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出了車禍致使殘疾,目前還沒孩子,我想提出離婚,又擔心對殘疾的他是個巨大精神打擊,我糾結該怎麼辦?
我和老公前年結婚,雙方條件彼此一般,不幸去年他出了車禍最後截癱,丈夫最近還被確診創傷性應激導致抑鬱症,我們恩愛是事實,但他殘疾後各個方面我無法適應也是事實,打算離婚,該怎麼給他說?
鏡像問題:結婚三年,老婆半年前因意外大面積燒傷,因自己過失,沒賠償金,生活半自理,且左腿截肢,如何提離婚?
你們都給我起開!那些聽說,看到別人的事的,還有灌雞湯的,自認為合理的大v。我,經歷過,我來給你們講切身體會!
本人女,妝後8.5分,妝前7分(早就想給北美吐槽君投稿了),體制內,三線城市小康,父母家裡兩套房,獨女。現在自己一個人離異後在二線城市,單位分房(房價2萬左右區域),月薪8000+,隨著職務年限拿10000是近五年內的事。家庭教育嚴格,但家庭關係良好且溫暖。主要是有個識大體,跟我像朋友一樣的父親。好,自身情況介紹完畢,噴子們自己找點噴。隨意。
和前夫是在我上學的城市(就是現在工作的城市)認識的,那時候大四。為了他畢業留在這兒了,工作以後06年過年我回自己家,結果就是那年春節他出事了,因為吃飯和人發生口角,被人砍了幾刀,左眼球被從中間剖開,廢了。半年後安了假眼,但是非常明顯,不能轉動。和題主相反,我是在他出事後和他領證結婚,因為那時候年輕,沒有多少糾結,不知道這對我意味著什麼,但是我的父母,朋友,同事紛紛勸我要慎重。出於年少的感情,我還是和他結婚了。因為那段時間剛工作,資歷淺,在基層鍛煉,為了陪他渡過那段最難的適應期(心理上接受不了,生理上因為少一隻眼睛判斷物體會有偏差),我放棄了鍛煉機會(也是晉陞機會)申請調到機關,為了能夠保證按時上下班陪伴他,同時還放棄了異地脫產讀研的機會,當時沒覺得猶豫或者覺得可惜。但是誠實的講,那段時間因為條件不成熟,他還不能安假眼的時候,剛開始,我害怕到整夜整夜不敢睡覺。你們可以想像一下,睡在旁邊的人有一隻眼睛是黑洞,還睜著的。也許你們喜歡看恐怖片吧,而我是看《河神》都要開彈幕的,因為會有熱心觀眾預警。那種恐懼我花了差不多快一個月才克服,所以我說,熱衷「人間有真情,人間有真愛」的道德帝們都是站著說話不腰疼。從來就沒有什麼感同身受,只有冷暖自知。
他安了假眼以後,就一直戴有色的平光鏡,為著別人看不大清那只有問題的眼睛。我們出去旅遊了幾次,他也回到工作崗位上了,而我也開始把心思放在我自己的工作上。這個時候,一些問題就出來了。他的工作是交警,因為眼睛問題,單位只安排他罰款,就是一周罰滿多少個,就完成任務了,工作時間很靈活。而我也換了一個崗位,工作內容跨度很大,所以我開始各種培訓,自己也不斷在學習看書積累。而他每天都在打遊戲,那時候魔獸正火,他可以一天把一個星期的工作任務完成,然後回來打6天遊戲。魔獸不夠打,就同時打市面上比較熱的赤壁,永恆之塔甚至QQ華夏,我們都沒生孩子的打算,他是因為要玩,我是因為工作太忙。然後我從行業小白,到行業內全國性質的比賽拿點小獎,而且當時一起玩遊戲的他的同事,朋友,大家幾乎都有了自己的生活,結婚,生子,跳槽,而他還抱著遊戲,基本上我睡覺了,他還在玩,而我起來了,他還在睡覺。他第一次出軌是我們領證大概9個月的時候,那天我看他qq一直在響,他人又不在,就點開看了下,原來是網友叫他老公,翻了翻聊天記錄,他們第一次約見面剛好是我值班沒回家那天,巧的是我正好因為要給他說事情,沒打通他電話,當時我並沒多想。這下都明白了,看到以後心裡還是挺難過的,然後結婚證撕了,酒席也不想辦了,直到3年後才辦,期間一直吵吵鬧鬧。他第二次出軌是調去新的片區,晚上喝了酒回來,有女的4點多打電話,那個號碼我就關注了一下,在他手機里不斷更名,直到有天,他徹夜未歸,我早上上班打他電話,關機,又打那個女的,也關機。說實話,我當時的心情是,他沒出事我就放心了。接下來的年假,我一個人飛了西雙版納。他第三次出軌,是又過了一年我年假回我自己家,他和他發小老婆的閨蜜好了,兩個人還一起出去旅遊,有兩個人單線聯繫的qq號,空間里也都是他們彼此的點點滴滴。所以用現在的話說,還不離留著過年????又分居掙扎了兩年,我們才徹底把手續辦了。分居那兩年我痛苦到去看了心理醫生,因為我出現幻聽等一些精神疾病的癥狀了。還失眠,抑鬱,瘦了20多斤。
