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夏天島諸多漫畫作者正式向夏天島提出解約?
我兩年前和動漫堂合作的時候,就特別想挖殼小殺,但是被告知夏天島鐵板一塊,根本撬不動,難度係數和Asoul 看齊。
如今看到夏天島雪崩,不禁讓人想到邪教組織和傳銷組織,只有到最後一刻,信徒們才會幡然悔悟,然後憤怒的對教主從敬仰變為憤恨和唾棄。
我一直都納悶為什麼夏天島有凝聚力,這麼多年來,其實業內人都清楚,夏天島十年來一直固步自封,創作模式沿襲十幾年前的日式黑白漫畫,錯過當初知音漫客時期的雜誌紅利,單行本井噴紅利,和漫友期刊死抱著黑白漫這一塊不放,最後才很彆扭的轉型,但市場已然再度改變。結果就是大量作品因為漫畫show和漫畫世界的難以堅持,找不到出路。
從之前的近十年可以看出,姚非拉是沒有什麼經營能力的,他自我創作有一套,但集體創作就不行,只能放任作者各自發揮。
他簽下夏達這樣驕傲的黑白漫畫堅守者,於是吸引來類似的同志,當大家都各行其是,選題都自己立項,前期成本也自己負擔時候,夏天島其實只是一個空殼而已,姚非拉提供了一個精神上的避風港,讓諸多和他一樣不願面對現實的作者抱團挨餓取暖。
傳銷組織拉人的時候,一般都會限制其生活成本,用某種目標和理想,讓人吃糠咽菜,而且用大家都在受苦這種環境,產生虛假的凝聚力。
夏天島其實當初也有這樣的意思,他們看到知音系的作者很多肥的流油,自己的書卻叫好不叫座,於是和同樣不得志的姚非拉一起同仇敵愾。而夏達就不小心成了他們追求的彼岸觀世音。
網路漫畫時代終於讓夏天島的作品脫離了叫好不叫座的尷尬局面。沒有了渠道商分銷商零售商出版社的諸多限制,夏天島終於能有了自己的一片天。
可惜的是,此刻夏天島需要的是真正成熟的管理者,替作者們分擔俗物,讓他們更加專註於創作,但突然降臨的好運氣砸暈了姚非拉,被各種資本和媒體吹上了天,飄飄欲仙,忘記了其實以前不過是扎堆取暖,而不是他作為船長帶領大家度過漫漫寒冬。
最要命的,是姚非拉錯誤的以為,他是夏天島的精神核心,而不是夏達。其實那麼多投資和人才,這麼多年,都是沖著夏達而來。很多作者都是應該誤以為夏達因為夏天島才畫的這麼牛逼,所以慕名而來。
姚非拉提供了一個環境,但真的大神其實是夏達。隨所以我很搞不懂姚非拉不把夏達拉進來做股東死死綁著,反而把她推出去自己搞工作室這種腦殘做法。大概姚非拉一直有種自己也是大神的錯覺,以為一山不能容二虎?
