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心理疾病的治療上,心理諮詢和藥物治療的利弊有哪些?

請舉例說明


1 兩者的作用。 說出來可能不是所有人都同意,但大部分情況下,心理諮詢並不直接針對癥狀。而藥物則總是針對癥狀的。哪怕諮詢針對癥狀,和藥物的作用也是不同的。心理諮詢是讓來訪者主觀努力、癥狀逐漸好轉甚至消失;藥物治療則更為被動。
2 關於癥狀。另一個不大能讓人接受的概念是:癥狀的功能性、又或者說癥狀的「意義」。癥狀可能是某種信號,提示個體正在面臨的困難(如失眠可能對應著高壓事件);癥狀也有一定的保護性,能讓個體維持功能或者繼續活下去(如比較經典的,一個人長期生活在充滿痛苦的環境中感到抑鬱,抑鬱使得個體對周遭反應和感受的能力下降,儘管抑鬱本身也很折磨,但周圍的痛苦卻因感受性下降變得可以忍受了。)
3 關於藥物治療。精神科藥物治療不見得一定很快見效(如抗抑鬱藥物就需要起碼2周持續服藥的時間才能夠起效),但藥物治療能夠提供長期而穩定的支援,和每次效果差異巨大,張力滿滿的心理諮詢相比,更能夠有效地幫助病人扛過最難受的時刻。簡單來說,精神科藥物更像是一顆感冒藥:它不能治感冒,但能夠緩解感冒的不適,好讓機體更好的發揮自己的免疫系統趕走感冒。
4 關於「不良反應」。其實,「是葯三分毒」,不管是藥物治療,還是諮詢治療,若要真的對個體能夠產生影響,必然會帶來相應的不適和痛苦。藥物如此,諮詢更是如此。精神藥物的不良反應在個體差異上是出了名的,大部分的情況下,最終選取的藥物治療方案是在療效、副作用和不良反應中間選取個體能夠承受的療效最大平衡點,而不良反應有時受心理暗示影響巨大。諮詢治療,真正能夠帶來轉變的,必然涉及到面對創傷和痛苦。要想和過往有所不同,這些痛苦最終還是要直面的。也可以說,想輕輕鬆鬆治好心理疾病可以算不切實際的幻想
5 關於聯合治療。當心理諮詢與藥物治療聯合使用時,會出現更為複雜的情形。尤其是當一名醫生,在進行諮詢治療的同時給病人開藥,那麼藥物就可能作為某種媒介捲入到諮詢的關係當中。藥物的選取、劑量、效果、副作用會和諮詢的感受結合在一起。一方面,病人通過對服藥的合作/抗拒表達著對治療進程和治療關係的感受;另一方面,醫生則可能會受到諮詢治療關係的影響而改變藥物治療的方案(這裡的改變是指非癥狀層面判斷下的改變,比方說醫生可能會因為諮詢治療過程不順感到焦慮或者不安,不知不覺中加大藥物劑量作為彌補或者奪回心理上的控制感)。因此,比較理想的情形可能是由兩名醫生分別負責病人的藥物治療和諮詢治療。需要強調的是,這裡僅僅提出可能存在的情況,並不是說由單一醫師同時負責病人的藥物和諮詢治療不可行。這裡面會遇到一些可能的風險,但不應當被過度高估。


前面@Y Wong和@火小柴已經把該說的都說的差不多了,心理諮詢和藥物治療的利弊,在不同的情形下並不相同,我來從另一個角度說兩句:


心理狀態這個概念,在心理學的歷史上是有著很多種不同形式的解釋的,比較為大眾所熟知的就是精神分析學派解釋,新精神分析解釋,客體關係理論等等等等等。在此之外,還有一個派別:生物學解釋。

