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稅後凈利潤為基礎計算公司的自由現金流,為什麼需要在計算過程中對企業的利息費用進行調整?
公司自由現金流量(FCFF) =(稅後凈利潤 + (1-稅率)*利息費用 + 非現金支出)- 營運資本追加 - 資本性支出。為什麼不直接加上利息費用而是需要調整?比如一個公司收入100,折舊10,利息費用10,那麼稅前利潤是80,以10%的稅率來算,稅後利潤是72。如果按公式計算,其自由現金流是91。但是公司實際上的自由現金是100-8(稅費)=92。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差別?另外,如果利息費用需要這樣的調整,折舊費用為什麼不需要?
公司實際的自由現金流是100-(100-10)×10%=91,而不是92。
為什麼這裡要減去9元的所得稅,而不是之前計算的8元?因為我們認為,利息費用是可以抵稅的。如果計算無利息的自由現金流,那麼就要當作從沒有利息費用來計算,也就是100-10=90元的基礎上計算所得稅。之後,額外增加的利息費用,實際上對現金流的凈影響是9元(付出10元,但是可以少交1元所得稅)。
自由現金流將公司劃分為兩面:資產和經營,以及投資者。其中,投資者包括兩個部分,長期債權投資者和股權投資者。公司經由資產和經營產生現金流,進而分配給投資者。這裡的現金流,就是自由現金流。所以,自由現金流未來是會分配給債權和股權投資者的。
而利息費用(嚴格來說應該是長期債務的利息費用)則屬於分配給債權投資者的現金流。因此,在計算自由現金流的時候,不應包含利息費用的流出,也就是要將利息費用加回。這樣,在下一個分配給投資者現金流的環節,它就可以正確的計入債權投資者的現金流。
這個是不考慮「稅盾」效應的公司自由現金流(主流看法),當然也有含「稅盾」效應的公司自由現金流。
不考慮「稅盾」效應的公司自由現金流,MrToyy的計算是正確的。
本人一般從EBIT開始計算,而不是從凈利潤開始計算,考慮問題會直接很多。
EBIT(1-T)+折舊與攤銷-資本性支出-營運資本增加=(100-10)*(1-10%)+10=91(當然也可以將折舊與攤銷-資本性支出合併在一起看)
(EBIT-I)*(1-T)+折舊與攤銷+I*(1-T)+資本性支出-營運資本增加=(100-10-10)*(1-10%)+10+10*(1-10%)=91;
之所以不考慮「稅盾」效應的公司自由現金流會成為主流的主要原因是:在進行估值時現金流要與折現率相匹配,選擇WACC做折現率則必須選擇不考慮「稅盾」效應的公司自由現金流
不考慮「稅盾」效應的公司自由現金流對應的折現率為WACC=E/(D+E)*權益資本成本+D*(1-T)/(D+E)*債務資本成本;而考慮稅盾效應的折現率=E/(D+E)*權益資本成本+D/(D+E)*債務資本成本。由於在D+E保持不變的情況下,WACC將不受D/E的影響(印證了MM理論第一定理,不考慮負債,資本成本不影響企業價值),而含稅盾效應的折現率則會受到D/E的影響。而我們在估值中一般都假設公司將按照目前的經營狀態繼續下去,也就是說在估值中採用目前的資本結構(理論上採用任何資本結構均可),即可對公司進行估值(要注意理論上而言,WACC計算中D/E應該按照市場價值而不是賬麵價值估值,CAPM測算的權益資本成本也是基於市場價值的,最後可以通過迭代取得最為正確的WACC和D/E,在此不再贅述)。
當然你也可以選擇含稅盾效應的公司自由現金流進行估值,但是對應到折現率也應該改為E/(D+E)*權益資本成本+D/(D+E)*債務資本成本,隨著D/E的變化導致權益資本成本、債務資本成本、E/(D+E)*權益資本成本+D/(D+E)*債務資本成本均發生變化,你在假設資本結構改變時,必然要考慮其對以上三個因素的影響,重新估計你的折現率,而且由於D/E是根據市場價值來的,你估值的目的就是求得E的市場價值,會陷入死循環的。
因此,正統的估值教材,包括注會教材、各項估值理論書籍都是直接擺出公司自由現金流量(FCFF) =(稅後凈利潤 + (1-稅率)*利息費用 + 非現金支出)- 營運資本追加 - 資本性支出,
題主的公式是錯誤的。
公司自由現金流量(FCFF) =(稅後凈利潤 + (1-稅率)*利息費用 + 非現金支出)- 營運資本追加 - 資本性支出
應該把稅後凈利潤改成稅後經營凈利潤
自由現金流量又稱股權現金流量或者股權自由現金流量
是以息稅後經營凈利潤扣除經營負債產生的現金流量,換而言之:他是經營性數據
那利息費用體現在哪兒呢?利息費用是金融性數據,體現在債務現金流量裡面。
即:債務現金流量=金融負債增加-利息-股利。
債務現金流量+股權現金流量=實體現金流量。