如果夏達能被一直留住,那麼作者們待遇一定不會太差,這些破事也就沒有了。就算跑掉大半作者,也不至於現在這般一邊倒的千夫所指。曾經的傳銷組織或許真能翻身變直銷微商,倒也是個傳奇。可惜,做領袖的,可以壞,可以狠,但不能蠢。
總之,這一役之後,夏天島應該是會完蛋了,這樣的公司若還能蓬勃發展,那真是整個行業的悲哀。
我從來只和助理先談錢,再談技術,絕對不談理想。
有些東西是應該放在心底和手頭,而不是掛在嘴邊。我也最討厭談理想和愛與和平的老闆,遇到這樣的貨,希望大家都能理智的轉身就走。
間隙摸魚。夏天島版權之爭跨年了。廣州得一遊戲業朋友指點,北京得一漫畫業朋友指點,借花獻佛。兩位的意見綜合起來差不多是:首先這爭端的本質是互聯網漫畫行業本身沒有贏利模式了。錢不夠所有人都開心的,總要有人吃虧,才能讓一部分人慾望滿足。那就是最弱勢的人吃虧咯。之前的紙媒漫畫是有贏利模式的,很簡單,賣書換錢,錢分兩份,作者一份,平台一份,誰也不用吃虧。而互聯網漫畫平台本身是缺少有效盈利模式的。互聯網漫畫平台的單位傳輸成本雖然大大小於紙媒,卻同樣沒有紙書的價格。互聯網漫畫平台的付費習慣在網民那邊並沒有那麼順利。所以互聯網漫畫平台流量基數和作品基數可能十百倍於紙媒,但漫畫自身收費變現能力卻有限。互聯網漫畫平台主要的變現出路是版權的授權,主要是影視和遊戲。以及手握版權在股票等資本市場的驢打滾估值增值金融遊戲。舉個例子,做公司需要ABC一輪輪的投資,投資商肯投你需要公司資產抵押估值,版權就是很好的資產抵押物。資本進來又要贏利出去,上市是資本抽離的辦法,手握大量版權,可以在股票市場做概念,賺股民的錢。上市後資本和創始人股票一拋,變現逃離。姚老師必須有這些作品版權,如果沒有,他無法實現最終的股市變現。順便說一下,以夏天島案例來說,豬樂桃和姚非拉本質上的作用是聯合創始人,包括夏達,為公司成立之初提供了最主要的資產—有價值的版權,沒有小豬和夏達的無形資產,杭州市政府也不會給夏天島450平米的免費房子和諸多扶持。當然,兩個女孩子明顯沒有享受到聯合創始人的地位。互聯網漫畫平台為作者們,同時也為姚老濕的經紀公司所有這一切支付成本。最後還可能被挾持了許多作者的經紀公司提前劫走了版權。可以說冤大頭獨自受傷孤苦伶仃,這個成本對紙媒來說可能是空前龐大的,因為雖然省去了紙媒的實體書印刷和實體行銷渠道成本,但互聯網漫畫平台的作品數量百倍千倍於紙媒平台,稿費額度也驚人。但互聯網漫畫平台的困境是:作品數量龐大,大部分卻是小白作品,質量高有贏利能力的作品數量,卻和數年前紙媒時代的漫畫作品數量出入不大,畢竟優秀作品不是一日之功。優秀作者也還是那麼點。互聯網漫畫平台主要的贏利模式壓在最後的版權授權變現。這是個漫長而不理想的變現鏈條。這就好像讓人一直餓著走沙漠,承諾他出了沙漠隨便吃。這也許是版權之爭的本質。有人餓著,有人提前搶走了糧食。以前提到按風險計算版權份額,現在看來,平台的份額可以大一些,但是最好不要大到主控版權,我始終認為,優秀的作者是最稀有的,是核心,當然,一切是博弈和流動的。擦亮眼睛,利益可以在不同的階段有不同的流動。但是我反對打感情牌,耍流氓。這群漫畫作者慫的叫人沒話說,這麼一群小包子,真是蠢萌蠢萌的……而且事情到了現在,也沒有看到這群小包子有什麼覺悟,你們是需要法律給你們一個說法,不是姚非拉給你們什麼說法。
直接法院的幹活,缺席也不是不能判!憑啥非要跟姚非拉對話啊?
我真不看好這群小包子!
這要是換了網文作者,早就鬧翻天了,姚非拉也好意思舉例夢入神機,夢入神機那是拍桌子跟盛大打官司的主兒,夏天島的漫畫作者能有神機千分之一的骨氣,姚非拉早就去非洲賣屁眼了。
ps:我真覺得,姚非拉只要稍稍勾勾手指頭,讓出百分之一的微利,這群小包子就會繼續替他賣命的。
ps:作為一個賣過很多版權的作者,我必須糾正很多人一個錯誤認識,版權這個東西,只有跟作者掛鉤的時候才有價值。打個比方,如果某個遊戲廠商買了某個漫畫或者小說的版權,他很希望原作者出席各種活動,並且幫忙推廣,因為說白了,遊戲改編就是為了作品的粉絲,粉絲很多都是沖著作者本人去的。
如果沒有原作者站台,不管是漫畫還是小說,版權價值都會大打折扣,腰斬一半是常態,最誇張能跌落至一成……沒有了漫畫家,姚非拉手裡的版權價值跌的會很慘,所以我一直都不明白姚非拉的腦溝是怎麼個迴路。
漫畫家才是真正的搖錢樹!給他們足夠的利益,只會讓搖錢樹能搖下來更多的錢,拿了版權,把作者踢走……其實沒什麼賺頭。
做個補充:
很多人說網文其實更慘,但是2016年底了,也就是前幾天,很多網文作者曬稿費,閱文也大肆宣傳,隨便搜搜,就連知乎都有相關的問題。月入七十七萬的凌天戰尊,月入八十萬的女頻一姐,加起來月入超過四十萬的寫手夫妻,三個月還清房貸的某妹子……閱文的合同的確霸道,但寫手的收入仍舊是有保證的。
儘管我還是要補充一句,網文收入高的畢竟是少數,入坑請謹慎!
