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細思極恐的故事,該怎樣理解?

一個黑心商家把同一套房子分別租給不同的兩個盲人 這樣他們並不知道自己多了一個鄰居 一個月後商家收到了兩份租金 他很開心 想去看看兩個盲人到底是怎麼生活的 然而他通過門縫看了幾分鐘就匆匆走了 第二天商家將那套房子賣給了別人 就離開了那個城市 什麼意思呢


分析:
盲人雖然瞎,但是不聾,肯定聽得到房裡有另外一個人,當然會氣急敗壞的湊罵一頓房東,沒可能和平共處一個月後,乖乖地一人交一份房租出來。唯一的可能是假裝什麼都不知道,引房東安心出現,進行報復。
因此,一定有讓房東不安心的原因,也一定有如此隱忍縝密安排報復,而不是只湊罵房東一頓的原因。
這個原因就是:其中一個盲人吧另外一個給誤殺了。
事實還原:
兩個盲人都發現房裡還有領一個人,以為對方是小偷入室,於是打了起來,混亂中中有一個誤殺了另一個,但後來卻「摸」到了另外一個人的生活用品,瞬間明白了房東的詭計。盲人很憤怒,想到殺一個人也是死,殺兩個算賺到,於是拋屍野外,裝作沒事一樣回到房裡,繼續正常作息,外出,等著房東來了報復。
所以,為了隱瞞真相,他故意打款了兩筆房租。
房東來了,卻發現門上多了一條縫----盲人在錯殺另一個盲人時一刀砍在門上破出一條縫,而因為看不到沒有處理。這也是房東沒有立刻進門而在門外從縫裡偷看的原因。
從門縫裡,他看到可怕的景象:雖然盲人知道清理作案現場,,但是卻因為看不見留下了明顯的痕迹:殺人時手上的鮮血摸得滿房血跡,而在一片血紅之中,是故作平靜的盲人在等自己。
房東匆匆走了,他開始快速的想對策:報警?不行!自己會受牽連,房子又成了凶宅。不報警?盲人遲早會發現露餡並逃走,還有可能在這座城市裡繼續尋找房東報復。
終於他決定,在盲人反應過來之前,迅速把房子賣掉,並離開這座城市。
但是,死了人的房子,是很難「第二天」那麼快就賣給別人的。
於是趁盲人睡覺的時候,房東悄悄地用塗料把血跡粉刷了一遍,第二天,塗料幹了,在盲人出門後迅速換好被砍破的房門(不換鎖,讓盲人繼續蒙在鼓裡)帶人看房,將房子賣給了不明真相的人,告訴他在第三天*點鐘(盲人固定外出時間)之後來收房,房裡的東西,特別是生活用品全部扔掉。
第三天,還蒙在鼓裡的盲人外出回來,用鑰匙打開換過門的老鎖,發現有人在房裡,於是有了以下對話:
「是房東嗎?」
「我是,不過你。。。」
「好,等的就是你,死吧!!!!」
「啊!殺人啦!快報警!」
「警察!放下武器!不然開槍了!」
「砰!」
盲人的新血濺到剛粉刷的牆上,
原房東告訴警察前幾天弄丟了一把房門鑰匙,
第四天的報紙頭條:《窮凶盲賊偷匙入室行竊,遇業主殺人逃逸當場遭斃》
原房東在暗自得意的同時再也沒有回到這座城市。
他在等一具無名盲人屍體被發現,卻始終沒有消息。


首先有幾個疑點

  1. 盲人看不見東西,但是耳朵不聾

2. 怎麼收的兩份租金?

