交的資料申請勞動仲裁。
這件事,就這麼簡單就能解決,你不用擔心太多。


直接打電話告訴老闆,你要申請勞動仲裁,馬上就完事…


收集資料,去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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