姚還是太看得起自己了。
一個領導,唯一不能有的品質就是蠢,但是姚只剩蠢了。
他以為夏達是他的下屬就隨意壓榨,卻不知夏天島的主心骨就是夏達。
我近一個月前回答里提到的,但很顯然並沒有什麼鳥用,這群人依然選擇在微博上提出所謂的「正式」解約,然後抱在一起自我感動。
請律師不是用來陪你去吵架打嘴炮的,是去申請仲裁、打官司用的。
你今天想靠抱團來爭利益,就有你被別人抱團圍毆的時候。姚非拉本人就是最好的例子。
說好聽點叫「哀其不幸怒其不爭」,說難聽點就是爛泥扶不上牆。
凡不公平的,即便短期內有利於我,在長遠必有害於我。怎麼就是不懂呢。非常贊同 @流浪的蛤蟆 的回答,簡單點說
哀其不幸,怒其不爭
感覺這些漫畫作者可能是長期從事創作的原因,都有點萌新萌新的,不諳俗務,就連反抗都顯得和漫畫劇情一樣有點中二,讓人看的怪可憐的。感覺姚老闆看到這些估計也會像動漫里那樣,扶著頭說「可搜……孩子們,還真是頑皮啊……」
不過這裡面確實也能讓人看出點機會來,如果能有那麼一個專諳俗務,又能護著這群萌新,像戲班班主的人出來,搞不好還真能成一番局面。一開始挺心疼這群作者,也支持他們發聲維權,曝光越多,情緒就越燃,有一種同仇敵愾打倒大魔王的感覺。
然後和行業圈裡的朋友聊到了這次姚老闆風波,他說,一群圖樣的法盲吃癟了,發現現實根本就不像自己筆下的漫畫那麼夢想又美好了,可是又不敢梗著脖子走法律途徑,只能抱團在網路上色厲內荏,為什麼呀?因為讓他們吃癟的一紙合同就是自己簽下去的,理智人的做法他們根本就討不到好處,但是又不想打落牙齒和血吞,兔子急了還咬人呢,就抱著玉石俱焚的想法鬧了一出,也就是中國的網路輿論環境能給他們續命了。但是這群作者到底明不明白,他們的行為,在給整個行業抹黑,把遮掩了許多年的家醜全抖給外人看了。姚老闆的事情鬧大了以後,就有投資者來問:你們這個圈子到底還能不能投了?
的確漫畫行業不成熟,產業鏈都在發展中,但是投資者並不明白你們自己圈子裡的恩怨情仇,他們看的只是整個行業的發展情況,可不可以投資。明明可以關起門來解決的事情,請個律師一拍兩散是最合理的方式,但是因為當年太蠢,現在討不到好處,這群看起來是國漫支柱的人,一氣之下把自己的生存之地攪成了一潭讓人望而止步的渾水。他們是解氣了,掰倒大魔王了,但是拖了整個行業下水,一大波投資者開始持觀望姿態看熱鬧。這就好像你闖紅燈橫穿馬路被車撞了,責任在你,但是你仗著自己是弱勢群體,在地上撒潑打滾喊自己好苦,這是耍流氓行為,大多數人看的都是你的醜態。
說到底,這群人也就是用一種無知的方式賣了自己,醒悟以後,又用另外一種無知的方式,賣了整個行業。姚老闆的確做得不厚道,可當年你們也是願打願挨,所以現在也拿出點當年的勇氣來解決問題,行不行?