3. 房東看見了什麼要賣掉房子,然後離開了那個城市

先來解決第一個吧 如果說兩個盲人住在一起,肯定是會發出聲音 這樣兩個人就會知道這件屋子裡有第二個人的存在。但是如果兩個人沒有把對方當成人呢?或者說,在激動的情況下喪失理智,把對方當成壞人了呢,這個問題先擱置,我們再從第二個疑點開始說,房東收到了兩份租金,也就是說房東認為事情隱瞞的很好,並沒有被發現,所以在房東的邏輯里,是認為對方沒有發現他所做的事情的,房東收到了兩份租金很高興,但是他把房子賣了,並且離開了這個城市,這個是很不合常理的一件事情,說明他那天看到了不該看的東西,也就說明這個房子出問題了,如果說他收到了兩份租金,為什麼還要賣房子呢。到底出了什麼大問題要賣房子?說明死人了,要不然不會無緣無故賣房子。那天,房東在房門的小孔上看到的可能是滿屋子的血,其中一個盲人失手殺了對方,手上沾了血,因為是盲人,看不見,所以只能到處摸索,血手印沾滿了整間屋子,事後盲人察覺到這個人可能是房東找的另外一個人跟他一起住的這個事情,為了不讓事情敗露,所以盲人給了兩份租金,但是還是被房東從小孔里看見了房間,房東之所以賣掉房子,離開這座城市是因為,如果有一天真的調查起來,這個房東會被牽扯進這宗無意的殺人案中。


我有一個很恐怖的想法。。。他在門縫裡。。看到了一隻眼睛。。。


因為商家發現,裡面居然開著燈…


這個故事有幾個細節需要注意:
1、租給兩個盲人一個月後真的收到了兩份租金
2、房東看了幾分鐘匆匆走掉
3、第二天成功賣了房子,離開城市
首先來看後面兩條,黑心商家僅僅看了幾分鐘就離開了,並且在第二天就離開了城市,說明商家看到的事情令他非常害怕,非常恐懼,或者是說在某種程度上突破了他的心理承受極限,所以匆忙的離開城市,另外,房子被成功的賣掉了,說明不會發生流血事件,至少是看上去沒有發生,還能說明一點,現在房子里不會是兩個盲人租客,這樣的房子不會那麼順利的出手的,商家也不會讓別人知道他黑心租給了兩個盲人,所以最大的可能是房間里只有一個人。
再回頭看看第一點,租給兩個盲人,也確實收到了兩份租金,看起來很正常,但是聯繫剛剛對2、3點的分析,按理說能馬上脫手的房子至少是正常的租給別人的,這樣新房東會選擇接著租,或者收回,這樣看來兩份租金就變得不正常了,說明租客在掩飾些什麼,而且所掩飾的這些恰恰是最可能使商家恐慌的。
下面來說明一種我認為比較有可能的情況:
商家來看到的,應該是其中一個「盲人」在房間里,只有他一個人,確確實實是商家一個月前見到的「盲人」,而且他在像正常人一樣生活,房間中沒有任何異常,這讓商家覺得細思極恐,他的疑問有幾點:他為什麼裝成盲人?另一個人去哪兒了?如果另一個盲人人間蒸發了,他為什麼還要交兩份租金來掩飾?這些疑問使得商家有很大的不安全感,他會覺得事情有兩種解釋,第一種,這個人偽裝成盲人,潛伏在這座城市,背負了巨大的陰謀,不能讓人活著發現他的秘密,第二種,這個人特意要接近商家,企圖對他不利。這兩種解釋都極大的威脅到了商家的安全,所以他才會匆匆離開,賣掉房子,遠離這座城市。
如果給故事填補一些細節的話,商家第二天去找買家來看房,裝作只把房子租給了「盲人」一個人,盲人知道商家匆匆離開可能是發現了什麼,按理來說會封口,所以商家在帶買家看房的時候,不斷地表示老家有急事,要馬上走,不會再回來了,然後相對的低價賣掉,也安了「盲人」的心,最後兩個人的秘密都得到了保護,沒有人處於危險之中。


兩個盲人都死了
故事要點
1.盲人盲而不聾不啞,必定知道房間有另一個人
2.商人還是收到兩份房租,證明兩個人都活著、或者一個人活著交了兩份房租
3.房東看了一會就離開並賣了房子離開這個城市,證明房間里定有他不敢接受的事情。
考慮方向
1.看到有人說房東看到污的事情,作為直男癌或者直女癌,不能接受所以離開,我認為這種情況不至於賣了房子並離開城市。
2.一個人被殺是有可能的。
兩個盲人互相以為對方是歹徒,廝殺時一方喪命,後盲人摸到對方生活用品才相信他說的話,為了掩蓋事實,交了兩份房租。
房東看到屋內血跡,猜到情況。但是我在想一個殺人現場盲人是打掃不幹凈的,房子是否這麼容易就能立刻賣掉,或者筆者沒有考慮這個時間問題重點只是在賣了房子離開這個城市。
3.兩個人都被殺了。
兩個盲人互相認識了,還未與房東理論房租問題就被殺了。
房東看到不認識的人在房內,或許正在打掃殺人現場,或者看到盲人屍體。推測盲人已經被殺,兇手清理了現場,並發現兩份租房合同,按時交了房租以掩蓋罪行。這種情況下是比較好賣掉房子的。兇手有可能是入室歹徒,或者其他,。房東先賣房子是為了避免凶宅不好賣,離開城市是因為他賣了房子驚動了兇手,為了逃命。之所以故事沒有寫報警,是因為寫出來就太容易猜了,而且先報警房子就不敢賣了,畢竟他是黑心商家啊!