現在距離我離婚,已經整整5年。這五年我生活得很好,談了幾次戀愛,那些男孩子有比我小7-12歲的。去了很多城市,最多的時候一年去了14個城市。三十多歲開始學樂器,爵士舞。之於那段6年的婚姻,現在的我,無異於新生。所以我想說,題主這個問題,沒你們想的那麼簡單,飛來橫禍會毀掉很多東西,那是他們之間的一些東西,用心理學上的話來說,就是連接。一段婚姻,兩個人不能共同成長,註定走不了很遠。而對方出現肢體殘缺,不論肉體還是心理,他就比健全的那一方缺失了一些東西。哪裡那麼多身殘志堅?看到的都是表相,等你們跟個眼睛是個黑洞的人躺一起還能微笑面對人生再來說這些道聽途說的雞湯假勵志。有時候恩情也是一種負擔,負擔太重,就會想逃,想反抗。我相信你們都討厭人家幫了你們一把,天天在你們面前邀功,你們會恨不得像哪吒割肉還給父母那樣還給你們的「恩人」吧?而不用邀功,作為殘疾的那一方,面對健全的那一方,對他朝夕相處的噓寒問暖不見得不是一種心理壓力。
小說少看點。記住這句話,沒有什麼感同身受,只有冷暖自知。每個人都有選擇自己生活方式的權利,題主離婚是她的自由,別拿自己看到的道聽途說的或者身邊別人的事來類比。覺得勸離的三觀不正,那是因為你太年輕,還沒有三觀。手動微笑。
寫個殘酷而理性的答案,教題主如何達到目的。
先說一個管理學的理論。
比爾翁肯曾提出一個有趣的管理理論——「背上的猴子」,來比喻責任和事務在管理者和下屬之間的轉移。
作為管理者,或許經常遇到類似這樣的情形:你在走道上碰到一位下屬,他突然說:「我能不能和您談一談?我碰到了一個問題。」於是你便站在走道上專心聽他細述問題的來龍去脈,最後你表示要考慮一下他的情況。
在這樣的案例中,比爾翁肯認為「猴子」就是分配給下屬的工作。「猴子」原本在下屬的背上,然而談話時,「猴子」的兩腳就分別搭在領導和下屬兩人背上了。當你表示要考慮一下時,「猴子」便全部移轉到你背上。於是你接下了下屬的責任,而下屬卻變成了監督者,他不時地跑來問你:「那件事辦得怎樣了?」
當你一旦接收了下屬所該看養的「猴子」,他們就會以為是你自己要這些「猴子」的,因此,你收的越多,他們給的就越多。於是你飽受堆積如山、永遠處理不完的問題所困擾,甚至沒有時間照顧自己的「猴子」,事情一起耽誤了。
好了,理論講解完畢。現在來看題主的情形。
你丈夫遭遇車禍了。這確實是他的不幸。但從冷血而客觀的角度來說,這是他的猴子,不是你的猴子。
當你開始考慮如何離開他並安撫他的情緒時,你就已經在主動把猴子接過來了。
真正乾淨利落的做法是:讓他來解決這隻猴子,而不是你。
你專心對你丈夫好,然後不斷問你丈夫:「我接下來該怎麼辦?」。
他能怎麼回答?
他要求你永遠別離開他?一旦他提出這個要求,就是他狠心和不近人情了。你離開時也就不用背負道德枷鎖了。
他讓你離開。那你就聽他的,離開。
他讓你過一段時間再離開。那你就過一段時間再離開。
這方法是最狠的,也是最有效的。
始終讓猴子趴在他的背上,讓他請你離開,而不是你主動離開。
最後,題主你既然能提出這個問題來,就別他媽說「恩愛」這個詞了。
(我估計這答案會讓很多人對我路轉黑,黑轉黑木耳。)
直接離了就是。
一邊吃肉一邊念經,假慈悲不是這麼玩的。
覺得自己做的事問心無愧就根本不會糾結。
還聽大V們教你怎麼把牌坊立得漂亮,有意義嗎?
