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訴訟離婚有多難?

各地法院類似新聞也不見少數關興法庭離婚案件調撤率達95%該庭共收離婚案44件,結案40件,扣除法定不能調解的案件外,調撤率為95%。比如:

多年家暴、分居、出軌都不能讓法院判決離婚,見下圖

http://www.court.gov.cn/zgcpwsw/

習近平:堅持男女平等基本國策 發揮婦女偉大作用

習近平指出,要注重發揮婦女在弘揚中華民族家
庭美德、樹立良好家風方面的獨特作用,這關係到家庭和睦,關係到社會和諧,關係到下一代健康成長。廣大婦女要自覺肩負起尊老愛幼、教育子女的責任,在家庭
美德建設中發揮作用,幫助孩子形成美好心靈,促使他們健康成長,長大後成為對國家和人民有用的人。廣大婦女要發揚中華民族吃苦耐勞、自強不息的優良傳統,
追求積極向上、文明高尚的生活,促進形成良好社會風尚。

95%的離婚案都是女方主動提出
這些年,農村外出務工人員增多,大多數女性出去後,看到外面的世界,基本不願意再回農村,因而女性提出離婚的案例占農村離婚案件的95%以上。同時,農村農民文化程度低,法治思想淡薄,家庭暴力嚴重,也是導致農村離婚案件上升的重要原因。

上述這種情況是否展現了中國目前的的女權水平?近年來更多的提倡傳統文化會造成什麼樣的後果?


====遲來的更新====

這幾天陪老婆回娘家走親戚,可是回來,隨便說兩句吧。

首先還是謝謝各位的贊,提醒各位我說的事情是真事,原因有很多,簡單的歸因是很沒意義的,我希望可以引發各位的思考。本題內很多知友的答案很棒,我個人要推薦 @雨亦奇 的答案,請各位移步點贊。

另外希望各位不要糾結於地域/民族/宗教,這些可能有一定影響,但我個人覺得絕不關鍵,這些事情普遍存在,我不喜歡沒事兒就開地圖炮的,看見無聊評論,順手刪了勿怪。

最後希望各位未婚男女,不必因如此現實而因噎廢食,恐懼婚姻,實際上我和我太太感情很好。諸位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吧,狹隘偏激,總不是好事。當然,婚與不婚,是您個人自由。

評論難以盡回,請各位不要見怪,皆有看到,謝謝。

今天破五小年,再次祝各位新年能得平安喜樂,萬事順意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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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這麼多贊真是很慚愧,我想再次強調一點我不是來宣揚負能量的,更不是來煽動階級矛盾的。

有些朋友其實沒看懂我答的意思,建議您翻翻評論,水平有限,不改了。希望看明白的朋友解釋一下就好,不必帶戾氣,我作為一個城市長大的獨子,不出來做事根本不能意識到有些問題有多嚴重,我只是想提醒一下各位,雖然社會在進步,但在基層平權之路任重道遠,各個方面還有很多,很多,很多工作要做。

請各位行力所能及事,直面黑暗,心存光明吧。

本題下還有很多更切題之答,還望各位一一瀏覽點贊,本人才疏學淺不值關注。

另外想貼一句話,給有些朋友,你們在痛斥地區觀念落後,受害者懦弱,娘家人無能,甚至認為怎麼可能有這種事情的時候:

我年紀還輕,閱歷不深的時候,我父親教導過我一句話,我至今還念念不忘。

「每逢你想要評價任何人的時候,」他對我說,「你就記住,這個世界上所有的人,並不是個個都有過你擁有的那些優越條件。」——《了不起的蓋茨比》

您自己,您的母親、姐妹、女兒沒遇到這樣的事情,是她們的幸運,但這份幸運不是人人都有的。

祝各位新年快樂,闔家幸福,平平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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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確實是中產階級陣地。

同志們是不是忘了什麼?當然我不是想煽動階級矛盾......我想替一群沒法在這說話的人說兩句。

我來提醒各位看看下面一點的階級。不用走太遠,您去任何一個二三線城市的市郊看看。

我是個餐飲個體戶,在市郊開店,自然,前廳員工大多都是文化程度不甚高的女性。這是客觀現實,您別急著跳腳。

能在我這做一段時間的,都是非常好的員工,踏實善良而堅韌的女同志。我個人非常欽佩她們。

我自認還算是個地道人,對員工待遇還不錯,但有員工離職,一般都不是我這的原因。

我給各位分享一下今年店裡員工離職的幾個例子。

有兩個老員工,因為丈夫家暴,離婚無門,跑了。

相信我她們都嘗試過訴訟離婚。

就是單純的跑了,無法工作,害怕給店裡添麻煩,連電話都不留。

我說:姐莫怕,你開口,咱這有門路關係,能開店不怕事,能幫你不說個不字。

她們臉上敷衍著笑,眼裡透露著絕望。

這還是倆稍微極端的。

一些「湊合過的」,那就更多了。有位年終獎和元旦三薪都不要的,在我這一年多的員工,年後要升職的,因為家裡沒人幫她照顧孩子,離職了。老公呢?婆婆呢?......呵呵。

還有頭胎女兒,生二胎離職的;二胎還是女兒,沒人照顧的被迫離職的。我只說事實,原因各位都清楚。在我這有帶娃難的員工,清一色全部生的是女兒。嗯。

您說這環境......很多時候,離婚對於她們來說根本就不是個選項。

那選擇離婚的,還是因為其它答案中那些感情不合,生活習慣這些事兒嗎?

她們是為了活命啊。

其它答主說到的所有離婚中的麻煩,在這裡只會放大百倍千倍。

她們不是不懂法,她們很多人諮詢過我,去努力尋求幫助了。

有時候去過一次法院,就沒有第二次機會了,你們想原因吧。

這還是西北第一大市的情況,區一級的地方法院。

再往下我真不敢想了。

現在您或許理解對於她們來說,在中國訴訟離婚,到底有多難了。

離婚現在在我國一些大城市中,可能不再是個多大的事兒,這是社會的進步,是好事。

但我希望各位能注意到,還有很多很多需要幫助的女性,離我們其實沒有多遠。

工作間隙敲打片語,語無倫次,邏輯不當,錯漏之處,還望各位海涵。

沒什麼乾貨能服人,非常抱歉。我自己能做的也非常有限,寫下這些也是為了寬慰自己吧。

真心希望《反家庭暴力法》能落在基層實處。

請各位同志能從自身做起,從今天開始,做一個平權主義者吧。

斗膽推薦女權不是女尊,而是平權:平等的人權 - 收藏夾@雨亦奇


中國離婚難,是個常識性問題了。

民政局現在要搞預約離婚,以廣州為例,至少要提前一個月預約,否則沒有號。

這一個月能發生好多事情,很多原本談好的事情,在這一個月里就反悔了。現在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允許當事人在辦離婚證前對離婚協議反悔,就算簽了字也沒用,可以無節操反悔。這就搞到很多人最終只能走到法院。

記得以前有報道說,民政局大媽故意說印表機壞了,5年挽救多少對夫妻!

我呸!這些最後十有八九是跑法院起訴離婚了。

現在起訴法院,沒有重婚、同居、吸毒、賭博、虐待、家暴、分居兩年這些法定理由,另一方不同意,法院都是無腦判不離。

手上還遇到起訴11次才判離婚的。

家事審判改革,越走越畸形,都把挽救婚姻當做維穩工作來做了。

很多法院搞冷靜期,就是在訴訟過程中不做判決,直接給3-6個月的冷靜期,不給你們離婚。冷靜期過後,又在6個月內不得起訴離婚。這簡直搞死人,這個時候只能撤訴。

還有報道,男方都把到駕到女方脖子上,法院還是給不離婚,給冷靜期。

還有法院搞離婚考卷,考得分數高的,不判離。

離婚自由,在中國就是句笑話。這些冷靜期,離婚考卷都當做法院的政績工程來宣揚。

很多時候,把婚姻挽救一下,就是謀財害命。

很多人不同意離婚,都是另有圖謀,比如利用冷靜期轉移財產,製造債務。

比如這個案例

2015 年 11 月,參加完婚禮的李某為了打發時間用微信搖出了一個大她2歲的單身男士陳某。隨著深入的交流,他們驚訝地發現兩人竟住同一小區。深信緣分的兩人更是在微信里聊得不亦樂乎。幾個星期後,兩人見了面,李某長相甜美、性格溫柔。陳某帥氣、陽光。兩人一見鍾情,很快熱戀起來,沒多久就著手結婚。

與童話故事不同的是,婚禮前的一個月,即16年9月,突然有債主上門討債,聲稱陳某在外借了大量高利貸。而陳某竟然私自將準備結婚用的鑽戒典當還債了。在李某多次質問下,陳某才承認因為賭博和投資失敗借了高利貸,淚流滿面地懇求李某原諒他,給他改過的機會。在陳某的懇求與保證下,李某原諒了他,他們舉行了婚禮。倘若,陳某真心改過了,這也算是一段佳話。但事與願違,陳某又對外借債,由此引發了家庭經濟問題。忍無可忍的李某於今年4月向法院起訴離婚,雖然陳某也一再道歉,請求李某給他機會。

法院判決下來了,駁回了李某的訴訟請求。

「李某、陳某系自主婚姻,婚前感情基礎一般,結婚時間較短,婚後因經濟問題雙方發生矛盾,之後缺乏進一步的溝通和交流,導致李某起訴離婚,但陳某希望能有機會改正錯誤,挽回婚姻。今後只要雙方加強交流與溝通,正確處理生活中的問題,互相寬容相對,互相信任,是能克服家庭生活中的一些實際困難而共同搞好夫妻關係的」。

雖說一般情形下,法院都不會判決離婚,但李某這種情況還不判離婚,堅持「挽救一下」,難道不是把她踢向火坑嗎?如果不是到了非離不可的地步,恐怕原諒陳某私自典當結婚首飾還高利貸的李某也不會向法院起訴離婚了。

知道《婚姻法解釋二》24條的人都清楚,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6個月的冷靜期,又給了陳某繼續傷害李某的機會,他可以利用這段時間轉移財產,繼續借債,然後逃跑,把所有的債務都強加在李某身上。

結果,他逃了,李某卻被負債了。

若她能夠證明陳某所借債務為賭債,情況尚好,畢竟法律規定,配偶不用為賭債買單。然而,事實並非如此,雖然陳某的借債有賭債,但並不全是。那麼李某就不能完全擺脫債務,只是承擔債務多少的問題了!

