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歲的人應該怎樣認識「童年」和「青春」這兩個概念?


對於一個十六歲的人來說,他所記得的所有事情都是童年,他正經歷著的所有事情都是青春。


但願我還處在青春期,童年期也行,^_^

因為這些階段犯錯可不用負責任,就連法律也允許16歲以下殺人...
怎樣的人生安排才好呢,爸媽應該給子女『安排』怎樣的童年和青春呢?、
恩,是個話題


你不穿褲子的時候,和你想脫了別人褲子的時候。


一個身處人生某階段的人是無法很好的認識這種階段的,只有過去了之後才能明白它的意義。
所以一個十六歲的人可以從自己的角度認識童年,無法認識青春。


以為16歲好年輕,可是掐指一算,那年我高二,童年已經遠去了好久。


童年是無責任的肆意妄為,青春是負責任的三思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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