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臟支架安全嗎?有使用期限嗎?


好大的問題啊,簡而言之:
1、支架本身是一種需要通過質檢的商品,比如我國的SFDA(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批准才可以正式進入臨床使用,少量臨床試驗進程中的新興支架,比如我國目前在開展的可降解支架臨床試驗需要特殊的審批手續;目前醫院中使用的支架沒聽說有什麼小作坊用手揉細鐵絲揉出來的
2、支架是在人體血管中發揮作用,所以是否安全很大層面上要看是否在合適的時間、合適的血管位置選擇合適的大小、塗層的支架。專業點說,要看有沒有放支架的適應證(需不需要放),有沒有禁忌症(因為種種原因不能放),能不能放進去(取決於醫生的技藝與患者病變複雜程度的博弈)。這是一門醫生需要長時間學習、受過無數輻射後才日臻熟練的科學,也是藝術,大家普遍相信三甲醫院的醫生,相信北上廣的醫生,甚至阜外、安貞這樣心血管大牛醫院的醫生的道理在這。當然,現在培訓很廣,醫生之間的差距已在縮小。
支架操作過程中可能出現併發症,比如內膜剝脫(可能可以通過再放支架解決,也可能只能靠藥物維持),冠脈穿孔(可以非常兇險),雖然整體來說概率比較小,但是趕上了對個體來說就是100%。支架之後可能有支架內再狹窄、或血栓形成,說白了就是支架內再次堵塞、不通暢,只是機制不一樣,術後規律服藥是減少這些不愉快的有效手段,戒煙的良好心血管患者生活習慣的維持同等重要,但是,只能減少,不能在人群中完全避免;該放支架的地方不放支架,同樣有局部狹窄再次加重的可能
3、我們在臨床上見過七八十老年人三支病變放支架後7年相安無事,也見過更年輕的放完了沒挺到出院,這兩個病人需要放支架的基礎病不同,所以具體的「使用期限」,我們醫生能盡到現階段科技水平我們的最大努力,剩下的多少有點看造化的意思。
最後,本文和很多醫院給患者看的知情同意書一樣,基本只寫了潛在危害,沒有提到獲益,信息不對等,所以不建議閱讀。醫生覺得某個人放支架比不放情況要好才會建議放,這個情況包含很多層次。但是請注意,醫療行為說到底是逆天的行為,逆天都有潛在的代價,即使發展到現在,我們嘗到的甜頭越來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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