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對馬拉松最後一名怎麼看?是鼓勵他跑完全程還是勸他放棄上車回家?
只要他或她的身體可以承受,當然會鼓勵TA跑完全程,因為馬拉松(其他耐力運動也是如此)的精神實質,不就是絕不輕言放棄、堅持到底么?
如果一個人抱定「今天我非要到達終點不可」的決心的話,那麼關門時間限制——警方封路的撤除、工作人員的收攤其實都不算什麼(寄存的包你可以改天找主辦方領取),就把關門後的比賽,當作一次路跑拉練好了。
人們常說,對待弱勢群體的態度,可以反映出一個社會的文明程度。在某種意義上,最後完賽者就相當於馬拉松賽道上的弱勢人群。
世界最著名的馬拉松比賽,大多會對最後一名完賽者報以英雄般的熱烈歡迎,以示由衷的支持和敬重。
但即使沒有這些,很多最後一個通過終點線的人也不在乎,因為他們跑的是自己心中的馬拉松,這樣的人也往往最有故事。舉幾個美國的例子:
2016年波士頓馬拉松共有26639人完賽,72歲老太太弗蘭·卓茲(Fran Drozdz)就是第26639名。
她通過終點時,已是比賽日夜晚8點45分。此時觀眾早已散去,工作人員也將看台和路障拆得差不多了。不過,還有人在耐心地等著她。
她驚喜地看到自己丈夫Stan,後者為她戴上完賽獎牌並與她相擁。此前他一度擔心她受傷或迷路,還曾打電話向警方求助。
老太太至此已完成75場馬拉松,在全美50個州都跑過至少一場。她跑波馬不只是為自己,也為Dana-Farber癌症研究所募集善款——她丈夫正在第三次與癌魔作鬥爭。
2013年芝加哥馬拉松,肯亞人基梅托創下2小時3分的賽道紀錄,但最後一名用時長達16小時46分,直到第二天凌晨1時30分才到達終點。
此時仍有數十人在寒風中等著他,齊聲高呼「邁克爾!邁克爾!」並爆發出熱烈掌聲。
原來,38歲的委內瑞拉人邁克爾(Maickel Melamed)是個肌肉萎縮症患者,兩年前才開始跑馬拉松。完成42公里的比賽,對他來說簡直難若登天。
賽後他感慨道:「這件事說明一點:假如你有夢,就去實現它。因為生命是你身上會發生的最美好的事,所以好好去用足它吧。」
比賽期間和賽後,眾多支持者也在他的臉書頁面上紛紛點贊發和評論:「你太勵志了!」(You are a great inspiration!)「Si se puede!」(西班牙語的「Yes, you can!」)。
在他們看來,邁克爾的成就比冠軍的更加令人敬佩。你不認為如此么?
為什麼要勸?勸人者以貌似高尚的理由,其實是在代表組委會違約,你知道嗎?
每一個賽事,都存在著這樣的幾重契約關係:
首先是組委會與政府、社會的契約關係。每一個被允許舉辦的馬拉松賽事,都有關門時間,一般半程馬拉松是三個小時,全程馬拉松是六個小時,每五公里或十公里又有一個關門時間。這個關門時間之內的時間,就是組委會與政府和社會約定的歸組委會使用道路的時間。
然後,組委會與政府和社會的契約時間,又會轉授給參賽選手,參賽選手只要在各個關門點之內,組委會就無權要求選手提前上收容車。這是選手在閱讀完報名的競賽規程、繳納報名費之後,雙方就形成的契約關係。
以公共交通之名,要求人提前上車,就屬於違約。選手可以不必上車。
2016年,我的前《新京報》同事王小異參加北京馬拉松,故意策划了一個事件,把自己跑成當年的北馬倒數第一名,壓著關門時間完賽,當時很轟動了一陣。他要是被逼上收容車,就沒後面的事情了。
不行就放棄!不要被別人的看法束縛,身體是自己的。
正常來說應該有一個比賽時限吧?在時限內鼓勵他跑完,超過時限勸他放棄。譬如說十公里的限個兩小時,總不能一大堆工作人員候著最後一位有精神的老奶奶大半天吧?此外看身體狀況、天氣條件、城市交通需要等等而定。
假如他還堅持著!就是值得鼓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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