表面是:
盲人是聽得見的, 但是盲人不知道自己多了個鄰居 。盲人看不見鬼,所以不怕跟鬼一起生活,盲人跟鬼生活了一久,也有感情的,怕房東發現,所以給了兩份租金怕房東起疑。但房東還是偷看了,房東看到盲人在跟空氣說話,於是賣掉了房子。離開了。

其實真相是:
其實盲人是假的,裝盲人開始他們的計劃。
A盲人和B盲人房東都見過,肯定是人,不過AB是認識的,他們想買房東這套房子,房東卻不賣,只肯租,於是他們就故弄玄虛,演了一場恐怖劇。最後他們成功的買下了房子。兩份租金是故意給的,然後AB知道商人會好奇,所以留下一個人,假裝跟空氣說話。嚇走黑心商人。便宜賣掉房子。 賣得很便宜。
在很多城市一些人用「鬼」也低價買到很多房子。和這個故事大同小異。


通過一個月的合租實驗,發現兩個盲人在一起根本不會發現對方,於是就把房子賣給了第三個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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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0113更
有朋友說不恐怖。。。
最恐怖的是人心


因為他看見兩個瞎子在練習r3迴旋踢,害怕,所以跑路了。
哈哈哈哈哈


首先,租金都是提前支付的,而房東卻是在一個月後收到的兩份租金。這一個月的時間裡,兩位盲人肯定是知道對方存在的。而且還在一個月的同居過程中產生了好感,而選擇繼續住下去,甚至為了不揭穿房東,還付了兩份房租。
其次,房東偷窺以後產生了立即脫手跑路的想法,證明兩位盲人做了他無法接受的事情,甚至放棄了自己以後繼續收兩份房租的利益。
文中未提盲人的性別和性取向或其他心理生理問題,黑心房東卻放棄了利益,這說明事情很嚴重的超出我們的想像啊(此處略去2000字)。


因為他發現這倆孫子又把房子隔一隔租給了八個盲人....感覺自己智商受辱....慚愧出走...


首先他們是盲人 不聾不啞不傻不殘 肯定能知道有對方的存在 那麼他們還交了兩份租金 只有一種可能 那就是他們根本沒有在住這個房子 目測拿這個房子做了些什麼 然後房東看到了才會害怕 然而我也只是猜測 後面的他看了「幾分鐘」才走掉我還沒想出來是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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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線
事情有了新發展,我實在也是佩服霧同學,賊佩服。整個事情完全顛覆了之前的故事框架。但想寫下來,不過也沒人看吧。
如果有多點人要求的話,我會寫下來,供大家茶餘飯後消遣之用,沒有的話就散了