6個月後,李某就要為她一次消遣的搖一搖付上好幾年,甚至幾十年的時間去還債。她所追求的幸福也真真成為了一場噩夢,恐怕這輩子,她都會失去尋愛的勇氣。

古話說,寧拆十座廟,不破一樁婚,似乎每個人都在踐行著這句教誨:

配偶出軌了,挽救一下,他知道錯了,和為貴;

家庭暴力了,挽救一下,他是一時激動,不會再有下次;

賭博借債了,挽救一下,他會改變的,你們要好好過日子;

感情不和了,挽救一下,想想從前的時光,你怎麼捨得離開?

……

人們總是有各種各樣的理由勸誡有了問題的小夫妻不離婚,但倘若,他們的問題不是一句「挽救一下」就能夠改變的時候,我們是不是要幫助他們理智地分析問題,而不是一味地和稀泥呢?

都知道,有賭博習氣的人要改變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更不要指望他可以在6個月內脫胎換骨。法官應該清楚地認識到,這個兩人是微信搖回來的。!雖說,自己約的炮,含淚都要打完。但他們沒有感情基礎,沒有孩子,結婚時間又那麼短。債主上門潑紅油,老公偷偷賣首飾,就差把老婆送去賣淫了!這種情況,還有什麼挽回的意義?

法官你知道嗎,你一句挽救一下,可能會把這這位女人害得有多慘嗎?

你覺得他們能挽回,是用這位女施主的命運去賭,賭他老公不會繼續負債!

萬一繼續負債呢?反正又不用你來承擔!

憑良心說,換作你是那位女施主,你會不會繼續賭?賭輸了,就是幾十年都還不完的債。她不是沒有賭過,已經賭輸過一次了!你還讓她去賭,繼續去錯嗎?

你這樣判,你是不是也是「背後的債權人」啊!

去你媽的冷靜期!

誰都知道,所謂的感情破裂是個偽命題,沒有法定理由就判不離。

咱們能不能憑良心判案嘛?

敢不敢拆一樁婚姻?


我回答的時候問題是「在中國離婚有多難?」現在是「在中國訴訟離婚有多難?」
這個回答跟訴訟沒有關係,所以不再更新了,謝謝各位的關注和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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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壓力這方面我有些體會,簡單說說我和我媳婦的經歷吧……
最早媳婦想跟前夫離婚的時候,不敢跟她爸說,於是想先把她媽搞到同一戰線來。
說三觀不合沒共同語言,不同意。感情是要培養的啊,在一起時間長了自然就有共同語言了。三年了還是沒共同語言?那是在一起的時間還不夠長。而且共同語言有沒有也沒什麼關係,你們年輕人就是事多。
說他懶不做家務不工作靠老婆養,不同意。你總要多給次機會啊,夫妻哪有沒摩擦的,工作哪有沒低谷的。已經給過很多次機會了?再看看吧,總比離婚好吧。離婚有什麼不好?當然不好了,這還用說么。
說這樣會拖累自己的人生計劃,不同意。你都快三十了趕緊想想生孩子的事啊,你再不生年齡大了再生對你對小孩都不好。女人別太想事業上的東西,反正以後有孩子了你也要放棄事業投入到家庭去。
媳婦說她當時很沮喪,因為本來覺得她媽性格比她爸溫和,而且同是女人,應該比較理解她,結果卻是這樣。
後來花了兩個多月時間,慢慢地解釋,軟纏硬磨,她媽態度終於軟化了,意識到現在自己的女兒過得很壓抑。於是幫著一起刷她爹副本。
她爹的態度就是完全沒當回事,一開始試探性地問了一下就哈哈哈哈哈小孩子別鬧安心過日子去。再後來覺得不對勁了,說了兩句就暴跳如雷,不準。
但是到底是她媽有辦法,本來媳婦都要絕望了,她媽想了想,跑去給她爸說,其實你女兒有些事情沒給你說,還有一個原因是她男人檢查出來有點問題,所以他們結婚這麼久還沒孩子。她爸一聽卧槽你不早說,敢耽誤我抱孫子?她不離我都要讓她離!准了! 於是終於能辦手續了,中途因為各種原因等待了半年不提。
印象最深的是她爸同意這個事情之後跟她說,離可以,但是你不能跟別人說你離婚了,別人問怎麼很久沒看到你老公了,你就說出差去外省了,要過幾年才回來。
她聽了覺得太搞笑了,就是笑不出來。
再後來又經過了很多事情,我們開始交往,當我告訴我父母的時候,我爸還比較平靜,我媽堅決反對。理由是離婚過的女人不忠貞,不能與丈夫共患難。我媽甚至情緒激動地問我到底喜歡她什麼,然後一條一條地駁斥我,雖然都是一些毫無邏輯的強詞奪理。
其實說都是這麼說,我知道無論是她父母還是我父母,最大的不願意接受這件事的原因還是在於:他們認為離婚這件事情是可恥的,會被人譏笑戳脊梁骨的。
印象最深的是,我在跟老家的父母說之前先跟同在北京工作的堂弟堂妹吃了個飯說了這個事情,我媽知道後問我,他們是啥態度啊。我說沒啥態度,他們都覺得挺好的。我媽說放屁不可能,他們肯定在笑話你。表面沒在笑,心裡也在笑。
我聽了也覺得太搞笑了,不過還是笑不出來。
後來還發生過不少事情,比如我媽跑到我的住處一定要讓我去相親,比如她父母說不太願意來參加我們的婚禮,不過對我們來說已經不算什麼大事了。

經歷這些事情後我覺得,女性除了離婚本身是一個艱難的選擇,在離婚後要支付的隱性成本也很高,大城市可能還要好點,老家小縣城甚至農村的,面對的社會輿論會更惡劣,短時間內還沒什麼解決的希望。只希望再提高教育水平開放觀念,等到下一代長大之後,能有一個更好的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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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各位的祝福,我們現在很好。孩子還有兩個月出生,我在加班賺奶粉錢,媳婦報了兒童心理學的在職研究生打算從體制內跳槽出來做兒童教育方面的工作,我們都有光明的前途(不對
在我和媳婦的共同忽悠哦不對努力下,兩邊父母基本都認同了我們的事情,尤其是我媽挺難得的轉變了對媳婦的態度,現在對她還是挺滿意的。有些看起來很困難的事情總要嘗試一下才知道到底如何。
當然我們的事也有很多巧合吧,正好我還在跟我媽僵持的時候我媽有個關係挺近的侄子也開始鬧離婚,可能因為這事情給我媽帶來很多想法,可能因為這事讓我媽擺脫了那種「只有我家跟離婚這事有牽扯」的恐懼感,總之後來也就慢慢接受了。
其實我覺得很多人的觀念都已經改變,但是事情不發生在自己身上就不會去想著變化而是條件反射地拒絕,而等到真正接受了之後會發現「好像也沒什麼問題」。幾千年的觀念在幾十年內有這樣的進步已經不錯了,之後肯定會越來越好的。
我相信只要內心堅定,相互支持,周圍所有人都會像媳婦父母一樣最終承認,「她離婚後快樂多了,還是離得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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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各位,上個月小公舉出生啦,忙得不可開交,結果最近一看貌似上日報了……
看了一下評論,解釋幾個問題吧
不存在第三者的問題,我不知道為什麼我的發言會給人這種錯覺……我和媳婦是同一個縣城出生從小就認識的,但是畢業後我在北京她在老家省會,只有過年一群老朋友聚會才會見面,她又很要強從不在聚會的時候說起自己家庭的問題,知道她離婚的消息我們很多朋友都很吃驚。關於她前夫的事情都是我們交往後聽她談起的。
有朋友說離婚要慎重,應該先嘗試溝通改變來解決問題,媳婦與前夫的相處如果讓另一方來說可能會是一個完全不同的故事。以我的立場和對他們之間事情的了解程度而言,對這個問題確實不好說什麼,只是就我對媳婦的了解以及跟她交往後的相處情況來看,我更傾向於相信她一些,就這樣。
還有朋友問心理學的在職研究生,媳婦報的是中科院的兒童心理學在職研究生,具體我也不是很了解,有需要的可以自己百度一下。


