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騙婚這個事已經發展成為一件不可改變的事實的時候應該如何解決?

首先,紅字加粗:我不是在為騙婚洗白,也不是在為男同騙婚這個行為洗白。
僅僅是單純的想知道為什麼那麼多人就認為在這場悲劇里只有女方才算是受害者(當然,我同意女方在絕大多數的情況下是最大受害者,但為什麼要否定男方也可能是受害者了)。最不能理解的就是在這個悲劇已經發生的時候這些人想得都不是該如何解決以及杜絕未來繼續發生這種悲劇,而是選擇的上去就對騙婚男同一頓亂罵,罵兩句能解決個什麼事啊?—————————————————————很抱歉,我應該提出我覺得應該如何解決未來還可能發生這樣的悲劇的方式,至於已經發生的,還是原諒我,我能理解他們(請不要再拿我的理解來黑了,理解不是妥協,不是同意,也不是支持!我的理解僅僅是我知道了,但我不想去為此爭論誰對誰錯)。
我認為會發生這樣的悲劇的很大原因還是受教育程度的影響,當然,也不排除這些悲劇里有很多人也是受過高等教育的,但他們依舊選擇欺騙來達到自己的一些目的,他們這類人,應該被淘汰。但這些悲劇里還有很多人是未受到過很多教育的,還有很多人連自己是同性戀都不能做到對自己的心理認同,他們還能如何去說服自己的父母,說服自己的家庭,以及同那深深埋在自己骨子裡的傳宗接代的思想做鬥爭。這類人真的很容易就屈服他們眼裡的現實。也就自然會釀造這麼多的悲劇發生了。

我所希望的是大家的輿論監督可以嘗試下督促我們的教育制度改善,讓我們的教育能夠跟上時代,讓下一代人能夠正確的認識到這個群體是怎樣的一個群體,而不是面對到這樣一個有可能被大家所不恥的問題的時候選擇一筆帶過。

我知道, 有個傻 就跟著咬我我不放了,又該說什麼那這樣是不是就不該繼續譴責那些已經釀成悲劇的人了?那些人在你眼裡就是對的了?你還是支持他們的?你還是在繼續為他們洗白啊?
在這兒我就只回你一句,我不想管已經發生的事,您高興去管你去就行,我只願意為未來可以更好而獻一份力,您要再跟著我咬,我也就只能沒有教養的對您說一句:我為他們洗nm個大頭鬼。滾犢子吧。


題主不應該這樣問,我知道題主的意思,但是問題的描述應該直接指向社會該如何解決同性戀騙婚問題,對於這個問題,社會有沒有責任,而不是把同妻拉下水。


第一次聽說騙婚的gay是受害者,黑人問號臉???

你騙婚你有理?女的拿槍懟你腦袋了說你不騙她就打死你?

罵人的確沒個卵用,因為法律這塊還是空白,如果哪天說騙婚的要株連九族可能就有效了

但是你說騙婚的gay也有可能是受害者?你自己廢物搞不定你父母去禍害人家姑娘你受害?

所以這就是為啥最近好多人越來越排斥同性戀群體

已拉黑題主


歡迎觀摩問題日誌,看題主高尚的素質,看到底是誰【亂罵一通】。
題主是我見過抹黑同性戀最成功的一位,比那些反同厲害多了。

哈哈,題主真是被傷得不淺啊,第幾個問題了?
給大家詳細解讀一下題主為何雞凍至此。
原因是一個發現自己爸爸是GAY,對媽媽公平與否的問題下。
我主張起碼要讓母親知道,然後讓她自己選擇,而題主和某些GAY,主張維護家庭要緊,就這麼一直瞞著最好。
於是大戰三百回合。
不過無論是第幾個回合,真是不好意思,沒有人說GAY不是受害者。
而是某些人覺得GAY是受害者,就可以對更加不幸的女性持續欺騙,這才令人不齒。

題主在評論里為欺騙和隱瞞一頓洗地,現在說別人主張停止欺騙是不杜絕悲劇,你才是?
為了阻止騙婚我們不能譴責騙婚男同,而應該哄著他們順著他們,不然他們就變本加厲地騙婚?

截圖表示並沒有冤枉題主:

原來隱瞞性取向騙婚是合法的隱私權。
這麼說詐騙也是合法隱私權的範疇。

嗯嗯,我想騙人,我不告訴對方我想騙他,但我也沒說我肯定不是個騙子,所以我沒錯。
好邏輯不?請給我鼓掌。

是啊,人媽媽都和自己丈夫分房睡,婚姻無性也無愛,這些本來不需要承受的東西都不是傷害,只要瞞著那就不存在傷害。
馬蓉出軌只要寶強不知道,那對寶強就不存在傷害了呢。

又來了,合法隱私權,對有隱私權我騙人是我的權利。

來了,一個GAY講出了經典直男癌的邏輯。
受害者有罪論。
結婚你同意了!你自願的!我也沒逼你啊,哪怕我騙你你才願意的,那也是你的錯!
都是你沒明察秋毫髮現我是個騙子的錯!
都是你傻我不為你負責!哪怕是我騙的你。題主口口聲聲自己不為騙婚洗白。
口口聲聲同情同妻。
他就是這麼同情的。
【都是同妻自己了解不清,騙婚者不為她的傻負責】
到底是有人只把同妻當受害者,還是題主自己只把GAY看成受害者,想把屎盆子全都扣給社會,甚至扣給本身就是受害者的同妻呢?

題主是我見過抹黑同性戀最成功的一位,比任何反同都厲害多了。


葯不要停


按你這麼說,我們是不是應該理解偏遠山區買賣婦女的行為?
畢竟他們沒受過教育,只是想娶個老婆,我們有了這麼好的資源,還苛責他們,是不是太殘忍?

我只能說是錯永不對,真永是真。
再痛苦難受,請以不傷害別人為前提。
想辦法去解決它,
要是解決不了,
那就兩個選擇,
苟延殘喘地活著,
或者痛快地死去。

我的偶像是張國榮。他所處的那個年代,比之現在要更加保守,何況他還是公眾人物。他喜歡上了一個男人,也從來沒以此為借口去傷害任何人。反而和唐先生譜寫了一段非常美妙的愛情故事,毫不誇張地說,很多人因為張國榮對同性戀更加理解和寬容。
所以啊,這世上總有人把自己的痛苦和失敗歸咎於別人,而不是自己的懦弱與不爭。Leslie因為疾病撒手人寰,你知不知道他經歷了多少痛苦和折磨?可即使這樣,在他生命最後的時間裡,還一直在提攜新人,為香港電影業貢獻自己的力量。最後他也受不了病痛的折磨,於是他選擇離開。或去或留,皆在自己,從不給別人平添苦惱。儘管愛他的人為他的離去哀痛不已,但那些也不是出於leslie本身的意願。
說回來,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不如意,我也有,所以我才在深夜睡不著覺碼這篇答案。要是有朝一日痛苦能化為匕首,名正言順地成為傷害別人的理由。要是有朝一日,傷害人的兇手因為悲慘的過去就能將自己的罪行一一抹去。世界會變成什麼樣?騙婚這種事情,法律上已然很難定罪,即使我們人為地譴責,也難以彌補女孩受到的傷害的十分,不,甚至是百分之一。你居然還要我們放棄道德上的譴責。我很難不懷疑你是騙婚的同志之一。


我因為社會壓力騙婚,但是我知道,我是個好男同。


不是兩個人都受害嗎?


同性戀合法化以後GAY就會找男人結婚嗎?
不,他們想要免費子宮和免費保姆,所以還是會去騙婚。


題主這是和gay有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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