說一件事情,我個人認為細思極恐的,因為發生在身邊嘛!
本故事純屬真實,如有雷同,不勝榮幸!
剛上大學,認識了霧同學。第一次見面感覺挺好,覺得這個人是塊做朋友的料。到後來發生的事,故事裡也有我的推理,讓我感到不安。
時同學是霧同學的好朋友,他們倆個人整天形影不離。因為到大學嘛,大家都知道,男生都像發了情的種馬一樣,到處肆虐。時同學也不例外,他愛上了本班的夏女生。
他倆後來沒交往多久,就分手了。具體原因好像是夏同學對他愛答不理,最後時同學忍受不了這種忽冷忽熱的脾氣,就主動提出分手了。
然而後來,霧同學這傢伙沒事有事的就去和夏女生聊天。令人意外的是,夏女生還遠離和這個五大三粗的屌絲男聊天。同學都感覺到他們要談戀愛,但是霧同學卻遲遲不肯捅破這面窗紙。我認為他是擔心這樣做會引起時同學的不滿,因為時還愛著夏。這樣做可能會讓他們絕交,甚至決鬥,反正他倆都會搞得心情不爽。
因此,霧同學開始藏器於身,待時而動。
果然,到了下一個學期,機會瞧瞧地來了。
下學期的時候,班級裡面轉來了3位學生,其中有一個是女生,是侶。當時男生們就爆炸了,紛紛地去加她的扣扣,當然其中也有霧同學。
霧同學和我一個宿舍。自從霧同學加了侶同學以後,整天對著手機哈哈大笑,也不知道笑什麼,就是不停嘻嘻地笑。有時候還對手機深情地唱歌。後來才發現,他加了侶同學的扣扣,並且和她聊的有滋有味。這讓我們以為霧同學喜歡上了侶同學。
再說時。由於缺失了一年愛的滋潤,時同學心裡也是痛苦不堪。當他聽說了有新女生加入班級了,心情也就是高興一下,就又恢復了原狀。因為他還是喜歡夏。但是這是夏已經和霧同學走的很近了。私下霧同學和時同學也是比以前稍微有點小摩擦。
但是,很快,不知為何時同學去追了侶同學。更讓同學驚奇的是,他倆相愛了。同學們也是祝他們幸福。
一天晚上,我和朋友黑子一起漫步操場,散心閑聊。
我無意中對他說:時同學苦逼的愛情的磨礪終於到盡頭了,終於追到侶同學,得到了愛情的滋養。
黑子聽後,咦了一聲,說到:怎麼可能!是侶同學追的時!
我驚奇的看著他:不會吧!女生倒追男生?
黑子點了點頭:對啊!而且是侶同學主動加的時同學扣扣呢!聽說是被時同學帥氣的照片吸引到了呢。
我更加詫異了:吸引?照片?群裡面沒有時同學的照片,她怎麼看到?
黑子搖了搖頭:這就不懂了了!反正是倒追,嘿嘿!
我之前接觸過侶同學,她不是那種隨意和男生攀談的人,我和她聊天時都略有抵觸(我很帥的哈!抵觸大概是因為陌生和搭訕的唐突)。
我坐在草坪上陷入沉思。
侶同學怎麼可能突然就去喜歡一個陌生男生呢?
突然我想到了霧同學。
想到了前幾個星期對著對著手機哈哈大笑。
想起來了和他聊天的對象——是侶同學!
想到這兒,我釋然了。
故事要推到霧同學加侶同學的扣扣的時候。
霧同學加侶好友,當時讓別人看起來是他想追侶,其實他是想把侶同學介紹給時同學。因此,他在扣扣對侶同學大肆宣揚時同學的好(類似媒婆之流),靠此來吸引侶同學對時同學的好感。
並且他也不時對時同學描述著侶的美(實際侶不漂亮),也給時同學埋下伏筆。
然後撮合他倆相愛。
然後你會問,這樣做對於霧同學有什麼好處。
好處大了去了,這尼瑪一箭雙鵰啊!
這樣的情況下,霧同學可以正大光明地和夏同學交往了,並且還不會傷害好朋友時的心。
想到這裡,我摸去了一頭冷汗。
霧同學下得一手好棋。但後想,這傢伙城府太深啦。
平時看著挺陽光的人,心機這麼重,完全地操控著別人的命運。
果不其然,第二天霧同學宣布自己的愛。

覺得霧同學心機重的點贊吧!
覺得我碼字累的點贊白!
覺得我是否該遠離霧同學,評論哈!


房東利欲熏心,簡單的認為兩個盲人看不見,同時租給兩人可以多收一份房租。

兩人中心思比較細膩的盲人A入住後,通過物品的變動和異樣的聲音,會發現有另一人B存在於自己房間。

A會琢磨這個人是誰。此時A並不知道B也是盲人,按照慣性思維,A當然會默認B是正常人,可以看到自己。一個看得見自己,卻不聲張,悄悄跟自己住一起的人,會是什麼人?只可能是房東本人或是經過房東允許入住並知曉自己存在的人。但自己是要交全額房租的。A會感覺受到了欺騙和侮辱。A會憤怒。

A要發泄情緒甚至報復。但對方是個正常人,自己雙目失明,正面交手肯定吃虧。毫無疑問,A會偷襲。(A並沒有殺心,偷襲工具應該是板凳棍棒之類,不會是刀斧)

