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北影性侵門的朱炯老師最近接受了記者採訪,對於採訪內容大家有什麼看法?

採訪內容詳見北京電影學院陷「性侵門」,對話朱炯及各方當事人_娛樂_騰訊網


謝邀,我最近幾天都在忙社團的事項,沒有怎麼在關注這件事情的新進展,只有偶爾打開知乎看到關於我上一個答案的消息提示一日不停的點贊告訴我,該事件依舊處於公眾的耐心關注中。

難得相邀,豈能相距,慶幸該採訪發布時期距離如今不過幾個小時而已,我算是及時地了解到最新的事件反饋。

在回答該問題前,也請各位請先看看我曾經回答的上一個問題(分割線之上的部分):

如何看待校友微博爆出的「北京電影學院攝影學院老師的父親性侵學生」一事? - 回答作者: 傾聽迷悟 https://zhihu.com/question/59637469/answer/167562451


下面來聊一聊這個新進展,關於朱炯的訪談吧。

注意:我上面答案,分割線上的回答部分是在事件發生不久後,在校友爆料還是很少的時候,在還在爭論事件真假的時候寫下的更新。而在那時依據我所學專業我就提出過——這件事情並非只有有發生還是沒有發生這兩個可能,更大的可能是,就算是真的,也無法根據舉證被證實

時至今日,我的觀點依然沒有發生改變,該案件無法被證實的可能性極高,這一可能不在於阿廖沙是否撒謊,而在於關於性侵指控的證據幾乎沒有保存下來的可能性。

詳細的論證在上面所列的另一個答案里以及評論區的精選評論里了,這一判斷基於性侵案件(不止強姦)本身的舉證困難時隔的年月與證據保存的可能當時的阿廖沙本身的知識文化體系是否懂得保留性侵案件證據的可能性等方面已經論述了相關的可能。

但總而言之,我們看待這個事件時絕對不能以判斷雙方到底是誰說的「真」和「假」來解讀該事件,請在你的思維解讀中添加「舉證不足以證實性侵」的可能性。


下面各位可以邊閱讀原報道邊看此答案:

第一步:通篇通讀,速讀,略讀。

從通篇的採訪來看,採訪記者採用的記敘方式基本能夠最大程度地還原採訪的第一手資料,間或的詞語修飾與語法編輯可以忽略不計。該採訪記者在「編者按」那裡敢於寫出「 所有調查內容均有聊天記錄截圖或錄音為證 」,不提客觀性如何,僅採訪記錄的真實性可以推測還是有相應的保障性的。

第二步:明確採訪對象,採訪中心和採訪內容。

一、該篇報道的的採訪對象為:北京電影學院的老師,指控人阿廖沙女士在大學時的復學後班級的班主任——朱炯

二、採訪中心:朱炯對近日阿廖沙女士在微博上對自己的相應指控(由宋澤塵先生代發)上的回應

三、採訪內容:

(1)朱炯回應阿廖沙女士在微博上對時任班主任老師朱炯作出的,關於故意刁難時任學生阿廖沙而使之掛科的指控

(2)朱炯回應阿廖沙女士在微博上對時任班主任老師朱炯作出的,關於時任學生阿廖沙畢業答辯時班主任老師朱炯作秀表演,污衊暗喻阿廖沙女士和男老師關係不正當一事的指控

(3)朱炯回應阿廖沙女士在微博上對時任院系科任老師作出的,關於對時任學生阿廖沙冷漠並煽動排擠的指控

(4)朱炯回應阿廖沙女士在微博上對時任班主任老師朱炯的父親朱正明作出的,關於對時任學生阿廖沙前往家中拜訪以遭遇性侵傷害一事的指控;

(5)朱炯回應該事件對自己的影響,介紹了自己父親的身體近況遭受阿廖沙指控的父親——朱正明先生接下來應對的打算

(6)對輿論在阿廖沙指控後的發展方向和因此對自己造成的影響而抱有質疑、憤怒和不敢置信

第三步:細讀,了解並歸納朱炯回應事項的相關觀點和論述。

朱炯的相關觀點和對指控的回應:

(1)關於故意刁難時任學生阿廖沙而使之掛科的指控

公共課與專業課皆是不及格,16門課掛科,其中有12門是公共課,4門專業課,專業課裡面有兩門是班主任朱炯教的課,且分數並未卡在59分,阿廖沙的掛科是自身沒有完成作業的原因。(目前學校已經調取了阿廖沙的成績單)

(2)關於時任學生阿廖沙畢業答辯時班主任老師朱炯作秀表演,污衊暗喻阿廖沙女士和男老師關係不正當一事的指控

時任場合答辯至少四五名老師,全體學生在場,公開且嚴肅而正式,不可能在這樣一個場合作出不著調的事兒答辯未過是阿廖沙自身畢業論文和成果展的原因。(學校已經調取了阿廖沙畢業答辯時的錄像)