也因為不同的解釋,對於心理疾病的治療出現了不同類型的治療策略。很多人都看過電影《禁閉島》,裡面講述了生物學角度和精神分析角度的分歧。

這種分歧代表了當時心理學的現狀:各種派別間各執一詞,很難互通。因此不同的派別之間很難協調配合,缺乏共同研討合作。

然則現在已經不同了,新的研究發展下,身心關係的緊密型得到了明確的實驗證明,也就是說,一個人的外部行為癥狀,在大部分情況下是生理層面和心理層面共同作用著的,並且生理層面與心理層面之間也在互相影響。情緒和認知的糟糕會加劇大腦內化學平衡失調,而腦內的化學變化也可能導致前額葉皮質激素失衡,進而引發明顯的情緒變化。


我的觀點是:一層一層的診斷來訪者,判斷可以通過哪些方法進行工作,並且將用藥這個手段放在最後一步。

具體來說就是:

1,是否涉及明確的障礙。(找出非障礙類諮詢,談話解決)

2,判斷癥狀原發因素是認知還是生理。(分析cbt、客體關係等工作的解決思路)

3,有沒有自我識別障礙等因素?(是否存在分裂樣,偏執樣,邊緣樣)

4,分析涉及器質性歷史等因素。(吸毒,創傷,家族病史)

5,可否通過催眠解決?(處理自我演繹等)

6,以上都難以維持工作,或者難以避免的會陷入惡性循環變化,推薦處方治療配合心理諮詢。


以上只是一個簡略表達,每一個步驟都並未全面表述。

然而,我在國內還沒有處方權,不可避免的要和精神科醫生一起工作。但我並不排斥。


作為一個曾經接受過心理諮詢經歷,並且將以心理諮詢為業的人。
我想從兩個角度來談談到底心理諮詢和藥物治療。
首先:我是一個求助者。
1.藥物治療在中重度心理問題中是見效最快的,而且,相對來說性價比較高
2.藥物治療對我的幫助是早期的,後期對我的幫助不大甚至是有害的
例如:我曾經服用鹽酸帕羅西汀,在最初的時候我服用藥物效果很大,至少不那麼想去死...(的確挺大的是吧...)
至於性價比比較高的問題,我沒有記錯的話當時一盒是10片,一盒120RMB。
一天一片每個月費用約為360RMB,一天兩片的話就是差不多720RMB。(我是根據醫生評價的情況好壞來服藥的,還有一些問題下面描述)我而我同時在接受心理治療,一周兩次,每次一個小時,每小時費用為200RMB,一周費用就是400RMB。一個月的費用在2800左右。
因為,通常心理問題和精神病不同,它是有具體原因的,就算你覺得這個原因很奇葩。所以,藥物只能環節我的情緒問題,而無法解決根本性問題。所以,在後來的過程中心理治療的效果已經遠遠大於藥物的作用了。
另外,我在提到兩點:
1.服藥使我變得極端嗜睡,社會功能受到了一定的影響,這也是我後來放棄藥物的原因之一。
2.當我特別難過的時候,我會忽視醫生的醫囑過量服藥。我不知道這算不算藥物濫用...當然,這和我國的藥物監管體系有關.(摔!)..這樣給我感覺像是吸毒,後來經過一段時間的治療過後,我就停止了服藥。
3.關於心理治療的問題:
首先,可以接上一個話題,就是費用問題,一個月2800的治療費用就是放在現在也可能是一個普通家庭一半的月收入。也許有人說,沒錢就不要治療啊,我覺得我們應該努力得到我們得不到的而不是自怨自艾,因為這樣社會才能進步!但是,我們同時也應該幫助我們之中發展還不是很好的個體。這樣社會才能文明!
1.保密問題。首先來說,我可能對心理諮詢師說的,是我絕對不能對人說的事情。那麼,我怎麼能保證他不泄露出去呢?也許你會說:保密原則是心理諮詢的重要原則,也是心理諮詢師的職業操守啊。但是,在目前的監管體系下,違規的成本和代價都是很低的。所以,沒有強制力能保證心理諮詢師能為我保密。
2.社會接納問題。至少,在我接受治療的時候,社會上的很多人基本把有心理問題=有精神病。這種觀念使得很多求助者不敢求助。我記得我當時接受治療的時候,我們班主任那種態度....(人渣到處都會有...)而且,我家裡很多人都是不支持的,他們認為這算是什麼啊?根本不是病,是我自己矯情。
3.心理治療對我的幫助是很大的。
一、幫助我從根本上正確的面對問題,解決我的困擾。(要不,我現在也沒辦法坐在這裡打字)
二、使得我獲得了一種新的思考方式,我覺得這種是意義的無窮的。心理治療是一個成長的過程。
例:我覺得,在我人生最容易改變的年歲里得到這種成長的益處很大,他重拾了我對生活的興趣。例如,我現在熱愛戶外,喜歡無線電通聯(HAM),我養了很多的寵物,我知道,這些就是我生命再一次生長了。
其次,我是一個諮詢師。
1.我反對濫用藥物。我覺得在最初的一個月里,作為應急干預的手段,可以使用藥物。但是,對於絕大多數人來說,藥物的濫用是致命的。你可能會形成嚴重的依賴,你可能喪失了真正痊癒的機會。我覺得藥物治療在面對心理問題上是弊大於利的!在精神病學領域,因為我不是很了解,所以,不做探究。
2.心理諮詢對心理治療的幫助是彈性的。也許有人在鼓吹心理萬能論,有人在高舉心理無用論。但是心理諮詢能對心理治療起到幫助,最大的原因就在於,他,是彈性的。
這種彈性是的諮詢師更加註重求助者的感受更加能從一個多維角度去分析問題。這種以人為本和實事求是的精神就是心理諮詢最大益處,我們每一個人都是這個世界的全部,怎麼能被粗暴的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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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本人的拙見了...歡迎大家和我交流!謝謝!