再來分析B。B沒有意識到A存在,一切照舊,直到遭到襲擊。在受到突然襲擊時,B的第一反應肯定是躲避和反擊。兩人會打鬥。

打鬥會持續到一方沒有行動能力。這種激情暴力中的人是喪失理智的,而且盲人很難對對方受傷程度有準確的判斷,很有可能其中一人由於重傷致死。

活下來的人會發現自己失手打死了人,並且通過死者的物品發現他也是一名盲人租客。此人首先會感到害怕,冷靜下來後,為了掩蓋事實,他會將屍體掩藏在房間內(床底,衣櫃,冰箱等處),並清理血跡(必定有遺漏)。

在盲人心裡,房東是造成這一切的罪魁禍首。何況房東還是僅剩的知情人。盲人開始盤算對房東下手。為了不打草驚蛇,盲人交了兩份租金。

房東來看時只看見一名盲人,倍感奇怪,然後從門縫掃視房間,發現了未清理乾淨的血跡,大感不妙。

房東的分析:1.結合血跡斷定,沒出現的盲人應該是被殺了。2.血跡有被清理的痕迹,且交了兩份租金,說明盲人意圖掩蓋殺人事實。3.有機會跑而不跑,反而用租金麻痹自己,且自己是唯一知情人,所以盲人有對自己下手的可能。於是匆匆離開。

房東此時第一反應是立即報警。但是作為一個利益至上的「黑心商家」,房東開始擔心自己發生過兇殺案的房子以後租不出去。於是房東決定,殺掉正在房間里的僅剩知情者。

於是當天,房東不動聲色的殺死了盲人,並處理了兩人的屍體,清理好房間,然後發布了售房信息。

第二天,房東賣掉了房子,然後從這座城市消失了。


說個群里基友給出的答案,不清楚是不是原創但是我覺得有一定道理。


哈哈哈哈,這兩個盲人其實是兩個女人,通過合租發現原來兩個人工作都一樣,就是盲人推拿,很污的那種,所以兩個人一起掙錢啊!而且雙飛很價格很貴啊,房主肯定是看到了兩個人在接客,雙飛中,然後覺得自己的房子好污喲,於是就走了唄


商人離開的原因是他看到了什麼,他究竟通過貓眼看見了什麼呢?兩個盲人在同一屋內,正常情況下應該能知道對方,因為他們還能聽到或者觸碰到對方,然而故事中說他們彼此不知道對方。商人看到的就是他們彼此不知道對方的原因,最恐怖的一幕是當他們觸碰到對方的時候穿身而過,其中一個是鬼魂!


關於死亡,是否會有這樣一種可能?
人死了以後,依然有感覺,聽覺,觸覺,視覺(如果沒合眼的話),嗅覺,只是他的肉體看起來就像死了一樣,所以死去的人無法表達自己還有感覺,活著的人也無法發現或證明出這點。這樣看來,會有什麼恐怖的事情發生?
人死了以後,
被送往火葬場,忍受高溫和缺氧的痛苦。
被放到土坑裡,永生永世體驗窒息的苦楚。
被醫學生截肢,解剖,切片,一刀刀割的時候,跟不打麻藥做手術一樣疼。
天葬,看著自己被人切碎,被禿鷲啄食。