(3)阿廖沙對時任院系科任老師作出的關於對時任學生阿廖沙冷漠並煽動排擠的指控

學校曾要求系裡要幫助這位同學,學校方面知曉阿廖沙病情和曾經自殺未遂的遭遇 學生處的領導找相關的老師開過會談過話 ,學校曾要求系內老師避免她有過激反應,未免她有不幸遭遇以致學校方面也難當其責

(4)阿廖沙對時任班主任老師朱炯的父親朱正明作出的,關於對時任學生阿廖沙前往家中拜訪以遭遇性侵傷害一事的指控

朱炯了解認為阿廖沙確實是去過她的家,但是不清楚具體詳情,彼時她本人尚在法國,是9月底才回來的,回應輿論認為的阿廖沙對班主任的討好而上門拜訪行為。

PS:作為家屬的朱炯表態: 我跟我父親都是單獨的個體,我的態度很鮮明,我父親的事情希望法律給出一個真相,如果我父親做的不對我會譴責他,如果阿廖沙造謠,我也一定會譴責這種造謠,作為女兒我會支持我父親維權

(5)朱炯回應該事件對自己的影響,介紹了自己父親的身體近況遭受阿廖沙指控的父親——朱正明先生接下來應對的打算

朱炯坦言父親朱正明先生年紀大,身體不太好,不便接受採訪,日前已經接見律師準備給自己維權

(6)對輿論在阿廖沙指控後的發展方向和因此對自己造成的影響而抱有質疑、憤怒和不敢置信

朱炯直言,輿論指控對自己的生活造成很大的影響:

輿論在沒有證據的前提下對她的嚴重指控造成對她的精神的嚴重傷害

沒有證據支撐的指控的同時被輿論掀開自身過往的傷疤。(從話語來看猜測可能該掀開傷疤的行為里還包含了對朱炯本人一定的人身攻擊傾向)

③輿論質疑了自身多年的教學成果,而朱炯本人敢對過去自己對學生的教學保證「問心無愧」。

④呼籲指控方一同實名站出來,用法律手段解決問題。

第四步:閱讀該報道中附上的對阿廖沙支持一方的人員採訪

(1)代發阿廖沙微博者宋澤塵先生的私信閱讀未回,但曾聲言當事人阿廖沙曾經報警但因證據不足未曾立案,這一點與學校說法未收到通知不符,存疑

(2)知乎實名ID @魏艾迪 告知採訪者阿廖沙忙碌的境況,以及不打算狀告朱正明先生的打算

(3)魏艾迪與知乎另一名實名與阿廖沙同級的同學皆表示:阿廖沙與他們談及此事時不算多(在特定情況下才會講述),且每次講述版本並不完全一致

(4)阿廖沙的抑鬱症病情比較嚴重,存在精神分裂癥狀

(5) 微博上的@北電攝院11級學生 ,曾指控遭受院系老師敲詐,最新消息是查無此人

第五步:讓我們開始展開對比,對比該篇朱炯回應的報道與阿廖沙曾經委託宋澤塵代發的微博指控文章

阿廖沙原微博文章為如下,讓我們再一次重新閱讀該文章,若不想看的人可移步到下面的歸納處

歸納:從文章內容來看,當事人阿廖沙對學校的指控有:

(1)對時任班主任朱炯的父親朱正明的指控——曾遭遇朱正明的性侵犯;

(2)對2011年9月當事人大學老師吳毅的指控——吳毅介紹阿廖沙給朱正明認識而促使了阿廖沙指控的性侵事件的發生,被當事人阿廖沙視為遭遇性侵的幫凶人物;

(3)對時任班主任朱炯的指控——故意給其59分使之課程掛科,並在畢業答辯上對自己存在作秀表演,暗喻侮辱其與男老師存在不正當關係的行為;

(4)系主任宋靖的指控——對其公開排擠,人格羞辱,在當事人阿廖沙的口中她還煽動不知情人士排擠自己,系裡曾對系老師做出過警告和提醒,並曾侮辱其「人品低劣」。

(5)對班級同學的控訴——對自身講述情況的冷漠且漠不關心,滿不在乎的輕蔑。

對比發現:

(1)該篇報道受訪的時任班主任朱炯主要回應了關於是否故意卡當事學生阿廖沙掛科與曾於畢業答辯場合對其暗合羞辱的行為;

(2)受訪人朱炯對其父親朱正明先生涉嫌的性侵指控,提出她對其與父親曾經的拜訪並不了解,聲明自身與父親是獨立的個體,倡議雙方用法律的手段解決問題;

(3)對阿廖沙關於對時任院系科任老師作出的關於其冷漠並煽動對阿廖沙本人排擠的指控,朱炯並未對阿廖沙指控的個體作出評價及回應,而是用學校曾經宏觀上下達的對該學生的關心關注來加以強調;

(4)本篇採訪採訪了朱炯的同時,也採訪了部分支持當事人阿廖沙指控的朋友和同級生,但是未有採訪到文章提及的:朱正明、吳毅、宋靖以及當事人相關的同班同學,且所提及者當前還是未有回應。

