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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後,男人要回花在女人身上的錢財,你怎麼看?


既然是問看法,那我就純粹說說感受吧(第一次答這類問題)。

無論如何,把事情做到這一步都是很不堪的,但我絕不認為此男是所謂的極品或者奇葩。至少我覺得可能存在另一種解釋。

現身說法(這段可忽略):
我自己有這麼一個習慣,與女友戀愛幾年來,我細心收集了大部分看來無用的東西,有我們一起出行的機票或門票、一起看過的電影、住過的旅館、收集的印花、每次我去她家的長途車票、甚至我們大學時代傳過的紙條(哪怕只是很無聊的借本書、佔個座之類)…如果我列一個表單,絕對比此男詳盡得多。但我發誓,我不舍這些小東西絕非為了將來方便清算,而是因為我覺得,人在某個時刻的感受,無論幸福或悲傷,都會或多或少紀錄在當時的一些物件上,就像某首歌或某場電影在你記憶里固定映射著某個人或時刻,它們確實承載著一些東西,是這些東西讓我不舍,雖然我並沒有很多時間常去翻看和回味。

我還是覺得地球上有不少與我類似的人的(針對性囤物癖?),所以看到這個問題時,感到挺心痛。我不知道事情始末,原微博也並無說明,所以僅僅是一面之詞。從這份數據中,我看到的是一個絕望的人,因憤怒而採取了一種非常不堪的手段進行最後的報復,我不知道他是否真認為能拿回這些錢,或者說是否真的想要拿回這些錢,單從他與女友戀愛期間的行為中,我看不出他是一個生性小氣時刻打著算盤的人,相反我覺得他對這段愛情的付出是比較真心和無私的,對對方也是體貼周到的(我很難想像一個連每場電影票根都保存著的人會不深深愛著對方),也許是因為細心,也許是因為與我類似的癖好,他留下了這許多東西(它們很可能不全是關於錢的),然後在一場不知誰對誰錯的變故中,這些承載著感情的東西變成了報復的工具。

我不想說感情沒有對錯,因為我們面對一場真心投入卻最終失敗的感情時,從來都是黑白分明的。而此事,只是龐大群體中普通的一個人做的一個選擇而已。


男人再怎麼小氣也很難做到這一步吧,可能是真的傷了。


我沒看出斤斤計較,只看出仇恨。所以真的要看這女的究竟怎麼回事,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導致這樣的仇恨。

男人憑什麼就不許復仇?


看來看去,以陰毛論的角度說,很像大眾點評網的軟文,只是繞得彎子大了點,當然效果也更好


我真後悔分手的時候沒去向男人要錢


關於這個問題,有了斌哥和磊哥的回答,我決定從另一個角度來回答這個問題:

這個男淫,能夠如此細緻的記錄每一次的花費,足見他是多麼多麼的細心、多麼多麼的用心、多麼多麼的靠譜!
所以,我會說:抓住這個男淫吧,不要放手!這樣的男淫,不是極品也是奇葩呀!

各位,要有一顆善於發現亮點的雙眼!
歐也^_^


涉及金錢與愛情的問題,總會引起熱烈的討論。對我個人而言,雖然會有自己明確的選擇,但同時我也覺得這事沒有統一標準。我們堅持的不過是一些傳統而已,願意堅持只不過是因為它沒有對我們的生活造成多麼大的不便。所以,約會時我會主動買單,但如果女士提出AA制,我也覺得很美好。當然,對於分手後還要索回財物的事情,只能說很悲劇,但這肯定不是一個人的責任。


我的經歷差不多。
而且最後我也把錢要回來了。
想法有二:
【1】:我在此間付出的精力遠非這個價(別扯什麼雙方都付出了,世界上總有那麼一些女人是只索取的)
【2】:告慰自己,至少沒替別人養老婆。

每每想起當年的所做所為,都懊悔不已。
因為我把這些錢捐給紅十字會了


好吧,既然是說說看法,我就不著調得談談。
世界上的人千奇百怪,見多了其實就不怪了,初期也許會驚詫,但是見多了也只能是一聲嘆息。
此人此語,不知是何語境,是何心情,是何狀況下的交談,所以其實不便妄下結論,我只舉一例子(僅是假想舉例啊):
如果在這段話之前,那個女的傍了一個大款或者富二代,貶損這男的太窮,太沒出息,沒有送這女的很多東西,不肯為她花錢,說他是窮鬼,吝嗇男,讓他滾蛋,或者其他一些什麼過激的話,那男的如果有此反應,也屬正常和可以理解。
所以世事不解前因後果,是很難說的。

即便沒有這些,此男亦不算極品,我見過最極品的男人是,新婚之初,掏出7,8張信用卡讓老婆來還賬,共計數萬元。妻問怎麼欠這麼多錢,他答曰:追你的時候花的。其妻曰:花不了這麼多啊。他答曰:又不止追你一個。。。
其中很多張信用卡都已經欠費數月,也就是說,她老婆最終幫助他為他追自己以及其他女人一起買了單。最絕的還有,他老婆生完孩子第一周,他就催著他老婆離開醫院去公司領了一大筆撫育補貼(她老婆是外資航空公司的空姐,福利極好),然後他就拿著這筆錢,馬上買了車,馬上急著就去赴那個什麼X分鐘約會,泡妞搞ONS去了。。。