感覺怎麼有污名化藥物治療的趨勢。。。。我是學心理學的,雖然我對藥物治療持非常謹慎的態度,但必須承認藥物治療有藥物治療的優勢,是心理治療不可替代的。這個結論涉及如下幾個方面的探討(不想看長文的直接看黑體字和第三點):
一、什麼是心理疾病
二、什麼是心理治療、心理諮詢
三、藥物治療和心理手段各自的特點
四、心理治療的有效因素
五、聯合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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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心理疾病?
直譯是mental disease,更常用的是mental disorder。mental一詞,在精神病學領域翻譯為精神,在心理學領域翻譯為心理。所以精神疾病/障礙和心理疾病/障礙,本質是一個東西。
具體內涵和外延,國際標準看DSM(美國)或ICD(聯合國),中國看CCMD。這三本,都是心理疾病分類與診斷權威手冊,裡面包含的心理疾病從腦損壞到自殺自傷行為,以CCMD為例:
0:器質性精神障礙(阿茲海默、梅毒、腦創傷……)
1:精神活性或非成癮性物質所致精神障礙(酒精、煙草、致幻劑、一氧化碳、食物中毒……)
2:精分和其他精神病性障礙
3:情感性精神障礙(躁狂、抑鬱)
4:癔症、應激障礙、神經症(PTSD,恐懼、焦慮、強迫……)
5:心理因素相關生理障礙(厭食、嘔吐、暴食,失眠、夜驚,性慾減退……)
6:人格障礙、衝動控制障礙、性變態(雖級別低,但治療極難。類似雖沒癌症嚴重,但屬伴隨終身很難治癒的慢性疾病)
7:兒童、青少年期心理發育遲滯或障礙(智障、孤獨症……)
8:兒童、青少年多動、品行、情緒障礙(多動、反社會、抽動穢語)
9:其他
首先,一般心理問題,只要沒達到癥狀標準,不能叫心理疾病/障礙。這類問題(比如失戀失業、比如喪親),不給心理手段的幫助,不少也能自行痊癒,頂多是個時長問題。一般人都有自我癒合的能力,如果本來能自愈卻求助心理工作者,小心可能會阻礙內在的成長。
其次,不需要專業知識,從上面分類就可看出,要是0~3,不用藥物治療,得是多不負責任的做法。
再次,上述某些心理疾病,根本不需要心理手段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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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心理治療與心理諮詢
好吧,這倆名詞的異同界定,學界爭了無數年。基本每本教材都會對它們討論一番,核心思想可粗糙概括為:治療是否比諮詢高級,針對的問題是否更嚴重,覆蓋範圍是否更廣。
近期,我大中國出台了權chou威ming強zhao制zhu的《精神衛生法》。這個法(引發的業界爭議太大,吐槽跑題太遠)至少明晰了一點:醫生資質才可從事心理治療,心理學背景只能從事心理諮詢。
換言之:你能不能從事心理治療,取決於你有沒有使用藥物的權力和資格。這個角度,至少反映了具有話語權的立法者對藥物使用在心理治療中重要地位的肯定。
題外話,臨床醫生、精神病學家、心理學家和社會工作者均可從不同角度切入對廣義心理問題提供干預與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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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藥物治療和心理手段的特點
藥物優點:見效快、內在痛苦體驗少;缺點:對症不對因。
首先,藥物手段中唯一需要你意志努力的就是謹遵醫囑按時按量服藥,不像心理手段,你要持續不斷地自己跟自己較勁,所以基本體驗不到痛苦。
其次,藥物針對生理層面的改變,主要調節神經遞質等因素(如五羥色胺再攝取抑製劑,中藥調節不討論),通過對中樞/周邊神經系統興奮或抑制起到讓情緒思維過high過分散的人down一點集中一點,或者反過來。
這就是「對症不對因」的原因,不care你的成長經歷、教育背景、社會關係等等後天誘發因素,只管你現在的思維、情緒有哪些異常。由於異常表現的載體是神經系統,那我改變你的神經系統狀況,就能拿掉你的異常表現。
但由於人體是一個巨系統,具有強大的自調節自整合功能,只改變某個局部,很難帶來整個系統的優化,所以停葯之後,複發率很高啊很高。
因此,一般提倡:藥物治療應輔以心理手段。
心理優點:治本;缺點:漫長、內在痛苦體驗多。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你現在的這些異常,那是經年累月糟糕的外部環境和內部因素惡性循環的結果,它們固化進骨子裡。缺乏安全感、控制欲過高……這些特徵,早就成為一個穩定的自動化模式,牽引一系列認知情緒行為反應鏈。心理手段就是幫助你意識到這些模式,幫你打破惡性循環,幫你一步步改變這些模式,幫你找到模式成因連根拔除。做到這些,你異常的情緒、思維特徵也就消失了。這是整個系統的優化。但由於根基太深,執行起來不容易,基本耗時長。而且治療師不過一個助產婆,生孩子的還是你自己,所有的執行代價要你自己來承擔,所以這個過程你承擔的衝突糾結非常多,簡言之,比藥物更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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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心理治療的有效因素及其貢獻度(來自米國的循證結果)