被邀了………其實我對現在的夏天島情況並不了解,畢竟上一次跟他們合作都是幾年前的事了,上次說話也是因為跟事件的中心人物是舊識而已。
不過看到下面有人問為什麼不走法律程序就想說兩句,問這個問題的人一定是根本沒有關注事件過程。實際上從最早夏達發微博之前大家就在以正常的渠道跟姚非拉溝通,然而得到的結果令人非常無語。最初是希望通過律師和直接談判來討論後續作品的權益和運營問題(在這個階段也只是夏達和姚非拉之間的問題,因為夏達合約到期不續約,那麼根據合同約定雙方應該協商確定後續作品運營和權益分配問題,特別是在一方對於後續運營方式提出異議希望進行調整的情況下,這是正常商務溝通應有的操作流程,並不是像有些孩子想的合約到期作者就該凈身出戶這麼簡單),但是姚非拉的處理方式是,一方面完全拒絕溝通,人消失,電話不接,連政府方面的聯繫都拒絕,更不要說律師方面了。另一方面卻又在自己和其他公司的溝通中表示夏達並沒有解約。
夏達之所以會在微博上公開發那條長微博,其目的也就是希望姚非拉能夠坐下來談判,並且澄清他對其他公司的錯誤宣傳。
然而這個行為產生了一個其實所有人都意料之外的後果,就是夏天島內部的作者們之間對其他人作品的權益和運營情況其實是基本沒有了解的。很多作者雖然自己的作品既沒有得到過尊重和指導,也沒有得到過合理的運營,但大家都以為其它作者的作品是得到過足夠的幫助的,因為姚非拉一直對每個人說的都是「因為你的作品不行」。然而在這件事發酵到眾多作者都寫長微博出來說明真相之後,就演變到大家之間的信息終於對等,公開透明化了!所以很多人才明白,原來那些知名的大作者也並沒有得到過姚非拉任何有價值的幫助,並不是因為我的作品不夠好。
這其實才是整個事件最具有戲劇性也是決定性的部分。
順便我想稍微補充一句,因為不想把早就離開的人扯回這件事來,所以我上次的回答里並沒有提及豬樂桃的事情。但雖然我沒有親身經歷,可是通過之前和之後一些相關朋友的了解,豬樂桃事件當時的問題同樣出現在信息不透明不對稱上。這一點我倒是很佩服姚非拉對他身邊所有作者的心理控制和利用,竟然能讓這麼多人彼此之間完全沒有利益問題的溝通,多少企業用多麼嚴格的規定都實現不了這一點啊真是太厲害了。
那麼接下來說事件的進展,因為信息的公開化,導致這件事終於從姚非拉和夏達之間的問題演變成全夏天島的簽約作者都想解約。在這裡我想強調一下,解約並不等於違約。舉例來說,如果你跟公司入職的時候簽了三年的合約,沒到三年就想辭職,這一定是違約嗎?事實上在大多數公司里是不會把這當違約處理的。一方面因為公司是強勢方而員工是弱勢方,所以通常公司炒員工要付賠償金,但員工炒公司只要提前知會並承諾保密就可以了,最苛刻也就是競業條款而已。即使經紀協議跟員工協議不同,也是有很多和平解決的方式的。比如如果公司在此之前給你投入過培訓成本或是因為你的離開需要蒙受損失,那麼你可能需要賠償公司相應的損失。但是!並沒有任何協議是你除了死守到賣身期為止沒有其它任何選擇的!提前解約也並不存在任何道德瑕疵!反正我是這樣認為的。
而且違約金的金額本身是有評估標準的,並不是公司開口說多少就是多少的。如果合同上沒有提前約定的話,那麼就直接根據你給公司造成的實際損失來評定,這些提前提出解約的小作者實際作品目前的價值並不高,有的甚至沒有在平台有連載,也沒有接受過公司的培訓,所以即使要賠償損失也不會有多少錢。
那麼為什麼他們要在微博上公開提出解約,這也是有充分理由的。在姚非拉終於接受談判之後,他們在雙方律師在場的情況下,向姚非拉當面提出了解約,這是非常正確合乎法律的處理方式,然而,姚非拉卻扭曲當事人意志,表示他們都是被夏達煽動的,並且讓夏達和小新等有知名度的作者離開現場,然後單獨威脅這些小作者,讓他們撤銷解約的要求,並簽下苛刻的補充協議。在此情況下,這些作者當面並沒有接受他的威脅,但之後又選擇了在微博上公開提出解約,其實是非常明智的做法。
首先,雙方之前的協商雖然有律師在場,但姚非拉還是很有可能否認甚至歪曲當時所有人的意思,所以在公開網路上發表自己的解約意向,以確認每個人的意向和提出解約的時間,在法律上是有輔助效力的,一旦上了法庭,這都是可以作為輔助證據的。
