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樣的人才能被稱為公民?
@姚晨 的微博:記得第一次在採訪文章里,看見我的名字前面出現「公民」二字,頭皮一麻。百度一下,這才踏實。公民:指具有一國國籍,並根據該國法律規定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人。所以,當現在還有人說:「公民」這頂帽子也扣得太大了吧?我會提醒他:你忘了,你也是個公民。
《微博天下》總編輯@王甘霖 評論到:戲子也能稱公民?你有公民意識嗎?
到底什麼樣的人才能被稱為公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3條第1款: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應該是有國籍,並在這個國家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等政治權利。我們這裡權利都是有的,但選誰和被誰選,這是個問題。
建議以後這種問題都加上相關鏈接,更真實一些
題目相關:當我無緣無故打你一頓,如果第一時間想到還之以拳的話,那是人類本能(或者說動物本能);如果第一時間想到找你哥哥弟弟二舅大伯哥們兒來打我一頓的話,那是中國公民意識;如果第一時間想到這個行為侵犯了自己的人權,違反了憲法等等各種法律,然後通過法律部門獲得仲裁或審判,那就是公民意識了。可悲的是,目前還沒有一個能夠保障與貫徹公民意識,維護公民權益的體制,所以所謂的什麼公民與否,都是浮雲了。
只有公僕和屁民而已,可以合稱為「公民」。
有效公民的概念:擁有憲法和法律規定和切實保障的各項自由和權利,並且知道自己擁有這些自由和權利,在現實生活中捍衛自己的自由、行使自己的權利的公民。
你我,生長在這片土地上,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都是中國公民。但這並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是否具有公民意識,是否能夠實踐公民權利!
這都什麼年代了還把人三教九流的分,還有戲子這個詞。演戲演得爛那也是演員,演的好叫表演藝術家,但也是演員。更何況姚晨演戲不算爛。
「公民」這個詞最早出現在希臘和羅馬的共和城邦時代。在法律稀缺的古代是與政治相聯繫的。在希臘和羅馬「公民」是指擁有政治權利的人,他們是一個高於奴隸的統治階級,元老院等只是專屬行政的「公民」中的特殊工種。這一時期公民的範疇很小,公民權利很高。
但是隨著羅馬的帝國化和歐洲諸國的封建化開始,公民這個詞消失了。直到資產階級革命後公民的概念被重新提出,與「市民」等詞的概念也發生過混淆。最後因為資產階級立國的法律至上思想,公民被重新定義成「具有一個國家的國籍,根據該國的法律規範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自然人。」這個定義的起源除了法律精神,還在於一個國家中存在無政治權利者即臣民。公民與臣民相對,全體公民都應該有管理社會的義務和權利,政府只是一個常駐的代行權利的機構。
這位王甘霖許是喝多了以後真的拿貓尿當了酒,然後趁醉吸毒的時候卻不小心打了雞血,出門被屎絆倒還被瘋狗咬了一口,才變成一個能說出這種話來的「主編」。
我也不知道《微博天下》到底是個什麼媒體,不過恭喜他們啊,主編不錯。有文化,還有素質。最關鍵的是,喝貓尿打雞血被瘋狗咬還能打出字來,這免疫力應該被衛生部抓取提煉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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