世事無極限,世人無極限。。。


作為一位會計專業的同學我要說這哥們即使不是學會計或者審計的也極具有學會計或者審計的天賦。這其中涉及到的固定資產的折舊(IPAD打折),期間費用的攤銷,油氣及生物資產(奧利奧犬)的初始及後續計量均需要大量的專業知識和經驗積累;以及由證到賬的審計方法,引入第三方媒體(大眾點評網)以增加可信度等均涉及到專業的審計領域,而且這哥們能夠將這些專業知識在生活中運用的如此瀟洒自如,不留痕迹,讓我這科班出身的都汗顏啊。當然,這也不是沒有破解之法,打字好累……


我想為男方說幾句話,大家說得對,男方是輸不起,但是一切奇怪的現象都是有原因的,如果要想得到更多客觀的評判,那麼就不要只看男方的發票,還要去了解為什麼他們會分手,從發票的內容來看,男方給女方花錢絕對不吝嗇,但是為什麼分手後會這麼的斤斤計較,而且男方應該是一個正常人,他這樣的行為絕對也是一種很偏激的行為,他肯定能夠意識得到,但是為什麼明知不可為而為之,三個字:氣不過,難道他要會那些是為了挽回經濟損失,寫到這裡,我自己都笑了,他的行為更多的可以理解為解氣吧,不過方法太偏激,退一步海闊天空,這絕對不是一個好方法,而且作為一個男人,應該心胸更寬闊一點,男人的胸懷是委屈撐大的嘛。


假的吧,壓縮包都是117.6K


真正用心的感情是量化不出價格的,算不清付出的,而且也是不會覺得損失過的吧。


哎,作為一個剛剛分手的男生,我覺得男生真心不容易。

分手沒誰對誰錯之分,只能說,兩個人在一起不合適吧。

如果真的那麼在乎錢的話,在一起的時候,就說清楚,能AA的就AA吧。如果不是,後面再去要賬要得回么?現在欠錢的才是大爺啊(沒有說女性朋友欠男同胞什麼的意思)


我也遇到過同樣的情況,在相當爽快之下,我給回了所有他要的錢財,因為對我而言,錢財和他一樣都是糞土,或者說,他連糞土都不如。所以姐妹們,如果你遇到了這樣的男人,那就大大方方的給回他要的合理的東西,然後對他笑著說,祝你幸福一輩子。


可能是被那女人噁心到了,就想噁心回去。
正常分手做不出這種事。


想到上《婚姻家庭與繼承法》時候 婚姻法老師講她經手的一個案件:
說男女談戀愛多年 然後男方催婚 女方表示暫時不想結婚。於是男方把女生告上法庭,要求女生退還一切他的開支……甚至還有一起吃的排骨年糕!!!!是X年X月X日幾點在哪兒哪兒哪兒吃的幾次排骨年糕……………………

然後全班都笑翻了……

我覺得,就對男生來說的評判,上面答案已經有很多了,說說我自己的想法:

一個懂事的女生就該在分手的時候把對方送的一切東西還給男生,男生也該把女生送的東西還給女生。
但是另一方要不要是另一個問題,要我的話,如果他真的傷害我了,那我做的那些diy的東西我都會要回來。

至於吃飯看電影……= = 男生應該只是在抱怨吧 通篇的抱怨 真的要的話就不是說說而已了。


這個男人生氣了,大家就不要嘲笑他了。在氣頭上,作出什麼樣的事都不奇怪。剛剛分手,我想談談我的做法:「我送你的,就是你的。你若不要,自己丟掉。」


我送你禮物,是因為在那個時刻,我希望你擁有這樣一件東西。
我不是在拿禮物賄賂你,不圖你收到禮物後會對我如何。我希望你擁有它,我送給你了,就是你的。

看到幾位堅持要回來的知友,基本都是被前女友當提款機刷了。送禮物的目的就不單純,分手了堅持要回禮物也就不奇怪了。不過對於這種碧池,最應該做的不是首先反思自己,然後和哥們兒一起出去慶祝自由么?要啥自行車。。。你們這麼堅持把送前女友的禮物要回來,當你送下一任女朋友禮物的時候,不會有陰影么?

好心分手,不留陰影,不再留戀,只帶上雙方最美好的回憶,奔向各自更加美好的未來。當下一個人出現的時候,我仍然可以像未曾受傷一樣,投入初戀般真摯的感情。

男人就應該像太陽一樣,不要計較自己給予了什麼:
「我以前能給的,以後一樣能給。」
對於遇到碧池的哥們,可以再參考下面一句:


我佩服那個還錢的妹子亮點。
第一、骨氣
第二、眼光


大眾點評網的軟文:)
明顯文中的數據設計不嚴謹,rar文件的尺寸更是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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