把上次更新的最後一句更正一下,我和叔叔家的女兒,那些想成「我和叔叔的女兒」的人,救不了你們了。。。
我是個話嘮,也是個普通人,第一次受到那麼多關注,看到評論里有質疑真實性的,有說我長相差的,修鍊不到家,心性難平,忍不住反駁,又是大篇大篇,越陷越深,早就違背了當初酷酷地說不會再更。最近兩天光耗在知乎,天天舉著手機,胳膊到手指尖都麻了。不同人看了我的事,有不同的認知,我也沒必要再怎樣(這次你要說到做到!!!!!!別再跟人逼逼了!!!!)。
大家評論也給我提供了很多視角去看待這些事情,畢竟這些過去造就了我,我也一直在反芻過去,所以才能那麼輕鬆地寫出來。比如我反覆在想我為什麼會跟我老公在一起,我各方面條件都可以碾壓我老公,為什麼不向上走呢,找個更好的?肯定不是因為心裡陰暗、心裡自卑、覺得配不上更好的,我覺得我找到了原因:爸媽離婚前,感情不和,兩人不願在家待著,半夜才回家。我一個人回到冷冷清清的家,我內心始終有一種被拋棄的感覺,我很怕再度被拋棄,所以我潛意識裡找一個各方面不如我的,我就是他生活里最好的,這樣我就不會被拋棄。再加上我老公對我無條件的付出,我從小被灌輸的是如果一個男人把所有錢和時間都花你身上,他離開你的成本很高,他就不會背叛你。還有男人對女人好就行了,不操心的女人才是最好命等等觀念。所以我很難辨別,走了很多彎路,時光不能倒流,總要頭破血流才能成長。不是沒有想過,如果當初沒有嫁給我老公,或許我女兒不會出生時如此坎坷,可惜沒有如果。我太能叨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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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久沒看主頁,一上來嚇一跳,竟然有幾千贊,受寵若驚,非常感謝各位有耐心看完,祝各位新年好,一年更比一年好。
本來不打算再編輯,但我竟然把所有評論都看完了(也服了自己),希望能給大家傳遞一些正能量,於是再編輯了一下。
我2013年結婚,婚齡3年,還懵逼一個,對於婚姻沒什麼發言權,更沒啥經驗可與各位分享,僅是陳述事實供各位自行評判。
我自己的婚姻,估摸得另開一個答案寫,寫得天昏地暗。我從來沒有想過我會變成現在這樣一個獨當一面的大女人,也從未想過我能夠和一個背叛過我的人繼續生活在一起,畢竟咱以前也是一個愛情大過天、堅信一次不忠百次不容的無知少女,所以中間的心理路程確實複雜,主要原因是有了孩子,尤其是我老公很疼我女兒,我顧慮很多。退一步講,我倉促結婚以至於倉促鬧離婚難道和我父母離婚沒有關係嗎?所以我還要讓我女兒步我後塵?每思及此,心如刀割。
我的經歷,說坎坷,其實談不上,畢竟衣食豐足,各方面條件已經很好,沒吃過苦,說不坎坷,相比身邊同齡人,也沒那麼一帆風順。我女兒出生2天時從我媽懷裡摔下來(她不是有意,是累的,原因複雜),醫生建議別救了,我媽難以接受,差點跳樓。出生5天做了開顱手術,幾經搶救撿回一條命。寶寶命懸一線,與婚姻背叛、家庭矛盾交織在一起,我也不知道我這月子咋坐的。寶寶滿月前一天,我已經下定決心忘記過去,和老公重新來過,結果滿月當天發現老公和醫院小護士打得火熱。心碎成渣,在兒童醫院門口,蹲馬路牙子上痛哭,突發大出血。然後就由傻白甜開始黑化,再加上職業要求高,又碰到個超變態的女領導,所以養成習慣,碰到事情,第一反應就是思考解決問題,而不是有過多情緒反應,看著強勢理性,其實平時是個單純沒心眼的逗逼,想必各位也看出來了。。。
我的痛苦和很多人比起來,不算什麼,即便對我個人感情造成巨大創傷,時間也會撫平,何況,我也沒地方躲,只有去面對,就不必再執著於情感上的痛苦。去一趟醫院,斷腸人千千萬萬,我這些小情小愛的痛苦不算啥。
說回我的婚姻,我某天和朋友說要在發展中解決問題,朋友說也就是你能把走一步看一步說得那麼文藝了。。。我與大多數姑娘一樣,從小被家人寵著,比較任性,以為嘴巴甜會來事兒討人喜歡就能解決家庭矛盾,對於家庭矛盾沒有鬥爭經驗。又被各種言情小說電視劇荼毒,還真以為感情就是那樣,即便感情可以那樣,婚姻也不一樣啊。就我媽那樣,也不能指望她能給我多高明的指點。我確實是各方面條件比我老公好太多,老公是追我的人中最不要命的,那個付出的勁兒啊,這個道理當時沒看懂,我以為這就是千年一遇的真愛,而且我老公也會充當霸道總裁,配合喜歡我那股甜賤膩軟不要臉的樣子。
婚姻不是過家家,不是打扮漂漂亮亮,撒撒嬌哄男人開心,是切切實實的責任和義務。我一直反思自己,以前很多痛苦來自於對婚姻所求太多,希望婚姻給我愛,給我溫暖,甚至物質。說穿了就是懶,啥事兒都指望男人去做,我就樂享其成,躲在男人的庇護下,逃避自己的責任,還以為依賴就是愛。等到自己有能力養房養娃,操心大小事宜,發現也就不過如此,我自己做還更放心。
至於收拾老公,本來寫了一大段又刪了,一來是自覺人生經驗不豐富,沒有底氣指點江山,二來是怕我在這裡說老公多好,將來某天老公又出幺蛾子,啪啪打我的臉,實在是有陰影,怕了。總之會努力做好自己,靠自己去爭取想要的東西。
工作關係,接觸很多人,但我堅持在作風方面無可指摘,並不會想要報復老公或怎樣,因為爸媽沒做到的事情,我一定要做到。我也想做個榜樣給寶寶看,給寶寶信心,不想她再重複我的經歷。
春節期間,我媽來待了幾天,回到家以後她給我發了微信,說很開心看到我和老公相親相愛,更開心看到寶寶聰明可愛。我自己的遭遇是因種種原因,但有機會讓別人開心的時候,我還是希望盡我所能讓別人開心,何況媽媽還是我風雨飄搖的少年時的革命戰友。我也確實感謝我老公,修補了我和我媽的關係。我結婚時,我媽崩潰,說至少少活20年,有了孩子以後,又被我老公感動,認可了我的選擇。
不管是少年的憤懣,還是婚姻的痛苦,說徹底過去肯定不可能。我也曾經以為我這輩子再也不會幸福了,但我一直在努力擺脫受害者的思維,咱要做就做害人的人(不是鼓勵去害人,只是個不恰當的比方,你懂的。。。),不能總做受害者,我不是弱者。這幾年確實成長很快,人生很長,以後的事情誰知道呢,但有了孩子,就有了奔頭。要賺錢換學位房,要賺錢送孩子出國,要賺錢以保寶寶將來能自由選擇自己的人生,你看,賺錢的事情就操心不過來,還需要和孩子爹並肩作戰。擔憂再多,咬牙也得過。
一不小心又叨叨多了,至於長相年齡啥的,你們愛咋想咋想吧,越解釋還越顯得我誇大其詞似的。我比86小,上學早,23已經碩士畢業。當初在公司里也是個故事,剛工作沒多久就結婚生子。不是我膚淺,沉迷於皮囊,我不是這樣的人,而是過去陰影所致,我很怕老,怕變醜變胖,怕以後過了四十歲沒有年輕姑娘的鮮活勁兒,老公就會去找年輕姑娘。如評論所說,我也怕他目前只是需要我,等以後有錢翻身做主人了,就原形畢露,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一直是根刺。但我也一直給自己打氣,人也在不斷成長和變化,相信老公,做好自己的本分,誰最有價值最有愛,男人會懂得選擇。今年就是老公翻身做主人的第一年,聚少離多,老公收入還劇增,我確實焦慮,但唯有搞好自己的工作,增強抵禦風險的能力。
明天就要上班了,煩心事又要接踵而至,2016年令人頭疼的挑戰還有很多,希望我的正能量能多保持一會兒,不然怎麼活啊。


哎,之前因為篇幅原因,只交代爸媽離婚經過,沒有交代後續,今天反正已經臭不要臉寫那麼多了,乾脆把後續交代完畢,大家權當看故事。另外,我沒有在其他任何地方寫過這個答案,那些人都不是我哈,我更不會搞苦情募捐啥的,純粹把家裡狗血事情抖摟一下~

初三中考前爸媽挑我生日那天簽訂離婚協議書,爸爸一個月後就和外遇對象結婚了,阿姨比我媽大兩歲,帶了個大我四歲的兒子,因為前夫酒後家暴離婚,嘖嘖嘖,那你也不能鼓動我爸家暴我媽來逼她離婚啊。不是我冤枉她,而是你一想就明白了。她因為家暴和第一任老公離婚,我爸又因家暴我媽而離婚,還坐牢,如果她不知道內情,會再往火坑裡跳?爸爸是一直有外遇,花花草草多了去了。我初一時他碰到阿姨,阿姨是個厲害角色,初二時開始要爸爸離婚娶她。為啥要初二呢,因為這一年阿姨的兒子考上大學,要離開家,怕他麻麻一個人在家寂寞。所以阿姨逼著我爸離婚。。。
離完婚,我媽就開始逼她的外遇對象離婚,叔叔跟我爸一個年紀,有個女兒小我兩歲,叔叔想離婚原因是前妻素質太低,婚姻令人窒息,這幫大叔大媽都是些什麼事兒啊。媽媽和叔叔也是吵吵鬧鬧,終於叔叔在我高二時離婚了。離婚以後大把人貼上來,心思活了,不想和我媽結婚。於是,媽媽在我高三時和爸爸舊情復燃了,嗯那,麻麻做了粑粑的小三,還能不能要點臉,我是堅決反對,但你們懂的,經典的一句復婚是為了你,我氣炸~而且她寒假和爸爸在一起,還被叔叔撞見了。叔叔又開始努力挽回。前文說了,阿姨是厲害角色,再加上爸爸有騙炮嫌疑,於是爸媽好了兩三個月,於高三下學期就拜拜了。高考結束後,媽媽和叔叔領證結婚。

現在,兩人的婚姻,如人飲水,冷暖自知吧,爸爸有時候很苦悶,說阿姨只是個高級保姆,有時候又看似很幸福,阿姨照顧他很好,爸爸生活上很依賴她。我高考結束,爸爸幫我辦升學宴,我才第一次見到阿姨,我大學本碩六年,本性又忍讓,沒少被她苛待。相信我,我這麼寬厚的人,既然說被苛待,絕不會冤枉她。所以也恨爸爸的軟弱,我是你女兒,為何不能理直氣壯為我發聲,而是勸我忍。
而媽媽這裡,結婚後沒兩年,叔叔被發現出軌。平息後,叔叔又查出來患有慢性腎炎,媽媽也是盡心照顧。我和叔叔現在關係也很好,他其實是個好人,論人品比我爸強。雖然他後來又出軌,是的,人品還是比我爸強,我是多不待見我爸。。。他沒有苛待前妻,也善待我,是個善良的人。
說起來輕鬆,但實際上兩三個家庭巨大的變動,孩子無處安放的青春,中年人的何去何從,涉及的每個人都耗盡了心力,嘗盡了苦果。
唯一可憐的是我和叔叔家的女兒,完全沒有決定權,但命運卻從此徹底改變。

(全劇終)