錯就要認,打要企定。
婚姻只是一種形式。
但所有鼓勵「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來時各自飛」的人。
我真的很好奇你們是怎麼抱著這樣的念頭,說出了那些違心的情話。
現在一口一句把自己說得多大義凜然又毫不隱瞞,交往和結婚時有沒有這麼坦蕩啊?
敢不敢直白的告訴對方
我對你的喜歡僅限於跟你保有穩定的性關係,及共同創造利益。
除此之外,我說的一切情話都是玩笑。
今後我們有福同享,有難你自己當。
生老病死,我未必陪你走完全程。
什麼時候我忽然心血來潮或遇到動心的人,我會毫不猶豫的劈腿。
至於你忽逢大病或遭了難,我會象徵性地難過一會兒,但最終還是要走人。
我對你的愛,有時甚至不如貓狗。
貓狗患了病,我還能養它們到死。
但人我做不到。
因為人活得很長壽,真不好意思。
可我又沒做錯什麼,誰都認同我。
而且現在都什麼年代了。
還想「一生只愛一個人」?
不過如果是我遇到車禍,你可得履行諾言愛我一輩子。
畢竟我說的只是站在我的立場上維護自己的利益,你可別真以為我有那麼寬容。
現在,我該說的都說完了。
我們還結婚?
第一:陪伴和照顧老公一段時間,盡量讓他從抑鬱症走出來。時間真的可以抹平所有傷痛,但你要給時間一點時間。
第二:如果還有性生活,做好避孕,不要意外懷孕。
第三:等丈夫好轉後離婚。如果你老公有賠償金之類的別惦記,共同財產也少要點吧,以後圖個心安,畢竟是你拋下了人家。
夫妻一場,讓你一輩子照顧他對你太殘忍,可人家一殘疾,而且還出現了應激性心理障礙,你立馬提離婚不更是刺激他?這樣的打擊不亞於車禍致殘。
這樣還能說出恩愛,那你對「恩愛」的要求還真低。
唉……要離婚的話,這事得快,還要堅決。
說照顧段時間的都不太懂我們這裡民法判斷方式。你這婚本來就難離,除非你老公願意支持你說夫妻感情破裂,否則很容易因為夫妻間有互相撫養義務給駁回來的。具體建議諮詢律師,真的是越快越好,看如何在給丈夫經濟補償恰當的前提下儘快離婚。
這種事情不能拖的,照顧一段時間再提離婚更加證明你們夫妻感情沒有因為他截癱而破裂,這別說截癱了,我身邊實例,上海,婚後十年老公貌似有點神精不穩定了,開始沒事打老婆耳光(以前很恩愛那種),老婆看在過去情分照顧了幾年,現在實在吃不消因為老公開始連自己媽都打了,想離婚,被駁回了。聽意思就是不能證明因為老公的病情導致了情感破裂,再加上老公的確上門女婿沒地方住,總之婚姻法的確規定夫妻之間互相撫養的義務,所以現在老婆帶著老媽女兒在外面租房子。。。至於下次能不能判離,心裡也沒底。最好結果也是房子得析產吧。
如果是十幾年幾十年的夫妻,有孩子了,那也就不離了吧,畢竟少來夫妻老來伴,何況那是孩子的爹媽,不看僧面看佛面的。人家貪官三大樂也就升官發財死老婆,還等老婆重病自己死不是嗎。咱不能比貪官還不如啊。
但你現在那麼年輕,真有感情,離婚財產分割給足錢,找到合適的護工還是去照顧,也算仁義了。說的實在點,二十幾歲的年輕人就是自己爹媽生病後不許自己一輩子結婚生子,還一定要分一半的財產,大量的時間親自照顧爹媽,這都沒幾個人能做到。熬十年都反目成仇了。
而且就人性角度,越拖對方越不會同意離婚,而且也越憤怒你拋棄他。照顧一段時間人家愧疚了希望你離婚的概率太小了,因為他越習慣你曾經和他在一個生活圈,他就越難處理看見你還有好日子過的情緒。這就和自己再賣菜,看見發小忽然發大財了一樣,理智上發小也沒錯,情緒上就是覺得他肯定賺的是不義之財,會彼此感情冷淡,甚至交惡。
要麼下定主意,一輩子拿非常高的標準對待自己,捨生取義,這也是個人英雄主義。要麼就是現在迅速快刀斬亂麻,哪怕有感情要照顧,也先兵後禮,壓低對方對你的期待值迅速離婚。
最怕就是拖延症,你可能要用兩三倍的時間得到比現在離婚更複雜麻煩的結局。離,在情理;不離,是情義。
這種事,擱在誰頭上,都非常難做。捫心自問,有幾個人能做到照顧一個剛結婚的對象一輩子?!
