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後悔,分手了後悔,和好了後悔,好像進入了一個怪圈,如何破?
已經和男友分手,我好像反應慢半拍,隔了一周開始難過不開心。這是分了第三次,我感覺所有分的理由都是我感覺他不喜歡我或者沒那麼喜歡我。
不到一個月前,我剛分手,和題主一樣的理由,一樣的分分合合。
隨時間流逝,關於他所有不好的記憶都淡去,常想起的,只會是他對我好的時候。
總是會有些後悔,不管分還是合,那一剎的銳氣過後,總會想起自己做得不好的地方。分了後想起自己諸般不對,如果自己再多考慮他一點,處事再聰明一點,能為這段感情再努力一點,又或者是自己真的太挑剔了……和的時候,想著不行還是要分,這樣的感情真的沒有意思。他都沒有以前對我好了沒有以前愛我了。
內心缺乏安全感的人,總希望遇到一個能無限包容,不論如何都會一如既往愛著自己的人,對於一個已經顯示出某些「不愛自己」的徵兆的人,就算理性上知道他的「不愛」是有充分理由的,還是會本能不再相信這個人了。
或者說,這一切是因為我對愛有著完美主義的苛求。對自己的苛求,對對方的苛求。
不知這些心理活動是否與題主相似,回到正題。
當我也感覺到「我感覺他不喜歡我或者沒那麼喜歡我」時,也思考良久這是現實還是錯覺。
錯覺一:視野偏差。初時他對我好時,我只把他當朋友,朋友能做到隨叫隨到、噓寒問暖、說一句好冷立馬偷偷跑兩公里回寢室給我拿衣,自然是對我很好很喜歡我的。而後成了男朋友,要求就高了,他做的一切我覺得都應該的,他沒做到的我記在心上,自然就覺得他沒那麼喜歡我對我沒那麼好了。其實可能只是評價標準變化產生的錯覺。
錯覺二:安全感或個人自信問題。正如倒數第二次分手的時,他對我說,你應該自信自己的魅力會讓別人一直喜歡著你,而不是像現在這樣患得患失。當時聽了覺得晴天霹靂,如果內心深處覺得自己是個不值得別人喜歡的人,才會太在乎別人是不是足夠喜歡自己,因為需要別人一次次的愛的表現,來確認自己是不是一個值得被愛的人。
而大多數時候,女孩的感覺都是很敏銳準確的,愛是自然而然散發出的感情,沁潤在對方每一次的耐心,每一眸眼神中,如果真的被愛著那真的會感覺到。如果感覺不夠愛,那大概不是錯覺。可不管內心如何期許理想的,無條件的愛,理性總是告訴我,所有的愛都是有條件的。
愛無法量化測量,但必然受事件影響而發生增減變化。
他今天在你受挫折時安慰溫暖了你,你必然多愛他一分;
他看到有人當街搶劫立刻勇敢上去見義勇為,你看到他身上人性的光芒,對他又多一分認可;
他今天無理取鬧對你發脾氣,你心裡涼了一分。
這些都是小事,內心微妙的變化一些人也許從未意識,而這些增增減減的微小變化日積月累,或許就是有些感情為什麼越來越淡薄,而有的越來越深吧。
不糾結於「他沒那麼喜歡我了」,你能改變他,是的,但那通常要從改變自己開始。一點一滴挽回那段感情。需要努力,方法,時間。
而後,我考慮再三,覺得這段感情縱有遺憾,也不值得我花大的代價去挽回,因為本身不怎麼合適,所以就終於放棄了。我依然會想起他的好,但並不妨礙我放棄。人有時很念舊,特別跟一個人呆久了,不捨得離開,一段時間習慣了,把這次的經驗教訓帶到下一段感情中去。
這個「怪圈」我走出了,以比較消極的方式走出,拋棄了一個曾經愛我的人。題主,也許你可以好好分析權衡一下,看看到底是什麼影響了你們的感情,如果留戀大過想要分手,就再去努力試試看。別總等著對方愛自己,有時候對方夠不夠愛,取決於你們之間的相處,你所能做的,就是讓自己變得更好,從而帶動對方在這段感情中變得更好。
前車之鑒讓我告訴你,你的感覺是對的,他肯定沒那麼喜歡你了,所以以後你再想和好,就加深一遍這個觀念。
推薦看看王家衛的《春光乍泄》,不希望你最後做抱著被子後悔哭泣的何寶榮,當然前提是你的愛人深情如黎耀輝。再推薦兩本書渡邊淳一《男人這東西》約翰·格雷《男人來自火星,女人來自金星》。最後送你一句話,活在當下,且行且珍惜
他就是沒那麼喜歡你,就醬。不知算不算前車之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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