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如何給癌細胞在系統發生學裡分類呢?

我想請教一個很外行很傻逼的問題,如果把人體內的癌細胞分離出來,那麼它很顯然也算是一種生物吧?和智人的基因完全相同的一種生物,那麼怎麼給它在系統發生學裡分類呢?真人屬智人種下單分一個亞種?或者根本就不算是動物界的?怎麼用林奈法命名呢?這個問題已經折磨我很久了,生物大神來救我!


謝河大邀請。

拋磚引玉,期待更多的知友能夠有更加精彩的思路。

我們一步步的來看這個問題。
1,癌細胞是不是生物?
這個問題看起來很奇怪,但的確是個問題。
我們一般定義生物有三個關鍵要素:
新陳代謝,增殖,應激性。
我們可以發現,這三點,癌細胞完全符合,事實上,多細胞的大多數細胞都符合這三點(肯定有例外,比如紅細胞)。

比如我們在實驗室培養癌細胞,給了足夠的條件,那麼,癌細胞將會持續的傳代下去。
癌細胞可以新陳代謝,不然就不需要培養基了
癌細胞可以無限傳代,也就是可以增殖,下圖是海拉細胞系

癌細胞對各種外界條件敏感,所以有應激性(各種抗生素或者外界條件,比如高糖、氧氣等)

這是一個腫瘤劃痕實驗,可以完美的詮釋這一點。涉及了腫瘤的擴增,腫瘤的新陳代謝,以及腫瘤對外界干擾的應激性(比如RNAi或者用抗生素去影響)

看起來,好像腫瘤細胞是生物,這是真相嗎?

2,組織細胞和人類有一樣的基因組

這個時候,我們遇到了一個新的問題,傳統的分類法,由於分類的時候更多的依據生物的性狀和習性,導致分類的時候往往會出現很多異於正常認知的事情。
就像我之前提到的

他倆都不是一個目的!!!
蘿蔔 雙子葉植物綱→罌粟目→十字花科→蘿蔔屬蘿蔔
(學名:Raphanus sativus L)
胡蘿蔔
雙子葉植物綱→傘形目→傘形科→胡蘿蔔屬→野胡蘿蔔種→胡蘿蔔
(學名:Daucus carota subsp. sativus

而為什麼我們提出了內共生假說?
線粒體的基因組更類似於微生物。這套基因組跟人體完全不一樣,反而是跟細菌非常類似(環形DNA,70s核糖體,其實氨基酸是N-甲醯甲硫氨酸),所以才會有內共生假說
線粒體跟人類基因組完全兩碼
線粒體基因組長度16569,編碼37個基因,主要是呼吸鏈相關的
人類核基因組長度30億,編碼2-3萬個基因,包括全部內容。
二者從序列上沒有同源性!而腦組織和其他組織的基因組都是人類核基因組
大腦有沒有可能是一種寄生生物? - 李雷的回答

所以,我當時提出的觀點是:既然大腦和人體細胞擁有共同的基因組,那麼他們就是一種生物的成分,而不能分成兩種!

回到腫瘤:大部分腫瘤細胞在早期,其基因組和人體是共有的(到後期會有各種基因組不穩定性和變異),因此應該屬於同一個物種

第三,那麼,能不能是亞種呢?
這個問題就像題主提到的。
好吧,他們是生物,基因組一樣,是不是亞種?
是的,這個問題是觸及了本質,似乎把1,2的矛盾直接給融合了,好憂傷,畢竟亞種的來歷往往是多種因素,我在這個問題提到了這些可能性
動物與人交配能生出半人半獸的物種嗎? - 李雷的回答
比如地理隔離,就像東北虎和孟加拉虎
當年達爾文老爺子推出進化論跟這個密切相關

好了,到此,似乎走入一個死胡同了。

第四,生物的比較應該是個體,而非細胞。
這是我認為對本題的解決,即生物的比較,應該是比較整體,而非比較局部。
就像伯樂兒子一樣,《相馬經》上說,千里馬是額頭隆起,雙眼突出,蹄如摞起的酒麴塊。他按照書上繪出的各種圖形,與他所見到的一一加以對照。結果,他找到一隻癩蛤蟆。

我們單純盯著一個組織,一個細胞,就容易掉進這種情況。
所以對於多細胞生物,我們需要比較總體,而非局部。
比如,心和肺都是人體的一部分,但他們本身不是人!