你還年輕,也有追求幸福的權力。我是男人,我自己都不敢想這樣的問題,我是否能做到,又怎麼敢要求出在漩渦之中的當事人。
真的愛他,能照顧他,最重要的,不是感情,而是物質:你是否有足夠的財力精力一個人撐起一個家?
如果要離開,也沒有錯,最好能留點東西給他,不要讓他太難受。
發生這種事,誰也不願意看到。我們都是俗人,凡人,生活真的是太苦了,
其實這種事,無非是推己及人。
如果你們交換,你希望你老公怎麼做?這就是你要的答案。題主,你要離就離,反正不犯法,但別一口一個恩愛行不行?
我聽著瘮得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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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大V又開始宣揚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了。
求你們以後回答感情問題別提愛這個字,用交易代替,太侮辱這個字了。
也祝願你們一輩子身體棒棒的,活到100歲無疾而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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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朋友左腿殘疾,父母強烈反對,我該怎麼說服父母?結合這個問題看效果更佳。
救苦救難是菩薩的事情,我們只是凡人。
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當頭各自飛。
你想要離婚,無可厚非。
但是,正因為我們是凡人,所以我們至少要有一個人性的底線。
我不是和你開玩笑,也不是給你講大道理。
你自己想想,二婚的選擇面這麼窄,如果別人知道你老公一截癱你就離婚,對你的二婚要起到多大的負面影響。
無論是從夫妻的恩情,還是未來的名聲,抑或是二婚的加分。
我都不建議你馬上離婚。
等到你老公心情平復以後,真愛你,你不說離婚,他也會勸你離婚。如果他拖著不說離婚,說明他也不怎麼愛你,你離婚也沒有遺憾了。
到時候你是感動留下還是脫籠之鳥,我都百分之一萬的尊重你的選擇,並且祝福你幸福快樂。題主,你不是第一個,也不是最後一個,不用有心理負擔。
我一個朋友,絕對是女孩嫁人的模板,情商高,家境好,工作好,會做人,特別體貼。
他查出腎病的時候,女朋友沒跟他分,腎病不嚴重,經過治療好了。
接著他家裡出了點事,財政出現很大的危機,他忙裡忙外的解決這個事,沒空陪女朋友,女朋友過了段時間知道他家經濟出了問題,立馬跟他掰了。
他錯愕不已,因為那時候其實危機已經過去了,他已經在準備收尾之後就跟女朋友求婚了。
我一個師弟,博士畢業,還沒入職就查出來腎病。談了八年的女朋友連看病都不陪他去了,直接就跟他分手了。
我以前在quora上看到一個回答,男的是美國大兵,從阿富汗回來後有創傷應激性障礙和抑鬱症,他妻子陪著他出去旅行的時候找不到他們定的旅館了,身上錢也不夠。兩個人站在路邊嘀咕的時候被路過的一個女孩聽到了。
女孩家就在那個旅館旁,她帶了他們一程,臨走還給了他們一點錢。對方堅持要跟她一起拍張照。
幾年以後,女孩去泰國旅行的時候,突然有人叫她的名字,她回頭看到一個很激動的女人,她不認識。女人打開錢包,裡面是張三個人在一起拍的照片,其中有女孩,另外兩個人就是當初那對夫婦。
女孩又看了看照片,認出來面前的女人就是當初的妻子。她後來問她,你丈夫呢?
女人回答她說:已經去世了。還是沒有挺過抑鬱症,但是很感激你當初所做的,就像打開了天堂的一扇窗,幫助了我們很多。
但是你再婚的時候麻煩你告訴下一位一聲,一別生病二別出事不然大家就拜拜,你可沒心情陪他玩恩愛!
恩愛?我頭次覺得這個詞讓我噁心!