其次,如果姚非拉在此期間依然向其它合作公司散布虛假信息,稱這些作者不會解約,那麼這次公開的宣告就可以粉碎他的虛假信息,幫助其它合作公司了解真相,避免其它公司再被他欺騙。
總的來說,現在這些作者們已經僱傭了律師幫助他們完成接下來的法律流程,所以大家可以放心,大家後續的操作應該都是詢問過律師的意見,不再是一時衝動的行為了。只是姚非拉那邊的行為真的匪夷所思,不知道還會有什麼奇葩的做法,大概連律師都預想不到也是很有可能的。
作為追《長歌行》追了五年的人,我也順帶關注了下夏天島,知道了姚非拉和夏天島,不過印象並不深,姚非拉和豬樂桃的事情鬧得沸沸揚揚的時候,我也沒有發表過評論,這次因為是夏達提出解約,我看完了微博的那篇《到此為止吧,我受夠了》,心疼的不行。
作為一個旁觀者,看到微博上不斷披露的姚非拉對手下的苛待的文件,我只覺得姚非拉太過分,夏達住的那個屋子,連我們的宿舍都不如,誰敢相信光憑漫畫就可以收入過億的夏達,住的屋子竟然如此逼仄。
因為夏達提出解約,夏天島的漫畫家也紛紛提出解約,豬樂桃的事情也被翻出來,當年我雖然不知道來龍去脈,今天徹底清楚,豬樂桃不僅僅是姚非拉手下的員工,也是他女朋友。姚非拉騙豬樂桃簽了不平等條約,以至於豬樂桃幾乎是凈身出戶。
能對自己愛的人都算計的人……我只覺得可怕……
所以夏天島解約,真的是必然。
還能再看到《長歌行》嗎?一群單純的漫畫作家,除了畫漫畫之外不怎麼深諳世事的人,在受到不公正的待遇甚至人身威脅的時候,終於要奮起反抗甚至連反抗方式都秉持溫和的方式的時候,居然還要受到某些人的冷嘲熱諷,以一副「怒其不爭」的模樣站在道德的高點上居高臨下的發表著自己的「高見」,秀自己的智商優越感,幸災樂禍。你那麼牛逼你去分分鐘擺平這件事啊。
如此恩怨分明,黑白對立的一場維權行動,到了某些人的嘴裡怎麼就變了味了呢?我們的社會什麼時候變成了「挨打有罪,誰讓你拳頭小好欺負;打人無罪,誰讓人家拳頭大」的樣子了?
還是希望大家多一些善意,少一些負能量。ps:夏天島這次事件以及連帶著曝光的一些醜惡嘴臉的事情讓我想起了魯迅先生的一句話:我向來是不憚以最壞的惡意,來推測中國人的,然而我還不料,也不信竟會兇殘到這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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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作答:
看到知乎上的一些回答我又忍不住了,想說幾句話:
一個巴掌拍不響,要不是姚非拉一直拖著不解決問題,這件事也鬧不了這麼大。還有,給行業抹黑的不是揭露家醜的人,是製造家醜的人,不要偷換概念。
圈子裡的人在這件事情上對夏達一群人多半是嘲諷的,畢竟在打擊姚非拉的同時也損害了他們的利益,就算不是做賊心虛,也是有些兔死狐悲。
至於能不能用法律解決,為什麼不強硬的用法律解決,我們既不了解內情,我們也不是律師,我們大多數人都跟他們一樣是法盲,所以也不用冷嘲熱諷顯示自己智商多高,人家已經請了律師,不需要我們來指手畫腳,我們不是當事人,我們不是陰謀論者,我們只是一名普通的公民,在這件事情上,我們只需要摸著自己的良心問一句到底是壓榨者錯還是被壓榨者維權有錯。
(我們總是因為太多的在外因素而忘記了事情最根源的對錯,我能理解,畢竟大家都是成年人,一件事情不是只問對錯就能解決的,但是在知乎這種網路社交平台上還是多一些單純的正能量的好,現實中愛咋滴咋滴沒人管你。)
朕的江山……亡了這個結局應該是必然的吧。
當年豬樂桃跳起來的時候,我沒有太過在意,各執一詞讓我當時還嘖嘖嘖感嘆,國漫才起步就開始搶蛋糕。
直到夏達這次事件開始,我才認識到這並不是小事。
畫家的利益問題才是最根本的問題。
你要漫畫家在昏暗的地下室餓著肚子沾著油墨腫著眼睛一筆一畫。
這是理想嗎?