--------------以下是正文分割線-------------------------
我爸媽當年為離婚,真是什麼招兒都使了。他倆還挺有代表性的,僅供各位一看。
倆都有外遇,我媽還遭到兩次家暴,有報警有驗傷。倆都想離,就是錢的事情,我媽想一人一半,我爸想把我媽和我掃地出門。以上是大概背景。
財產分割有矛盾,我媽於2002年11月(我初三)起訴了我爸,並且民事(離婚)、刑事(故意傷害)一起。民事庭沒有公開審理,我猜焦點是家裡到底有多少錢,我爸說家裡沒錢,就一套房,我媽錄音了很多證據證明家裡有錢。但也不排除我爸為了抹黑我媽捏造許多無中生有的事。他曾經造假我媽看病的單據,說我媽得了梅毒,花九塊錢治好了,並且傳染給了我。。。
刑事庭焦點是家暴事實的認定。我爸不承認家暴,說當時他在培訓。我還作為家暴目擊證人上了刑事庭。。。第一次家暴2001年七八月份,我不在,第二次家暴是2002年的10月,那天晚上我在家發高燒,半夜聽到媽媽慘叫,一下子衝過去。後來刑事庭認定家暴事實,開始進行調解,勸我爸給錢,我媽就撤訴。但我爸沒有意識到問題嚴重性,比較囂張(第一次與法院打交道,不知輕重),於2003年5月被逮捕,抓緊看守所,沒幾天,在我生日那天雙方調解,簽了離婚協議,並且給了我媽一筆錢。爸公職差點不保,後來多方運作,保住公職,但我爸元氣大傷,現在與以前意氣風發完全不一樣了。
這個打官司過程費心費力,很辛苦。而第一次家暴以後,當時關於離不離婚,各方親戚輪番上場,勸和,讓我媽忍,還舉出很多例子,男人比我爸還不是人,原配堅持忍,終於修得正果,現在男人對女人如何好。我的態度?雖然這是事關我命運的大事,但沒有人會關心我的想法。
說實話,雙方都不想要我,我爸就不用說了,外面女人不會要我,我媽就更不能要我。所以如何處理我,多少成了個阻力。我跟爸爸感情很深,從小是他一手帶大我。媽媽那時內心還是覺得我爸不是好丈夫,但是好爸爸,也不忍心離婚。我內心清楚,那幾年爸爸待我已大不如從前。那時候我爸還跟我媽說,如果離婚,他只帶走一雙筷子一隻碗。
中間有一次,我媽被爸爸氣走了,把家裡存摺都帶走了,我爸多次上門哄我媽回家。我媽回來後,存摺也被騙著交出來,然後我爸又開始囂張,各種辱罵我媽,與之前苦苦求情的嘴臉大相徑庭。
直到我上了初三,第二次家暴前,勉強有了兩三個月的平靜生活,我媽也想回歸家庭,未免我爸猜疑,把手機上交不用。雖然偶有摩擦,但沒大風浪。有一次爸爸又在辱罵媽媽,我就幫我媽說了幾句,被爸爸一巴掌扇倒在地。
爸爸喜怒無常,家裡比較壓抑,周末我媽都會帶我出門逛街,兩人在外面消磨半日。
第二次家暴,我媽已然崩潰,家不成家,她也是心灰意冷吧,帶著我就走了。
中間有很多豐富的細節,比如第一次家暴前,我和我媽在家裡無意中翻出大量書信,都是外面女人寫給我爸的,原來十一年的婚姻里,我爸就沒忠誠過。我媽又是個藏不住事的,和我爸吵架也沒用。
比如刑事庭和民事庭開庭時,我爸是一個人和律師來法院的,我媽這頭親戚呼啦啦全來了。
需要解釋一下,中間我爸態度反覆,一會兒逼著離婚,一會兒又哄我媽回家,原因是他想離婚,但不想要孩子又不想分錢,乾脆折磨我媽,逼著我媽主動離婚。
我媽是中學老師,算是嬌嬌女型,不成熟,對很多事情看不清楚。這個豬隊友沒少坑我。我工作快四年了,她還一直指手畫腳,說我不成熟,我一反駁吧,她各種難聽的話就來了。前一段時間,我回家為她過50歲生日,順手幫她處理了幾件事情,效果好到出乎她意料。她才開始認可我,覺得我還可以。
你問我後來怎樣?我一直都是大家口中的別人家的孩子,我在一高考大省,高考線過了top2,但沒把握上好專業,選了某校金融,順利保研,勤懇工作。看起來好像一切平穩,我做人做事還不錯,性格陽光沒啥缺陷,那些破事好像對我沒什麼影響。也沒有人去關心我到底心理狀態如何,沒有人關心我是如何度過狗血淋頭的青春期。
是的,我媽高中三年也不消停,不過與離婚無關,我高三下學期時她還差點和我爸復婚,就知道她多無語。反正她只會說我做這一切都是為了你。我很想說去死吧,你都是為了你自己。高中三年,她最愛問我,你恨不恨你爸。我回答不恨,她就暴怒,說你爸把我們害得那麼慘,你竟然不恨他。我回答恨,她就像看到一個變態一樣跳腳,他是你親生爸爸啊,你怎麼能恨他呢。如果我指出她這個邏輯矛盾,那更不得了,她會像我爸當年辱罵她一樣辱罵我。不過我們現在關係很好,因為我們一年見面不到十天。
你問我恨不恨我爸?我沒情緒,恨與不恨都不會影響他的生活。我要做一個積極向上、誠實正直的有為青年已經夠辛苦,能打理好自己就不錯了,沒有那麼多心思去想別人。
哦,扯遠了,忘記交代父母離婚對我的影響了。一個人越缺什麼,越想要什麼。我特別想要一份純粹的永不變質的感情,我也曾經以為自己得到了。我老公,即便他什麼都沒有,但他不顧一切對我好,時間金錢全花我身上,過來人聽到這裡大概就知道問題了。後來我懷孕的時候被丈夫不忠的事實啪啪打臉。好在我學歷工作收入都保證了我不會太慘,所以很快又活過來了,重整山河,狠狠收拾了老公。現在表象是,大美女,有女兩歲半,老公疼愛,朋友很多,勤奮工作。過來人都知道,經歷過背叛,心裡始終有根刺,有根神經是敏感的。但為母則強,很熟很熟的朋友總笑我是一棵野草,在哪裡都能活下來。


本來是做律師是不打算接離婚案子的,但是破了一次列。一渣男,老婆為他付出了很多,女的工作早。從渣男高中就開始就是女的負責他的一切,渣男大學畢業後,考了三念,進入當地檢察院工作。開始各種嫌棄女方,後來渣男升為科長,直接提出要與女的離婚,還要女方凈身出戶,並威脅女的在當地沒有律師敢幫她接這個案子。女的只會哭,後來找到我時,除了哭還是哭,看的女的可憐樣,我決定代理此案,並免費法律援助。庭上渣男各種囂張,對我各種威脅,只准女的帶一套衣服走。由於準備充分,為女方爭取到最大權益。感觸:遠離渣男,珍愛生命!


有多難,看看離婚訴訟就成了。即便在天朝司法環境最好的魔都,第一次起訴除被告同意外不判離也是眾所周知的潛規則。當事人得熬六個月再次起訴,名義上稱為『』冷靜期『』,說白了就是讓離婚率好看點。

順帶一說,天朝有個奇觀,越是上位法越無用。法律不如最高院解釋,最高院解釋不如高院指導意見,高院指導意見不如中院會議紀要,會議紀要不如領導內部口徑。當然,周所周知,最無卵用的便是最上位的那部……

過六個月再次起訴,就以為可以脫離苦海了?圖樣,圖樣!倘若只有一套房,捎帶分割爭不明白,法官大人照樣小鎚子一敲:過半年再來吧您吶

神馬法定離婚條件,過錯要捉姦在床,家暴輕傷起步輕微傷免談,吸毒賭博不拿著公安案底那都叫證據不足。總之,若您沒有福爾摩斯之才,勞駕還是拿本《論持久戰》打打理論基礎,乖乖攢兩年分居吧

要說穿黑袍的為啥這麼黑,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啊。離婚要件是夫妻感情破裂,但一方說破裂,一方說沒破裂,這是清官獨斷家務事的節奏啊!換句話說,法官說破裂就破裂,說不破裂就不破裂,刨去完全符合法定離婚條件的,判決不離毫無問題,上中院也絕對翻不過來,那何樂而不判哩?若是判離,那就要牽涉到共同財產分割,多麻煩吶,萬一清算時有個閃失,一方叫起撞天上訴到中院,二審關係不鐵還就給改判了,多打臉吶!打臉事小,今年的指標咋辦?獎金咋辦?職稱咋辦?阿彌陀佛,嚇死寶寶了,兩位過六個月再見吧

一案例,女方起訴要求離婚,說感情破裂,男方有暴力傾向。法院認為感情尚可。判決後七天,男的開車把女方撞飛,重傷。哎呀,這回真破裂了,過半年判,離!

故而在大天朝,婚姻自由請理解為結婚自由。啥時候離婚也如結婚一般自由了,離婚數據還不立馬破五成?統計數據多不好看,多不和諧,多不給趙家長臉吶!所以,忍著吧!

管中窺豹,第一次起訴判不離的口徑一日不廢,所謂依法治國,呵呵。

總之,婚姻有風險,結婚需謹慎,婚前請做財產公證。


我也來說一件事吧,告訴大家在中國離婚難到什麼程度。2013年代理的一個案件,至今耿耿於懷。原告是女方,因男方吸毒,提出離婚,證據是男方2011年因吸毒被強制戒毒,有派出所的檔案可供證明。女方的要求是孩子歸我撫養,如果男方強行要撫養權,那也隨他,反正也沒什麼財產了,總之,只求離婚。
開庭時,男方一眼望去就是吸毒仔的樣子,女方出示證據原件結婚證,男方一下子就撕碎。法官問是否同意離婚,男方說我現在身體不好,女方有夫妻之間的扶助義務,但是她給我十萬塊錢我就同意離婚。開庭中間,男方焦躁不安,屢次想抽煙,被法官制止,後來不顧法庭紀律強行跑出去抽煙,一臉毒癮發作的樣子。法官庭後私下說,我覺得他現在還在吸毒。
結果呢,法院判決不離。理由是,雖然吸毒,但是沒有證據證明男方「屢教不改」,不符合法定的離婚條件。判決書出來,可憐的原告一臉的絕望。我安慰她說,沒事,半年後再起訴法院肯定判離。後來,和她再無聯繫,不知道這可憐的鄉下女人是否已經離婚。