第六步:總結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1)本篇報道主要是朱炯對於涉及自身事態指控的回應,但其對當事人阿廖沙指控具體系主任和相關老師沒有發言權,其對系院老師關於是否涉嫌排擠阿廖沙一事的回應大而化之,沒有回應落到當事人的具體個體指控的身上,部分人無法代表全部人,但是同理,整體氛圍也無法代表個體;

(2)時至今日,文章最為主要指控的朱正明、吳毅、宋靖仍未有所回應,朱炯的回應同樣也無法完全等同於是學校遭受指控的多方個體對阿廖沙指控的整體回應,我們應該分清楚這一點;

(3)當事人阿廖沙本人的抑鬱症病情較為嚴重,結合其支持的友人受訪所說的,其對事件的敘述存在前後不一致的情況。因此,結合本篇朱炯對自身指控的回應報道來看,朱炯對自己身上遭受的指控十分自信且認真對待,並言語中皆明示暗示自己可拿出些切實的證據,阿廖沙混淆記憶的可能性很大;

(4)當事人阿廖沙始終存在舉證的困難,其不打算狀告,從報道來看,另一方遭受性侵指控的當事人朱正明正準備進行維權,若起訴成功,則不論阿廖沙指控真假,她都將陷入進退維谷的境地,這也是我在上面放的問題鏈接回答中,說這會很尷尬的原因。

故讓我們回答開頭那句話:該案件無法被證實的可能性極高,這一可能不在於阿廖沙是否撒謊,而在於關於性侵指控的證據幾乎沒有保存下來的可能性。亦即是舉證的困難程度,而且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會有被反指控其誹謗他人,傷害他人名譽權的可能。

另外提醒一點

本篇報道主要是朱炯對自身指控的一些回應,她的回應也無法代表其他人等的回應

對掛科和畢業答辯羞辱的指控進行否認與證實其指控是子虛烏有的行為,不可類推等同於阿廖沙對朱正明的性侵也是子虛烏有的事

不可因為最後證實其對朱炯的指控是子虛烏有之事即認為指控人是在故意撒謊,弗洛伊德在《夢的解析》中曾經對想要記錄自己夢境的人們一個提醒,建議他們一旦醒來越早記錄越好,因為隨著時間的流逝,夢境的部分就會自然出現扭曲,人類的大腦有自我補全的情況,而這個時候夢境的重要信息可能因此被補全的假象所掩蓋。同理的,對記憶也是如此的。在司法實踐中,當違法犯罪者與受害人一同講述自己的事項時,公安機關記錄的筆錄總是並非完全一致,這未必是人故意撒謊,因為也有很多時候是受害人的講述是不實的情況,只能說這是處於不同立場時對自己的有利論述,或者因立場而自我補全後引發的記憶與事實的偏差,這就需要法庭上,法官對雙方都進行問話進行判斷了。

抑鬱症患者確實有存在認知障礙的情況,但不可完全等同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病人的言辭,在具備辨認控制能力的情況下同樣具有法律效應,只是其本人是否具備辨認控制能力需要進行醫學鑒定。

題外話一句:不要以為精神病人的言辭就不可信,也不要以為精神病人就一定有免死金牌,事實上,在精神病人不犯病的時候,他依舊要為他們所作的事情負責的,並不是如大眾所想的那樣只要精神病人就是有免死金牌,這是分情況的,只是在司法實踐當中,我們的醫學鑒定還不發達,無法十分準確地檢測出病人在違法犯罪時究竟是清醒著的,還是犯病著的。


以上~歡迎分享和規範轉載。


網頁被刪了看不到,不明白原因。言論自由在哪?我支持把北影和這幾個人查個底朝天,因為查他們只是麻煩些,最多影響這幾個人,而放過了做壞事的,那可是涉及下一代人才培養的事情。


2017-6-11頁面消失,反正我不知道為什麼


這是一個什麼樣的社會大家都心知肚明,受傷害的學生是事件中的弱勢群體,孤立無援。而北影作為中國乃至亞洲最大的電影學院,後台實力如何可想而知,牽一髮而動全身,黑幕背後有的是什麼,有的是不願公開真相的某些人,這些人,目前的輿論實力看來還惹不起。


沒看過,我給大家講個故事和我的疑問。
之前有人實名舉報釋永信包二奶、貪污腐敗。微博炒的沸沸揚揚。還有一張釋永信情人花褲衩的照片。甚至公安局訊問筆錄的拍照都有。最後新聞熱度過了,調查說釋永信乾乾淨淨。這是第一個聲稱實名舉報,而不知其姓名的人。
這次舉報北影也是。我也沒有從圖片看到去檢察院、紀委舉報的記錄。刪微博前,只有主觀描述、用紅線圈起來的一些公司。說這些都是別人的白手套。我認為的實錘是錄音錄影和照片。像宋這樣的人,擁有多套住房並不奇怪。要確認他貪污、受賄,要結合他買房的時間和當時的市場價參考。
一般的舉報人會向檢察院或紀委看一波大,再上微博加個buff。但這個舉報人是分次分批提供證據的。他不停暗示,下次會有猛料。這不太好。


一次失敗的公關~


騰訊手真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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