等等等等。

人死後可能會如此痛苦,但是他們表達不出,我們也沒法證明。


如果全部線索都來自題主的描述,那麼目前的答案還是有一些比較難說通的地方:
1.盲人為何外出租房?從商人將一套房同時出租給兩個盲人可以看出,房子面積不會太小,甚至可能有分別的衛生間。那麼租金自然不菲,盲人如何負擔起房租?靠自己很難,而如果有家人接濟,那為何家人會讓盲人獨自外出租房住?
2.商人為何讓兩個盲人同住一室?正常人都會想到盲人聽覺很好,同處一室絕不會無法察覺對方。
2.從一個月後商家收到租金,其實可以推測出四種可能:第一種可能,兩位盲人健在,並且真的相互沒有察覺對方的存在。而商人的逃離可能是因為他在屋子裡看到了第三方的存在。第二種可能,兩位盲人健在,並且互相察覺並達成了某個共識。第三種可能,一個盲人將另一個殺死,並替他寄出租金迷惑商家。第四種可能,第三方將兩個盲人都殺死,並替雙方繳納了房租,迷惑商家。
3.一個月後商家收到了兩份租金,從商家收到租金後仍沒有發覺其中的問題可以看出,他收到的是分裝的兩份租金,也就是說這兩份租金的署名不同,字跡也應該不同。如果是用電子匯款,那匯款方的賬號也應該不同。匯款的盲人是如何得知另一個盲人的信息的(因為是商家出租房屋,必定會有合同,那麼商家就會知道兩位盲人的姓名和字跡)就證明,如果其中一個盲人遇害,那另一個匯款的盲人會有幫手。抑或是兩位盲人都健在,並共同謀劃欺騙商家。再或是,兩位盲人均遇害,由第三方兇手匯款。
4.商家好奇兩位盲人如何生活,從門縫往屋裡看了幾分鐘,才發覺事情不對,而後匆匆離開。可見,房子的門沒關,而且室內的情況應該不會太過驚人,如果滿牆血跡,商人應該看上兩秒就會驚叫逃跑。而幾分鐘的時間,商人才從中看出端倪,而後匆匆離開,而非逃跑。可以猜測,室內情況乍一看相對正常,但有一些情況使得商家害怕或是內疚。
5.最大的疑點是,第二天商人就將房子變賣。一夜之間,既然商人看過屋子後就離開了,那兩個盲人去哪了?屋子誰收拾的?不到24小時的時間,買主是誰?商人為什麼要離開這個城市?

綜上,我給出我的猜測,其實算是腦補的小故事了:
一則:兩個盲人相互認識,其中一個盲人的家人覬覦商人的房子良久。於是找來盲人和他的一個盲人朋友,讓他們分別找到商人租房,並引誘商人的貪婪心理,使他們一起住進了房子。一月之後,當商人受到了兩份房租後自然對二人如何生活產生興趣,從而前來一探究竟。二人特意給商人留出門縫,讓商人聽到他們已經得知事情真相,並且非常氣憤要殺掉商人。商人聞罷匆匆離開,計劃逃走,而當晚,盲人的家人便來找商人商議買房的事宜,商人急於跑路,自然低價賣出,然後逃離了城市。

二則:租房的二人中,有一人並非真的失明,而是被黑社會僱傭的殺手,因為要潛伏,伺機殺害附近的某人而偽裝成盲人住在這裡。而在殺手入住將滿半月之際,又有一位盲人找到商人,他是位富翁,由於長期生病以致失明,家中兒女爭搶家產甚至想要加害於他,因此便攜款離家出逃。在殺手入住期間,商人因為擔心,曾多次過來查看,然而殺手經常外出,每次商人過來家裡都是空無一人,因此商人以為殺手外出走失。巧合的是,商人正值人生低谷,只靠出租房屋維持生計,如果殺手真的走失,那麼一月的房租就會泡湯。恰好富翁前來求租,心急的商人就將房子又租給了富翁。當晚,殺手回家,發現了富翁,發現他「也」是個盲人後思考了一下大概了解了其中緣由。為了不招惹是非,殺手選擇了不讓富翁發現自己的存在。轉眼又過了一周左右,殺手和富翁分別寄出了房租,而後殺手便外出殺人,沒想到反被對方殺害,屍體也被掩藏。商人收到雙份租金後很驚奇,連忙來到出租屋。發現屋門未鎖,透過屋門他看到了一群黑衣人在家中四處翻找,嚇得商人轉身匆匆離開。沒想到半路遇到了出門買東西的富翁,告知富翁家中危險後,二人找了個咖啡廳詳談,商人坦誠了自己曾將房子出租給另一個盲人,而此時電視中正在播放新聞,一具男性屍體被發現,死於槍擊,警方推測是黑社會所為。商人認出了死者就是殺手本人,十分害怕,而富翁則感謝商人攔住自己免於危險,於是以買下商人房產的名義給了商人很多的錢,讓商人逃離了城市。

其實按這個腦洞的尺度還能有好多可能性的,各位名偵探還有什麼套路也來溜一溜。 手機碼字,食指抽搐不止,趕快給個贊吧


隨便一個故事加上「賣掉房子,搬到了別的城市」都成了細思恐極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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