  1. 來訪者資源與外部環境因素:40%
  2. 咨訪關係:30%
  3. 干預步驟和策略:15%
  4. 信念和希望:15%

在見效快的藥物幫助下,焦慮程度降低、思維渙散改善、睡眠質量提升、抑鬱情緒減緩……來訪者對治療師的信任將得到快速的實質性提升(作用於2、咨訪關係),同時也鞏固了來訪者對問題可以解決的信心(作用於4、信念和希望)。這就帶出第五個問題,心理和藥物的聯合治療要不要同一個治療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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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聯合治療
當藥物和心理手段的治療師不為同一人時,至少有這樣一些隱患:

  1. 藥物和心理的配合很難做到無縫對接;
  2. 來訪者可能利用兩個治療師互為借口,滿足自己對改變的阻抗;
  3. 來訪者可能挑起治療師的暗自競爭,並享受這種競爭。

有人提到治療師為同一人時,可能利用藥物手段滿足心理手段中產生的私慾。個人認為,該理由不該用來支持一人好還是兩人好,因為這是職業素養問題,存在這種狀況的治療師首先不是一個合格的治療師。一個合格的治療師需要隨時反思自己的治療過程中是否被喚起了某種需要,是否在利用治療滿足自己的需要。拿藥物滿足自己作為治療師的控制欲,層次著實低了點。
治療師為同一人時,除可避免上述隱患123外,還可將第四大點中藥物治療對心理治療的幫助整合到同個治療中,放大療效。