我妹在20歲的時候經不住男方家人各種示好,悄悄辭職了。工作是家裡托關係找的。從結婚開始到生了我侄女,天天吵。每年過年都吵架。我妹帶著我侄女大年三十齣去。不知道去了哪裡。我們都著急找她。然後一不小心我妹又有了我侄兒。我媽覺得生個兒子了可能就變好了。因為男方多少肯定有點想要男孩。當時我是不同意的。我覺得那時候都表現出來暴力,情緒化,偏執。生了二胎以後更麻煩。他們每次不斷的鬧。我妹夫發瘋,每次還找到我家裡來,還來指責媳婦的不是。說媳婦不做做飯。可是有要上班,又要帶娃。下班就往家裡沖。但是他呢,從來不帶孩子。基本沒抱過,什麼都在不做。吵架了犯錯公婆還勸我妹要多忍耐。然後一直不斷吵。不斷鬧。不斷出走。而且妹夫辭職了。因為他爸被別人騙了傳銷以為掙大錢 。讓他去外地。當時我爸媽知道了第一時間去他們家,告訴他們是傳銷。他們如果非要相信可以請假去看。先不辭職。工作很輕鬆。機場地勤。也是拖關係找的。他們不聽。背著我爸媽辭職了。然後也沒去外地。發現是傳銷。虧了差不多10萬。真的那一刻。我覺得他們一家人腦殼有問題。
事情太多太多。我真的說不完。然後就從辭職以後就是另外生活,不上班了。天天在家白天睡覺。晚上打牌。然後一種輸,輸了就找他爸媽要。找我妹要。動不動不給就以死相逼他爸媽,然後就是他爸媽那種縱容覺得只要不出去幹壞事。就只知道給錢。實在是家裡不是家底多殷實。不然輸得說不到什麼都沒有。到處借錢。不還以後。那些人錢也不給他借了。期間就是各種吵架。因為要錢。什麼都不做、不掙錢。還怪家裡人不關心他 。 打牌牌品差。喜歡罵人,用力甩牌。也沒人和他打了。然後開始在網上打遊戲。充錢。賭博那種。 用我妹的微信。QQ貸款。一直輸。輸完了一兩百伸手找我妹要。或者他爸媽要。還各種找茬。歇斯底里的罵全家人。他爸說他就和他爸打在一起。但是一遍說他爸媽還是縱容。他今天那個性格。他媽爸有太大的責任了。我侄女三歲多了。我一直印象中她還小。但是她其實什麼都知道。她私下給我說。二姨,今天爸爸媽媽又打架的。爺爺哭了,奶奶哭了。媽媽也哭了。爸爸好壞。這時候不停鬧每次都要牽扯我爸媽進來。他爸媽不敢說。也管不住。一說就說再說我就去死。這個時候我真的覺得他是神經病。每次過後又來我們家找我妹。各種下跪、認錯、還有我妹下班不能去其他地方。不能和朋友一起去耍。她的朋友也都被我妹夫嚇走了。都這樣了說離婚我媽堅決不同意。理由就是有兩個小孩了。孩子可憐。離婚了。。。
更誇張的是今年他不止在家打遊戲。可能一年輸了10萬,就是很普通家庭。他竟然開始吸毒。被我妹發現了。我妹還在哺乳期。他害怕我妹說出來告他。竟然喊她一起吸,我妹拒絕了。都這樣了。我爸媽也都知道了。又為不准他吸毒大鬧一架,我媽竟然還是不准他們離婚。我真的要瘋了。我真的都受不了我媽。是怎麼樣的偏執和傳統。怕丟臉竟然覺得都這樣都能容忍。我妹說每天都很壓抑。很痛苦。我真的都要瘋了。我媽就知道讓我妹忍。她不怕有一天我妹被逼瘋,死在人渣手裡。現在說只要他戒毒就還是過下去。這個時候他爸竟然都還不送他去戒毒所。怕丟人。哦。還有他爸是一個系統的。你們懂。我妹一個如花似玉的妹紙。為什麼就因為年輕看錯人。生了兩個孩子現在就要忍受一輩子。她才25,因為當初辭職都是悄悄辭職、我媽一直生氣。現在她不敢不經我媽同意就離婚。 。一個痛苦。打鬧。還有毒品的家庭真的能讓孩子健康成長嗎?我媽一直都很強勢。但是我是家裡唯一和她對抗的人。她永遠覺得她是對的。所有人都是錯的。她一聽要離婚就罵我妹。現在還是這樣拖著。
是我肯定就直接離了。但是我不會碰見這樣的人。因為我會把一切扼殺在搖籃里,我想問這樣不離婚對孩子真的號嗎? 離婚了真的丟人嗎? 真的無法重新開始嗎?我媽說離婚了你和男同事說下話。路上碰見男性朋友一起走別人都會說你。我妹今年才25.我希望她重新開始。 經歷這些刻骨銘心的教訓以後能看得懂人。真的有自己的原則。因為她的事情和我媽已經無數次吵架。我媽說你說離嘛。離了以後都怪死你。。。 我真的想死的心都有了。
不就是離婚嘛。不就是跳出火坑。為什麼那麼難。為什麼離婚了就是那麼見不得人。就是自己有問題。這個社會。這些中年婦女到底是怎麼回事?


我從文化的角度再補充一下吧。在中國離婚確實比較難,至於離婚難到底是好事還是壞事我先不做判斷,我就從文化角度試著分析一下離婚難的原因。

離婚難的其中一個本質原因還是在於中國社會對「婚姻」和「家庭」的定位:婚姻、家庭甚至個人價值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放在「宗族文化」的框架下進行理解的。結婚、成家、生子依然默認是每個人的「人生大事」, 而且這 往往不是從純粹的「個人追求幸福」角度出發的,有時更多的是一種(對宗族的)責任和義務,這在某種程度上定義了一個人的價值、品德和人生軌跡。不僅「婚姻」和「家庭」默認是和每個人綁定的,「婚姻」和「家庭」也是牢牢綁定的:似乎沒有婚姻就不會有/不應該有(幸福的)家庭,沒有家庭也就不存在(幸福的)婚姻。而家庭則既是宗族的必要組成部分和組織形式,也是宗族對個人進行控制和規範的重要手段。

舉個例子,現在在許多農村地區還是能見到這種現象:誰家孩子結婚、生子了是全村共同的喜事,要全村擺酒慶祝的,而這種慶祝和恭喜其實是一種儀式化的對宗族中個體履行義務的一種社會肯定和獎勵。但既然有獎勵,當然也有懲戒。要是你想鬧離婚,或者誰家孩子很久都不結婚,或者誰家媳婦(對,一般只會提到女方)一直生不出(男)孩子,那都是會引起街坊鄰居「議論」的,甚至會引來村委會什麼的介入進行「溝通」,而這些「議論」、「閑話」、「溝通」,再加上每個人從小習得的對「面子」的格外看中,其實都可以看成是宗族對個人履行義務的一種(非正式且往往無意識的)監督和規誡,是為了確保每個人都「懂道理」、「守規矩」,宗族「不出亂子」、「人丁興旺」。

當然現在大多數地區都不會有那麼直接和明顯的宗族文化了,狹義上的「宗族」概念也逐漸被一個更寬泛和無形的「集體」或「社會」代替,但其中的文化邏輯和部分傳統還是隨處可見。遠的不說,大家只要想想逢年過節親戚們各種「善意的提問」和路上陌生老奶奶很理所當然地問女性「結婚了沒」就能理解什麼是宗族對個人的控制和規範了。

而婚姻/家庭的意義並不只被宗族所重視,還往往上升到了國家和政治層面。「家國天下」的概念就是個很好的例子。「齊家」、「治國」、「平天下」是平行而又遞進的關係,其中隱含的邏輯是:管理家、國、天下的方式和思維是類似甚至相同的,國就是大一點的家,天下就是多幾個國而已。這句話的一種譯文是:「家庭是國家的縮影,把自己家庭的經營好了的人也一定可以把國家治理好。一個能把自己國家治理好的人,那麼他(她)也一定能讓世界充滿和諧,天下太平」(當然還有其他不同的解讀,但這應該算是一種很常見的)。而「家國天下」 作為儒家思想的根基之一也是被歷代帝王、統治階級和文人階級所共同推崇的。 所以順著這種邏輯,如果某國的(男)人連家都齊不了,還能治國?家不齊則國不治,而這不也就說明君王無能嗎?不就說明君王平不了天下嗎?這怎麼行?所以治國先齊家。你說齊不了?強行給我齊。實質上齊不了?看上去也得齊,誰要出頭,齊誰的頭。(個人覺得,類似「把自己家庭的經營好了的人也一定可以把國家治理好」的觀點其實很原始很機械,在兩千多年前也許確實是文明和智慧的體現,但直接拿到今天來看,可能太幼稚/理想化了一些吧,別說國了,企業都不能像家一樣管理吧。)

接下來我們 再來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的「家國天下」理念--時政--人民網。

這讓人不禁聯想到中國傳統儒家思想中「修齊治平」的價值觀念,「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雖然兩者提出的時間相差千年,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變化,人們的價值理念也已發生了極大改變,但同樣作為社會價值觀,其包含的邏輯起點卻是一致的。

不管是在宗族文化還是「家國天下」里,離婚顯然是個不穩定因素,顯然不和諧,顯然違背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所以能不判離就不判,都一家人,以和為貴,和氣生財,家和萬事興嘛。俗話說「政清人和」,要是讓太多人離婚了, 搞得「家」不齊「人」不和的,那豈不是在影射「政」也...?好吧,這裡說得過了一些。公平地來講,人民網這篇文章里並沒有提到齊家,而是提出

原有意義上的家族式治理方式逐漸轉化為現代化的社會服務與管理,「家」的概念也就演變為了「社會」。

不過最近幾年對「回歸家庭」等概念的格外強調也讓人不得不擔憂。而一旦開始使用和強化「家國天下」之類的語言和邏輯,也很難保證下面的人會如何解讀和執行。(一個相關問題:如何評價央視採訪的群眾對孝順的定義? - 政治)

其實中國人對「家」的理解在語言里也有好的體現。仔細想一下「大家」這個詞:不管你我,一群人在一起就是一個大的「家」。剛才說了「家國天下」,不知你想到了「國家」這個詞沒有?我不知道外國人學中文的時候有沒有覺得奇怪:「國是國,家是家,國家是個啥?...」類似的例子還有很多:「國破家亡」向來是一個詞,默認了兩者一定是一同發生的,還有「保家衛國」、「國讎家恨」、「愛國如家」、「安國寧家」、「開國承家」、「敗國喪家」、「喪家犬」……太多了,「家」和「國」經常是不分家的,你看,「家」這詞避都避不開......(不知道這是否還跟中國人分不太清「國家」「民族」「黨」「政府」這些概念有關:「大家」都是「一家人」,分這麼清楚幹什麼?你這是想要分家不成?)