而凈利潤就是實體現金流量的數據。
我因為題主同樣的疑問百度搜到了這個問題。很久以前的問題,也沒幾個回答,看完覺得之前的回答也都並沒有很好的解答這個問題。後來我想明白了,記錄一下我的思考,當然既然是回答主要是針對題主的問題,希望有點幫助。
題主有兩個問題,(我最初的問題其實主要是第二個,但大部分答主都沒提到。。。)
第一,為什麼 公式演算法 跟 (收入-稅費)這種直觀的「現金收入」 答案不同
第二,為什麼公式中利息費用跟折舊費用 在稅費的考慮上存在差異。
首先,我覺得舉例子驗證不同演算法的時候,最好不要給兩個不同變數賦相同的值,這樣不夠清晰,比如這一次。
那麼重新定義,收入S 100,折舊D 10,利息I 20,稅率T 0.1 。
整個題目和各個回答中主要出現了三種演算法:
1. 原公式
FCFF=NI+NCC+I*(1-T)-FCI-WCI
在本題簡單假設中有 凈利潤NI=(S-D-I)*(1-T),非現金支出NCC為折舊D,固定資產投資FCI和運營資本投資WCI假定為0,即
FCFF=(S-D-I)*(1-T)+D+I*(1-T)
得到題主第一個算式
(100-20-10)*(1-0.1)+10+20*(1-0.1)=91
2. 題主提出的 收入-稅費 的現金收入的直觀演算法 即
FCFF=S-(S-D-I)*T 100-(100-10-20)*0.1=93 這裡題主認為應稅收入應該減去折舊和利息
3. MrToyy 提出的 改良版 收入-稅費 演算法 即
FCFF=S-(S-D)*T 100-(100-10)*0.1=91 這裡MrToyy認為應稅收入只需要減去折舊,這是正確的演算法。因為FCFF=S-(S-D)*T 實質是演算法1中的公式 FCFF=(S-D-I)*(1-T)+D+I*(1-T)的變形。
至此,第一個問題解決了,題主得出的兩種演算法的差別在於其第二種演算法的具體思路是錯的。而其與正確思路即演算法3的區別就在於 考慮應稅收入的時候要不要減去利息費用,而這也就引出了第二個問題,為什麼在處理NCC(折舊等)和利息費用的時候,會出現稅費上的不同。
這個問題的本質在於理解何謂FCFF。Free Cash Flow to the Firm,流入企業的自由現金流,可以看到兩個關鍵點,流入企業,現金。再來看公式
FCFF=NI+NCC+I*(1-T)-FCI-WCI
=[S-D-I-(S-D-I)*T]+D+I*(1-T)-FCI-WCI
這個公式的本質是以凈利潤NI為起點,通過四項調整得到FCFF,也就是說後面四項的出現是因為NI中存在不符合FCFF定義的地方。
那麼第一項加回NCC的原因在於這部分支出不是現金支出,違背了 現金 關鍵詞。但是,這部分費用仍然是存在的,所以其抵稅或者說稅盾效應仍然成立,應該保留,所以加回全部費用而保留稅盾。
而加回利息的原因是在於這部分支出是流向債權人,理論上仍然是企業的一部分而不是企業以外的,違背了 流入企業 關鍵詞。整個利息費用不應該出現在FCFF的計算中,即完全沒有利息費用的情況,既加回全部費用,也減去稅盾效應,即 +I-I*T=+I*(1-T)。從數學的角度來說調整項應該抵消NI中包含利息 I的所有項,即-I*(1-T).
按照凈利潤開始編製現流表,是間接法,並非直接發。為何要扣除財務費用,從真正的意義上講是因為財務費用屬於籌資性類型的支出,從而將其從經營活動中扣除,而在籌資活動上加以考慮。不管用什麼公式,其本質的意思就在於此。
要與折現率率一致,如果折現率是WACC=rd*D/A*(1-T)+re*E/A,就要在FCFF里算上(1-稅率)*利息。直接加利息的話WACC就要變成rd*D/A+re*E/A。最好直接看鏈接,說的很詳細
http://financialscrutiny.blogspot.co.uk/2012/04/finance-theory-tells-us-that-fcff-cash.html
其實就是自由現金流看做無負債企業,沒考慮稅盾,所以wacc考慮稅盾,債務成本*1-t調低加權資本成本。如果現金流考慮稅盾了,wacc就不用考慮了。兩種應該都可以。
但是折舊為何不調整?
推薦閱讀:
※在過去十年里,樂高 (LEGO) 都做了什麼使得凈利潤增長 32 倍,每年營收也長時間保持兩位數增長?
※三星电子 2014 年第三季度利润下滑 48.8%,背后预示了什么?
※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併資產負債表為什麼不直接以成本法為基礎編製合併報表?
※動視暴雪 2013 財年 3 季度凈利潤同比下滑高達 75%,是何原因?
※已審財務報表有重大錯報,注會是否承擔審計責任或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