好了,到這裡,我們基本是解決了這個問題,即,癌細胞只是細胞,而不是個體,不能代表一個亞種。

——————其他問題——————
那麼,結束了嗎?
尚未!
到底什麼才是一個人?
男女差異就不說了,族群的差別也不提了。
一個先天殘疾的人,缺少一些器官或者功能異常(盲聾啞),那麼,他和正常的人差異足夠大,這個時候,怎麼判斷?

假如這個不夠直觀的話,那麼就像我之前閑聊的一個問題,
現有技術下,一個人至少要保持多少臟器才能活下來? - 李雷的回答,很多器官,似乎都可以被替代掉。

更別提,再哲學一點,到底什麼才是人?
比如你有自愈能力 砍下腦袋後又新長了一個腦袋 那請問你還是你嗎? - 李雷的回答

好了,扯得太遠了,over。


可以看下吳仲義大佬的這篇PNAS:
Extremely high genetic diversity in a single tumor points to prevalence of non-Darwinian cell evolution
如果臨床的分型,專業做腫瘤的會有分類方法,但放到單組織單細胞層面,我覺得一塊腫瘤壓根可能不是一樣東西,有點難。。


如果從生物演化的角度來看,應該是數類單細胞生物集合成為了最早的多細胞生命,然後各種來源和功能不同的細胞在細胞集合中發揮不同的作用,以器官的形式來史細胞集合整體達到新陳代謝和增殖的效果。

直到最原始的水母一類動物開始,才真正出現了神經細胞,這表明,這些細胞集合可以以生物個體而存在了,乃至於到了人類,開始有了自我和本我的意識。

但,人類這麼高級,其實還是一堆細胞的組合,那麼人類和伊莎貝拉的區別是,人類的細胞會共享所有遺傳物質,而伊莎貝拉還處於細胞集合成團,但各有基因各司其職的程度。

在人體中總是會存在癌細胞的,這些細胞嚴格來說,已經不屬於正常生理組織,因為他們並不和人體其他細胞具有一致的基因序列,那麼癌細胞就可以看作是和原生物個體不同的物種。

假設說,如果對一群癌細胞進行培養,那這些癌細胞是可能有幾率演化成另一個生命乃至生命形式的。

所以,回答題主本身的問題,從種系發生學的角度來看,癌細胞可以算作是一個演化支,而且,不同人身上的癌細胞甚至可以獨立地算作一支演化支。

癌細胞或許是單細胞集合成多細胞這個過程的逆向而已。

當然,這是我個人的妄言,其是否成立的前提在於,是否可以把癌細胞定義為一個生物個體。

註明一下,伊莎貝拉是指一種化石類型,其形態並不固定,目前的研究並不能將其分類為任何一個分類單元,只能明確它是一種多種細胞的結合體,或可以看作是多細胞生物的祖先形態。


給原題:系統發生是生物群間以親緣關係關聯得出的概念,癌細胞不是以傳代形式從某一物種發生的。我們可以討論具體株系的系統發生(即說明各個株系之間的傳代關係),但無法討論癌細胞作為 「物種」 的系統發生。

以下內容為正視聽:
1. 腫瘤劃痕實驗是擴散能力實驗,不是 「應激性」。
2. 物種之間的界限不是 「基因組相同」,而是 「基因庫相通」。亞種是相對隔離的基因群,可以類比成大湖缺水時分裂成的小湖,漲水等特殊條件下依然可以發生溝通。注意這個定義對原核生物常常不適用。
3. 癌細胞基因組大多不同於來源動物基因組。
4. 由於生物界的複雜性,生物學基礎概念往往定義不嚴密,什麼是 「物種」 實則一個非常難回答的問題,請任何一個大牛來也是不敢妄言。癌細胞不歸為新種,正如朊病毒歸為毒素,更多的是一種慣例。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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