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自己的醫保卡借給別人用,會對我有什麼影響?
我剛入職4個月,我們公司有五險,而且還有補充醫療,最近家裡的一個姐姐生病了,跟我說借我的醫保卡用下做檢查,結果查出來大小毛病一堆,婦科,乳腺,痔瘡什麼的都有,最鬱悶的是還有一個病得開刀動手術,而且拿我的身份證去朝陽醫院辦了一張就醫卡,預約做手術,我們公司員工生病,拿著看病的單據寄給第三方的保險公司,是可以全額報銷的,那麼我想知道,這種情況我可以給她報銷她看病的醫藥費么?這麼做對我會有什麼影響,如果被發現查出來,會怎麼處理?
醫保卡是和身份證號碼綁在一起的(至少珠三角地區已經這樣了),如果萬一她驗到某種傳染病,那麼國家傳染病資料庫里的身份信息就是你的了......
另外,保險公司也在想辦法和社保資料庫連同,一旦記錄到你患過某病,以後再買保險就難了。把醫保卡借別人用要考慮清楚後果啊,小夥子!雖然你現在借給你姐姐用可以省去好多好多錢,但對你的後期危害太大了,除非你能保證一輩子不買商業保險....
商業保險現在的推廣程度越來越大了:醫保卡餘額已經可以用於購買商業保險了;有商業保險的人,以後住院有可能根本不需要自己繳納押金,只要出示保險單號就可以了。
現在已經開始試點這種做法了........
但是,這些的前提是,這個人是健康體,這個人有購買商業保險的條件; 這個人已經購買了適用的醫療險了。
如果身體條件已經沒有資格購買,或者買的是些教育金養老金或者直接就是理財險的話,這些優惠條件,就都跟這個某人沒有任何關係了。如果住院了,就還得自己從皮夾里,掏出自己攢的錢來支付醫保卡外的醫療費用。
寫這個文章,要特別提示大家的,就是醫保卡不要隨便給別人用。
不要隨便留下不良的診療或者購葯記錄。
這很重要,這裡再提示一下,希望務必引起大家的重視。
在百度百科,對醫保卡是這樣解釋的——社會醫療保險卡,簡稱醫療保險卡或醫保卡,是醫療保險個人帳戶專用卡,以個人身份證為識別碼,儲存記載著個人身份證號碼、姓名、性別以及帳戶金的撥付、消費情況等詳細資料信息。
一定要看清楚,不僅有個人基本信息,還會有賬戶消費情況記錄!而幾乎所有的醫院藥房和私營藥店收銀櫃檯,幾乎都會有一句宣傳標語:醫保卡僅限本人使用。所以,是的,所有降壓藥心腦血管病的葯,在記錄上都是你買的,哪怕你是個健康得不能再健康、一口氣上五樓不喘氣的大小夥子。
記錄,就這樣產生了,並且一直存在。
這是因為,現代信息的聯網程度越來越高了。在醫保卡記錄里留下高血壓、糖尿病之類重疾的就診和購葯史,將直接影響自己的商業險的購買和理賠。有些人可能就直接買不了商業險了。而有些人,就算是投保的時侯,順利投進去了,也只是把風險後置到了理賠的時侯。
投保時要是沒被問到醫保卡的問題,自己也沒記起,更重要的是壓根不知道醫保卡借人使用的嚴重後果,沒有告知這一情況。在遞交投保資料之後,等來的核保結果卻是拒絕承保。保險公司的理由是醫保卡消費記錄證明有心腦血管病既往病史並未能如實告知,直接拒保。並且留下了被拒保案底——幾乎所有的保險公司都不會再接受他投保了。要是這種結果,那真是欲哭無淚的。
如果一旦發生理賠的時侯,被調查出在投保以前有過重疾病史的話,就違背了商業保險的最大誠信原則,違背了投保如實告知的原則。就會在理賠時發生很多投保人不願意發生的扯皮的事情。
被保險人如何證明自己沒有帶病投保等行為,不是一件易事。在需要理賠時被保險公司要求自證清白,一定是件讓人抓狂的事情。
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不要把自己的醫保卡給別人用。不要去省那點點事情。醫保卡內的餘額,其實是等同於現金的,只不過,到底是住院治療的時侯用,還是平時買藥用,或者是買商業保險,或者辦健身卡等等。但是,真的家裡老年人要買個葯,就拿皮夾子里的現金去吧,別把年輕人的卡去買葯治療,一旦留下了病情記錄,以後損失的,一定會比現在佔到的便宜多!
買商業保險,不是因為一定會發生意外和疾病。
只是買了保險,就肯定是希望在發生意外和疾病時,能夠順利得到理賠的,對吧?
誰也不想家裡有病人時,還要費一堆的精神去跟保險公司交涉打官司的,對吧?
那麼,就從自己的醫保卡規範使用開始吧。
這個可是騙保的行為。
這個東西最不可以外借,但又最經常被借出去。
家裡爸媽生病買葯,可能隨手就拿去用了;朋友生病,沒帶醫保卡,你可能好心就借他挂號、看病……
對於大家來說,這種事情真的是太「信手拈來」了,根本就沒在意。
但卻不知,隨手把『醫保卡』借給家人和朋友使用,對你本身有極大的影響,直接就是攤上事兒了。
1
借醫保卡給他人使用,是犯法的。
我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八條:
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醫保,也有一個「保」字在,它的本質也是保險。醫保基金的錢,也是廣大參保人的錢,你我他每個月到手工資,少了的那一部分就有不少是流進醫保基金。
把醫保卡借給家人、朋友,嚴格上講就是在「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不過目前監管不嚴格,也沒有人追究,但還是不鼓勵。
畢竟其性質等同於騙保!一旦,被人舉報,你就麻煩了。
2
超級影響持卡人購買保險。
醫保卡,只要用了,就會在社保系統里留下記錄,不管你是看門診,住院,還是買葯。
這意味著,如果你把卡借給別人,別人的看病記錄,也會留在你的檔案里。
這樣的案例很多。
我身邊一個真實例子,朋友拿自己的醫保卡給爸媽開過治療肝病的藥物,後來去買保險被拒保了。
核保的時候,你可能提前告知對方,醫保卡借給過別人,不良記錄是別人留下的,你自己身體健康,可以接受保險公司體檢,來證明。
但,你覺得核保員有多大概率會相信你的話呢?
很大可能,就算他們相信你身體健康,那麼記錄不屬於你,但他們也不會接受你的建議,讓你體檢然後把保險賣給你。
這就涉及到了道德風險問題。你會把社保卡借給別人用,獲得社保報銷;那,你以後會不會把商業保險也借給別人用,來獲取商業保險報銷呢?
我們國家現在的監管很多地方有不到位的問題,當你借過醫保卡給別人用,保險公司就不得不考慮這種風險了。
還有更坑的。
如果你在核保的時候,沒被卡,投保成功了。
但,萬一哪天需要理賠的時候,也會遇到麻煩:抱歉,你買過XX葯,你看過XX病,你沒如實告知,拒賠!
那時候,你找誰說去?!
3
那,已經把醫保卡借給別人用過的,怎麼辦?
先自己確認下,別人借都留下什麼記錄,如果只是買點感冒藥,咳嗽藥,問題都不大。
但,如果是買了心腦血管疾病、肝病之類的藥物,就得注意了。
買保險,要重視核保這一環節。
不是一定買不了保險,但是會更困難,遇到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找幾款可以核保的產品,如實告知醫保卡外借情況,再附上近一年的體檢報告,等待核保結果。
如果對方願意給你機會自證清白,一般也可以按標準體承保。
應該不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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