這是壓榨啊!我喜歡夏達也很長時間了,一排書架都是她的漫畫。我以為她會在寬敞明亮的環境里,端著茶輕嗅縈繞的香,微笑拿起筆畫出一個又一個美好溫柔的故事。
然而。真是心疼這些作者。
維權路還長,但是已經打響就不會退縮。
真是心疼這些作品。被邀請回答這個問題。個人覺得事情到了目前的階段也沒什麼可扯淡的。
講個故事吧,我2010年那會兒從北京跳槽倒了上海的某個公司,一年後公司倒掉。
說「倒掉」其實不太合適,基本上是在真正倒掉之前大家就四散了。在我記憶中,從2011年春節之後就不斷有人離職,然後離職的人又帶動了其它還未離職的。
記得當時和一個獵頭閑聊,對方說:恨不得直接包輛中巴去你們公司直接拉人。
公司在2010年末的時候員工人數大概是1800多人,到了2011年中時似乎僅剩了300左右。當時離職的員工裡面有沒有雜碎或者二逼呢?肯定是有的。
但絕大部分前同事離開主要還是出於無奈,大家在之前加班最瘋狂的時候基本上是每周都要通宵一兩次僅周日休息半天。最後事情沒做起來又怪誰呢?夏天島目前的情況大抵也就是如此吧。
所以你問我怎麼看,我沒怎麼看。無非是一個組織要完蛋之前大家各自逃命而已。眼看他起高樓,眼看他宴賓客,眼看他……樓塌了。
更直白點,樹倒猢猻散。
塌之前在樓上這些位不跑還要跟樓共存亡么?結合豬樂桃事件
「仁義不施而攻守之勢異也。」
如果合約期沒過,提出解約應該算違約吧?
另外為什麼不直接走法律程序而是一直是在微博打輿論戰?這讓我對雙方持保留態度
姚非拉是要廢啦
因為是叫夏天島,不叫姚天島,姚太高估自己了。偏激一點,沒有夏達就不會有如今的夏天島。
用塗山雅雅的話來說,姚非拉一定是腦子被馬桶蓋夾過了,把漫畫家都逼走了你還有什麼資本來運營夏天島?????exm?覺得姚老闆的做法是:
姚老闆租個房間給你,告訴你可以晚點再還房租,還幫你介紹工作,但你必須把身份證、戶口本和所有銀行卡給他。幾個月內你找到工作了,銀行卡里的錢可以分一半(可能不到一半)給你。姚老闆覺得自己很地道,如果不是他讓你有地方住,你來到這個城市甚至連落腳的地方都沒有。
你一開始覺得有道理,直到月入過20-30萬,才發現當時的決定是多麼愚蠢,不管你付出了多少,錢都得先經過姚老闆,再由姚老闆分給你。房租一個月也就幾百塊,你現在卻要一個月繳納10-20萬。而當時他幫你介紹的工作,如果不是因為你太窮,以你的實力也是可以找到的。
而姚老闆呢?他看到自己手頭上金額幾何倍數增長,十分高興,於是再向更多一窮二白的人伸出橄欖枝,熱心給他們安排住處、介紹工作,同時收穫更多的身份證、戶口本和銀行卡。當然,某些人沒啥潛力,他是不收留的。
剛開始大家其樂融融,紛紛讚美姚老闆,後來才發現這代價太高,為了一時便利,就把自己抵押進去了,即使不租他的房子,但每個月的收入和獎金還是會進入到姚老闆的小金庫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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