所以在宗族文化和家國天下的框架中,家庭的事從來都不只是家庭的事。家就是國,國就是家。而之前提到過婚姻又是和家庭綁定的,離婚基本就等於分家。以上說的這些就是為什麼像 @kun yu 等人說的,中國人習慣性把離婚當做一件壞事,不僅是個人的不幸,更是於宗族於國家於穩定和諧不利的壞事。

下圖是歐洲幾個國家的離婚率在過去50年間的變化。平均來看,這些國家的離婚率增加了4-5倍,但他們似乎也沒有更不穩定、不和諧、不幸福。

同時,這些國家的結婚率也幾乎下降了50%,說明對於很多人而言,結婚並不是生活所必需的,而婚姻作為一種制度也是可以也需要隨著時代發生變革的。

(我知道有人想提歐洲的低生育率和少子化了,可以先看一下我的這篇回答:相比於美法英,為什麼日本的生育率在二十世紀九十年代掉到 1.5 之後一直沒有回升? - 知乎用戶的回答)

理論上說,離婚本身應該是當事人的一個理性選擇,是中性的。如果雙方協商好了最好,那就離,法院最多幫忙分財產並監督執行等等。如果單方面提出,不管是否有出軌、家暴等情節,只要當事人神志清醒意志堅決,那麼還是應該判,法院要做的只是鑒定是否有各種特殊情況,並處理財產、小孩等問題。在其他一些國家,政府在婚姻中的作用就主要只是見證、公證和登記,許多外國人可能根本 理解不了「法院判決不允許離婚」這句話是什麼意思:這事法院管得了的嗎?

當然,不是說離婚就是婚姻中各種問題的最優解,也不是說離婚不會對當事人和他們的家人造成負面影響,但是在離婚判決這最後一道關口設卡,是典型的只堵不疏, 自欺欺人。家暴的時候不關心不處理,婚姻法不好好完善,女性兒童權益不好好保障,婚姻/心理諮詢幾乎不存在,最後事情鬧大了要離婚了,你又要人家冷靜反省好好過日子?「治國」時不作為,卻來教人家「齊家」「修身」?說個比較極端的例子,我就想問問題目描述里和 在中國離婚有多難? - 汪嗚嗚嗚汪的回答 里的那些法官,你「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里是做到哪一點了就敢來幫人「齊家」?你確定你不是嫌麻煩或者為了滿足這個月領導給的指標?當然了,我相信大部分法官還是實事求是依法判決,也願意保護當事人利益的,只是受法律規程所限做不了更多。大家可以看看這兩個回答:在中國離婚有多難? - 匿名用戶的回答,在中國離婚有多難? - 巴甫洛夫的狗的回答。但還是希望相關法律能夠進行改變,方便法院和相關從業人員明確自己的職責範圍,「勸和」這樣的職能,就算要有,也不應該由法院承擔,而是交給雙方親朋好友、婚姻/心理諮詢機構、甚至社區等等等。

再說遠一點,離婚之所以那麼多的其中一個關鍵原因就是當初結婚太草率。中學甚至大學的時候禁止早戀,卻同時又沒有合格的性教育、情感教育、人生教育,結果一到二十幾歲,突然家長親戚們都開始逼著結婚,很多人還會直接插手子女的擇偶,又不許婚前同居。於是很多沒什麼戀愛經驗,沒有必要常識的年輕人突然就發現自己要跟一個認識不久並不了解的人共度餘生了,而很多人或是嫌麻煩,或是出於孝順,或是隨大流,也就順從了。其實結婚隨性一點本身並沒有太大問題,就當體驗生活而已,結婚不過是一張紙。但問題就在於離婚並不是同樣的容易和方便,婚姻變成了寬進嚴出,而且時間越長離婚阻力就越大(孩子、財產、年齡等),於是很多人就要為年輕時的缺乏經驗和草率決定付出大半輩子的代價。

戀愛、擇偶、結婚、持家、教育孩子等等跟任何其他事情一樣都是需要學習和鍛煉的。 中國不少家長對孩子的學業如此關心,三歲開始認字,五歲學英語,六歲學鋼琴、繪畫,八歲開始上各種輔導班…課餘生活基本都在學各種內容,但怎麼就不用同樣的心態對待孩子其他方面的成長呢?既然如此看重「家庭」,認為婚姻是人生大事,那為什麼不從小開始教育和培養相關能力 ,為什麼不讓孩子自己摸索選擇最適合自己的 呢?這簡直是精神分裂啊……

總之,我們就看到許多人「純潔」而又「聽話」地長到了二十幾歲,缺乏經驗和準備,突然就被要求尋找結婚對象,在外界干涉下草率勉強地結了婚,婚後又沒有足夠的社會支持和疏導,默默忍受著家暴和不公,有了心理問題也得不到或不敢尋求幫助,公權力又時常不作為(不想、不敢、不會),不站在弱者身後堅守底線,最終矛盾激化要離婚了,各方卻開始勸和、施壓、設卡,想方設法維持住一個「家」的形式,營造看似「和諧」的氛圍,卻遲遲不反思在離婚這最後一步之前就早早埋下的各種隱患。「宜疏不宜堵」難道不是比「家國天下」什麼的更為久遠的治水/治國智慧嗎?

再簡單說一下性別視角。在上面提到的幾乎每一個環節,女性面臨的壓力和不公一般都是大於男性的,婚姻制度和宗族文化本來就是與男權/父權社會的根基緊密聯繫的,在無形中都是相對有利於男性的(但其實只是有利於父權制度本身和少數真正獲益的男性和女性),「家」默認是男性來「齊」的,國、天下就更別提了,以前女性是沒有權力決定結婚或提出離婚的,現在雖然有了巨大的進步,但在一些方面仍然看得到歷史的慣性和傳統的粘性,仍然看得到「夫」和「婦」的地位差異,雙重標準時常可見,對未婚、已婚、離婚女性的各種不同的污名化還是比較嚴重,女性相對較弱的經濟能力也會讓她們在談判、周旋、訴訟時更為弱勢……具體不說了,其他很多回答也提到了。

如果要緩解離婚多、離婚難的問題,則需要改變我們對「婚姻」和「家庭」的定義,弱化兩者的綁定,淡化「宗族文化」和「家國天下」概念在婚姻和家庭中的影響,科學理性地引導孩子學習和培養各種「人生技能」(不僅僅是「生存技能」),減少對個人選擇的隨意干預和污名化,逐漸完善「上游」的基礎設施和社會制度(性教育,情感教育,婚姻/心理諮詢,家暴干預,婦女兒童保護,婚姻法,為離婚後單身父母提供短期經濟支援等等),而不是只在入海口建起大壩。讓結婚時的選擇和承諾更有分量,也讓離婚這一退出/熔斷/安全網機制更有保障。


PS:這篇文章只寫了我這邊的主觀經歷,實在是沒辦法贅述各種細節。
質疑我所提出的前夫問題的:這些他的問題都是有證據,並以這些為籌碼離婚的。用我媽的話來說,他從來飯來張口衣來伸手,我是給他做了兩年保姆,如果他這方面有毛病應該多照顧我、多做家務才對,更何況我學歷更高、收入更高,憑什麼我要給一個逃避自己問題的男人守活寡?
質疑我的問題的:認識到結婚一年,沒有同居,雖然婚前隱約感到不對,也因為那個女生吵架過,但兩個人還是傻傻認為婚後同居必定解決問題,於是沒有好好磨合就進入婚姻,確實太著急。確實是我自己沒有看好。他雖然脾氣有點暴躁有點倔強,但是我的脾氣也不是省油的燈,我是平時性格不錯,但是遇強則強,他跟我發脾氣,我也不會服軟。衝撞難免,性格不合。
我跟他沒有絕對對錯,他自己也不想身體不好,逃避也是出於承認問題實在太傷自尊,而我又是不甘於無性婚姻、一直咄咄相逼,導致對他感情喪失。他那個知己,確實認識十多年要重感情的他放棄,需要過程,而跟我婚姻不合又讓他需要宣洩口。所以一切只能說,造化弄人,硬是湊合的姻緣,再經營也是無用功。
說我瞧不起老光棍和離異大叔的,看看有個「老」和「大叔」,都是四十好幾歲的呀。我是怕男人年紀大了,必然沒有年輕的時候精力旺盛啊,剛從無性婚姻中解脫,我必然先考慮這方面啊......人家介紹的,也算是鑽石王老五,事業有成、人也都不錯,我有啥資格歧視他們?可我就是沒能喜歡上人家介紹的這幾個人。


說說我的離婚經歷吧,拖了快2年才離婚的。領證後4個多月就發現被騙,要離婚;但一直沒能離。
我跟雙方父母說,你家兒子(女婿)網戀有個老相好,他父母說:網戀這種虛的。我父母說:他們也沒發生什麼,就是無聊。
我跟雙方父母說: 你家兒子(女婿)性功能障礙。他父母說:你多說說他,讓他去醫院,我們說了他生氣。 我媽說:人家沒有孩子10年也過了。
我跟雙方父母說:你家兒子(女婿)動手打人。他父母說:你是導火線,我兒子養了三十年從來不知道他會打人的,可乖了。我父母說:你們兩都要冷靜。
我跟他說:你網戀,總是去開小號,還私會。他說:這是我藍顏知己,我結婚後難道異性朋友不能有?
我跟他說:你性無能,要治。他說:等我出差回來再治、你太沒魅力了。婚姻生活就是整天想被操?
我跟他說:你打人。他說:我都是失手的,難道不是你要吵架的?
後來終於離婚是我把雙方父母喊道一起,並且威脅他,如果離婚,我就對外界宣稱感情不和;如果不離婚,我就要把他家暴照片和性無能檢查結果公布出去。由於我們的工作圈有交集,所以他很擔心自己聲譽,所以同意離婚。
離婚的經歷已經夠難。但是離婚後的艱難,也是顯然可見的。
房車是他婚前財產,他不肯補貼,說要不你就別想離婚。我幾乎凈身出戶,臨時找住的地方、搬家、各種心酸。
後來我去買房,我的收入足夠承擔我的房貸情況下,好幾個銀行都拒絕給單身離異女性辦貸款。
別人再給我介紹對象,要麼就是學歷非常低,要麼就是老光棍,要麼就是離異大叔...(並非歧視上述人群,只是我沒看上而已。)儘管我離異無孩,儘管我保送碩士畢業政府單位工作,儘管我長得也過得去,儘管我自己買了房子,儘管我燒的一手好菜......然而這些都不重要。我已經被貼上離婚女的標籤,我在婚戀市場上的價格一落千丈。
在中國,父母的阻撓,離婚後孩子撫養、經濟壓力和風評壓力,導致離婚的代價太高。很多人就這麼將就地生活著。
我很幸運,遇到了現在的未婚夫。可是還有多少人能夠受到傷害之後再次遇到心動不已的男人,一個完全不計前嫌、而且能夠理解你的優秀男人呢。


離婚其實是件奢侈的事情……

我上高中的時候,有一個好朋友,父母感情不和,常年吵架打架無限循環,雙方都想離婚,但雙方差不多都屬於下崗職工,收入非常有限,家裡只有一套房,一旦離婚,沒房子的一方基本上就相當於流離失所露宿街頭了,所以即使雙方各種過不下去,感情破裂但依然不得不共同生活居住在一起。

我有個姑姑,嫁給一個大男子主義非常嚴重的男人,基本上就是認為女人就該伺候男人,男人在家就可以甩手當大爺,即使他其實並沒多少掙錢的本事也依然因為男性的身份而自帶了一種迷之優越感。有時兩人吵架會發展成動手。此外婚後十年內至少讓我姑姑意外懷孕了三次,最近的一次意外懷孕讓我姑姑和這個男人大吵了一架跑來我家住(我爸是家裡的老大),在我姑姑做完人流的第二天這個男人打電話質問我姑姑把他們鋪子里的錢拿去了哪裡,對於我姑姑的身體狀況一個字也沒有問! 之後我姑姑在我家住了一周,此男指使他兒子每天給我姑姑打電話,問媽媽什麼時候回家,跟我姑姑講家裡沒人照顧自己諸如此類的情況,後來姑姑因為擔心兒子最終回去了……多少次我想勸我姑姑離婚但最終都沒有說出口,因為,第一,我姑姑為了兒子總覺得離婚不好,第二,她是和我姑父共同經營一家小超市,她並沒有什麼專業技能,一旦離婚不知道能以何為生,第三,一旦離婚,按照當前的社會環境,她恐怕也很難找到更好的對象。離婚也許容易,可是離婚後怎麼辦?