我願意他成為我的丈夫,從今天開始相互擁有、相互扶持,無論是好是壞、富裕或貧窮、疾病還是健康都彼此相愛、珍惜,直到死亡才能將我們分開。
對你來說,這只是一個婚禮流程吧。
評論區的人真是叫我大開眼界。我是支持題主離婚的。
我有個同村認識的女孩,87年的。她的老公也是同村的,86年好像,也算是我看著長大的。
兩個人本來年齡相近,從小又在同一所學校讀書,相親結婚也很順利,生了一個可愛的兒子。
男孩是雙胞胎,有個弟弟。女孩是獨生女。所以結婚的時候男方當了上門女婿。在我們那裡,上門女婿是很常見的,不存在什麼面子啊,犧牲啊,不少獨子都當上門女婿。
前幾年,夫妻倆共同投靠女方的姨媽,男方在工地出了事故,高位截癱。
在醫院的那幾個月里,女孩沒日沒夜照顧男孩,因為遠離父母孩子,內心也沒什麼依靠。男孩無法接受身體重大變故,天天發脾氣。很多人是不知道這種一夜變故的人心態的變化。女方很累,要上班,要照顧老公,要受氣挨罵。
於是,女方提出讓男方父親來照顧一下。男方父親第一時間想到的是拒絕。理由是:兒子已經結婚了,是上門女婿,就該女方父母管。
女孩的媽媽在家種地,照顧她的孩子,女孩的外婆那時候重病在床,因為舅舅在外打工,姨媽遠嫁外地,她媽媽除了照顧孩子還要照顧她外婆。
後來還是男方父親去了。是有護理費的。女孩說感覺男方父親去了之後自己的心情好了很多。白天上班,下班再過去看看,兩個人也減少了吵架次數。
但是她還是有離婚的想法的。很現實的問題擺在她面前。醫藥費工地老闆墊付了,但是後期賠償得打官司,一時半會很難下來。她老公下半身完全沒有知覺,孩子還小,因為她媽媽又照顧外婆又照顧孩子,她爸和她媽因為家中這些事也吵架分居,回家各做各的事,各吃各的飯。她一個月只有兩千多元工資,拋開房租生活幾乎沒有剩餘,而孩子開始長大,進入一年級後就會有很大開銷。
她說自己會離婚。問我有什麼看法,我說我是支持的。她說自己不會拿一分錢的賠償,希望老公用那筆錢請人照顧他自己。孩子她可以自己養,但又要養孩子又要上班又要照顧病人她實在做不到。她一米六不到,中學文化,沒那麼大精力也沒那麼大體力。
她經常夜裡獨自哭泣,她說命運真的是不公,為什麼要在二十多歲遇到這種事。她說意外如果晚來十年多好,那時候自己也快四十歲了,孩子也大了,日子也就不那麼難熬,苦個幾年精神經濟就都熬過去了……
因為壓力太大,商議之後他公公把他老公接回家照顧。雙方家庭幾乎達成默契,女方家照顧孩子,男方家照顧病人。
但沒多久,男方爸爸吃不消了,又把兒子送到了千里之外的女方身邊……
沒辦法苛責老人。老人還有一個兒子。嫁出去的兒子潑出去的水,他還要照顧另一個兒子的孩子。他有這種思想,他家裡人也有這種思想,他身邊看熱鬧的人也有這種思想。
女孩說現在她上班外出就會把電飯鍋放在出租屋的床邊,這樣她老公可以伸手按一下開關。她個子瘦小,伺候他上廁所很難。沒辦法不上班,家裡要開支,工資剛好節約夠用,不能指望還沒拿到的那幾十萬的賠償過日子,老闆負擔了醫藥費護理費,賠償得打官司才能拿。
她說等賠償款到位後,她會再照顧他一陣子。最後婚肯定要離的。不離大家只能越過越糟,一家子就此陷入泥潭。她父母現在有精力幫助她照顧小孩,她才能分出身打工。如果父母中有一個人生病,她便什麼也沒有了。等父母老了,她一個人養五個人,做不到。
如果離了,她可以安心上班,好好照顧孩子長大。她說如果有條件她肯定會再婚。如果另一半願意同他一起照顧孩子就好,她不奢望有人能允許她帶著他改嫁,有那種經濟精神條件的男人她也配不上。
她說會教育孩子一定要愛自己的爸爸,希望孩子未成年前男方的父母可以看在親情和護理費的面子上照顧一下他。我建議她以後讓他把賠償費保管好,別讓父母兄弟一點點哄去。她心裡想的是等孩子長大了,希望孩子可以接他到身邊安度晚年。
她說離婚後如果男方父母不願意接受他(已經明確表示過這個意思),她可以讓他住她老家父母家,請護理工。
她說如果以後離婚,她再也不會回家鄉了,再婚也不會找本地人。她說自己沒有強大的心理承受他人謾罵,說她拋棄丈夫。她也無法做到別人建議的那樣:不要離婚,照顧他一輩子,實在不行找個情人相好經濟精神都有依靠。
她說如果不能協議離婚就會起訴,她願意給男方扶養費,願意一個人養大孩子。
八月底的時候在公交車偶遇她的媽媽和婆婆。她婆婆帶著二兒子的孩子,她媽媽帶著她的孩子。她和他在遙遠的湖南。
還沒有離,但兩家人早已經心有隔閡。她外婆今年去世了,她媽媽終於喘了口氣,臉上不再有那麼多愁容,但老了很多。
這個世界上,只有父母兄弟姐妹和兒女同你有血緣。父母兄弟姐妹和兒女有時候都未必能照顧病人一輩子,就不要去苛責毫無血緣的愛人了。
因為,我們都不是她。她所要遇到的一切實際壓力,我們都無需承擔。
她說,聽到我贊同她離婚並給了很全的建議,自己心裡好受多了。
那些勸題主不要離婚的,她還沒有孩子,美好年華,換位思考,如果是你,你真的能做到不離婚嗎?