諮詢和藥物兩件事獨立,不是互相替代的。嚴重的精神障礙必須使用劑量藥物,同時又可以給予心理輔導。而一般的心理困擾不需要藥物介入,只需要心理諮詢的幫助即可


事實上我們每個人或多或少的都有些焦慮,抑鬱,強迫等,但這並不影響生活。那麼只需心理諮詢。
但是如果嚴重到影響生活及社會功能,甚至有嚴重的身體癥狀,那麼建議吃藥為主,
心理諮詢為輔。


心理諮詢與藥物治療,這是兩件事情,要分開。心理諮詢不用開藥,心理諮詢師更加沒有「處方權」。藥物治療是精神科大夫的專長,精神科大夫可以開藥,因其有處方權。
談到心理疾病,我感覺心理諮詢針對的是心理基本健康人群的心理問題。精神科大夫針對的是,心理疾病。所以啊,心理疾病與精神科大夫緊密相關,與心理諮詢基本無關。


能確診的心理疾病,包括驚恐障礙,抑鬱症,雙向等等(人格障礙除外),在急性發作期,沒有藥物根本不行!對於上述患者,個人覺得心理諮詢只能建立在患者有穩定的精神科醫生提供的定期複診、藥物支持的基礎之上,做一些輔助的工作,否則真的太危險。

藥物治療的好處是能緩解來訪者的主要癥狀,至少能讓他們看起來比較正常,包括穩定的睡眠、較穩定的情緒,心理諮詢需要這樣的基礎,才能真正的工作。

藥物的壞處自然不必多說,是葯三分毒,來訪者會自己報告好像腦子轉的比較慢,坐立不安等等。

心理諮詢對於一部分來訪者是非常起作用的,能起到細水長流的改變,這一點也是藥物無法代替的。弊端主要是針對急性期的病人,確實火力不夠。


原本想對fuhouzhi的答案點贊,但是看完發現不同意其中的「當代藥物副作用小」的觀點
  心理諮詢的利弊類似原答案,但對於藥物治療的利弊我有不同的觀點
藥物治療的優勢:在我看來是起效快,以及便宜(相比起心理諮詢來說)
藥物治療的劣勢:極容易依賴、副作用大
  這兩點其實是無法分開的。極容易依賴是因為當開始服用藥物後,藥物並不是將人的生理狀態恢復到心理障礙前的狀態,而是通過藥物重新建立一種新的生理穩態,這種狀態在持續服藥的情況下,可以是非常穩定的。來訪者的外在社會功能可以和常人無太大差別
  但實際上,目前的藥物還無法讓人持續服用(這裡的持續服用是指10年或以上),因為即使認為小劑量的精神類藥物副作用小,但是長時間累積之後,副作用就會變大。當一個人因為長期服用精神類藥物而其他器官出現障礙(例如肝功能受損)的時候,ta只能在戒斷和換藥之間選擇
  但是我認為戒斷(即使是漸進式的戒斷)往往非常困難,因為藥物已經改變了內在的生理穩態,甚至可以認為藥物已經成為了一種不可或缺的調節體。而換藥,不過也是副作用的更換


一個人在某些狀態下吃早餐好,還是吃三餐好,還是吃五餐好?
是不是吃每頓要具體看什麼針對怎樣情況的人呢?

心理治療才治療心理疾病。
心理諮詢是用科學心理學的方法處理心理問題。

藥物治療也是有針對性和個人不同的反應效果吧。

所有的藥物說明書上面都有詳細的副作用介紹的。


還是說能不吃藥就不吃藥吧,葯療不如食療,食療不如自我治療~用藥物控制蛋白酶什麼的分解終歸不是長久之計,長遠來看還是心理諮詢靠譜我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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