對有些人來說,結婚不過是為了生存搭個伙,活下去而已,離了婚,生存都有困難,還提什麼感情破裂不破裂,最終結果是,忍著熬著也得湊合過下去,即使過不下去也離不起婚……

P.S.
沒想到這個回答引起了這麼多評論,其實我的回答並不是很切合這個問題,題主的問題實質上是想問訴訟離婚有多難,所以我的回答其實不太切題,大家也不必過於關注我的這個回答。

關於我姑姑的事情,每個人的生活都有自己的難處,有的事情我沒有寫到,只能說我個人覺得如果換了是我我會選擇離婚,但我姑姑不選擇離婚同樣也有她的不得已之處,我雖然不贊成,但我也可以理解。看到評論區有的人說的話充滿了滿滿的優越感,好像自己的選擇最聰明最正確一樣,其實我想說,別人的生活可能比你以為的更艱難一些,有的事你覺得容易是因為你並沒有親身經歷過,我姑姑作為一個沒有過硬的工作技能的女性,她的選擇面可能比你以為的更狹窄,希望有些人不要再judge她的選擇問題了。我寫這個問題的初衷,更多是想提醒姑娘們,嫁人一定要帶眼識人,婚後不要太快有小孩,有了孩子會大大增加離婚的成本,最重要的是自己一定要有一技之長,經濟獨立是一切自由的基礎。這也是我姑姑的婚姻帶給我的一些思考。


2017.7.29更
隔了這麼久回來再看評論,感到一絲溫暖,有伴著些許涼意。
感謝評論區給我鼓勵和祝福的知友,現在的生活我很滿意,也許是經歷過的糟糕才對比出如今一個人的輕鬆和自在。
同時也感慨,原來有很多女孩子都和我一樣會在找不到的方向的時候選擇將就。可能這真的已經是一種社會現象,所謂大齡剩女是社會性別差別對待強加於某些女性身上的惡意標籤,很多女孩子可能正處在大好時光,卻被這莫須有的恐懼感壓迫,從而慌亂不自知的走了一條不歸路。亦有很多相對比較獨立優秀的女孩子不懼人言打著捍衛女權的旗號排斥異性。
我想說的是,人生是自己一步步走出來的,有些選擇我們做錯了可以嘗試重新來過,路漫漫其修遠兮,快節奏的時代我們無法一眼望到盡頭。這中間所付出的代價不是讓我們用來懊悔自責甚至承受別人的冷眼的,我們要用未來的努力獲得更好的生活才對得起我們曾經失去的那些。加油,身陷囹圄的朋友們,套用一句台詞:你們值得更好的!

以下為原答案:

這麼看來我是比較幸運的了
因為過去一段7年的感情無疾而終,年近30被父母逼婚,也不知道哪根筋搭錯了覺得婚姻就是搭夥過日子,差不多結就結了
結果老天瞎了我的眼,婚後發現此男不務正業,脾氣極端暴躁,對待父母惡言相向,不工作無收入、啃老兼啃我,有一次竟然動手打我。
結婚不到一年,多次提出離婚,卻被他的歇斯底里震驚。
無奈之下向父母求助,竟然遭到反對,舉出各種例子向我灌輸離婚的負面影響。我竟然也產生過再給他一次機會湊合過下去的念頭。
沒有性生活,他是同性戀。
果斷離家出走,向法院提交訴訟。
等了四個月,法院開庭,開庭前半個月,他因為吸毒被看守所關押,就是這個突發事件,讓我一審就得以脫身。
但是判決也過了將近半年才下來。
離婚難,除了司法程序,身邊親朋好友自以為是的勸和不勸離,以及在被「離婚」這兩個字冠名下的無數幻想中的貶義詞才是真正的絆腳石。


12.17補充,今年正好30,86年女。在等待判決的階段宴請親朋度過了自己30歲生日。父母算是比較理解,沒有太多抱怨,但是七大姑八大姨的閑言碎語還是令父母感到顏面盡失。好在經濟相對比較獨立,脫離父母自己一個人生活還算能應付。客觀說一句,如果不是對方太差,也許現在還在湊合。
相信大多數想離婚又覺得離不了的女性同胞最大的阻礙還是整體社會對離婚的莫須有恐懼和排斥以及歧視。
所以現在社會想離婚成功,確實很難。


本人民事法官一名,2014年12月至2015年12月共審結離婚糾紛案件52件,其中判決20件(駁回15件,判離5件),撤訴16件,調解13件(均調解離婚),移送3件。


5起案件判決離婚的原因:

A案件:原告3次起訴要求與被告離婚,經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互不履行夫妻義務,夫妻感情並未改善。

B案件: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2年。

C案件:被告下落不明已滿2年。

D案件:被告因多次吸毒,在某強制隔離戒毒所強制戒毒。

E案件:原、被告雙方均同意離婚,僅就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未能達成一致。


根據現行法律,法院判決離婚的依據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認定依據則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從舉證責任角度講,原告起訴離婚必須要提供證據證實存在上述法律及司法解釋規定的情形。一般以下證據可認定夫妻感情已破裂:

1、關於分居事實的:租房合同、社區證明、判決書認定的事實。

2、關於被告存在過錯事實的:報警記錄,視聽資料、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判決書認定的事實。但請注意,以侵犯他人隱私的方式獲取的證據不具有合法性。


打官司就是打證據,如果你的證據確實充分,我就支持你的訴訟請求,如果你證據不足,我會建議你通過調解方式解除婚姻關係,如果調解未果,那隻能駁回你的訴訟請求。畢竟,結婚自由,離婚也要自願,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都要保障。

另外,對於那種一哭二鬧三上吊的,我建議你請個律師。


我們不認同上一代父母的教育理念,因為他們「根本沒有教育理念」,所以才把我們「迫害」成了今天這個自己都不喜歡的樣子。更何況,今時今日與他們那個年代不同,世風日下壓力大了危險多了污染更嚴重了。為了彌補自己小時候的「愛和自由」的缺失,一定不能再用我們父母的教育方式了。
同時,一個人,一件事,都不是那一個人,那一個時刻,那單純的一件事造成的,都有原因,也都有歷史。正所謂「眾生均有罪,你我皆同謀」!《過秦論》說:『奮六世之餘烈 振長策而御宇內』世界上的偉人有多少是絲毫沒有受到父母影響,絲毫沒有繼承祖先任何形式財富就成功的?秦始皇是從一個人奮鬥到一個國家的元首嗎?他也是『奮六世之餘烈』啊,祖祖輩輩奮鬥了多少年,辛辛苦苦給後代奠定了多少基礎,才讓他一個人在中國歷史上達到如雷貫耳無人不曉的程度?同樣道理,一個性格不好,甚至扭曲的人格,一段不幸的婚姻,一個孩子悲慘的遭遇,也都是你們這些前輩奮六世之餘烈「換來」的。
所以,你能說離婚難嗎,多少人的努力換來這一個離婚,水到渠成的事情而已。


難嗎?
同學群里有五分之一已經離了,這裡面的大多數已經再婚了。
剩下的五分之四總在相互打氣「為了孩子,再堅持堅持。

  2015年6月10日,國家民政部發布《2014年社會服務發展統計公報》,公報顯示,2014年依法辦理離婚363.7萬對,比上年增長3.9%,粗離婚率為2.7‰,比上年增加0.1個千分點。其中:民政部門登記離婚295.7萬對,法院辦理離婚67.9萬對。
  離婚率是指在一定時期內(一般為年度)某地區離婚數與總人口之比。通常以千分率表示。計算公式為:離婚率=(年內離婚數/年平均總人口)×1000‰。
  2014年全國共有事業單位性質的婚姻登記機構2236個,辦理婚姻登記的處數6797處。全國共依法辦理結婚登記1306.7萬對。其中:內地居民登記結婚1302.0萬對,涉外及華僑、港澳台居民登記結婚4.7萬對。粗結婚率為9.6‰。2014年25-29歲辦理結婚登記占結婚總人口比重最多,佔38.0%,比上年提高2.8個百分點。
  我說班級里的離婚比例你們驚呼班級有毒,可是沒有這樣的一個個個體積累哪來那麼大的以萬為單位呢?