父母兒女都做不到一輩子不離開,何況夫妻。
你說你能,因為你只是在設想這種情況。
設想人人都會,實際卻很難做到。
能做到的,因為非常罕見,通常都上新聞了。下面有個回答說「如果男女對換會有怎樣的回答呢?」言下之意是要是男女對換大家絕對不會勸分,還會罵男人渣。
我跟你們說,都不用男女對換,知乎以前有個問題,還沒結婚呢,男朋友得癌症的,男方逼女方結婚,一群人冒出來說要結婚的,還有人建議說冷凍精子給男方留個種的,這還是在以前對女性更友好的知乎,後來被我罵了一頓。
其實這種問題和是男是女沒關係,往往就看一開始回答的是不是大 V,節奏怎麼帶的。
只要節奏帶的好,就是只是忘記化妝了都會一群人跟著說分手分手。
只要節奏帶的好,就算老婆懷孕他出去找小三都會一群人跟著說不能分不能分。
順便說一句,知乎上男人的性慾是政治正確,比天還大,比如有人會大言不慚上來問「女友好看家境好成績好,就是性生活不太和諧,找了個炮友很不錯,能不能兩個都要?」然後我說「你分手。」居然還有人評論說我站道德高地的。
啥腋毛裙子紋身懷孕婚前不能有性行為,只要扯到影響性慾了,一群人表示可以理解。
建議題主也學習一下,就說「影響性慾」了。
果然有些人說我宣揚「男人打女人正確論」!
請看清楚了再BB好嗎?
第一,我是很反感用暴力解決問題的行為,不管男人還是女人。我們都曾勸那位朋友離婚!但她和他有很多年的感情,兩個人經歷了很多事情才在一起。得病之前他對她很好,兩個人才是真的恩愛,他的病以及所用藥物對神經有很大刺激。一方面她對他仍然有感情,另一方面她覺得人不能一遇到點事就逃避與放棄。
第二,我這位朋友,不是受氣包,反而很有主見。她現在已經把那位暴力男降服了,雖然也是種種磨難。而且她是個很熱愛生活的人,工作出色,人也很出色。雖已婚,但喜歡她的人還是很多。她可不是只會受氣或只會逃避的慫包!
第三,對於題主的問題,我已經說了,她心中早就有答案和決定。很多時候別人來問問題只是找個肯定者而已。勸說什麼的都是沒用的,你只需要告訴她各種選擇的後果就可以了。她自己自有決斷。
所以我不會自以為是的裝大V跟別人說什麼你應該怎樣怎樣。
勸我朋友離婚,那是因為她是我朋友。而且當時是男方有過錯,我朋友對得起他。
(以下是原文)
…………………………割雞割雞…………………………
有個朋友,老公得了病,住院期間她請假不分黑夜白天的照顧。但出院後她老公頻頻對她家暴……
因為藥物刺激使他暴躁易怒。
我們多次勸她趁還年輕趕緊離婚,但她一直猶豫不決。
她說:「你們看到的是他現在對我的不好,但我記得卻是他曾經對我的好。我知道你們是為我好,但畢竟多年的感情,在他需要我的時候離開,我做不到。」
你以為她是受氣包嗎?
不是!
