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男朋友分手了,但是還是喜歡他。什麼辦法可以擺脫這種心理?感覺自己犯賤啊

我喜歡他的程度大概超過他喜歡我的程度。兩人交往半年,以前就認識交往的。他後來不怎麼主動找我玩。我不是會粘人的女生。我累了,但是還是喜歡他。他也覺得累,我們分手吧。我心理應該比他成熟,年齡大他兩歲。還是會想他。分手後沒有聯繫過。我想要快一點適應回原來一個人的生活。只是現在有點傷心,有點想他。原來失戀不是很舒服。


把他的缺點寫在一張紙上,早晚誦讀,希望可以幫到你。


一開始和初戀分手,我也有這樣的感覺,但慢慢就明白了:

你要適應的不是一個人生活,而是和另一個人開始新生活。在那之後,他只是過去;在那之前,你只需變好。

具體的好,如果不能變得很厲害很厲害的話,變得更漂亮更有趣也已經很不錯了。

加油吧,姑娘。


感覺到累那就是不適合。能分開就是不夠喜歡。明顯雞肋。當斷則斷,難不成還藕斷絲連個幾年?條件允許的話出去旅遊,多交新朋友。都有個過程 慢慢就習慣了。


我和你有同樣的感覺,和不成熟的人太戀愛真的會累,付出多的一方最痛苦,兩個人就像橡皮筋誰最後鬆手最痛苦,我放棄了分手了,


出去玩 約朋友出去玩 儘快認識更多的男生 不為找男朋友 只為分散注意力 如果在大學 參加很多新的社團


其實我是不是只是想說出來,疏解一下。並不是想得到什麼結論。只是想說話。


想到和他在一起沒有未來,自己很累。就會堅定的要分開。長痛不如短痛。


他不愛你,你自己執著也沒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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