為什麼我覺得情況是由男方提出離婚受理時間會比較快?比如之前在微博上看到的,丈夫出軌染病妻子提出離婚法院還要求妻子為丈夫生小孩。再舉兩個栗子 我爸和我媽離婚的時候我還比較小可能剛記事兒所以時間長短記不太清,就感覺前幾天我媽還帶著我磕瓜子放風箏,過幾天就突然消失了,然後再也不見她。 另一個是同事,出軌半年就和老婆離婚了,準備另娶。 所以不是離婚難,是由女方提出的離婚難,他們會主動讓她考慮孩子考慮生計考慮輿論卻不會讓他考慮。


補充一下:
中國離婚是全世界最容易的。
首先行政離婚,即夫妻二人共同到民政局辦理一個行政確認手續登記離婚,中國法律在這方面沒有設置任何障礙;
其次訴訟離婚;包括兩類,一個是一次起訴離婚,一個是兩次起訴離婚。
大概30%左右的案件一次起訴離婚成功,剩下來的70%都在第二次起訴離婚中宣告離婚。
對於第一次起訴離婚宣告有四種情形,不再贅述;不符合該四種情形的,只要渡過六個月之後就可以離婚。這樣的離婚要件,在全世界不敢說絕無僅有,也是極為寬鬆的。
比如說閃婚閃離,在中國上午領證下午就離婚的大有人在,而在英國,結婚一年之內都是禁止離婚的;在法國,規定的別居時間必須三年以上;德國根本不允許協議離婚,必須經過法院審查,而法院審查要件也比中國嚴格許多:雙方都同意離婚的也要求分居一年以上,僅有一方要求離婚的,別居時間要求超過三年……
所以說,某些「女權主義者」,請不必向孟德斯鳩那樣學習,臆造出來一個絕對女權的國家。在婚姻法上,並沒有夫與妻,只有一方與對方。


作為一個法律民工,我就以我自己的經歷說兩句吧。

很久很久以前,我剛到民一庭的時候,也是很同情每一個從立案庭過來的原告。她們(他們)都很可憐啊,慘遭家暴,被各種虐待,身心都飽受摧殘,還不快把他們從圍城中釋放出來!

後來……當我自己幹上家庭律師的時候,我就發現我成了一個批量的製造機器。

粗心的妻子忘記用微波爐熱飯了——殘羹冷飯,故意虐待;
球迷的丈夫熬夜看世界盃,精彩之處忍不住大聲喝彩——深夜製造噪音和光污染,導致原告神經衰弱;
兩口子OOXX激情之後因為第二天早上誰去買早點而吵得不可開交而來離婚。我把他們激情中留下來的手指印、牙痕都拍照,掛外科門診,報警——這是多麼殘忍而直觀的家暴記錄啊;
沒有接孩子放學——對家庭成員漠不關心;
與婆婆為了豆腐腦甜還是鹹的而爭論——不孝順,忤逆長輩
與小舅子為了柯哀還是新蘭而爭論——挑撥家庭關係,製造家庭紛爭
出門把垃圾丟在門口——人際關係差,社會情商低

總之,只要你誠心地去找一個人的茬兒,他(她)渾身都是缺點,擠牙膏從中間開始擠,上完廁所不把馬桶圈放下來,看書喜歡用水筆劃線……這些在戀愛的時候都不是事兒的,等到兩個人住在一起之後,激情燃燒殆盡之後就都是事兒了。更不用說買房、買車、生小孩、就近入學……足夠近的生活將對方的每一個缺點都在日常中無限放大,而且在每時每刻的重複著,重複著,直到有一方忍無可忍的一天。

中國一年離婚的有上千萬,哪裡來的那麼多深仇大恨,都是家庭瑣事摩擦摩擦。但是為了尋找一個法律上的借口,我們不得不把自己打扮成弱者,以博取同情分。
吵架升級到動手,這是家庭暴力;不理不睬這也是家庭暴力;我看球你睡覺這也是家庭暴力,總是在誇大其詞,陳述一些自己都不相信的事情。
男方是一個保險公司業務員?好的,我大筆一揮:對方經常流連娛樂場所,徹夜不歸,對家庭疏於照料。
儘管他可能只是一個勤勤懇懇的業務員還四處奔波到處陪酒,只為了多掙一點錢給家裡那個做一個愛馬仕右一個LV包包的嬌妻。

女方是一名藝術學校的老師?太好了,我大筆一揮「女方常年與他人保持不正當男女關係」——拿出兩張舞台上的合影這就是所謂的證據。

出差那就是和小三約會去了;晚上聊qq肯定是有情人啊;聽說他去看男科醫院了那一定是嫖娼落下了性病!

婚姻糾紛是民事案件最為特殊的一種糾紛
買賣合同糾紛打完了可能繼續做生意,金融借款糾紛搞完了還是要去銀行存錢,別的案子總還有握手言和的可能,日後是朋友,不打不相識。
但婚姻糾紛總體上卻是四個字:反目成仇,親戚成恨。
都說愛過的人捅刀子最狠,因為他知道哪裡才是致命點。

離還是不離?這永遠都是一個問題。
案子辦得越多,聳人聽聞的起訴狀寫得越順手,開篇格式雙方感情不深,中間我對他如何如何好,他卻對我怎樣怎樣不好,這裡面的水份,比GDP要多得多,最後要把便宜占乾淨,麻煩全都甩給對方。
但光有催人淚下的起訴狀還不夠,還要證據,沒有證據就製造證據。
切菜割破了手也要大張旗鼓的去醫院留下一個外傷的記錄,庭上表演暈厥也不是什麼稀罕事兒。現代人誰沒有個神經衰弱啊,但這招用得太多法官也審病疲勞了。當然也有忙中出錯的時候,我就抓住過一個機會對著對方律師大喊:「你告訴我,家暴還能打出糖尿病來!」
當然,我一般推薦中年以上的委託人去弄個高血壓什麼的病歷來:「看他把我氣的頭暈眼花,腦血管都要爆裂了!」

有人說,要離婚自由啊,單方解除啊。
其實我覺得這是一個很不錯的想法,至少會很受中年成功人士的歡迎。
升官發財換老婆。
原來換老婆多麻煩啊,要麼兩個人一起去簽字協議離婚,要麼打一個官司,一不小心就上了微博頭條。
現在一個人隨時就可以宣布離婚了。簡直再沒也沒有了
早就想把那個黃臉婆踹掉換個年輕漂亮的女大學生。
然後過三年再換一個,過三年再換一個……
當然,這個對於各路富婆也是個好消息,可以每月換一個牛郎。


哦,真的很難!我一發小是老家小縣城裡民事庭里專門弄這個的,身心疲憊,很多人都不願意接離婚的活,干兩年下來簡直懷疑人性。渣男多,也有渣女。
就年前她和我說一個老太太,忍受了幾十年的家暴,終於子女都工作了結婚了,提出離婚,老頭不同意,子女也不願意!!!
還在走往返拉鋸的流程,老太太硬氣,自己搬出住了幾十年的房子,支了個早點攤子,煎餅果子賣的相當好。老頭經常去罵,去踹攤子,老太忍著,忍著。
大概還要忍一年吧,我發小感嘆。


本來不想回答,但是我覺得題主提問有問題。我覺得你改成「在中國訴訟離婚有多難」,因為題主舉的例子就是訴訟離婚。畢竟在中國,協議離婚並不難,只要分配好財產和債務,自己孩子撫養權(如果有孩子的話),就可以離婚了。但是訴訟離婚是一方要離,一方不願意離,這個問題就比較困難。
所以,我的答案是,在中國,離婚難不難不好回答,因為離婚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難的是訴訟離婚。


不請自來,我家裡母親這邊五姐弟有三個離過婚,父親那邊三兄妹都離過婚並再婚。我從小到大見多了離婚中的廝殺爭鬥,應該有資格回答。
法院的目的不是根據家庭關係判決是否離婚,而是儘可能不讓人離婚,美其名曰——勸和不勸分,寧拆一座橋不拆一樁婚,家和萬事興……
先粗略說下時間:
在男女雙方都要離婚的時候,法院不會馬上判離婚而是先調解,調解失敗後,如果只涉及各種財產糾紛就得2年左右才離得下來(我小姨是這樣的)
如果在婚姻中有涉及到家暴,出軌,財產糾紛等,估計得三年(我父母,當年還沒有新婚姻法)

而凡是婚姻中有一方不同意離婚的(尤其是男性),或者經過法院調解有一方求和(尤其是男性),想離婚那真的是遙遙無期。而家暴,出軌都不足以成為法院判離婚的理由。

從知名的董珊珊案,還有李彥殺夫案中可以看出,在婚姻中受暴離不了婚的女性有兩種下場,被打死或者反抗殺夫被判刑。


順便說從題主貼的那幾個在判決書里有註明家暴的,十有八九是十分嚴重並且不止一次的家暴,因為家暴後報警,警察大多認為是家務事不會所行動,而且沒有及時去驗傷並且出具證明的也不具備法律效力(小姨和她女兒被家暴時我在場參與了反抗,並且有家暴過程的視頻照片以及男方家屬多次上門侮辱騷擾的錄音,把家暴證據帶上法庭了,法官還是女人,結果判決書裡面隻字不提家暴的事)
婚姻容易讓女人失去事業和獨立性,並且在家庭中處於無保護和附屬地位,結婚容易離婚難,在法律重視家暴和女性權利之前,不結婚才是最好的自保。


==========================修改分割線===============================
一天沒上線居然被頂起來了,評論裡面針對我個人的性取向和意志的討論好激烈,我資料里六個字的描述激起了很多恐同支持繁殖和維婚人士的抨擊,各種心理有病受傷害的帽子層層扣過來,評論區里很多支持我的人我也看到了,謝謝你們的支持。
恐同的論調我懶得去反駁,評論區里已經有不少支持同性戀平權人士的精彩回答了。
至於說到不結婚,完全是我個人綜合自己的取向以及婚姻中的利弊評價得出的,而且就算我是異性戀,我也不會結婚。

在評論區里抨擊我不結婚的,基本都是恐懼女性不結婚破壞社會穩定的論調,我想說你們愛結就找願意跟你結的人去,其他人想不想結婚 要不要孩子 要幾個孩子 想怎麼使用自己的子宮 喜歡什麼性別,管你什麼事!
女人的子宮長在自己身上,擁有自己選擇的權利,為什麼要為了某些人口中輕飄飄的「社會穩定人種繁榮」犧牲自己的人生選擇?某些人只會拿道德大棒逼迫女性回歸家庭婚姻,一面歌頌家庭與婚姻的偉大以及生育對人種繁榮的益處,一面毫不關注女性在家庭婚姻和生育中的隱形付出和不利地位,視女性的隱忍和付出為理所當然,對那些不願意苟同的女性大加責貶。
正是有你們這樣的人存在,我才更要呼籲女性不要被迷惑,堅持追求自我。


最後聲明,我並不是學法律的人士,如果大家覺得我的回答從法律角度來說不完善或者太主觀可以摺疊我,因為答案是從我的經歷和身邊的例子中得出的,而不僅僅只是從法律條文角度。不完善處也歡迎懂法律的知友給我科普指正。

==========================3月22日最後一次更新============================
3月份出台了反家暴法,被家暴可以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這是近幾年來最好的消息了)
詳情可見下面鏈接,轉自女權之聲微信公眾號,侵刪
藍翔校長妻子都去申請保護令了,你還不知道反家暴法今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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