接下來她與她老公溝通交流,要求對方積極治療並且自我控制,不許恃病放曠。她可以包容但不會放縱。
她老公一開始並沒有太在意,但接下來她的一系列行為讓他領教了她的決心。
他再暴燥想動手打人,她會躲開,等他冷靜下來後回來打他一頓。
他再住院時她白天送飯送湯但晚上不再陪護。
……
他害怕了,開始自我控制。
她呢,該幹嘛幹嘛,美容、健身、工作……並沒有因為他生重病而怨天尤人。
他也不再自暴自棄。
她跟我們說:「我知道他可能成為我的負擔,但我的心告訴我,不能放棄他。我聽從自己內心的聲音。」
趨利避害,是人的本性。
題主,我並非讓你犧牲自己成全愛情,但也不會認為你離開他符合什麼情理。
別人的看法是別人的決定,你還是聽從自己的內心吧!
不過,從你問題的描述可以看出你已經有了決定,你不願背負你丈夫這個負擔,但也不願背負他人的非議。所以你希望有人能說出你的想法甚至給出讓你能漂亮離開的更優方案,你好依計行事。
有句話挺貼切:當了婊子還要牌坊。
她養了一條中華田園犬,一開始寶貝似的,「兒子」「兒子」喊的像親生的,哦如你所說:恩愛!
後來,過年她要回老家她嫌狗不好安置就偷偷扔了……
當我得知這事之後,感覺沒辦法再把她當朋友了——
我害怕有一天她為了自己利益輕易肯叛友誼……
事故出現了我們只能接受現實,既然你打算離開,無可厚非
大V上面說先讓其恢復後離開
不合適,首先創傷性應激導致抑鬱症,這點來看,
你等其恢復後,離開,你老公非常有可能反覆的。
所以要離開就現在離開吧。
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
共富貴不能共患難
離開沒有任何錯誤,我明白陪著一個有殘疾+抑鬱症的人痛苦
他的父母都接受不了
何況一個才結婚2年的妻子了
許多人對你批評態度
其實沒有陪過抑鬱症患者,他們不懂
而且何況還是殘疾人,需要你照料了
你丈夫要開始一點一點的學習了?
我照顧過病人,沒你嚴重,但你的心情我懂
孩子和丈夫不一樣
孩子有血緣關係,丈夫現在許多是相親認識的,兩年沒有很深的感情
故你可以陪著大半年,我覺得已經比較偉大了
其次陪著是你講情分,但離開也無可厚非
但麻煩你做到幾件事,對你,對丈夫都好
1殘疾賠償金不要了,都留給丈夫吧,這個社會殘疾人生存很難的。
2夫妻分割財產的時候,多留點給他,畢竟夫妻一場。路人遇到這樣情況都幫一把,何況夫妻了
3斷就快點斷,別猶豫,給你老公和你造成反覆傷害。也別等他有點好轉再斷,搞不好更嚴重了。
4最好給其請心理醫生,其父母大概不怎麼懂這個。讓其父母監督去看。
5有時候你離婚周圍會有些異樣眼光的,覺得你有點不講情義,注意自己調節心理。
也別因為二婚,混亂找個老公,這樣搞不好是個坑。
希望你們安好吧
同甘同苦都很難
不僅共患難難,共富貴也難。
前兩天我在思考這個問題
也許人生都是艱難的
我們不得不面對
希望我們都安好
自己也內心堅強點,在離婚過後。
你凈身出戶再離可以嗎?
你要離婚是真的,恩愛是假的。逆境中的表現才能看出你們是否恩愛。如果你丈夫想要離婚,我才相信你們是恩愛的。
給你一個機會,給他創建一種他必須跟你離婚的情境,然後看看他是不是能夠主動提出來,如果能,你推託一番也就離了。如果不能,他不為你著想,這種老公留著過年?
匿了,萬一你真的這麼做了,後果我可承擔不了。
9/29更新,很多人認為我是不贊成離婚,認為我道德綁架,錯了,我是不贊成才半年時間,且男方情況持續惡化的情況離婚,從題主的描述,我感覺題主其實也嘗試湊合,無奈真心無法繼續婚姻生活,但是作為夫妻,照顧個1年3年,等病情穩定,認清現實總行吧?很多人說一個女人帶著拖油瓶有多累,那這個殘疾的男人不是更累么?
實在無法直視一眾高票!勸離婚的,舉起婚姻自由大旗的等等,真的是氣! 婚姻本身就是契約,有享受就有責任,什麼時候老公殘疾不能浪費青春成了離婚的正當口號了?而且還是在節骨眼上,如果婚前就已經達成共識,一旦一方出現意外,另一方可以隨時離婚,不拖累對方,那我大寫的服氣,眾回答說,如果換做是你,你能年紀輕輕照顧殘疾老婆一輩子么?那我倒要反問諸位,你能在結婚前就提前告訴伴侶,若你出了意外,導致殘疾,我會選擇跟你離婚,不願意年紀輕輕的就搭自己進去,那我敬佩你!問題是這樣還有女人願意嫁給你么?哦,結婚相守一輩子的,我沒有價值了就踹了我?
結婚,理論上就是默認一輩子的伴侶,這是超越父母的關係,不管哪一方有意外離世,其伴侶都是第一關係人,無論是財產繼承還是其他事宜,在伴侶有意外殘疾的時候拋棄,這叫不仁不義,這等不仁不義的人,居然破乎還這麼多人替他說話?居然還是一眾高票回答!心寒!
我反而覺得王思聰這哥們別的不說至少實誠,很早就說了自己是不婚主義,跟你談戀愛就是純粹談戀愛,啪啪啪純粹,戀愛純粹,要結婚,沒門!覺得這實誠不重要麼?這裡女性也不少,大部分女孩子挑男朋友都是往更好層次的婚姻去要求的吧?不過江湖打滾這麼多年,就沒遇到個把純粹玩玩,或者打著戀愛約泡的渣男么?戀愛都有自身規則,何況婚姻。
我有一個截癱的男朋友,目前感情穩定,買房裝修生活在一起。
我覺得你就痛快離了吧,你對你老公其實沒多少感情,就別用恩愛這種詞了。當婊子還要立牌坊的事少做,騙不了別人也騙不了你自己的。
我覺得前面有的回答挺好,痛快承認趕緊離,不要整出個婚內出軌啥的,另外別太貪財產,也千萬別懷孕。
我不贊同。
婚姻法第二十條,夫妻有相互撫養的義務。
一方不履行撫養義務時,需要撫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撫養費的義務。
其司法解釋:
一、什麼是夫妻扶養,夫妻扶養是指夫妻之間經濟上供養和生活上扶助的法定權利和義務。
二、理解本條規定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夫妻之間的互相扶養既是權利又是義務,這種權利義務是平等的。也就是說,丈夫有扶養其妻子的義務,妻子也有扶養其丈夫的義務;反之,夫妻任何一方均有受領對方扶養的權利。
2、夫妻間的扶養權利義務以經濟上相互供養、生活上相互扶助為內容,是婚姻內在屬性和法律效力對主體的必然要求。這既是雙方當事人從締結婚姻開始就共生的義務,也是婚姻或家庭共同體得以維繫和存在的基本保障。夫妻可以約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的歸屬,如將其中的某項財產或收入,確定歸一方所有或雙方分別所有。有的夫妻約定各自的工資或收入歸各自所有,但這並不意味著,夫或妻只負擔各自的生活費用而不承擔扶養對方的義務,如當一方患有重病時,另一方仍有義務儘力照顧,並提供有關治療費用。
3、夫妻扶養從婚姻合法有效成立之時起產生,至婚姻合法有效終止時消滅,在婚姻關係有效存續的整個過程中一直存在且具有法律拘束力,因而是一種狀態性的、持續性的法律關係。
4、夫妻扶養為法定義務,具有法律強制性。基於夫妻關係的特殊性,夫妻扶養通常在婚姻共同生活中自學履行。當夫妻一方沒有固定收入和缺乏生活來源,或者無獨立生活能力或生活困難,或因患病、年老等原因需要扶養,另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權要求對方承擔扶養責任。
三、不履行扶養義務的法律責任,夫或妻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可以根據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要求對方付給扶養費。應當付給扶養費的一方拒絕付給的,需要扶養的另一方可以通過訴訟獲得扶養費。如果夫或妻一方患病或者沒有獨立生活能力,有扶養義務的配偶拒絕扶養,情節惡劣,構成遺棄罪的,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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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有人問人為什麼要結婚、成家,那是因為家庭本就是最堅固的社會組織,並不是找個人生個孩子那麼簡單。
責任這兩個字,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
不明白底下答案那麼多理解你,勸你的是什麼心態。
你以丈夫殘疾為由申訴離婚,恐怕是要吃官司了。
如果你以「你殘疾了,愛我就跟我離婚,不跟我離婚就是不愛我,我更應該跟你離婚」這種破雞湯理由協迫你丈夫,抱歉,你就是個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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